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超
常超/集宁师范学院讲师(内蒙古乌兰察布012000)。
音乐欣赏与美学、心理学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音乐欣赏教育,应该对学生进行心理和美学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使学生了解音乐教育不但能够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而且能促进学生艺术修养的提升,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通过音乐教育的良好实施,达到培养个体身心双方面发展以及素质教育的目的。音乐欣赏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具有审美性质的活动。个体通过音乐的审美能力培养,在潜在的过程中审美能力有所提高。事实上,音乐欣赏是一种艺术审美观的提升,通过听觉感受音乐的节奏、韵律、情景等,以此来获得认识上的与精神上的愉悦,使个体潜在的真、善、美的情感获得充分的调动。
从时间上来看,我国对音乐教育的重视起步相对较晚。音乐欣赏教育课程的开设也是近些年的事情。然而音乐教育和音乐欣赏教育是相关联的,音乐欣赏包含在音乐教育的内容中。而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开始提倡素质教育,提倡促进学生个体身心的全面发展。高校音乐欣赏教学一直作为审美观培养的一个主题,虽然在过去的音乐教育过程中,未能把音乐欣赏直接作为课程开设,但是对于学生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培养,以及发现美、感受美的能力培养一直在进行中。
音乐欣赏不是一种被动性行为,而是一种通过主体和客观事物相结合的创造性活动。通过心理的联想能力,结合情感感悟,对所听到的音乐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甚至三次创作。音乐欣赏成果的直接表现是通过个体的情感与感受,来创造更多的想象空间与思维活动,同时,甚至可以产生形象化的、生动的情感性语言。可以说,音乐欣赏是对音乐的主观体验,是对音乐创作的精神上的共鸣,通过音乐欣赏获得创作者的精神世界,进一步了解作品以及创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主要反映的是心理与情绪。很大程度上说,语言与听觉的相互配合是音乐欣赏的基本元素,同时结合视觉的反馈。人们通过听觉体验来获得音乐欣赏,听觉系统是人们获得听觉体验的基本保障。因此,听觉系统辨别音乐的能力是获得音乐欣赏的基本能力。
音乐欣赏包括对音乐的感知、情感上的体验、对音乐进行想象与联想进而理解作品的内涵,以上四方面因素是相互关联的。从情绪的角度上来看,是依次递接的。音乐与音响的感知,可以说是对音乐感知最基本的活动,个体通过对音乐的外在形式存在性的感知,从而引发情感上对音乐作品的感悟或共鸣。音乐想象将现实生活与作品表达相互连接,同时,需要运用想象对作品所表达的内容进行再次发挥,来实现个体情感与认识上的提升。可以说,音乐欣赏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过程,需要多方面因素合力而完成。学者科普兰提到,“音乐欣赏分为三个阶段——知觉、情感与理智范畴上的欣赏”。可以说,音乐欣赏需要心灵与作品的完美结合,才能获得更好的效果。
音乐欣赏的基本方式、类别与层次上的差异,依据个体不同的需求,考虑到社会环境所给予的具体内容,欣赏音乐的过程则表现为自主选择性与社会环境相结合。学术界对音乐欣赏的划分结合欣赏者的感、知、情与想象四个方面。将音乐欣赏划分为纯情感性、刺激性、体验式与背景方式。欣赏者把个体对音乐结构的感知程度,结合作品所表现出来的形式作以一系列的划分。
纯音乐欣赏,其侧重点在于音乐和音乐结构的感知以及对音乐作品本身的品位上。乐音与情感在艺术的结合过程中,其音乐的协调和对抗以自由的方式呈现在个体欣赏者的前面,使其获得精神上的愉悦感觉,其主观的意识与感知能力都集中在乐音的组织和音乐本身的体验与美感的体察上。个体与音乐处于一种完善的互动与结合的过程中,需要对乐音结构的精确理解。
