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红 胡 敏
(湖南科技大学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湖南·湘潭 411201)
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西部少数民族山区的旅游开发成为小城镇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民族旅游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增加就业机会、改变经济结构、改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发展民族传统产业和工艺技术,最终体现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不应只是脱贫致富和短期的经济增长的手段,更应该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建设的重要过程。现阶段普遍存在的对少数民族文化生态缺乏深层次理解下的随意开发,提取文化表征信息哗众取宠的“商品化”开发,都不利于珍贵的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理解,也不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自然风景优美、少数民族分布集中、古镇风貌保存较好的沅水流域为例,从文化生态的视角探讨当下少数民族古镇旅游开发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以供少数民族区域的旅游开发项目参考。
沅水流域覆盖区域涉及湘西、黔东、渝东及鄂西部分地区,全长1033km,流域面积89163 km2,其中湖南湘西占57.3%,贵州占34.1%,重庆和湖北共占8.6%[2]。沅水因悠久的航运历史和古老神秘的少数民族文化,被誉为最古老的南方“水上丝绸之路”,大部分地区为崎岖山地,苗、土、瑶、侗等20多个少数民族杂居一隅,长期以来多民族文化相互碰撞交融,形成了绚烂多彩的流域文化体系。流域沿岸的少数民族古镇不仅体现了对流域自然环境等地域条件的适应性,也凝聚了各民族城镇营建技巧与智慧,古镇彼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个具有完整性、单元性、多样性的类群文化生态体系。
目前沅水流域保存较好的少数民族古镇有30多个,各个古镇之间一般相距15~20KM,大部分沿河近水分布,这些古镇区别于少数民族古村,有因河而兴的交通枢纽型,如里耶、王村,镇远等;有因商而兴的商业贸易型,如洪江、锦和镇;有因兵而兴的军事防御型,如凤凰、边城等[3]。2001年,由湘西天下凤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凤凰古镇使交通闭塞的沅水流域古镇跃入全国各地游客的视线;随后又有因《芙蓉镇》影视作品被人知晓的芙蓉镇脱颖而出,为沅水流域的古镇旅游开发奠定了基础。2010年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获批,2013年,湘西“8+1+3”文化生态区建设方案出台,2014年贵州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为沅水古镇旅游开发搭建了一个更高的平台。
然而,随着沅水流域古镇旅游经济开发得到认同的同时,也面临着开发带来的新问题和困境。流域内古镇旅游产品开发普遍存在定位不清晰、各镇随意开发、缺乏整体规划等问题。大部分旅游产品是以破坏文化生态为代价的低端的消耗资源型,开发模式目前呈现四种:一是由政府出让开发权,由旅游开发公司自主开发的模式,目前仅有凤凰一例。这种开发模式有完整的旅游策划和实施方案,利于旅游资源的整体开发,建设初期效果明显,但后期由于开发与保护平衡不当,对古镇文化资源会造成破坏严重,如凤凰古镇,2014年7月突发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与古镇过度商业化的开发和沱江水系的破坏密切相关,给古镇的百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二是政府与旅游开发公司联合开发模式,目前仅有洪江古城一例,这种开发模式有完整的旅游开发策划方案,能较好的平衡开发与保护文化资源的关系,也能较好的为当地居民争取应有的利益,缺点是开发进度慢,保护力度小于开发力度;三是镇政府相关旅游管理部分自己开发模式,如王村、里耶、黔城等,该模式是沅水地区最为普遍的开发模式,古镇通常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资金不足,无法实现具体的旅游开发目标,通常是以单体建筑的局部修复为主;四是村民和个人自发开发模式,这类古镇通常是文化建筑保存规模不大或者地方政府的文化资源不够重视,多数没有事先规划,旅游开发项目带有盲目性和不可实施性。
