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涛,曹振宇,吴明官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林海水库建设方案论证成果分析
周光涛,曹振宇,吴明官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150080)
林海水库工程的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基础牢固,建设方案论证充分,技术经济指标较优,而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显著。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必将对海浪河流域及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建议牡丹江市政府抓紧时间决策后,继续推进前期工作进程,早日开工建设林海水库,尽快发挥应有的综合利用效益。
海浪河;林海水库;发电为主方案;供水为主方案;推荐建设方案
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包括水源工程(林海水库)、取水枢纽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净水厂和市内管网工程。该项供水工程水源取自牡丹江左侧一级支流海浪河中游。
海浪河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海林市境内,发源于张广才岭,是牡丹江中游左侧的一级支流。为山区性河流,坡陡流急,多峡谷、急弯,干流天然落差为530 m以上,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干流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4×104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5.5× 108kW·h,海浪河长213 km,流域面积5 251 km2[1]。
海浪河水质优量丰,为全省年降水和年径流高值区,但目前的水资源利用率很低。流域内年降水分布差异较大,上游高达1 110 mm,下游为530 mm左右。年径流分布由上游向下游递减,全流域多年平均年径流深约388 mm,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约20× 108m3。
海浪河属山区性河流,洪水来势凶猛,历史上的大洪水年有1932、1956、1991年等。尤其是1991年洪水,成灾的耕地面积达4 000 hm2,海林市城堤两处决口,多处滑坡,直接经济损失超1亿元(当年价)。
海浪河干流现有5个水田灌区,现状总灌溉面积5 600 hm2,干流现有堤防13处,总长度17.5 km,其中海林市城堤l处,长6.6 km;农田堤防12处,长10.9 km。
2.1 工程任务
林海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可研修编报告中,该水库均以水力发电为主,结合城市供水、农田灌溉、生态环境用水,兼顾下游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
2.2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2.2.1 海浪河流域中的地位和作用
林海水库是海浪河流域综合开发利用的关键性工程,是流域规划推荐的第一期控制性龙头工程,在全流域开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为牡丹江市和海林市提供优质水源,促进两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通过该水库枢纽对天然径流的调节,可充分利用流域内的水能资源发展水电,带动下游4个梯级水电站的开发,为黑龙江省东部电网提供可再生能源及调峰电力;同时还可以削减洪峰和调节枯水径流,减少
下游农田和村镇的洪灾损失,发展水田灌溉。该工程的建设条件成熟,技术经济指标优越,其开发建设对牡丹江市、海林市及本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2.2.2 牡丹江和海林两市城区供水需要
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第三大城市,也是黑龙江省东南部的核心城市,其发展和变化对该地区及邻近区域的建设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需求量不断增加,而且对水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目前供水设施一方面规模较小,供水量满足不了需要,另一方面,牡丹江市目前主要依靠牡丹江干流作为供水水源,其水质污染指标已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根据修改后的牡丹江市和海林市的城市发展规划和供水规划,两市近期2020年需增加供水量1.84亿m3,远期2030年需增加供水量2.37亿m3。海浪河水量充足,水质优良,地理位置优越,输水距离短,完全符合城市供水的要求。因此,需在海浪河上修建控制性的蓄水工程,调节径流,满足两个城市的需水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2.2.3 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
目前,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金融安全,被并称为当今各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安全”问题,能源问题是当今世界上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煤、石油等矿藏资源为一次性消耗能源,大量长久开采使蕴藏量逐年减少,而水能资源是一种天然可再生能源;同时,水电不污染环境属于清洁能源。世界各国都把水电开发放到优先地位,法国、瑞士、意大利、日本等发达国家水电资源的开发程度都已达到80%以上。
