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泉
清末农会的社会影响
梁玉泉
(南京农业大学思政部,江苏南京 210095)
清末农会从倡导至组建历经多年,对中国社会诸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农会组织的引入开启了国人解决农业问题的现代思路。在现代民主思想的传播与制度安排、农民维权意识及国家观念的增强等方面具有重要启蒙作用。农会的组织活动带来了新的农业思想及耕作方式。农会为传统乡绅权力提供了新的载体,缓解了社会变革给清政府带来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清政府的统治。
清末;农会;社会影响
学界关于清末农会的研究已有不少,但多是关于其成立、功能、运作、制度及相关人物等方面的研究,鲜有专门分析农会社会影响的内容与文章。本文拟就清末农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行阐述,以补阙如。
甲午战争之前,就有维新人士呼吁在中国建立“兴农之会”。戊戌变法时期,成立农会一度成为皇帝谕令的国策。清政府实行新政后,组建农会开始被提上议事日程。1906年,袁世凯率先在直隶成立农务总会。1907年6月,又成立保定府农务总会。同年底,经清廷谕允,《农会简明章程》由农工商部刊刻颁行。农会组建正式在全国铺开。
1908年起,各省纷纷设立农务总会(有些地方称为农桑总会),并于府、厅、州、县设立分会,乡镇设立分所。据清廷农工商部统计,至1910年,全国“农务总、分各会,直省以次举办,总计总会奏准设立15处,分会136处”。[1]1910年10月23日,由南洋第一次劝业会研究会拟定《全国农务联合会章程(草案)》,并发起成立了全国农务联合会,推举张謇担任会长。全国农务联合会的成立标志着清末农会组织体系的全面建成。清末农会组织的倡导与组建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传统中国“以农立国”。近代国门被打开以后,早期维新思想家们曾提及引进国外的思想技术改造中国传统农业,但总体上,鸦片战争后的近50年中,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学习西方军事和工商业,“鲜有留心农事者”。[2]1890年代以后,“重农”强国的呼声高涨,农会作为被大力鼓吹引入的西方现代行业组织,为渴求变革的国人带来了诸多新的观念和思路。
(一)农会开启了国人解决“三农”问题的现代思路
中国传统农业改革思想重点强调“兴利除弊”,即提倡屯垦,鼓励农桑,改革漕运、盐政、赋税制度,减租等举措。但这些“头痛医头”的做法难以满足当时社会变革的需要。1890年,孙中山有感于中国农业衰败的现状,指出要振兴农桑“道在鼓励农民,如泰西兴农之会,为之先导”。[3]1895年,孙中山在广州《中西日报》上刊登《拟创立农学会书》,发起成立广州农学会。按孙中山的设想,广州农学会“首以翻译为本,搜罗各国农桑新书,译成汉文,俾开风气之先”。[4]1896年,陈炽在《续富国策》中以欧洲诸国为例,阐明中国开办农会的必要性。他说德、意、法“国中聚集讲求,各有农学之会,则田主不富、不用新机,而亦可以自收大利者也。”[5]在这些意见领袖的启蒙下,国人开始摆脱传统“兴农”思想的束缚,尝试用新法解决“三农”问题。
与此同时,组建农会的思想开始向体制内延伸。1895年,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提到“吾地大物博,但讲之未至,宜命使者译其农书,遍于城镇设为农会,督以农官”。1896-1897年张謇先后在《农会议》与《请兴农会奏》中明确指出,创办农会是“今日标本兼治”的重要措施,并对农会的创办方法、经费来源、组织程序、职责功能及作用等提出了较为完整的构想。张謇的奏章为组建农会提供了具体设计,使农会为体制接纳提供了可能。1898年7月21日,光绪帝谕令在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在“各省府州县,皆立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刊农报,购农器,由绅富之有田业者试办,以为之率”。[6]尽管这一做法和其他新政举措一起遭到镇压,未能付诸实施,但清政府对农会的提倡随着戊戌变法的影响而深入人心。学习借鉴西方农学思想、组建农会得到普遍认同。
(二)农会组建带来了现代组织观念
历史上,中国政府严禁结社,农村组织多以秘密状态存在。至1908年,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才首次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之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7]而这对当时生活在相对封闭落后农村的农民而言,只是空洞的条文。是农会组织的成立给农民带去了形象具体的认知。
组建农会的声音早在《钦定宪法大纲》出台1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1906年就有实体组织存在。作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涉农组织,清末农会一般都有自己的办事章程和工作程序,具有现代社团规范化、程序化的特质。在组织体系上,分为总会、分会和若干分所,上下构成一个关系清楚的现代科层系统。在组织原则上,农会组织实行董事会制度和选举制度。《农会简明章程》第9条还明确规定农会定期会议须“从多数决议”。在农会倡导与实践过程中,其内在地包含的民主思想、结社权等现代人权意识等给广大农村带去了现代组织观念。