总体来看,沅水流域古镇的旅游开发,因涉及的分布区域广泛,民族文化多元,流域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等现实条件的制约而困难重重。目前沅水流域古镇旅游开发仍未形成突破行政疆界的成片有序的整体性发开,一直是在西部大开发政策扶持下的单个古镇的开发,到目前为止,开发较为成功的仅有湘西凤凰古镇、湘西洪江古城、黔东镇远古镇,不足沅水流域现有古镇的10%。
由于沅水自古是西南封闭山区与外界物资交流的唯一的黄金水道,又位于鄂、渝、川、桂多省区市交汇处,区位既封闭又开放,生存环境复杂,其文化属性亦呈现出地缘结构特征,加之流域内多个民族杂居,长期相互碰撞与融合,因此文化呈现出复杂的多元性。在漫长的城镇发展进程中,在对山区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的适应和改造下,沅水流域古镇不仅历经了多时期的历史变迁,也沉积了移民迁入、商贾贸易、宗教渗透等文化精髓,逐渐形成独特文化生态属性。
沅水流域形成于雪峰山脉与武陵山脉夹持之下,自古以来山高水长,生态环境良好。流域内地貌复杂多样,陡峭山地、缓坡丘陵、山间盆地分布在流域内不同区间段,山水格局各有千秋:上游以高山峡谷为主,中游多散布依山傍水的山间丘陵和峡谷盆地,下游地势开阔,多为河谷平原[4]。独特的流域环境与气候特点,沅水流域呈现山峦叠嶂,险峰不断,树木参天,枝繁茂盛的瑰丽景象,自古引无数文人骚客触景生情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动人诗篇,如浪漫主义诗人屈原在《涉江》中写下“乘舱船余上沅兮,齐吴榜以击汰……入溆浦余儃徊兮,迷不知吾所如”;明朝哲学家王守仁在沅陵龙兴讲寺作下的“杖藜一过虎溪头……诗篇还为故人留。”(《辰州虎溪龙兴寺》);现代文豪沈从文的《湘行散记》、《沅陵的人》、《边城》等文章,无不将沅水流域的秀美古朴的自然山水文化展现得淋漓尽致。
沅水流域古镇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是多时期历史文化沉积的产物,承载了该地区多时期的历史文化。自1983年起至今在沅水沿岸发掘旧石器400多件,发现了靖州斗篷坡遗址、洪江高庙遗址、新晃高坎垅遗址等潕水文化类群[5],以及酉水里耶古镇的古秦简,足已说明该地区的古镇在明清鼎盛时期以前已具有悠远绵长的历史文化。自战国初期沅水流域归入楚国版图以来,大批移民涌入,打破了沅水地区封闭一隅自我发展格局。同时,由于地属中原联通西南的过渡地带,历朝历代从军事稳定的角度推行了各项政策,在城镇建设上都留下了历史的印记,如元明时期在治理偏远苗疆推行的“土司制度”、“征苗开边”政策下[6],普遍建有卫所军屯、哨堡、“边墙”等军事防御型建筑。清朝以来在“改土归流”政策下,商业贸易经济迅猛发展,古镇达到鼎盛时期,这一时期建造了大量体现礼制文化的汉族流官城池和利于自由贸易的商业街巷和货运码头。至近代,沅水流域古镇曾作为抗战大后方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留下丰富的“红色旅游文化”,如芷江抗日战争胜利纪念坊、湘西剿匪纪念塔,向警予、粟裕、滕代远故居等。
由于地缘关系,沅水流域受巴、楚文化的影响不可避免,同时,历史上曾发生的民族战争、军事移民、“改土归流”、商贸往来等政治经济文化活动,都促进了沅水流域土著民族文化与中原文化等外来文化的碰撞与交融,形成了以民族文化为主体的多源流融合的文化特征,具体体现在:(1)中原礼制与少数民族“天人合一”文化的融合。古镇的建筑布局既注重朝向尊卑和轴线对称,也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强调房屋、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如洪江,窨子屋建筑多为三开间中轴线对称布局,但建筑与建筑的组合空间却灵活多变,多“歪门邪道”布局,以顺应流域山地高差变化;(2)移民文化源流。沅水古镇宗祠和各省会馆建筑林立,是对该流域移民文化最有力的见证和诠释。同时,建筑装饰上体现出对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包容与尊重。(3)军事防御文化源流。在长期民族斗争的历史背景下,沅水流域的防御型古城众多,其城镇格局具有完整的军事文化体现,防御严密,建筑尺度高大威严,如黄丝桥古城、凤凰古城、黔城古城等。(4)商业贸易文化源流。明清时期是沅水古镇的商业繁荣时期,茶馆、酒肆、客栈、铁匠铺、面馆、染坊、手工作坊、鸦片馆、青楼等等商业特征明显的建筑在沅水古镇广泛分布。(5)西洋文化的渗透和影响。沅水流域虽地处偏远,但在古镇上仍存在大量西洋拱券建筑形式,空间布局上呈现出中西合璧的特色,如里耶古镇阜平街同心恒商号、王村镇的福音堂,天主堂等。
沅水流域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居住着汉、苗、土家、侗、瑶等20多个民族,70%左右人口为少数民族。[7]居住方式一般为多民族混居,有汉土苗、汉苗、汉苗侗、汉苗瑶、土苗等诸多杂居形式。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和平共处、互相融合,完整保存了多民族的民俗文化,如苗族的民俗文化:传统节日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苗年、斗牛节、姊妹节、吃新节、赶秋节等;祭祀活动有“接龙”、“椎牛”、“跳香会”;服饰以穿戴极具动感和韵律的“够搭样”银饰为代表。又如土家族的民俗文化:传统节日有过赶年、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服饰多以自织土布为主,男包头帕,女戴银饰,绚丽多彩;婚俗有哭嫁,葬俗有“绕棺”和“跳丧”;歌舞有摆手舞、毛古斯舞、地方民歌;工艺有织锦、竹编、剪纸等。此外,侗族、回族、瑶族也均保存了自己的民俗文化。可以说,沅水流域古镇是一个多民族民俗文化荟萃的宝库。
