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舟
唐山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13年5月开展工作,两年来,支队发扬水利人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精神,敢字当头,拼出了一条攻坚克难之路:调查企业258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7份,关闭非法成井33眼、半成井15眼,减少取水量460万m3;督导、查处非法采砂事件17起,其中处罚5起,减少采砂量26万m3,减少损失780万元;立案查处水事案件5起,处罚1起;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群众举报涉及凿井、违建、采砂、欠费、排污、捕鱼等事件103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水利业界成为“唐僧肉”,诸如违建工程、盗采地表(下)水、盗采砂(土)、非法倾倒倾排(地表地下)等事件高发、多发,利益驱动下,涉及水务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水环境安全等违法行为日益猖獗,而由此产生的涉水纠纷也频繁发生,严重影响区域水务事业的发展。
“重症需下猛药”,整治乱象用利剑。面对复杂形势,支队先从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非法采砂事件抓起。2013年8月19日,市县两级水政监察队伍联合行动,查处了滦县响堂镇庄窠村某非法采砂业者,强制拆除了采砂船,封闭了采砂道路,并进行了行政处罚。“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有效遏制了该区域滦河非法采砂乱象。
2013年10月17日,支队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市区陡河范围内有违建行为,立即进行现场勘验、录像、摄像,对某企业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笔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某企业自认为是城市基础工程,有支持,拒不履行行政审批,继续违法作业。为此,支队申请立案查处。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敢于“碰硬”,克服各种压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某企业执行了5万元行政处罚,并进行了违建工程改正,挽回了对河道工程的影响,维护了法律尊严。
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格、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是做好水政工作的关键。坚持以人为本,选拔热爱水务、执法为民、甘于奉献、敢打善战、公平公正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当中。支队现有执法人员10人,直属单位、县区有执法人员253人。
提高法律知识主要是对行政法律法规、水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7次聘请法制办专家、大学教授讲解行政法律法规、水法律法规,13次参加水利部、水利厅等法律法规培训。同时,支队积极学习《刑法》,为界定非法采砂(土)入罪、破坏环境入罪溯源,有效甄别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为联合执法奠基。
提高水利专业技术知识是考量涉水事件危害性的基础知识,通过鉴定涉水事件对水利工程影响部位、程度、损失、危害等,为行政处罚确定裁量提供支持,为刑事处罚的认定提供技术。11次组织、参加水利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执法者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支队成立之初,新入队的同志没有执法经验、没有执法资格。面对困境,支队不等不靠,采用联合执法方式执法:内部联合,按照属地关系,支队与局系统、各县区执法人员联合,选择有执法资格、执法经验的同志传、帮、带新同志,保证执法资格,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外部联合,支队与公安、土地、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保证执法不越权,不留执法死角。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卑不亢,不蛮横、不软弱,文明执法,真正实现了知法、守法、执法。
治水兴水、为民惠民是水利人的宗旨,更是水利执法者的责任。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强力推进水利法律建设,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水事秩序安全稳定,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
历史原因或受城市自来水网络覆盖、自来水价格等影响,城区内非法凿井现象严重,滥采造成城市地质变化、地下水污染等灾害凸显,城区禁止开采、使用地下水势在必行,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是对这支年轻队伍的巨大考验。
上午7点30分,提前来到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就开始准备城市地图、企业登记表、水法律资料、摄录像设备、照明设备、检查工具、文书等,八点出发。当企业八点半上班时,执法人员就开始了凿井情况排查……为了节省往返单位的时间,午饭就近自费解决,渴了,自费买水喝。一天下来,累得够呛。
其实,苦、累、待遇低不是最难的,职业的高危险性才是最让家人、亲人担心的。拒绝检查、拒绝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时有发生,每到此时,支队都是分析原因,区别对待,对于不知道自己行为违法的、或不理解某法律的、或误解的当事人,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耐心解释,使之改正,停止违法行为,绝大多数管理相对人接受管理;对极少数自知违法又拒绝执法的当事人,采取联合执法,强制执行。
两年来,支队内部制(修)定了规范裁量权、执法礼仪、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水政监察工作考核等制度,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收到效果。
开好局、起好步,顺势发展,不断完善、深化水行政执法,勤奋工作,依法服务社会,是水利执法者的时代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