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亨利·菲尔丁小说中的伦理身份之谜

2015-03-19 14:54:45
关键词:约瑟夫琼斯汤姆

杜 娟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伊恩·瓦特曾经注意到,“出身”问题是《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铺演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其重要性“几乎相当于笛福作品中的金钱或理查逊作品中的道德”[1]311。事实上,不只是《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几乎菲尔丁的所有小说中的主人公都存有身份之谜,这一个仅次于人物爱情结局的重要悬念实则因袭于传奇文学的结构设置,也是亨利·菲尔丁铺陈道德讨论的重要角度。

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关中世纪骑士的冒险和恋爱故事的欧洲传奇文学为英国早期小说家提供了必要的艺术模型”[2]22。如若明了菲尔丁对传奇叙事结构的承继与创新,就可发现他对小说人物身份之谜的设置,实际上是为了方便导入道德观察的视角。比照亨利·菲尔丁小说和传奇文学中的身份之谜的异同,将揭示出菲尔丁小说深刻的道德意识和伦理意义。换言之,菲尔丁小说主人公的身份问题,其实是作家对一系列道德问题进行衡量的价值标尺。

在传奇文学中,主人公在出身方面大多具有神秘性,“罗曼史中主人公照例的出身,必须是神秘的或异常的”[3]69。但是,菲尔丁笔下的人物身份之谜却有了现实的考量——身份未明剥去了传统英雄的外衣,将其置换为现代的日常英雄,无疑增强了小说的现实主义色彩。他的第一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中的主人公约瑟夫出现在读者的视野中就是一名普通的下层民众;《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的汤姆·琼斯是父母不明的私生子;《阿米莉亚》中的威廉·布思尽管没有身份不明的苦恼,但由于他出身地位不高,他与阿米莉亚这桩“美德有报”的爱情、婚姻之路也因此而多有困阻。

从创作《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开始,菲尔丁对小说主人公身份之谜的设置,首先还是为了突出道德品行对于人物成长的决定性价值:不论主人公的出身如何卑贱,都无损于他借助个人道德圆融自我生命的道德追求。约瑟夫·安德鲁斯出身神秘,不仅是为了和布比夫人的身份、道德形成对照,而且是为后来揭晓贵族身份埋下伏笔。对于约瑟夫的身世疑问,叙述者声明说:“譬如我们为辩论起见,姑且说他没有祖先,但是长大成人。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从粪堆里长出来的,就像雅典人装作他们是从泥土中长出的。那么这位粪堆里长出的阿托克浦若斯(Autokopros)就不能因为他自身的道德受到赞美吗?世界上有许多毫无道德的人,不过是享受祖宗的余荫,为什么没有祖宗的人,去赢得这样的名声却很困难呢?”[4]12由此可见,约瑟夫这样一个家世未白的人之所以被尊为英雄,其实与菲尔丁具有启蒙意识的道德诉求有关。在他看来,一个人是否具有道德,并不取决于他的出身,即便没有高贵祖宗的庇佑,他也同样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修成令人尊敬的道德品质。这一观点既是对传奇文学中道德世袭现象的反拨,也体现了18世纪英国社会重视理性的启蒙成果。

由于身份之困,菲尔丁笔下的英雄人物首先就不得不面对他人针对其身份问题而展开的道德审视,从中引发的一系列道德讨论,不仅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同时也表达了作家对于世俗道德偏见的看法。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小汤姆作为一个私生子,他的身世问题从一开始就引人关注。但菲尔丁借书中人物之口反驳说:“‘不体面的出身’这个说法是没道理的,要用这个字眼儿,也只能用在作父母的身上,因为在这种不体面的行为上,孩子们是完全没有罪的,他们也丝毫不应受到玷辱。”[5]745在这个意义上说,菲尔丁设置人物身份之谜的做法,既是表达个人道德诉求的需要,也直接反映了他对当时英国社会世俗道德偏见的批判。无论如何,主人公的伦理身份之谜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他们社会关系的缺乏和伦理关系的混乱,同时也为主人公经受种种道德考验增添了变数。

