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在南方梅科姆镇上任职。他为人正直沉稳,常常不计报酬地为穷人伸张正义。他独自抚养年幼丧母的女儿斯科特与儿子杰姆。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我射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因为我想,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唱歌;它不会骚扰居民,真的对我们好,它用心为我们歌唱。”
而这座小镇此时并不平静,经济萧条,种族对立。一次,检察官指控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阿蒂克斯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于是,在法庭上,阿蒂克斯证明汤姆的左手自小伤残,根本没有能力对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要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可是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在通过激烈的争论后仍判汤姆有罪。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一些持种族偏见的白人进而对阿蒂克斯一家进行挑衅和恫吓。面对这样的暴力威胁,阿蒂克斯毫不畏缩,继续为汤姆申诉。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这样发生的。小说以斯科特的视角展开,我们通过她的叙述看到她内心的成长,还看到很多人的改变,意识到自己不曾留意到的人性的善。
知更鸟是平凡的无辜者,也是阿蒂克斯努力为之尽责的一个象征,在文中成为对自由和平等追求的一个标志。“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成长需要学会的有坚持信念,追逐善良,还要学会理解那些沉默的无辜。
(钟力明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