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冬(河南省洛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污染事件分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和因入河污染物超过水环境容量造成的水污染事件。重大水污染事件有突然发生的性质,水质变化速率大,但由于人们缺乏思想准备,不易及时采取防御措施,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是严重的,有的甚至很难恢复。
进入21世纪以来,洛阳市共发生较大的水污染事件4起。一是2001年11月1日下午2时,一辆满载液体氰化钠的东风大货车在洛宁县兴华乡窑子屯村南2 km处翻入河中,11.60 t液体氰化钠经兴华涧河流入洛河。二是2002年6月,新安县段家沟水库突然水体发黑、泛红,有焦油味和腐臭味,水库水面到处漂着大量死鱼。经过调查,这是上游三门峡市义马境内的一些重点污染企业超标排放污水所致。三是2003年10月1日,汝阳县自来水公司的蓄水池被人投放了有毒物质。四是2011年3月,洛河干流自洛宁县城至白马寺之间,砷和镉含量突然增大,水质严重超标,后来查明,这是由于洛宁县在整治洛河大堤时,将河滩下面被污染的底泥翻出,造成严重的重金属污染。
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过失污染,因管理措施不力,造成污染物向河流过度排放;二是偶然事件,车载剧毒物品不慎坠入河道水体,使河流水质急剧恶化;三是人为故意破坏,将剧毒物质投入水体;四是因入河污染物超过水环境容量造成的水污染事件,这主要是因为未及时控制污染物入河总量引起的,受水量和入河污染物的双重影响。
以上几次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在洛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广大干群齐心协力,采取得力措施,最终使这些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但在处置这些水污染事件中,也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基层职工对污染事故的敏感性认识不够,判断手段缺乏:水利部门基层职工常年工作在水边,有发现水污染事件的条件。但因长期以来,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对污染事故的敏感性认识不够,且无监测设备,仅凭感官很难判断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二是水污染严重,水质监测任务重:在2001年洛阳市处理洛河氰化物污染事件中表现的尤其突出,各监测单位虽全力以赴,但由于战线长、人员少,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三是装备不足: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突然的,应急监测应以快速准确地判断污染物种类、污染浓度、污染范围、污染水体的扩散速度及其可能的危害为核心内容,应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在应急监测中调查、布点、采样、追踪监测污染物等必须有相应数量的交通工具和采样、样品保存装备等。为了及时了解污染事件,事后对污染过程有详细的描述和监测人员自身防护,应配备通信和摄像器材及必须配备的一些防护用具。四是无应急预案:有了应急预案,才能在重大水污染事件来临时临危不乱。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判断,制订科学合理的措施。争取时间,为污染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洛阳市目前在这方面尚属于空白。五是无专门的组织机构:应急组织在污染事件发生时,有能力及时开展调查、监测并进行果断决策,有效的对污染水体进行控制,并采取措施使受污染水体尽快恢复原状。洛阳市目前尚无专门的组织机构。
为了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协调水利、环保、卫生、水文、财政、公安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工作,完善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应设立“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水利局、环保局一把手分任副组长,财政局、公用事业局、卫生局、水文局、公安局、市武警消防支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在洛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责任部门的基层单位发现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初步核查,并同时通报水利局。在水利局或环保局、卫生局、水文局有关监测调查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继续监视事件的发展,并将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其它单位人员或社会人员在发现重大水污染事件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水利、环保部门,相关部门得到消息后应立即报告洛阳市水利局、洛阳市环保局。
洛阳市水利局和市环保局共同编制《紧急情况下水质监测任务书》,并以“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发送给洛阳市卫生局、洛阳水文局、洛阳市公用事业局、洛阳市公安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在非常紧急情况下,洛阳市水利局可直接以“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向水质监测单位下达监测任务。各水质监测机构将水质监测结果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直接报告“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洛阳市市区目前尚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源,未来的发展中,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比例将接近50%。城市饮用水人口目前已超过160万,在遇到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紧急状态等风险时,需制订饮用水源地预警和应急预案。洛阳市区自备井地下水水质良好,可以作为洛阳市应急和储备水源,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临时作为饮用水应急水源。因此,洛阳市区内的自备井应加强管理与保护,一旦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要根据水资源及自备井的分布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实行与市自来水公司输水管网隔离与对接,一旦某个水源地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可以立即作为应急供水水源。
洛阳市水利局根据水污染预警分析结果,调整水量调度方案,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向有关水库和涵闸管理单位发出紧急调度指令。陆浑水库和故县水库分属于河南省水利厅和黄委会管辖,两个水库的紧急调度由市水利局报请河南省水利厅负责协调。水库和涵闸管理单位接到紧急调度指令后,应按照指令要求开启或关闭闸门,增大(或限制、停止)下泄(或引取)水量。
“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经初步核实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应进行事件预警分析,发出首次预警结果。同时将预警分析结果立即报告市政府和河南省水利厅,向河南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发出的报告应提出应急水量调度的建议。
“洛阳市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警分析结果,向有关用水单位发出预警通报,同时向省、市政府提出水污染控制建议,最终使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