(三)农会激发了农民的维权意识
在传统中国农村统治体制下,农民权益受到侵犯,申诉的渠道很少。“冤死不告状”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民们往往隐忍或采取其他非常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农会组织的成立为反映农民诉求、保护农民权益提供了新方式。《农会简明章程》第17条规定“农会办理各事均应集众公议,务顺舆情,不得抑勒强迫”。第19条又规定:“农民或被势豪侵夺,致有冤抑。该总协理体察属实,可向地方衙门秉公伸诉。事情重大者,并准禀部核办”。[8]当然,这些条款的具体实施效果也许并不理想,但民众意愿及权益应当受到尊重的思想以新的方式得以传播,激发了农民采用组织方式进行维权的意识,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新方式。这为民初农会由行业组织转向政治组织埋下了伏笔。
(四)农会强化了农民的国家观念
农会的倡导与组建对农民国家集体观念增强也起到了一定作用。1911年5月全国农务联合会发表声明:“时局若此,正当我国民枕戈待旦,闻鸡起舞之秋……人心未死,何事不可为,岂只束手待毙而已哉!是则全视我国民后盾之力量何如,农团尚矣……今日欲为我农民一放奇光异彩于新世纪,当以自治之能力,奋独立之精神,农团尚矣”。[9]这显示出“农会的组织增强了农会组织者及基层团体的群体观念,且由此生出集体性的国家及社会责任,对于现行政治及国家命运发出自己的呼声”。[10]
可以看出,农会作为近代中国的新生事物,在很多方面对中国社会产生启蒙作用,对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产生了冲击,为新思想的构建起到了引导及促成作用。
(一)农会传播了现代农业思想
《农会简明章程》规定,在总会所在地必须举办农业学堂、农事试验场,以“造就人才,分任地方农务”,分会、分所应设农事半日学堂、农事演说会场,以“招集附近农民授以农学大意,以开风气”。各地农会成立后,均着力从事此类活动。广东新会县礼乐雄坊麓农务分所“附设农务演说场,访请农学素深者驻所,每日于傍晚六点钟登场演说发明原理”,并设法使人来听。[11]奉天农会在省城设立农事演说会,演说有关农事各种新理,提倡改良,包括农林、畜牧、蚕桑、园蔬、肥料、害虫以及农产制造、农业经济等类,以广开农民普通知识。[12]清末农会还通过译印农书、出版农报、“购备农学新书,以资研究”等多种办法“倡导农学、开启民智”。农会的这些做法给沉寂多年的中国农村带去了新知,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打开了思想之路。
(二)农会践行了农业科技并加以推广
农会成立后往往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科研实验,“就该地方境内土宜物产切实调查,研究改良办法”、“于各该境内有应修水利、应垦荒地均准其拟具办法”等等。同时,农会还对那些“有阐明农学、创制农具、改良农产、编译农书者,均准各该农会报部察核,酌予奖励”。[8]各地农会还经常举办陈列所、品评会等,进行现代农业思想与技术展示推广。直隶农务总会农历每年十月举行农产品评会,设立陈列所。凡“本省及各省并东西洋之农产品”皆搜罗陈列,以供观摩比较。1906年举行第一次农产品评会,“除官绅外,农民赴会者二百余人”,“欢欣鼓舞,莫可名言”。[13]四川农务总会设所“陈列农业、林业、蚕业、水产、畜牧各标本”等,每届秋收之后,又“集本年春秋二季农品,举行品评会一次,为切实改良之计划”。[14]冀州农务分会兴办陈列所“广储农产品、农用器,备庄农参互比较,藉资改良”。[15]各地农会纷纷创办农事试验场,进行科学种田实验与农技推广。苏州农务总会承领荒地创办农业试验场,通过商务总会协助从南洋巴达维亚购得初里乌律谷、石初里谷、初里乌木谷、红豆、木棉及各种蔬菜优良品种,精心培育种植,复加推广,于农产品的改良做出了贡献。[16]
对于延续了几千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方式的中国农民来说,清末农会通过形式多样的大规模宣传教育和实践,给农民带去了现代农业思想。诸如倡导农学、进行调查研究、举办陈列所、品评会等举措,不但有利于农学研究的发展,农学知识的传播,也为农业经验相互交流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为农作物的改良、农业技术的推广奠定了基础。农会从事的这些活动传播推广了现代农业科技及经营耕作方式,促进了中国农业近代化的发展。
在乡村,清政府以士绅及家族统治为依托,组织农业生产和维持农村社会秩序。科举制度废除后,广大基层农民失去了体制化的上升通道,相关的既得利益者们也陷入恐慌。这动摇了清政府实行多年的士绅治理基础,加剧了社会动荡。“科举制度曾是联系中国传统的社会动力和政治动力的纽带,是维持儒家学说在国家的正统地位的有效手段,是攫取特权和向上爬的阶梯,它构成了中国社会思想的模式,由于它的废除,整个社会丧失了它特有的制度体系”。[17]农会的组建作为一种制度补偿,缓解了科举废除引起的社会紧张,稳定了清政府在农村的统治。
(一)农会汇集了乡村精英。
