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军 任 红 吉林省东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36600
近几年,我国出台了共计17 项动物检疫规程、4 项屠宰检疫规程、11 项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2 个跨省调运特产地检疫规程,动物检疫基本覆盖全部领域,并且常规的动物养殖以及水产类养殖的产地检疫也有了相关的法律,动物检疫法制网络建设已经基本建成。目前,已经推出了新的动物检疫标准与新修正的动物检疫规范涉及到了很多动物检疫的对象,有60 多种,要求检疫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但是有的基层检疫机构和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缺乏相应的技能和操作经验,检疫水平与要求有一段距离。随着我国动物养殖业的发展,我国的国家级动物检疫程序在不断简化,检疫的标准也出现降低的趋势,但是动物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没有得到提高,动物产品的合格标准也在降低。例如在我国最早颁布的动物检疫标准当中,养殖的档案需要记录与保存,相关的免疫记录也要按要求进行,但是许多的动物检疫人员自动降低了检疫的标准,将养殖记录降低为档案记录与免疫记录,甚至许多动物养殖者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这使得县乡级的基层检疫人员面临着是降低标准还是严把标准两难的境地。最后,猪、牛、羊等家禽的屠宰检疫规程发布,使这些动物的屠宰检疫有了更为科学的检疫流程,检疫机构和检疫人员的操作将变得更加的科学有序,更加符合当前屠宰检疫的实际情况。接下来谈谈实际中遇到的问题,首先漏检现象仍较普遍,定点检疫动物检疫率较高,其他动物漏检率较多,特别是羊的检疫,群众销售动物前不报检,甚至设法逃检,无产地证明、无耳标现象屡屡发生。动物检疫流于形式,动物检疫人员在执行动物检疫任务时,没有仔细查验,存在着只收费不检疫、不动刀,看一眼就滚印的行为。消毒工作不到位,没有消毒就出具消毒证明。一人上岗现象时有发生。检疫力量较为薄弱,动物检疫人员偏少,动物检疫工作和检疫执法工作很难顺利开展。检疫手段相对落后,检疫员对活畜禽的检疫只是用肉眼、感官进行检查,无法做到常规检查,更没有采用化验室方面的检验。没有把农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瘦肉精)等物质残留的检验监测纳入日常工作日程。违法案件办理难,在实际办案中,由于违法者的隐蔽性,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及取证的困难性,加之人情因素等,一个案件很难顺利办完办好。
首先对于动物检疫应该实行标准化,严格制定检疫流程。应当加强市场调研,转变养殖的格局,利用市场的竞争性使各个环节都为了提供更好的检疫而努力。其次针对检疫人员的资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应该加大投入,建立一支更具专业水准的队伍。
动物检疫工作有直接的效应,首先它的健全让动物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其次对于养殖业有不可估量的意义。需要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投入更多的精力,努力完成好这一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课题。
[1]梁 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米易县畜软业健康发展田攀枝信息.2010年04 期.
[2]孙 恒.一起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的诊治.养殖技术顾问,2012年02 期.
[3]陶景莲.对贵德县动物检疫工作的思考.青海农牧业,2009年0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