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玲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系,广东 广州510440)
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由于其建筑高度高、建筑规模大,功能繁多(办公,商业,会所等)、人员众多,其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均高于普通高层建筑,有着不同于普通高层建筑的诸多特性。为此,电气专业要着重考虑、特别重视超高层建筑的以下问题:供电电源的高可靠性; 配电系统主接线的安全可靠性;分区设置变配电所的合理性;自备应急电源(发电机、UPS、EPS)的合理选取与配置;防雷接地的特殊重要性;电气火灾防范与智能疏散的极端重要性;避难层的供电、火灾应急广播及消防通信的特殊要求;航空障碍灯设置的特殊要求;电气节能与环保技术应用、绿色建筑创建的必要性;智能化系统的复杂性与功能完备性;消防性能化评估、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专项研究内容等。
针对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现对超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要点和注意事项解析如下。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第3.0.2 要求:“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这一规定是基于城市电网完好,两个电源不致同时发生故障的情况,没有考虑到城市电网发生重大故障导致全面瘫痪的可能。虽然规范3.0.3 明确: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如计算机信息系统用电、安防系统用电、消防用电等)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但对非消防一级负荷(如走道照明、客梯用电、生活水泵、排污泵用电等)未明确是否增设第三电源。
超高层建筑通常为地标式建筑,为提高上述非消防一级负荷的供电水平,亦应为其设置自备应急发电机组作为第三电源,以确保城市电网瘫痪时大厦的基本运营,将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同时设置不间断电源装置UPS、应急电源装置EPS,为智能化信息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提供第四电源。
变压器总容量为15000kVA 及以上,宜采用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变压器总容量在15000kVA及以下,宜采用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具体情况需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两回10(20)kV 中压电源应采用同时工作、互为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
消防负荷、非消防负荷在0.4kV 低压母线段处严格分开,彼此独立、互不干扰,并分别设置消防负荷、非消防一级负荷(保证负荷)专用应急母线段,以确保消防负荷供电的安全可靠性。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方式,干线系统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二者兼用的混合式。垂直干线电缆配电,按每条电力电缆干线供电负荷不超过8 层设置(一般每隔15 层45m 设一避难层,即两个避难层之间同类别负荷干线为2 条及以上,对提高供电可靠性有利)。
应根据不同性质用电负荷分布密度,将变配电所设置于各功能区段,如冷冻站与泵站地下区、低中区、中高区、超高区的负荷中心(如地下层、避难层、中间设备转换层、顶层)。
低压出线柜至末端配电箱线路的最大供电半径控制在(200-50)x0.8=120m 以下(末端配电箱至用电设备的线路长度控制在50m 以下)。低压供电线路的总长度具体应按照总电压降不超过5%的要求确定。
为了设备运输和检修方便,变压器最大单台容量地下层控制在2500kVA 及以下,电抗率8%;地上避难层、设备层、顶层控制在1000kVA 及以下,电抗率6%。当专用运输梯的载重量达4.9(5.0)t时,地上设备层可放宽到2000kVA 及以下。
从节省设备用房占地面积、节省线材造价的角度考虑,10kV 高压开关柜与变压器相距不宜过远,尽量靠近,0.4kV 低压开关柜与变压器尽量靠近,间隔0.8~1.0m 为宜,必要的时候亦可选用紧凑型组合式变配电站。
200m 及以下区段宜选用0.4kV 发电机组,400m 以上区段应选用10kV 发电机组,将应急电源直接馈送至各功能区段的负荷中心,降低能耗和节省线材。亦可通过技术与经济合理性比较,均选用10kV 或0.4kV 发电机组。
同时分区设置专用的UPS、EPS 机房(需考虑结构荷重),为智能化信息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提供不间断电源。
现代超高层建筑大量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本身引雷能力强,遭受雷击的概率增大,且外立面多采用带金属构件的玻璃幕墙,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兼顾各种用途的接地需要,把防雷接地的各要素与结构钢筋、金属构件等有机结合,构成统一协调、安全可靠的防雷接地体系。
根据超高层建筑内部的不同功能分区,分别设置消防控制分控中心,各功能分区自成系统,独立运行,以实现风险分担。同时,大厦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消防控制主中心,可实现监控各分控中心的状态,全面提高电气火灾防范的安全可靠性。
除了常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外,超高层建筑还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多级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过电流超温报警系统)、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控制系统、消防水泵定期自动巡检系统、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等多种特殊且必需的系统。
同时,需设置应急照明智能疏散逃生系统,这是因为超高层建筑内人员流动大、密集度高、疏散通道复杂。为了做到“安全、准确、迅速”逃生,须引入智能化动态疏散的理念,以火灾现场即时的、真实的信息为依据,根据预设的疏散方案进行局部疏散路径的动态调整、优化,从而有效解决安全、准确快速疏散问题。
避难层内除空调机房外,其他动力、照明等配电干线须单独设置,不应与其他层公用,且均应采用消防双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投,以确保避难层电气消防的独立性和可靠性。
应标志出超高层建筑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并应在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距离必须大于45m 并尽可能相等,水平距离亦不大于45m;按规范在不同高度选用不同光强、不同类型的障碍灯,确保在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位都能看到超高层建筑的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步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超高层建筑的使用功能非常复杂、用电量负荷极大,电气节能与环保技术应用的潜力巨大,效果明显。首先应深入研究、全面优化其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和应急电源系统的设计方案,并设置综合能耗计量与运营管理系统,从系统配置和管理上为节省电能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应充分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采用绿色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发电技术及其他各种有效的电气节能技术;积极采用环保型发电机、无烟无卤清洁型电缆及其他各种有效的电气环保技术;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各种机电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BAS)、综合能耗独立分项计量与运营管理系统等。从设备选型、系统配置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力争达到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中的“三星”或“二星”等级。
“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对住宅建筑而言,要求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他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定时或光电控制。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可靠,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基本配置要求。
绿色建筑对公共建筑而言,要求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规定的现行值。新建的公共建筑,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满足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中的有关要求,建筑智能化系统定位合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建筑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自动监控系统技术合理,系统高效运营。
超高层建筑智能化系统极其复杂,功能要求非常完备,主要系统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联动系统(含众多子系统);通信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含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等子系统);有线电视与卫星电视接收系统;VSAT 卫星通信系统;无线信号增强系统(无线对讲系统);IC 卡一卡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广播、扩声与同声传译系统;多媒体数字会议系统;电子信息显示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能耗远传自动计费系统等);智能化系统集成;信息机房工程。
城市电网(外部供电电源)供电电压等级的调查研究;自备应急发电机组的电压等级选择研究;发电机冷却方式比较研究;电气消防性能化评估;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与风光互补发电技术研究;智能化系统集成技术研究等。
超高层建筑的性质与一般建筑有较大的区别,电气设计要求更高,电气设计性能与建筑物的质量、功能、舒适度、使用寿命等有着密切的联系,需予以高度重视。本文分析了超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特殊要求的要点和内容,在实际设计中,还需要设计人员全面考虑各项要素,合理制定电气设计方案,使超高层建筑达到良好的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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