在传奇文学中,主人公的身份之谜大多是为了铺垫下文骑士英雄的冒险生涯,“因为冒险小说就需要这种传统的社会关系的缺乏”[1]67。因此,传奇文学中的主人公大多希望踏上冒险历程,凭借自己的武功来博取骑士荣誉和功名。与之相比,菲尔丁小说中英雄人物的身份之谜,在结构功能上同样起到了预示他们后来必将踏上冒险经历的作用。不过菲尔丁的创新之处在于,他将骑士的流浪式冒险生涯转化成了道德英雄对自我存在价值的体认。如果让主人公的出身问题悬而不决,才能改变英雄形象的先验色彩,进而从道德观察的角度描绘英雄人物的成长历史。惟有如此,方能体现菲尔丁对传奇文学进行的创造性转化。菲尔丁小说中主人公的身份之谜并非仅仅是社会地位的不确定,而主要是来源于主人公与他人人际关系的不稳定上:约瑟夫是家世未白的跟班,一开始就被布比夫人扫地出门,琼斯则是来历不明的私生子。两者自我身份的明确,都必须依赖于布比夫人和奥尔华绥先生等其他人物的定位。换言之,在未明主人公的身份之前,读者只能借助主人或养父等次要人物提供的信息去了解主人公们的出身。从这个意义上说,约瑟夫和琼斯等人的身份都具有一种先天的不确定性。至于《阿米莉亚》中布思的身份问题也大抵如此。小说对布思的父母是谁始终没有交代,只有一个妹妹,年纪轻轻(布思与阿米莉亚刚订婚之际)就已死去。至此,作者特意砍断了布思一切家庭人伦关系的链条,让他孑然一身存活于人世间。在布思婚后,由于阿米莉亚的姐姐隐瞒了母亲的遗嘱,使得布思和阿米莉亚似乎因为忤逆母亲的意愿而被取消了继承权,伦理身份因此陷入尴尬的状况,引发了后来的种种困境。

由此观察,这些人物的伦理身份之谜正是出于小说伦理关系重建的需要,目的在于帮助作者深入思考社会伦理和建构家庭伦理。无论小说主人公面临怎样的身份疑团和障碍,其伦理追求的旨归却是要突破身份疆界的大爱追求,特别是和谐家庭伦理关系的重建。菲尔丁认为家庭道德是社会道德的基础和出发点,也是伦理问题的核心。可以这样理解,由于小说主人公的身份之谜大多与家庭的破碎有关,因此他们在冒险经历中,都或多或少有一种摆脱孤独、回归家庭的伦理愿望。因为最终对家庭的建构可以补偿他们起初对自己身份未明的痛苦。在这个意义上说,主人公的身份之谜和回归家庭的伦理追求,其实暗含了道德英雄们对自我存在价值的寻找。如巴赫金所言,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在小说类型学上其实可归入“古典型家庭小说的模式”,其重要特点是“生活的时间与有限的局部空间相脱离,主要人物在成家立业前的漫游”,而“小说的进程把一个主要的主人公(或几个主人公),从他人的庞大的偶然世界引到一个狭小却牢固可靠的亲人们的家庭世界”[6]432。综观菲尔丁笔下道德英雄的漫游经历,其实都与怎样和家人建立起重要联系有关。因此菲尔丁小说主人公的身份之谜在本质上是驱使他们叩询自我来历的基本动力,而家庭则是他们寻求的主要方向。从身份未明到回归家庭,实际上构筑起了作品主人公伦理故事的基本线索。

