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燕辉 廖晓明
地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新思路
钟燕辉 廖晓明
[摘 要]高职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阐明了高职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同时对地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地方高职教育的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关键词]地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作 者]钟燕辉,硕士,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师;
廖晓明,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教育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于一身,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类型,属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培养学术型人才的普通高等教育而言,高职教育偏重于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教育办学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贴近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教学过程更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技能的训练获取,其效应是能直接为地方经济输送大量的技能性人才并推动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高职院校服务于地方经济,与此同时,地方经济对高职教育的发展具有同样的重要作用。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高职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制约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的建设等,并决定高职教育的体制和结构等。
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这也是高职院校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办学方向。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良好合作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出路。校企合作,既能为企业输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和院校科研团队;深度融合,也能为高职院校培养“双师型”的教师,优化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时俱进,共同培养出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为当前职业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校企合作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受到高职院校的重视,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但对于我国的职业教育,由于职业院校、企业与政府之间相对独立,学校与企业、政府三者之间缺少有机协作,特别是对于地方性高职院校而言,由于缺乏行业企业背景,校企合作办学的基础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不到位,校企合作层次浅
地方高职院校不少是从以前的中专或中师等升级办学,因观念没及时更新,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理念缺乏足够认识。甚至有不少教师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简单地理解为“单纯创收”或者“顶岗实习”,而未能从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实践、科研等方面全面思考。在合作形式上比较单一,较多的是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或毕业实习,还有少数是订单培养,而其他形式的较少。在合作层次方面也较浅,较普遍的是兼职教师聘用、教学指导委员会研讨、实训基地建设等表面合作,而真正深度融合的专业设置共办、人才双向流动、课程体系建设、学生共管共培还没做到。
(二)企业的校企合作意识不强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利益实体,它们往往首先看重的是经济效益,然后才是社会效益。对企业来讲,校企合作往往意味着需要提供额外的设备、人力和管理成本,影响其正常的生产和更多附加的成本投入,所以不愿意参与院校的人才培养当中来。究其原因是我国的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不健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片面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不愿承担共同为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而且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环境是供大于求,企业在用人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余地,基于这些因素,企业怠于和一般的高职院校深度合作。
(三)高职人才培养模式难适应企业需求
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技能应用人才的摇篮,力图培养企业所需人才,但往往事与愿违。目前,不少高职院校都转变了传统的教学思路,而采用基于工作过程导向进行课程教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技能。但这种教学方法并未大范围铺开,而且在采用的这些教学方法的应用当中,有些也是因为学校设备、场所、师资等条件的限制,不能完全模拟工作过程或不能跟上企业的更新换代。参与企业中最实际的校外实训或校内实训基地,学生在学时过程中也因实训时间太短、层面太浅,或缺乏严格的学生校外实训技能考评管理操作机
制,学生难以掌握其真正的技能。因此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所需人才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导致高职院校人才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企业找不到所需的人才的两难境地。
(四)校企双方未能形成良好的人才交流模式
因地方高职院校自身的总体实力不强,特别是具有生产性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功能的设备不足,且高职院校的不少教师都是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缺少实际工作经验,主动走出校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的意识也不够,加之科技研发、技术攻关团队没有很好形成,因此社会服务的优势不明显。与此同时,企业虽在合作开发科研解决技术问题和为企业进行人员培训上有浓厚兴趣,对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教育项目具有期望,希望借助高校的科研资源解决技术难题,但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又相对薄弱,不能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无法满足或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学校吸引企业主动投资或参与合作的优势也不明显,从而影响了校企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五)政府在校企合作之中没能发挥应有的主导作用
针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过一些政策文件,如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同年12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尽管国家教育部门在政策引领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真正涉及“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的指导性文件不多,可操作性也不强。一般的地方政府没有成立为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动的职能机构或者附属机构,没有为校企合作的项目沟通、问题协调、技术交流等提供平台。对于人才、技术等各方面相对处于弱势的地方高职院校,仅靠教育部门的呼吁而无实际举措,很难让地方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得以大范围、全方位地铺开。
校企合作,必然牵涉企业、学校双方的关系和利益,同时,还必须有政府与行业的介入,这样才能使校企合作走向整合。针对当前地方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的现状与问题,要改变目前的合作状态,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一)发挥地方政府职能,加强支持引导
在地方政府、高职院校、企业共同参与的“合作共同体”中,政府承担校企合作的引导者、协调者、监督者的角色。为了推进校企合作,政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政府应统筹经费、统筹资源、统筹信息;协调全局和局部利益、企业和学校双方利益;规划合作方向,搭建合作平台,监督合作落实,评价合作成效。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如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由相关行政部门、高职院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形成定期会商的工作机制。政府和相应职能部门也应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条例及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真正有法可依,依法治教。
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实行税收减免政策、银行贷款上的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企业、行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主动为高职院校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将国家规定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指导学生实习实训,主动与高职院校共同商讨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
地方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调整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指导专业的改革和建设,使人才培养方案更加贴近市场和企业的需要;以专业职业标准为依据,细化专业职业岗位,让企业行业参与进来进行核心能力的分解,重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大力开发“教、学、做”一体化课程,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工学结合,向以学生为中心、以任务为驱动、以项目为导向的教学模式转变,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尤其是深度融合的实训基地建设,为学生的实习、实训等提供场所,尤其是对有实力的企业甚至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在教学条件、教学方法、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都积极参与,真正做到深入密切的产学研合作。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服务企业的能力
针对地方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较弱、科研能力不强的现状,高职院校要从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双重需求出发,加大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双师型”人才,通过内培外引,造就一批站在专业前沿、掌握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动态的领军人物。同时完善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另外学校还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组建优秀科研团队,提高对科研的投入;成立对外事务服务研究所,加强与企业、行业联系,主动提供人才或技术方面的服务;并与地方的科研机构、对外技术服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技术交流和有效沟通,提高科研水平,增强院校技术服务能力。
(四)制定激励等政策,提高企业的合作积极性
地方高职院校可以广开思路,开展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如“企业学院”模式、订单培养模式、工学交替模式、寄宿制培训模式、分段式培养模式等。在这些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项目中,为保证实习质量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需让企业参与进来,如招生面试、师资培训、专业教学、考试评价、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等,以此提高其教育服务产品(主要是合格毕业生)对企业岗位的适应性,从而提高
其办学效益。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参与进来,立足地方经济,协调好学校和企业的利益和合作关系,出台相关办法和制定相应激励等政策,对校企合作关系良好和做出一定成效的单位给予奖励。校企双方共同发挥各自的优点,实现优势互补,从而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服务社会。
地方高职院校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输送基地,针对地方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的缺乏行业背景,师资、科研能力较弱等这些现实问题,院校应该集思广益、广开思路,联动地方政府、企业、行业,从政策法规引导、提高自身内涵、校企双方优势互补等措施提高校企合作的强度和力度,这样才能培养出地方经济、企业所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地方高职院校和地方经济共同发展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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