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秋水
(新蔡县畜牧局,河南 新蔡 463500)
基层动物产地检疫的方法和程序
杨秋水
(新蔡县畜牧局,河南新蔡463500)
开展产地检疫可以及早切断传播途径,在最早时间内把动物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动物疫病对养殖业造成的危害。产地检疫的成败,直接关系到畜牧业能否健康发展和人类肉食品是否安全。
1.1自宰自食动物产地检疫
因自宰自食动物没有离开饲养地,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目前,没有实施此类动物的产地检疫(但必须经屠宰检疫)。
1.2省境内调运动物产地检疫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货主申报检疫后,派员按照动物检疫规程要求实施产地检疫,合格的,为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1.3跨省调运动物产地检疫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货主申报检疫后,派员按照动物检疫规程要求实施产地检疫,合格的,为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1.4出境动物产地检疫
出境动物的检疫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
了解当地疫情,确保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
检查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接种的项目,动物必须处在免疫有效期内。
猪、牛、羊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畜禽的群体检查:检查精神状况、外貌、立卧姿势、运动状态、饮食状态、排泄物的颜色及气味。
畜禽的个体检查:检查精神外貌、营养状况、运动姿势、皮肤温度、弹性,听诊心、肺、胃、肠区的声音,检查体温、脉搏、呼吸数。
必要时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
经过以上6项指标检查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对动物生产的原毛、绒等产品的检疫,原产地无规定疫情,并按规定进行消毒。
精液、胚胎、种蛋的供体达到动物健康标志。
骨、角等产品原产地无规定疫情,按规定消毒。
达到以上指标的,出具《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3.1基层产地检疫组织的形式
一般到现场、到户、到圈就地检疫。如到饲养场、饲养户进行就地检疫。若是准备出口的动物,也可以就地集结后进行就地检疫。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广大养殖者的分散饲养仍是畜禽养殖业的主要生产方式的情况下,在组织产地检疫时,应多到现场进行就地(圈舍内)检疫。
3.2基层产地检疫人员的组织
由于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量大,需用大量的人员,包括技术人员、保定人员和畜主。这就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很好地进行动物产地检疫人员的组织分工,具体落实任务,以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的工作效率。
4.1疫情调查
通过询问有关人员(畜主、饲养管理人员、防疫员等)和对检疫现场的实际观察,了解当地疫情及邻近地疫情动态,确定被检动物是否在非疫区或来自非疫区。即被检动物是否存在于或来自于发生传染病的村、庄(屯)以外的地区。
4.2查验免疫证明
向有关人员索验畜禽免疫接种证明或查验动物体表是否有圆形针码免疫、检疫印章。检查畜禽养殖场或养殖户,对国家规定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免疫的疫病是否进行了免疫;动物是否处在免疫保护期内。如果未按规定进行免疫,或虽然免疫但已不在免疫保护期内,要以合格疫苗再次接种,出具免疫证明。各种疫苗的免疫保护期不同,检验员必须熟悉,如猪瘟兔化弱毒冻干苗,注射后4 d就可产生免疫力,免疫期1.5年。《动物免疫证》的适用范围:用于证明已经免疫后的动物,由实施免疫的人员填写,在免疫后发给畜主保存。有的动物体表留有免疫标志,如猪注射猪瘟疫苗(口蹄疫疫苗、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后可在其耳部打塑料耳标。
4.3临床健康检查
对被检动物进行临床检查,确定动物是否健康。对即将屠宰的畜禽进行临床观察;对种用、乳用、实验动物及役用动物除临床检查外,按检疫要求进行特定项目的实验室检验,如奶牛结核病变态反应检查等。
4.4检疫收费
按规定收费。
4.5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动物售前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检疫证明。
4.6有运载工具的进行运载工具消毒
对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等运载工具在装前、卸后进行消毒。
4.7关于动物产品的售前检疫,因产品种类不同其检疫内容有区别
肉品按肉品卫生检验的内容进行检验。骨、蹄、角应检查是否经过外包装消毒。骨是否带有未剔除干净的残肉、结缔组织等,是否有异臭。皮毛是否经过氧乙酸、环氧乙烷消毒或是否经炭疽沉淀试验。种蛋、精液要了解种畜禽场防疫状况和供体健康状况,种蛋出场前是否经福尔马林、高锰酸钾等消毒。精液是否进行品质检查。但不论何种动物产品,都应首先确定是否在非疫区。动物产品经检疫符合出证条件的出具检疫证明,属胴体的在胴体上加盖明显的验讫标志。
产地检疫对象一般是区域内检疫对象。由于产地检疫是在饲养生产地进行现场检疫,所以一般的产地检疫多以临场检疫方法为主。某些检疫对象按规定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时,才进行特异性检疫。在进行产地检疫时,必须弄清检疫对象的临场检疫的要点,特异检疫的方法和标准,做好技术和药械的准备。当然,不同的检疫对象有不同的检疫要点、方法、标准,并非千篇一律。
动物产地售前检疫的程序是:疫情调查(来源于日常监管)→查验免疫证明→临床健康检查→检疫收费→①符合出证条件的出证;②不符合出证条件的按规定处理。
S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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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090(2015)02-0034-02
201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