亨利·菲尔丁在小说中不以出身论英雄,而是通过对主人公高尚道德的颂扬,颠覆了高贵出身与高贵道德之间的必然联系。但是,他的作品往往以主人公的身份之谜开始,以贵族身份的恢复结束,也遭到了严厉的批评。许多人据此认为菲尔丁的作品表现出了极为鲜明的等级意识[7]235。特别是随着《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情节的推进,原来约瑟夫和范妮本身就具有贵族身份,当他们的社会地位发生变化以后,约瑟夫仍不改初衷,从此与范妮长居乡下,做了一名自食其力的农民。尽管这一贵族身份的发现可以抵御布比夫人的强力干预,但与此同时,这一身份也和菲尔丁此前的叙述构成了冲突。特别是菲尔丁同时提升约瑟夫和范妮两人的身份地位,似乎并无必要。有中国学者据此认为,约瑟夫在地位提高后仍然不忘旧情,完全是菲尔丁顽固而又深刻的阶级意识在作祟,其目的不外乎是对那些忘本的中产阶级暴发户的鄙薄[8]47。至于布思购置马车、招致他人嫉妒和嘲笑,并被称为“农民乡绅”[9]160的事件,则也被批评家归结为菲尔丁对布思不守阶级本分的嘲弄。伊恩·瓦特在分析《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时就指出,菲尔丁如此结尾,不仅是为了避免对社会既定秩序的破坏,而且也反映出菲尔丁固有的阶级成见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妥协[1]312。

事实上,如果从小说人物的出身问题审视菲尔丁的道德观念,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唯道德论者,即评判一个人是否有道德,完全取决于这一个人的道德修养,而与其出身等级无关。在这个问题上,菲尔丁也出现过矛盾心态。一方面,出于对社会等级制度的不满,他不断批评和讽刺上流社会的虚伪道德,而另一方面,他也没有一味地认同底层人民的不良道德修养和表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18世纪等级制度下菲尔丁本人的出身问题有关。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中,等级制度不仅意味着出身门第的高低,还包含了某种被大家所公认的独属于这个等级的生活方式的要求,“等级的划分以一种非常典型的方式建立在人们习惯的生活方式之上”[10]254。18世纪的英国社会早已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但由于传统势力强大,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在当时仍旧牢不可破。在此背景下,一个人社会地位的高低就不得不取决于其世袭的等级关系。曾有社会学学者论及这一问题时指出,“在18世纪中期之前,阶级一词很少使用,原因可能是那时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要由他所处的等级来决定”[11]24。这就是说,人们的社会地位不是由以经济状况为基础的阶级划分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前辈的门第与自己的出身。在这一阶级划分标准下,一个人不论生死,都会因其出身而被划入既定的等级秩序,不论他拥有多少财产也改变不了这种世袭的阶级划分。作为一个出身于贵族家庭的上流人,菲尔丁从小就隶属于较高的社会阶层;然而不幸的是,随着家道中落和个人经济状况的困窘,菲尔丁又很难维持贵族等级的生活水准。虽然常常入不敷出,但他还是努力维持着体面的绅士生活。《阿米莉亚》这部作品对布思和阿米莉亚婚后生活的描写,其实就是菲尔丁矛盾处境的真实反映。正如聂珍钊先生所说,文学与伦理学有相通之处,它利用自身审美虚构的功能,“借助艺术想象和艺术描写,把现实世界转化为艺术世界,把真实的人类社会转化艺术社会,把现实中的各种道德现象转化为艺术中各种道德矛盾和冲突”[12]18。菲尔丁自身感受到的世态炎凉及由此形成的道德意识,自会在创作中有所反映,从而否定社会等级与高贵道德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流行偏见。

菲尔丁曾在作品中多次提出,所谓的社会地位划分(舆论大多据此进行道德判断)与道德划分并不等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有这样的表述:“正是在下等人朴素敦厚的衬托下,上流社会的矫揉造作才更加突出,显得异常可笑。同样,下等人的粗野也只有和上等人的文雅相互对照之下,才越发触目。老实说,和这两种人往来都有助于改善历史家做人的态度:从下等人方面他可以看到朴实、坦率和诚恳的榜样;上等人则可以教他斯文、典雅和豪爽——后一种品质我很少在出身寒门又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人身上见到。”[5]474《阿米莉亚》中,菲尔丁又借布思的口吻说:“我担心,对于我们所称的上流社会的人们,我们时常过分恭维,而对于那些地位低下的人们,我们却加以贬低,这是十分不公正的。有些人出身极为高贵而且受过高等教育,但品格却很低下,这种事例并不罕见。”[9]128以上例证说明,出身于破落贵族家庭的菲尔丁并未用狭隘的阶级论来划分人物的道德属性。在他看来,像布比夫人、布利非、詹姆斯上尉等道德伪善之徒不一定出身下层,这些道德败坏的上流社会人士也因此被菲尔丁冠之以“群氓”的称谓①《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曾说明“所谓穷人,这里指的是在英语中通称为群氓的那个人数众多而且可敬的集合体”,但同时菲尔丁这样解释“群氓”:“在我们的作品里,每逢使用这个词儿,指的就是各阶层中不道德、无见识的人;常常把最上层的许多人都包括在内。”参见亨利·菲尔丁著、萧乾和李从弼译:《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06、35页。。这种不按照阶级身份进行道德评判的做法,充分地说明了菲尔丁的唯道德论。

