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辉 张静静 柴树松
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位于京广铁路以东、邢台市东北部,主要用于分泄、滞蓄滏阳河流域洪水和当地河流洪涝水,在子牙河流域防洪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蓄滞洪区内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启用难度越来越大,安全建设亟待加强。
大陆泽东以滏阳河右堤为界,南侧和西侧以地面高程控制,北在邢家湾处以一狭窄断面和宁晋泊相连。宁晋泊北以北围堤(洨河左堤下段)为界,东以东围堤(老漳河左堤)为界,西以地面高程控制,南在邢家湾处与大陆泽相连。总面积2041km2,涉及邢台市 8县 1区838个村庄。
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具有面积大、容积大、涉及范围广、启用标准低、滞洪时间长、人口密度大,社会经济发达,洪水峰高量大、难以预见等特点。现状启用标准不足5年一遇,滞洪时间却长达2个月。区内不仅村庄密集,巨鹿县城和大曹庄管理区也位于其中。地区生产总值132.6亿元,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总值3.8亿元,个体企业固定资产128.5亿元,居民财产28.5亿元。
为减小滞洪损失,自1989年以来,国家陆续投资进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但受投资限制,安全建设存在数量少、标准低问题,难以满足防洪避险需要。截至2012年,大陆泽、宁晋泊蓄滞洪区共建有避水房9.0万m2,避水楼2.4万m2,避水台 48.3万 m2,撤退路长 310.5 km,可解决33.6万人避险,尚有近100万人缺乏避险措施。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角度出发,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不仅要能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应尽可能的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但现有避险措施中,防洪台占52%,避水房、避水楼占28%,撤退路占20%,全部为临时避险措施,均需二次转移,显然不能满足避险需求。
蓄滞洪区内常见的避险措施大致可以划分为3类。
第一类是临时性避水设施,包括避水房(楼)、防洪台。避水房、防洪台能够适应淹没水深3.0m以下的所有区域,避水楼能够适应4.5m以下的淹没区域,适应域广,工程易实施,对群众临时救生、保护家庭财产行之有效,但建设投资较大,使用年限较短,最长不超过30~50年,且不能彻底解决安全避洪问题,蓄滞洪水时间长的需要二次转移,群众生活受干扰较大。故临时避险措施适用于启用标准较高,洪水预见期长的滞洪区。
第二类长期避险措施,包括安全区、高村基、迁移。安全区和高村基均适用于淹没水深小于3.0m的区域,高村基优点是便于管理,可由居民自行维护,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缺点是建设周期长,实施难度大。安全区与高村基比较,人均工程量小、投资省、面积大,区内可建设比较完善公共设施,有发展工副业的空间,滞洪损失最小,对居民影响也较小,但围堤本身及口门、排水等附属设施管理要求较高。一般来说,村落分散的适合建高村基,人口和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适合建安全区。迁移可从根本上解决蓄滞洪水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是一种一劳永逸的措施。在人多地少,容纳移民的环境容量有限时,也可采取“单退”方式,即居民转移到安全地区,农民在原有土地继续耕种,“单退”居住地与耕地不宜太远,其适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第三类措施为辅助措施,即撤退路,为蓄滞洪区内居民撤退和财产转移而修建的道路,一般为蓄滞洪区内村庄与县乡级公路及交通干线的连接道路。因撤退路有利于日常交通和发展区内经济,可平汛结合,在蓄滞洪区普遍受到欢迎。
大陆泽、宁晋泊面积大,各分区启用标准、淹没水深不同,洪水预见期长短也有差别,故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避险方式。
大陆泽和小宁晋泊,启用标准不足5年一遇,撤退转移时间短,宜选择长期避险措施。淹没水深小于3.0m区域,多为分散居住的农村,宜选用高村基避险。高村基建设方面国家可以只资助筑基,引导群众上基建房。建房是群众自己的事情,国家没有必要大包大揽,管理方面部分村基建起以后可以廉价售给农户,以廉价代替补贴,逐一腾出的旧房基,村里收回统一规划加高后再安排利用,建设步伐要与村民房屋更新速度相匹配,不能急于求成,国家只引导、不强求,只资助、不包办,要有相关政策和制度,旧房基不够高度不许翻盖新房。淹没水深大于3.0m区域,宜选择安全区或迁移。大曹庄管理区人口相对集中、社会经济较发达,具备较高管理能力,宜选择安全区。其余居住较为分散的村庄,应尽可能迁至安全区或区外。
小南海和老小漳河区间位于第二、第三分区,启用标准20~30年一遇,启用至分洪时间约5~7天,可选用临时避险措施。根据淹没水深,选择避水房或避水楼,并辅以撤退路。在社会经济发达,人口集中的巨鹿县城,可采取安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