改革开放以来,沅水流域古镇在粗放型工业、水能开发等经济项目的冲击下,逐渐丧失了原有的民族小商业作坊经济模式下的城镇特色,目前处于旅游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但由于忽视了古镇流域文化生态的完整性,存在流域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古镇开发无序等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沅水水系及其独特的流域生态环境是这地区的文化灵魂所在,对古镇形态和文化内涵有直接影响。建国初期,国家对沅水流域地区的经济模式主要定位为水能开发利用,境内密集的水电站的开发建设改变了流域的自然水位,多数古镇被迫迁移或淹没,原沅水岸的吊脚楼和码头大部分被迫拆除,严重破坏了沿岸生态环境和古镇风貌。西部大开发以来,该地区的经济模式已明确以民族旅游经济为主,但对于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尚无系统规划,仅停留在“禁止砍伐树木”的初级的林木保护阶段,在各类法定规划中缺少必要的蓝线、绿线保护规划。有些地区即使划出了保护范围,也存在负责保护、规划的相关部门保护意识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古镇的语言、装束、传统习俗以及传统工艺品等,均是传承、积淀下来的原住民文化,也是构成文化生态链和古镇游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些古镇的旅游项目开发,忽略原住民文化,追逐短期经济效益,破坏了古镇的文化生态环境。如洪江,由旅游开发公司清除了大部分对古城有深厚感情的原住民之后,再出薪临时聘请当地的少数村民,穿上古代的服装,带着浓厚的商业氛围,演绎虚构的文艺活动,割裂了原住民与人文环境的本真联系,是对沅水流域古镇文化生态的极大破坏。
古镇的老建筑和老街巷是沅水流域古镇文化生态的载体,是古镇旅游资源的主要部分,有着独特的价值和魅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镇区在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生活质量等方面落败而陈旧,无法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同时受“低投入,快回报”经济思维影响,修缮和保护好老建筑成本较高,回报慢,因此,大部分体现原真性的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巷在缺乏及时有效的技术指导和保护措施下,逐渐消失和缩减,被新建成区取而代之。
由于沅水流域地处偏僻,古镇现代化城镇建设和旅游开发起步较晚,资金投入有限,大多数镇区的基础设施都比较落后,道路格局缺乏合理的规划、景区消防设施较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全。随着古镇旅游的兴起,大量游客涌入,使得古镇环境容量严重超标,接待能力不足。如洪江古城,老城区内人口密集,原有交通拥挤,山地道路曲折狭窄,且停车位严重缺乏,旅游高峰期,容易造成交通坍塌的现状,很多大型的旅游策划活动都因交通承载容量不足的问题而无法实施。
沅水流域古镇旅游开发具有珍贵而独特的旅游资源和良好的开发平台,基于古镇的自然生态依赖性和多元文化融合的特性,针对沅水流域现阶段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古镇旅游开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视。
古镇的建筑、街巷等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只有保护好这些物化的文化载体,才能保护珍贵的古镇文化“原真性”。在古镇旅游开发过程中,应该做到,深入理解古镇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建筑空间特色及街道尺度,投入资金对其进行分批修缮,保护好传统建筑的一砖一瓦及其空间格局;保护好街巷尺度和街巷肌理,重现古镇文化在物质空间上的各种映射;保护好古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原住民在古镇安居乐业的演绎古镇住居文化;保护好古老的码头、岸线以及沅水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禁止河道乱建滥排,慎重推行流域沿线开发建设项目,切忌避免2006年洪江在沅水河岸开发的仿古“旅游文化步行街”这类项目,不仅建造的建筑风貌与古镇整体风貌不符,也严重破坏了河岸原有码头文化风貌,选址也增加了原本拥挤的古城入口交通负担。