当然,由于不甘自身社会阶层身份的沦落,菲尔丁对阶级意识表现得十分敏感。这种因其破落贵族身份而形成的敏感心态既混杂了菲尔丁对贵族阶级的羡慕之情,又包含了他对自身际遇的不平之气。换句话说,他既看到了贵族阶级的道德状况早已今不如昔、每况愈下,同时又希望通过让主人公秉承高贵精神的方式维系其作为一名贵族的自尊感。这种通过道德自虐保全精神层面特权意识的做法,无疑与具有强烈贵族趣味的传奇文学一脉相承。在传奇文学中,英雄人物“即使在他们伪装的事后,他们的高贵仍然是很明显的,因为他们显著的俊美、正派和勇气”[13]37。而菲尔丁小说的主人公也是在身份未明、经济困顿的情况下保持了高贵的精神气质。如《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中描写约瑟夫的“神态气度,会使那些于贵族人物见识不多的人,有一种高贵的感觉”[4]32。即便后来约瑟夫遭遇抢劫、衣不蔽体之时,他的气度也使客栈里的女仆相信他是个上等人。《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琼斯不但衣冠楚楚,举止文雅,而且神色之间还有在下等人身上不常见、在上等人身上也不一定能找到的那种引人注目的尊严”[5]354。这些英雄人物之所以给别人留下如此印象,除了相貌俊美外,还主要与其处乱不惊、心安理得的非凡气质有关。也就是说,约瑟夫、琼斯等人的高贵,即来源于他们正直正派的道德气度,因为“完全清白无辜的人永远具有这样坚忍不拔的意志”[9]176。由此可见,菲尔丁赞扬这些人物英雄气度的真正目的,无非是彰显他们表里如一的道德品质,以此来弥补和报偿他们身处弱势地位的一种叙述方式,并非出于狭隘的阶级定论。

除了批判等级制度和建构新型家庭伦理的需要之外,菲尔丁在小说中设置人物伦理身份谜团的做法还带来了一种伦理困惑,即主人公往往要面临乱伦的威胁。不论是《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中的约瑟夫·安德鲁斯,还是《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的汤姆·琼斯,都曾在各自的人生旅途中险些犯下了乱伦的罪过。如约瑟夫和范妮在即将成婚之时,却有一个小贩声称他们两人本为兄妹,幸亏安德鲁斯老夫人及时披露了两人之间并无血缘关系的真实情况。至于汤姆·琼斯,则与人们传说中自己的母亲沃特尔太太有过一夕之欢,好在后者最终说明了白丽洁小姐才是琼斯生身之母的秘密。由上述情节可见,尽管主人公并未犯下乱伦罪过,但他们却时常要面对一种乱伦的危险。

在论及菲尔丁作品中的乱伦问题时,曾有学者从精神分析学角度加以揣测,认为作品中乱伦的假设实与作家在童年期间和同胞姐妹的不当行为(indecent actions)有关[14]8。尽管这种研究方法揭示了作家的某些童年记忆,但却无助于理解作家隐含在乱伦假设中的道德意识。笔者认为,菲尔丁之所以在作品中设置一些可能发生的乱伦事件,其实是为了在改造传奇叙事的基础上去进行自己的道德思考:由传奇文学中常见的乱伦故事出发,通过假设主人公可能要面对的乱伦威胁,菲尔丁实际上为主人公设置了一个不可乱伦的道德禁忌,从中体现出来的道德警示意味,明确反映了作品的道德主题。

