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华 云南省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652399
弥勒市是云南省红河州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肉牛和肉羊等畜禽产品产量长期居全州前列,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接近50%,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尽快让弥勒实现由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的历史性跨越。
(1)畜牧业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将达到60%以上,肉猪、肉牛、肉羊和家禽出栏量年均分别增长8%、9%、14%和36%以 上,分 别 达 到160 万 头、12.5 万 头、23 万 只 和1600 万羽,肉、蛋、奶产量分别达20 万吨、2.5 万吨和5 万吨,奶牛饲养规模达1 万头,畜牧业产值达60 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
(2)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将明显下降,而且建成高度信息化、现代化和法制化的动物保护体系,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常规疫病在市级就能化验、分析和定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3)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成完善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畜牧科技推广和培训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饲料生产供应体系和畜产品运输物流体系。畜禽良种实现自给,且覆盖率达95%以上;畜种改良网点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建成集产业预警、动物标识和产品质量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弥勒数字畜牧平台”。
(4)畜牧业生态安全明显改善。到2020年,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1)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围绕“40 万头优质仔猪生产基地”、“1600 万羽蛋鸡苗繁育基地”和“5000 只努比亚种羊场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一批高起点、大规模的畜禽良种繁育场,加快构建畜禽品种选育、扩繁、杂交和生产相配套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扶持建设大型畜禽良种场3 个、建成省级以上种公猪站2 个、建成30 个肉牛冷配改良站(点)、1 个冻精配送中心、1~2 个红骨羊品种资源保护或扩繁场。
(2)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力度,以规范场区布局、养殖场舍改造、信息化装备、防疫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备为主要内容,每年实施一批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技术改造;提高新增规模养殖场设计标准,新建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动物防疫、消毒、粪污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到2020年,完成规模养殖场扩能改造150 个以上,建成10~15 个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粪污制肥、节水养殖和废水回收等环保型养殖技术,发展畜牧循环经济。
(3)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加大畜牧业良种工程、重大项目攻关、技术创新工程、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推广资金投入支持力度。扶持畜牧龙头企业建设畜牧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良种选育、畜禽饲养、疫病防控、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等方面的科研攻关,研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以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为契机,加快畜禽良种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防疫制度化和养殖生态化等五化建设。加快畜牧兽医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带成果、建基地、搞开发,对畜牧科研和技术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
(4)调整畜牧产业结构。重点抓好生猪和肉鸡的提质增量,积极发展奶牛、肉牛和肉羊等草食家畜,大力发展奶牛小区化养殖,建设一批养殖示范基地。引导广大养殖户调结构、创特色、树品牌。调整畜牧业投资结构,引导资金重点投向生态养殖、畜牧循环经济发展等重点方向和领域。
(5)严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强化市、镇、村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疫病防控责任制和追究制。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确保畜禽应免密度常年保持在100%。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预警和预报信息平台建设,对重大动物疫情做到适时监控。
(6)严格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对畜牧养殖环境、饲料和兽药的使用、饲养管理、产品加工过程等实施依法监控。严格畜禽及其产品检疫,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产品上市交易。指导生鲜乳收购站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持证合法经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严格兽药经营GSP 认证准入制度,提高兽药合格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7)加强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作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力度,建成功能齐全、支撑有力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市、镇两级兽医卫生化验室建设,配齐设施设备和技术人才,为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分析搭建平台。
(8)扶持壮大畜牧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畜牧龙头企业,扶持其引进、研发和应用国内外先进设施、设备和新工艺、新技术,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增资扩股建基地、搞联营 开拓市场,努力打造一批知名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到2020年,培植出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畜牧龙头企业5~10 家,打造出3~5 个区域性畜产品品牌,培植出10 个以上州级龙头企业。
(9)大力发展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扶持发展畜牧经济合作组织,逐步建立起畜牧龙头企业+畜牧合作社+养殖户的新型畜牧产业化经营模式。探索发展畜产品销售型和技术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科技推广、良种繁育和动物疫病防控等系列化服务,实现产销有效对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跑市场、联农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行业自律,提高产业组织化水平。
(10)积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整合项目和资金,扶持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加工企业,打造大型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培育高成长型的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引进和新建猪牛羊肉、乳制品等精深加工企业。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及云南省著名商标的加工企业给予奖励。
(11)强化人才支撑。结合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后市镇两级畜牧兽医机构人员编制设置,按照“配足、配齐和配强”的队伍建设原则,充实市、镇两级畜牧兽医人才队伍,消除人员空编现象。采取送培与委培相结合的办法,每年选送2~3 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畜牧兽医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修学习,以加快畜牧科技成果的嫁接和转化,为弥勒市畜牧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12)落实好各级畜牧产业扶持政策。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畜牧业保险和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将各级补贴资金全额兑付到场、到户。二是按照《关于建设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决定》(红发[2013]57)、《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水田路建设等六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13]186 号)要求,落实好税赋减免优惠,屠宰加工厂建设奖励,以及养殖场环境评估、种畜禽场建设、能繁母牛养殖和牧草种植、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补助政策,调动广大群众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
(13)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检测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政策,由乡镇畜牧兽医站直接兑付村级防疫员的工作补贴。加大畜牧业科技创新、畜牧业良种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投入,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培育、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启动现代化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健全现代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为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和草原生态建设等监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4)加大畜牧养殖用地供应力度。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养殖用地,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和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鼓励和推广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的大棚养畜模式,逐步实现养殖场和农田的轮作使用。积极落实畜禽养殖用地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 号)规定,简化程序,及时办理养殖用地手续。国土资源、林业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掌握畜禽养殖用地情况,及时化解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