体验式欣赏,通过在具体的音乐情境下,把音乐作为一种自由意志的发挥,让个体情感随着音乐和个人情绪的充分表达,而配合联想与想象在多种因素下进行的一系列个体身心式对音乐的感知,情绪作为体味音乐的主要节奏。
刺激式欣赏,其主要目的更加侧重于寻求心理上和生理上的亢奋感,不带有任何主动性思维活动,而是跟随心理和生理的自由随意,通常伴附着一些身体上的动作,这是个体对音乐节奏的最直接应用。
1.听觉能力与音乐语言的感知是音乐欣赏能力培养的前提。正如人们经常提到的,音乐欣赏是一种直接心理过程,是一种审美性活动,是一种听觉心理活动的高度整合。然而,对于大多数音乐欣赏的个体来说,现实中进行音乐欣赏时的听觉感受则是至关重要的前期基础。谈到具体的音乐欣赏,则要提到音乐感知,这是最基础的能力,否则,音乐欣赏无从谈起。听觉上辨音能力的培养也是心理能力发挥的重要前提条件。音响的各类形式通过个体音乐听觉感知,而使个体审美能力由外在形式而内化到个体内在,直至个体能够进行音乐作品的感知能力。音乐欣赏离不开个体的听觉感受力,因此强调对个体音乐感受力的培养,个体的音乐感受力的差异性,对音色、音调、音差的辨别能力,对音乐内在结构的体会,都是个体获得音乐欣赏能力提升的基本条件。对于大多数个体来说,直接的听觉能力是个体能够获得音乐欣赏的基本条件。
诚然,除去具备一定的音乐欣赏能力外,还要熟知音乐语言和音乐系统才能获得音乐欣赏能力的进一步提升,音乐作品源于日常生活,来源于具体的生活环境中,可以这样来理解,音乐欣赏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审美的心理活动和听觉的训练以及对生活本身的认知。通过实现对音乐语言的认知与学习,对节奏、和声与音调以及每种音乐语言的认知、对每个音乐元素组织的了解,进一步实现对音乐的高级形式形成心理上的共鸣,正如在日常生活中其他文化知识的学习一样,唯有对这种文化形式会读、会说、会听,才能获得所谓的真正的学习,也进而获得真正的习得,最后,才能步入音乐的殿堂,学会欣赏音乐。
2.音乐知识与实践的积累是音乐欣赏能力提升的必备条件。从本质上来看,音乐欣赏是一种被动性的接受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主动性的创造活动。通过主体与客体的审美性创造,获得一系列的心理上的共识。然而,这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对社会化活动理解的程度,对现实化生活理解程度越高,则越能表现出心理上、精神上与情绪上的反应,才能从不同视角来对音乐作品有所反映。反之,个体社会化生活相对较少,音乐欣赏能力可以说很难获得一定程度上的升华。因此,为提高个体音乐欣赏能力的提高,同时还需要更多的了解与音乐相关的社会常识,以及增加一定的社会阅历。
拥有良好的听觉能力和对音乐语言的熟知并且对音乐常识和社会背景知识有所了解,个体的音乐欣赏能力自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高。为了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在形式,需要理解音乐作品展现的特征和个体的综合能力,才能获得音乐能力上和音乐欣赏能力的发挥。社会资料是音乐作品创造的来源,音乐欣赏中结合社会具体环境而进行的音乐内容与音乐形式的发挥和理解也非常重要。音乐欣赏者则需要掌握与音乐相关的社会知识和相关学科的内容,如文学、艺术、历史与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对各类学科知识与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内容结合到一起来进行思考,以提高个体音乐欣赏的能力。
总之,音乐欣赏作为一种艺术活动,影响到个体的精神面貌与审美能力。个体的音乐欣赏能力的提高,与个体情操的提升与生活质量的提高都有着直接的关系。然而,音乐欣赏能力的提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音乐知识、常识与社会生活的不断积累,个体对客观世界的不断体验,才能伴随着音乐实践的丰富而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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