《农会简明章程》规定,担任农会董事必须具备的资格包括:“一、创办农业卓著成效者,或研究农学能发明新理者;二、在该地方富有田业为一方巨擎者;三、或该地方土著,或游宦流寓该地方已届五年,熟谙情形,年在三旬以下者;四、其人声望为该处士民推重居多数者,平昔顾全公益、勇于为义者。”[8]各地农会组建均体现了这一点。据资料记载,甘肃兰州府农务总会总理为法部主事刘光祖,协理为前安徽太和县知县王树中。河南开封府农务总会总理为在籍绅士部选直隶南乐县知县景启骥,协理为候选通判申斯升。山东济南农务总会总理为在籍绅士江苏候补道汪愚馄,协理为翰林院庶吉士马荫荣。广西农务总会总理为前云南补用道蒋实英,协理为前工部主事梁廷栋。[18]据统计,“当时各地农会成员中,有科举功名者占75%以上,有些甚至达到100%”。[19]农会中的农民多数也多是颇有田地的有产者。《广东新会县大滘乡农务分所董事衔名折表》中所列5名会董包含的3名农民,耕自置种植葵果禾田都在70亩以上,承批耕种都在40亩以上。[20]清末农会的这一制度安排,聚拢了因变革失去或被削弱权力与利益的乡村精英,安抚了农村士绅们的情绪,为他们提供了新的社会地位,稳定了农村秩序,有效维持了旧有统治的延续。
(二)农会舒缓了社会变革压力。
农会组建对清末社会稳定的作用还体现在对各类社会变革力量的安抚上。当时,社会上出现很多要求变革的力量。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强烈要求推翻清政府的统治,并不时发动宣传和武装攻势。学者们也频繁发出呼吁,并自行组建农学会等以解决实际问题。包括端方、张謇、袁世凯等众多政府要员在内的改革派们不断地提出变革农村的主张。广大民众要求变革的呼声也日趋强烈,并用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组建农会”,迎合了民意,缓解了改良派们不断施加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革命派的影响,从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清政府的统治。
综上所述,在清末社会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广大农村正经历着“千年未有之变局”。在这一过程中,农会作为从国外引进、借以拯救中国农村、农业与农民的现代社会组织形态,自倡导至成立经历了长期起伏的过程,并最终成为清政府的农政举措。在思想观念上,农会转变了中国人延续千年的传统思想观念,传播了民主组织观念。在实践中,农会在科学试验、科学种田、大力推广新知新法等方面做出了独特贡献。农会的组建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延续了清政府的统治。清末农会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特别是通过组建新式组织解决问题、争取权利的种子在中国农民的心中日益壮大,为民初“农民协会”——一种新式农会的诞生与爆发积累了历史基础。【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共’后国民党农运政策与实践研究——以农会为中心”,编号为2013SJD7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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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cial Impact of the Peasant Associations in Late Qing
Liang Yuquan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Jiangsu province,210095)
The advocacy and establishment of the peasant associations in the late Qing took many years,which made a profound impact on various aspects of Chinese society.The introduction of peasant organizations opened the modern way of thinking to solving the problem of agriculture,and had the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function in the spread of modern democratic ideas and system arrangement,farmers’rights consciousness and enhancement of the national idea.Its activities brought new agricultural ideas and farming methods.Peasant association offered a new carrier for the traditional gentry’s power,eased the pressure of social change facing the Qing government,and maintained the ruling of the Qing government to some extent.
Late Qing Dynasty,Peasant Associations,Social Influence
梁玉泉(1972——),男,南京农业大学思政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国农村社会史、农村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