海浪河位于黑龙江省东部的降雨高值区,水资源丰富。河流全长213 km,总落差达530 m,且主要集中在上中游。河流坡陡流急,河谷呈“U”字形,多急弯峡谷,水能蕴藏量大,开发条件优越,因此,已列入黑龙江省近期水电开发建设计划。
2.2.4 农田灌溉需要
海浪河中下游两岸滩地渐宽,分布有一些耕地,有发展灌区的条件。海浪河干流上现有5处灌区,都集中在长汀镇以下,即新合、旧街、石河、新安和海南灌区。现有灌溉面积6 140 hm2。从海浪河流域内的自然地形和地势上看,灌区面积可扩大至8 667 hm2。
虽然海浪河水资源充足,但由于年内分配与农作物的需水不一致,特别是水田泡田期需水量大,仅靠天然径流难以满足需求,必须在上游干流上修建蓄水工程后蓄丰补枯。
2.2.5 海浪河干流防洪需要
由于海浪河为山区性河流,洪水来势凶猛,峰高、历时短,中下游两岸村镇和农田易遭受洪水袭击,发生洪涝灾害。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发生的较大洪水有1951、1952、1956、1957、1960、1964、1991年等,均造成过较大程度的洪涝灾害。据统计1991年大洪水,成灾面积达4 000 hm2,海林市城堤两处决口,多处滑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当年价)。尽管近几年在海浪河两岸村镇和农田都修建了一定标准的堤防工程,但也需要上游兴建控制性工程,减轻下游的防洪压力。
综上所述,林海水库枢纽工程是海浪河干流上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海浪河水电梯级开发的龙头工程,无论是从城市供水和水力发电,还是发展灌溉,提高下游防洪能力来讲,兴建林海水库枢纽工程是非常必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对当地的经济振兴将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应尽快实施,早建设、早受益。
3.1 历次规划情况
1993年牡丹江市水利局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资规[1991]44号文《关于协同做好缺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完成了《牡丹江市城区供水水源规划》。该规划于1993年末,先后经过牡丹江市有关部门自验收通过;经松辽委、省水利厅组织的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审查通过。
1994年由省水院编制的《海浪河流域干流规划》中,对海浪河干流水能资源的开发方案进行了详细研究,最后推荐在海浪河干流上修建9座梯级水电站的水能开发方案。该规划于1999年6月17日,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以黑计农经[1999]355号文批复了《海浪河流域干流规划》。
1999年5月,由省水院编制的《海浪河流域干流规划补充(抽水蓄能电站部分)》中,推荐了海杨—太平沟、七峰—兴农、林海—开化3座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240 MW、60 MW、360 MW)和老黑顶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 000 MW左右为宜)。
2004年6月中国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第六卷黑龙江省(2003年)》中,也推荐了海浪河干流上的海杨、太平沟、七峰、兴农、林海、开化、发河、团结、火龙沟共9级不连续梯级水电站方案,其中:林海水电站、开化水电站为近期开发工程。
2007年6月,受东北电网公司委托,省水院重新编制的《海浪河干流水电开发规划报告》,于2008年12月18日,省发改委以黑发改能源[2008]1654号文,批复了该水电开发规划报告。
3.2 审批情况
1997年由省水院编制的《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于1999年9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投资[1999]964号文,正式批复了该项目建议书。
2001年3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1]59号文,批复了《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2002年9月由省水院编制的《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于2004年3月19日,国家水利部以水资源[2004]81号文,批复了该水资源论证报告。
2002年10月由省水院编制的《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后,并由水利部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省发改委于2007年10月以黑发政函字[2007]150号文,批复了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自从1997年7月编制《林海水库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后,于2002年10月编制完成了《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该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迄今为止,实际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受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省水院于2011年11月编制了《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修编报告》。
