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以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为切入点,创新举措,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服务导向”。坚持以服务缴款人、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全过程为工作导向。从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收入上缴等各个环节着手,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查找整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例行的财政票据年检和稽查过程中,收集整理各票据使用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通过积极主动协商,推动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安全导向”。建立财政票据专管员制度,明确专管员工作职责,将各票种的管理都明确到专人,做到专职、专岗、专人、专责;建立财政票据专用库存放制度,指定票据专用库房,并指定库房保管责任人。通过查找、整改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票据安全和非税收入资金安全。
(宋振中 张 瑾)
近日,贵州省雷山县财政局、县农机管理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联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到户情况专项检查,保障了农民购置机具补贴的真实性。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农民群众真正受益。该县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工作组,会同各乡镇财政、农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对全县8个乡镇661 台补贴农机具进行抽查核实。此次核查主要是检查申请补贴的农户是否符合补贴要求,农户购机是否真实;核实农机具的机具型号、发动机编号、底盘编号、出厂编号、牌照号等信息与录入补贴系统的信息是否相符,并和部分农机购置户、种粮大户交流了农业机械的使用情况和需求情况。同时,该县还大力向农民群众宣传和介绍农机购置补贴的范围、对象、机具种类、补贴标准和申请程序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据悉,截至2014年底,该县农民购置农机具共661 台,获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达86.095万元,已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在国家政策的带动下,该县农民群众购机热情高涨,为提高全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梁定华)
河北省曲周县财政局自实施绩效管理系统以来,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由五人组成的绩效管理办公室,并邀请省厅科研所高级研究员及信息中心负责绩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的人员对该局全体人员进行理论与实践培训。同时,该局创新“四推四促”措施,全力确保绩效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
一是推进业务知识学习,促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绩效管理系统按照“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方式将各项指标细化到人。为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财政业务知识和资金的拨付流程,该局建立了“绩效联络员、一般人员学习日”制度,每周不定期对各科室的绩效联络员、一般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讲解本科室业务流程,以讲促学;鼓励全局人员在各级媒体上发表财政理论、宣传文章,对获奖课题在局机关绩效考评中给予加分等,以促进绩效管理系统快速运转。
二是推进科学建章立制,促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绩效管理系统中的考核指标既要求资金快速拨付,又要求资金安全拨付。这就要求县级财政局必须有严格的资金拨付制度和流程,该局制定了《曲周县县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财政资金拨付操作规程》、《关于加强发票和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等管理办法,提高了财政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促进了绩效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
三是推进岗位服务职能,促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绩效管理系统要求每一位承担岗位指标的人员必须按月录入月计划、月小结,必须按计划办事、及时总结、及时纠偏。该局绩效办每周对各科室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人工提醒,促使承担岗位指标的具体负责人及时按时限节点要求完成指标任务,并将相关附件上传系统。通过树立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把事做正确的积极态度,形成推动全局干部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导向,推进该局机关发挥财政服务职能,促进绩效管理系统快速运转。
四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绩效管理系统将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减分项目纳入到系统内,大大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可操作性。这就要求参与绩效考评的每一位人员必须廉洁自律。按照这一要求,该局重申了《曲周县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内部业务管理办法》,坚持局党组班子每周例会制,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公务用车、廉政风险防范、资金拨付审核等内部管理机制和纪律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确保了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促进了绩效管理系统高效运转。
(河北省曲周县财政局)
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的规定,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保障内部监督检查有效实施,该局根据人员变化,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内部监督工作由局领导班子及党组织统一领导,由综合科和财政监督科共同组织实施,局长对全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从而为内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各科室设立一名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协助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为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高新区以“推动财政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部门执行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工作目标,对《淄博高新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对内部监督检查的组织保障、检查主体、范围对象、职责权限、方式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增强了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三是组织实施检查。为规范财政工作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高新区切实加大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2014年,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综合科联合财政监督科充分发挥其内部监督职能,组成检查组对局所属部门粮食局及下属国有企业实施了内部监督,重点检查了201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内控制度建立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改进财务管理、防范管理风险、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堵塞管理漏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财政局)
为保证民生资金用之于民,发挥其最大效益,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利用“常态监督”加强民生资金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使监督贯穿于民生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一是建立联合办公协调机制。该县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协作,对民生资金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市民广场大屏幕发布民生资金违规使用举报信息,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多渠道搜集群众监督信息。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工作组加大了对该县重点民生资金、重点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民生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三是规范民生资金使用行为。该县出台了文件对民生资金规范拨付、使用范围、监管等作出明确要求,细化了民生资金管理;对民生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了民生项目绩效评价库。
(李长城)
湖北省京山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编制程序,强化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8515万元,比年初预算批复数增长了51.6%,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上,该县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按照“收入预算完整化、支出预算精细化”的总体要求,预算编制做到单位申报、财政审核、县政府审定、县人大审批,预算细化到子项目,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监督各单位执行预算方案,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支出严格执行单位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县分管领导审批的审批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在政府性基金收支中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政府性基金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效果。
(殷鸿宾 贾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