沅水流域众多少数民族古镇是一个通过沅水水系链接的有机整体,这些地区的古镇旅游资源具有流域线性发散特征,有良好的集聚性[8],因此,可以突破现有的单个古镇旅游开发模式,大胆的打破行政疆界,形成“以片-带面-成线”的系统开发模式,借鉴江南古镇开发中将体现江南水乡文化的“江南六镇”整体开发的模式,将沅水流域按区域交通和流域自然风貌分段,依民族分布和码头文化成片,将文化相近的景点组团成面的方式,形成流域型古镇旅游规划方案。加强流域生态与河道的保护,系统保护古镇之间的文化联系,挖掘和整理多元少数民族融洽相处的独特的古镇文化特点,发挥古镇群的优势,突出单个古镇各自特色,避免单打独斗、断章取义、同质竞争。同时,利用文化生态理论,使旅游规划跳出物质性规划的桎梏,回归到旅游的精神文化性本质上来,并全面指导旅游规划实践,以适应旅游发展是满足人类精神文化需求的客观规律性[9]。
沅水流域地区的文化古镇区别于其他地区古镇的最大的旅游资源,一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原生态流域生态资源;二是具有多个民族杂居下长期碰撞和相互适应而形成的多元文化资源。然而,从目前该流域已经开发推向市场的几个旅游产品开看,并未形成统一而明确的产品定位,如洪江2008年定位为“商道文化古城”,2011年推出“烟雨洪江”,凤凰被誉为“湖南的小丽江”等,这些产品的定位并未成功提升该地区古镇的旅游市场格局。因此,统一同一流域体系下的定位,共同打造沅水流域古镇生态文化游和多元民族文化游,契合沅水流域古镇自身资源特点。在旅游规划中分解沅水流域生态文化,多版块分解多元少数民族文化。版块的划分依据可以是流域自然区位、水运码头文化、民族住居文化、民族产业文化、民族军事文化等,通过整体规划、区域协调,进行提升、整合,实现科学有序的开发。
古镇原住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旅游开发的总体布局,都要求在注重实用性和人文关怀的基础上,不断改善道路、供水、供电、绿化、通讯、卫生等基础条件,完善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安全保障、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设置独特醒目与镇区风格一致的路牌标识,并在适当位置建造契合景区文化内涵的游客休息室及饮水设施等;建设旅游信息平台,通过现有媒介宣传和推广古镇旅游品牌,同时充分利用无线移动通信技术,给游客提供及时、高效、实用的古镇旅游信息,以提高古镇环境容量和接待水平,提升旅游品质。
旅游从业人员既是反映区域旅游质量的“活窗口”,也是提升古镇旅游形象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和用人机制,引进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旅游开发人才;另一方面,培育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的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同时通过招聘、培训、年审、进修等方式,不断为旅游业输送爱岗敬业、业务素质过硬的导游,全方位的获得旅游开发亟需的人才,壮大旅游开发队伍。
[1]高 婕,田 敏.民族旅游的困惑与选择——中国民族旅游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能否双赢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06):204.
[2]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第二卷)·地理志[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62:850.
[3]张奕.湖南古城镇调查研究报告[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2.
[4]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湖南省志,第十卷·交通志·水运篇[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135-136.
[5]向开旺.关于“楚人”进入沅水中上游地区的年代及相关问题的再认识[J].贵州民族研究,1998,(04):64-65.
[6]张 衢.湘西沅水流域城市起源与发展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3:73.
[7]唐 静.怀化旅游资源整合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51.
[8]邹伏霞.湘西州民俗文化生态旅游资源评价与发展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4,(1):108.
[9]李星明,曾菊新.旅游规划的文化生态理论研究[J].人文地理,201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