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魁 崔理哲 张红梅
河北省石津灌区位于太行山东麓、河北中南部平原,主要是以农业灌溉为主,生活、生态供水为辅,并结合输水发电的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44万亩,受益范围包括石家庄、衡水、邢台3个市14个县(市、区)。渠首设计流量114m3/s,渠道工程分总干渠、干渠、分干渠、支渠、斗渠、农渠6级,骨干渠道规划总长度1442km,建筑物3555座。2015年之后,石津灌区还将承担南水北调向石家庄、衡水、沧州3市及周边29个县(市、区)的输水任务。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总投资11.78亿元,其中支渠以上骨干工程投资9.12亿元,田间工程投资2.66亿元。1997~2015年,共下达项目投资计划7.18亿元,到位资金6.29亿元。目前,共有20期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5.04亿元,完成渠道防渗376km,建筑物配套改造1323座。投资1.0亿元的2014年度项目已开工建设,2015年度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
续建项目的实施共恢复灌溉面积21.2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7万亩。粮食单产量从1998年的767kg增加到2010年的962kg,粮食生产能力由1998年的8.47亿kg增加到2010年的15.03亿 kg。
灌区骨干渠道混凝土防渗率由1998年的5.2%提高到目前的25.1%,骨干渠道建筑物配套率由1988年的75.9%提高到87.4%。有效的解决了灌区工程老化失修严重等突出问题,同时年可节约清淤维护费用约100万元。
提高了渠道的安全输水能力,使全灌区轮灌周期由原来的30天缩短到25天,提高了农作物适时灌溉保证率。同时,为灌区实施局部灌溉、经济作物的小流量灌溉创造了有利条件。
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8提高到 0.48,年节水量 5630万 m3,节水效果显著突出。此外,以节水改造为契机,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增强群众的节水意识,对区内农业节水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效地促进了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2007年10月,石津灌区管理局被确定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定额定项补助,为灌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灌区还先后推行定岗定员和竞争上岗制度,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等措施;逐步扩大用水户参与管理范围,并对一线水管员实行工资改革,到目前组建用水户协会的灌溉面积已达到87.76万亩。
促进了农村稳定,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灌水条件的改善,也带动了地方政府和受益群众投资水利的积极性。据统计,1997年以来,受益乡村及群众投资投劳约4000万元,用于斗农渠防渗配套及末级渠道秋冬整修。
项目区属黑龙港流域,盐碱化及次生盐碱化极易发生。项目实施有效减少了渠水的渗漏量,避免了次生盐碱化的发生。同时,经过多年的地表水灌溉,还改良了绝大部分盐碱地,明显改善了区内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在年度项目立项阶段,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决策透明。建设局以灌区总体规划为根据,深度调研并征求基层单位意见,按照急缓程度和效益大小列出初步计划。管理局召开由相关处室一把手、副总工参加的局长扩大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建项目。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模式进行。
2000年4月,省水利厅批准组建河北省石津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局,全面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管理,在2015年7月,建设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了相关机构和人员。
招投标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优选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等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宗旨开展工作。合同管理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以规范约束参建各方的关系,从而有效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保障工程、资金、人员的安全。
实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质量责任追究制,成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安排专职质检人员,与质量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等建立质检档案;这些措施都有效促进了灌区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
建设局出台了《石津灌区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石津灌区专业性补助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严格资金拨付工作,对直接支付的工程款,由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方式结算,建设局审核支付凭证,经主管领导签批后再上报厅财务,由省财政集中支付。对于配套部分或授权支付的资金,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金额,除零星开支等,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充分发挥灌区内部审计作用,定期审计工程资金,从使用内容和会计资料方面予以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不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现象。另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竣工审计,并年度多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工程完工至竣工验收前,由承建单位负责维护,项目所在灌区基层管理单位负责试运行管理;竣工验收后,各子项工程交由所在基层管理单位管理。各单位按照《河北省石津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借鉴多年丰富的管理经验,认真履行管护职责,确保完建工程良好运行,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