从林海水库供水工程投资变化成果中可以看出,1997年项目建议书中静态总投资为9.48亿元,其中: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补偿投资为1.46亿元,占总投资的15.4%;2002年可研报告中静态总投资为14.63亿元,比项目建议书增加了5.15亿元(54.3%),其中: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补偿投资为3.0亿元,占总投资的20.5%;2011年修编报告中静态总投资为31.15亿元,比可研报告增加了16.52亿元(112.9%),其中:水库淹没及工程占地补偿投资为15.13亿元,占总投资的48.6%。
4.1 发电为主方案
上述介绍的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可研修编报告中推荐的林海水库工程,均以水力发电(调峰)为主确定工程规模,敖头取水枢纽的反调节水库规模中已考虑了林海水电站的调峰影响。因此,下面简单介绍可研修编报告中推荐的发电为主方案。
4.1.1 正常蓄水位比选
本次可研修编在满足城市供水和灌溉用水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海浪河干流水能资源为主要目标,对正常蓄水位比选成果进行详细论证。
从论证成果中可以看出,正常蓄水位在508~510 m,各方案均能满足供水和灌溉用水要求,随着正常蓄水位的提高,电站的保证出力、保证电能、多年平均电能亦相应增加,但增量逐渐减小。从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来看,正常蓄水位由508 m提高至509 m时,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为8.44%,大于社会折现率8%,方案2(正常蓄水位509.0 m)较优;当正常蓄水位由509 m提高至510 m时,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无实数解,差额经济效益费用比小于1,故方案2仍较优。
从林海水库坝址以上库区地形、地质条件看,由于右坝肩上游1 km处有约500 m长的哑口,其最低高程为509.3 m,所以正常蓄水位超过509 m以上时需要增加较大的副坝工程量及投资。且该副坝土质不宜于长期浸泡,仅可以挡洪水(短历时)及风浪爬高、壅高。因此,从地形角度来看,林海水库正常蓄水位也≤509 m。
从海浪河干流最优梯级水能开发角度看,林海水库正常蓄水位509 m与上游兴农梯级水电站尾水位衔接较好,也比较符合海浪河干流梯级水电站开发规划总体方案。
总之,经全方位反复论证和技术经济等指标综合比较后,可研修编报告中推荐林海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09.0 m。
4.1.2 电站最佳消落深度
林海水电站单纯发电最佳消落深度的方案比较,是在林海水电站为短洞方案及正常蓄水位509 m的基础上进行的。
从比较成果中可以看出,死水位从低于484 m开始保证出力及保证电能的变化梯度突然变小,出现明显的拐点,故可以认为方案6(25 m)接近于最佳消落深度,即死水位484 m。
根据以上分析成果,适当考虑水库淤积、水质要求和发电最佳消落深度等诸方面因素;再考虑遭遇特枯年份(供水破坏年),可动用部分死库容来解决牡丹江市和海林市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问题,故最终选定成果如下:死水位484 m,最佳消落深度25 m,死库容为7264×104m3。
4.1.3 装机容量比选
2002年可研中选择装机容量为60 MW,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总院对装机容量的审查意见为:林海水电站装机容量在50~60 MW较合理。
本次可研修编在2002年可研装机容量和选定正常蓄水位509.0 m、死水位484.0 m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综合比较后,确定林海水电站装机容量。本次拟定7个比较方案,影子电价采用0.365元/kW·h,基准收益率取8%,分别计算经济技术指标,其中投资只考虑与电站直接有关,且装机容量不同而有差异的部分进行计算。
从比较成果中可以看出,年发电量随着装机容量的增加而增加,但增幅逐渐减少,超过60 MW以后随着装机容量增加而电量增加不多;年利用小时数随着装机容量的增加而逐渐减小,按装机利用小时数控制在≥1 800 h时,装机容量可在40~60 MW选择较合适。从单位电能差投资来看,随着装机容量增加而逐渐增加,在50~60 MW时单位电能差投资较低,而且出现明显的拐点。
从上述方案间差额来看,方案1、2进行比较时,差额投资351.6万元,差额经济效益190.5万元,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31.96%,大于基准收益率8%,故方案2较优;方案2与方案3进行比较,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20.36%,大于基准收益率8%,故方案3较优;方案3与方案4进行比较,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为9.83%,大于基准收益率8%,方案4较优,故选择方案4;方案4与方案5、方案5与方案6、方案6与方案7相比较,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均小于基准收益率8%,说明各方案两两比较,投资大的方案在经济上不合理,故不宜采用。
从上述的比较成果中可以看出,装机容量60 MW方案在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合理,因此,本次可研修编推荐电站装机容量60 MW。
4.2 供水为主方案
本次专题论证中以城市供水为主确定工程规模,主要有两套大的建设方案。
方案1:双库方案,即林海水库、敖头取水枢纽和输水工程方案。
方案2:单库方案,即林海水库下游梯级团结水库和输水工程方案。
本次在满足城市供水、灌溉用水的前提下,调节计算各方案正常蓄水位,结合城市供水、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弃水等发电,故水力发电不单独占用调节库容,各方案均承担海林市防洪任务。城市供水及水田灌溉均按林海水库直接供水考虑,冬季考虑河道结冰损失,近期(2020年)林海水库多年平均城市供水量1.84×108m3/a,远期(2030年)为2.37×108m3/a;近期灌溉水田面积8 667 hm2,远期灌溉水田面积12 000 hm2,下游防洪均使海林市城区达到30 a一遇防洪标准。
4.2.1 双库建设方案
