□河北省水利厅水政处处长 郭 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把水利改革发展与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促进全省经济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4度我厅的依法行政考核成绩名列省直部门总分第二名,被省政府评定为优秀等次。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厅始终把落实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作为开展全省水利法治工作的出发点,突出抓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战略的实施。首先,厅党组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苏银增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督促相关工作,健全了有谋划、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的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厅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与党组中心组学习相结合、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学法与工作相结合,在全厅营造了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三是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我厅用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标准,对重大水利项目、重大水利改革,严格按照“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合法、高效。四是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相关考察和测试,确保了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懂法、守法。五是编制了全面详实的《河北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清单》,共梳理出11大类行政事项、174项行政职权,编制了《河北省水利厅责任清单》,制定了直观清晰的流程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建立完善全省水法规体系是抓好水利依法行政的法律保障,近年来,结合新形势下水利立法的特点规律,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快水利立法进程,先后制定出台了 《河北省实施 〈水法〉办法》、《河北省实施〈水保法〉办法》、《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规定》、《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等水利规章稳步推进,尤其是《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上获全票通过,其创新亮点更是获得全省各界一致好评。该《条例》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确立了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制度,首次提出了京津冀协同管理地下水理念,强化了诚信体系建设在地下水管理中的作用等制度,为加强全省地下水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认真开展法规规章审查,对省人大、省政府、省直其他部门起草制定或者报送的法规规章按期限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建议,去年,共审查各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草案37部,提出建议意见41条,维护了水行政权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3个100%。
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强化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切实保障水法规的全面落实。一是水政监察机构逐步健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省水政监察总队更名为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进一步理顺了执法机制。全省已有10个设区市建立了专职水政监察支队,139个县建立了水政监察大队,全省专职水政执法人员2767名。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各级下大力气抓了以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核心的学习、考核工作,并普遍实行水政监察人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水政监察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领取行政执法证后再上岗执法。通过集中军训培训,听取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三是执法装备进一步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把装备建设作为开展水行政执法的必备条件来抓,在改善水政监察队伍办公条件和办公设备上下功夫,全省水政监察队伍的执法装备明显改观,多数单位都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厅多措并举,收效明显。首先,大力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整合执法力量,综合执法职能,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二是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落实了水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了执法职责,建立和实施了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实施了《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水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在制度上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打水事违法案件。每年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开展1~2次专项执法检查。近两年,分别开展了全省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活动,今年又安排部署了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行为、河道设障违法行为、涉河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效维护了水资源及河道管理秩序,2014年全省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05件。五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同公安、国土、工商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对违反《刑法》的采砂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扼制了河道非法采砂乱象;联合环保部门保护饮水水源地,配合省环保厅、平山县政府拆除关停了岗南水库周边25处违法建筑,保障了省会饮水安全。六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把执法监督检查作为加大执法力度的主要措施,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水事违法案件限时处理,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直接到现场督导,2014年我厅共督导水事违法案件处理51件,使之得到有效处理。
我省地处海滦河流域,省际边界长、边界河流多,境内河流密布,在边界河流上超量引水、污染水体和无序开发水能资源等水事活动,已成为引发水事纠纷的难点,特别是漳河上游、拒马河、沙河等河流水事纠纷不断。实现依法治水,必须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水事矛盾纠纷的成因和特点,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协商处理机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为此,每年年初,尤其是全国“两会”前,我厅都坚持开展全省水事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纠纷苗头,集中处理涉水纠纷,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水事稳定。二是认真调处水事纠纷。对排查发现或群众反映的水事纠纷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稳定事态,去年重点调查处理了行唐县和曲阳县交界处沙河水事纠纷,通过实地调查,安排督促保定、石家庄依法及时处理,防止了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发生。三是密切关注漳河上游、拒马河等敏感地区的水事纠纷,定期到漳河上游、拒马河等敏感地区开展调研走访,研究制定信访预案,确保了水事稳定。四是积极谋划建立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长效机制,与北京、天津、河南、山西、内蒙等省市建立定期会商、调研、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边界水事纠纷。五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案件按时办结,并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研究,重点开展了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水行政机关的依法复议、诉讼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
我们始终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放在首位,坚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程序、按时办结、接受监督”的5项要求,做到“一流的窗口、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率。”一是狠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围绕“公开、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宗旨,以“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作风更踏实、行为更规范、群众更满意”为目标,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上岗签到制等制度,做到文明廉洁、坚持原则、工作高效,树立了良好的水利形象。二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作为省直单位第一个与省经济信息中心合作,联合开发了网上审批系统,并在省直单位第一家开通使用网上数字签名,达到了提速、提质、保密、安全的要求。三是严格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多次进行优化设计,编纂了《河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办理手册》、《河北省水利厅非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手册》、《河北省水利厅行政监管办理手册》,对办理时限、审核、审查和审批流程进行了再完善,做到科学化、精细化,提高了办理效能。我们设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流程,得到了省监察厅的好评。去年我们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回访活动,共发放征求意见表346份,收回303份,有效回访率近88%,满意率100%。行政审批窗口被省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表彰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2013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5项,压缩约32%;2014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压缩45.5%。截止目前,我厅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6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对我厅实施的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逐项提出意见,并汇总上报,待审定后公示。
按照水利“六五”普法的统一安排,依法推进水利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水利发展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八进”、“法治八建”创建活动。坚持以“大力倡导依法治水,节约用水”为主线,进机关、进单位,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进农村,加强农村水法宣传,倡导节约用水、科学用水;进社区,推进社区水法宣传阵地建设;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进企业,健全企业经营管理的水事法律制度建设;进市场,让市场主体切实提高珍惜水资源的意识。二是围绕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组织了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印发工作方案和宣传材料,与省电台举办了一期“阳光热线”专题活动,开展了以纪念“世界水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今年组织省水文局、省石津灌区管理局、省水科院、省黄壁庄水库管理局等厅直单位与石家庄市水务局联合举办了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场宣传活动,组织了以“节约水资源、保护地球母亲”为主题的儿童绘画比赛,骑行爱好者、大学生志愿者义务水法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水利普法工作要点,对全省水法规的学习宣传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四是多形式、多角度组织了《河北省实施〈水保法〉办法》、《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两部新颁布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为两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执行、强化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