该方案就是林海水库作为城市供水调节水源,结合供水、灌溉和生态环境用水、弃水发电(不调峰),敖头取水枢纽中不设置反调节库容等建设方案。
本次专题论证中由于林海水电站不需要调峰,故敖头水库不设置日调节库容,因此,敖头取水枢纽的取水高程采用死水位262.0 m即可。
在林海水库泥沙淤积库容的基础上,考虑遭遇特枯年最枯月(2月份)城市供水量2 419万m3和冬季冰盖厚度1.2 m等因素,初步确定的死水位475 m,死库容为3 323万m3。
4.2.2 单库建设方案
该方案就是采用林海水库下游梯级团结水库方案,具体为从团结水库取水后,通过约55 km左右的输水管线直接供给牡丹江和海林两城市用水。
团结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 402 km2,长汀水文站以上流域面积2 424 km2,故城市供水和农业灌溉均采用直供方式,进行系列法兴利调节计算后,确定相应的兴利规模。
4.2.3 建设方案比选
从供水为主的方案比较成果中可以看出:
方案1:调节水库—林海水库兴利规模初选成果,正常蓄水位492 m,相应库容1.34亿m3,调节库
容1.01亿m3;下游修建敖头取水枢纽后,通过管道输水至海林和牡丹江两市城区供水。其中子方案1(坝后式水电站)装机容量1.7万k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 561 h,该方案静态总投资20.16亿元;子方案2(混合式水电站)装机容量2.0万k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645h,该方案静态总投资20.75亿元。
方案2:由团结水库调节后直接通过管道给海林和牡丹江两市供水,兴利规模初定为正常蓄水位385.7 m,相应库容1.31亿m3,调节库容0.95亿m3;电站装机容量2.5万k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 691 h,该方案静态总投资20.74亿元。
以上各方案的经济内部收益率均大于8%的基准收益率,经济效益费用比均大于1,故单方案本身在经济上均是合理的。
方案间两两比较:子方案1(坝后式水电站)与子方案2(混合式水电站)比较,子方案2比子方案1投资多5 905万元,效益多627万元,差额经济内部收益率为8.54%,略大于8%的基准收益率,差额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05,略大于1,说明子方案2与子方案1在经济上比较接近,但混合式水电站方案略优于坝后式水电站方案。
混合式水电站方案与方案2(团结水库方案)比较,投资多115万元,效益少648万元,但年运行费用低1 151万元,即方案2年运行费用主要是多在55 km输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正常维护费用上,故双库方案相当于在效益相同情况下年运行费用比团结水库方案节省503万元,远大于差额投资。因此,单纯经济上看,双库(林海水库、敖头反调节水库)方案更优于单库(团结水库)方案。
另外,从前期工作情况来看,双库方案已进行过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已取得过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水利部等有关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其审查、评估、报批等过程非常艰难,历时十多年才达到了目前程度,而且还进行过初步设计工作,但因各种原因已搁浅至今。单库(团结水库)方案只进行过工程规划,前期工作基础相差悬殊,无法与双库(林海水库、敖头反调节水库)方案相提并论。
综上所述,除了城市供水水质条件以外,无论是前期工作、运行管理、梯级开发、综合利用、经济等诸方面,双库方案明显优于单库方案。
4.3 其它方案
4.3.1 取水枢纽方案
林海水库下游海浪河干流上农业灌溉取水口主要利用现有工程,经过多年运行取水口位置基本合理,不需要进行调整;城市供水的取水口位置共比较过3个方案(1997年项目建议书阶段),最后推荐在敖头枢纽处取水方案。
具体方案比较结果,火龙沟取水枢纽工程造价最少,较敖头取水枢纽工程少946.5万元(7 266万元现价),较团结取水枢纽工程少439.4万元(3 373万元现价)。但从取水枢纽和输水管线工程总造价来看,火龙沟取水枢纽较敖头取水枢纽增加输水管线长25.6 km,总工程造价多8 883.5万元(3.11亿元现价,不含水库淹没补偿费用);团结取水枢纽较敖头取水枢纽增加输水管线长55 km,总工程造价多17 233.9万元(7.86亿元现价,不含水库淹没补偿费用)。
4.3.2 分期实施方案
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曾列入过亚行开发银行1999年的备选项目,即亚行技援字第3215—PRC号,黑龙江供水工程(含磨盘山水库工程)。
应亚洲开发银行的要求,省水院在可研成果的基础上,另外编制过牡丹江市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分期实施方案,即一期工程建设敖头反调节水库及输水管线,先供牡丹江和海林两市用水;二期再建设林海水库,其所涉及的一期工程的供水量、投资、融资计划、水价等作了初步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林海供水工程分期实施方案的一期工程,由于供水能力取决于海浪河枯水期的设计流量,因此,输水管线的管径需要调整,并重新估算投资。如采用现有可研报告中的输水管径,则需增加投资约5 500万元(动态),贷款额度需增加约3 800万元,相应增加还贷利息3400余万元,而且相应资本金需增加1 570余万元,为自筹资金9 435万元的16.67%。当然管径变小后,二期工程实施时将会有重复投资,初步估算重复投资3800余万元,相应增加的还贷利息与重复投资基本相抵,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结论:若一、二期工程实施相隔时间>3 a,则一期先修双管(小管径),二期增加一条大管方案较经济;按25.4 ×104m3/d的输水能力设计输水管线,即分期实施方案的一期工程方案,如实施相隔时间在3 a之内,则现有可研报告中推荐的输水管线(两条大管)方案是经济的。
5.1 分析结论
5.1.1 发电为主方案
从已有的林海水库建设方案论证成果来看,林海水库在确保城市供水和农田灌溉用水的前提下,正常蓄水位495~510 m各方案,均能满足以发电为主,结合城市供水和农田灌溉,兼顾下游防洪等综合利用要求。
单纯从水力发电角度来看,由于现状的水电站上网电价偏低和水库淹没补偿投资逐年增加等原因,林海水电站正常蓄水位越低,技术经济指标相对较优,但是均不能满足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所规定的社会折现率和财务基准收益率要求,故单纯水力发电方案经济上不合理。
5.1.2 供水为主方案
本次以城市供水和农田灌溉为主方案的论证结果来看,双库方案(林海水库、敖头取水枢纽)优于单库(团结水库)方案,混合式水电站方案略优于坝后式方案。因此,本次推荐双库方案和混合式水电站方案作为采用方案。
5.1.3 推荐方案
海浪河干流梯级水电站规划中,林海水库是以城市供水、发电为主,结合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是历次规划中推荐的第一期工程项目,又是海浪河干流水能梯级开发中关键性的龙头工程。该工程项目实施后,必将带动林海水库上下游各梯级水电站建设,并对牡丹江干流上已建的莲花水电站枯水期保证出力的提高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海浪河干流梯级常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4× 104kW;海杨、七峰、林海三组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约66×104kW;老黑顶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约200×104kW。上述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90×104kW。其中:林海水电站与它衔接的开化梯级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为8.4×104kW;以林海水库作为上、下池的林海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和老黑顶抽水蓄能电站的总装机容量为236×104kW,这两大部分的总装机容量为244.4 ×104kW,占海浪河干流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总装机容量的84%;占黑龙江省2020年水电需完成装机容量760×104kW的32%。所以林海水库工程一旦上马,必将拉开海浪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序幕,将引来许多具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开发建设该地区。因此,海浪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美好前景,在不远的将来,必将变为现实。
从战略意义上讲,像煤、石油等一次性消耗能源,尽量保护起来,利用天然、清洁、可再生的太阳能、风能、水能资源等替代矿藏能源,将来子孙后代去从深度、广度开发利用这些宝贵资源,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一些发达国家把已开发的油汽田井封存起来,不主张大量开采本国的矿藏资源,无疑是聪明的举措,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海浪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无论什么角度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总之,从水能梯级开发的海浪河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角度,本次推荐以发电为主的方案作为林海水库建设方案,即林海水库正常蓄水位509 m、水电站装机容量60 MW方案。
全国大型水库“十五”和“十一五”建设规划中,黑龙江省只列入过3座大型水库(磨盘山水库、林海水库、西山水库)。迄今为止,哈尔滨供水的磨盘山水库(2006年竣工)和伊春供水的西山水库(2010年竣工)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正常发挥效益,而唯独林海水库仍在原地踏步走,故建议牡丹江市政府尽快决策后,早日实施为好。从林海水库供水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来看,无论是已建成的磨盘山水库和西山水库,还是已列入全国大型水库“十二五”建设规划的黑龙江省五座大型水库(穆棱市奋斗水库、绥化市阁山水库、大兴安岭地区塔林西水库、齐齐哈尔市花园水库、鹤岗市关门嘴子水库),均不如林海水库,但各地市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将在“十三五”期间建成。总而言之,林海水库工程的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基础牢固,建设方案论证充分,技术经济指标较优,而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显著。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必将对海浪河流域及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建议牡丹江市政府抓紧时间决策后,继续推进前期工作进程,早日开工建设林海水库工程,尽快发挥应有的综合利用效益。
[1]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海浪河干流水电开发规划报告[R].哈尔滨: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07.
TV62
B
2014-10-31
周光涛(1979-),男,山东蓬莱人,高级工程师;曹振宇(197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高级工程师;吴明官(1955-),男,黑龙江哈尔滨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007-7596(2015)06-00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