应该注意到,在人类早期的民间故事和神话传说中,乱伦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现象:古希腊神话中的乱伦故事,往往真实反映了人类在原始社会中的群婚制度和杂居生活,它本身并不带有道德色彩;而在古埃及文化中,家族内部的通婚(以兄妹通婚较为常见)被认为能够保证血统的纯正高贵。只是到了文明社会,人们意识到乱伦的灾难性影响之后,才逐渐成为一种道德禁忌。芬兰人的神话中就“包含了起初存在,后来被纠正的乱伦主题”[14]66。但是,在还未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乱伦不仅没有被赋予道德内涵,而且还在某些时候被人们视为神圣自然之事。在考察凯尔特人和日尔曼人的神话故事时,乔治·杜梅齐尔(Georges Dumézil)就曾经指出,不管神话中的乱伦故事是偶然发生的,还是一种例外事件,都鲜明表达了这样一个叙事意图,即乱伦本身促成了一个例外英雄的诞生[15]60。其实不仅仅是北欧神话,就连古希腊神话和后来的传奇文学,都讲述了乱伦事件的造神功能:那些身为天神和凡人之子的英雄人物,很多都是杜梅齐尔所谓的“例外英雄”。作为一位深受传奇文学影响的小说家,菲尔丁也同样关注乱伦故事的描写,只不过在他笔下,乱伦却成为了道德英雄必须要避免的一个道德禁忌。

由于约瑟夫·安德鲁斯和汤姆·琼斯无从知晓自己的身世,因此在处理两性交往问题时也缺乏一种明确的伦理定位,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和交往对象之间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物所采取的任何不谨慎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乱伦的后果。这就是说,这种因身世未明而引发的乱伦威胁,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主人公追求道德完善的重要考验。乱伦不仅混淆了家庭伦理关系,而且由于家庭本身是社会得以存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单元,也会导致社会道德秩序的混乱和疯狂。在一定程度上说,“我们可以把乱伦禁忌看成是人类从愚昧、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16]114。那么,作为一种象征性书写,在菲尔丁的小说中,这些主人公能否避免乱伦事件将成为他们是否具备完美道德,从而成长为道德英雄的重要标志。此外,由于乱伦妨碍了人类社会正常的伦理秩序,因此菲尔丁在对传奇文学中的乱伦故事进行创造性转换的过程中,就不仅将假设的乱伦事件设置为对琼斯等英雄人物的道德考验,而且还在向他们提出道德警示的基础上,明确表达了一种重建家庭和社会伦理秩序的道德诉求。

如果从两性关系的角度加以考虑,乱伦是人们追求感官享乐和性自由的一种象征,而菲尔丁在作品中所提出的乱伦禁忌,不仅体现了他对古典文学传统的吸收,也鲜明表达了一种具体的道德要求,即对审慎品格和忠贞美德的重视。实际上,菲尔丁几乎在他的所有作品中都强调了这两种美德。特别是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主人公的成长,说到底就是对谨慎品格与忠贞美德的自我完善。从这个角度说,菲尔丁作品中假设性的乱伦故事,不仅发挥了一种道德警示的作用,而且促进了主人公的道德完善。不过由于乱伦事件毕竟带有浓烈的原始色彩,它本身并不常见于文明社会,因此菲尔丁在讲述主人公的乱伦威胁时,也多多少少采用了戏剧化的叙事方式。随着他的现实主义文学观日渐成熟,菲尔丁也逐步放弃了对乱伦事件的描写,转而通过更加现实主义化的方式去对两性关系提出道德警示。如在《阿米莉亚》中,贝内特太太由于自身的不谨慎,从而失身于勋爵,结果是不仅从勋爵那里染上了性病,还传染给了自己的丈夫。尽管菲尔丁为避免触犯大众视听,有意淡化了这一情节线索,但由于人物的不谨慎和不忠贞而引发的事件后果却令人唏嘘:在贝内特太太的行为被揭露以后,她的丈夫也痛苦得近乎神经错乱,仅仅在几个月后便郁郁而终。从中体现出来的道德警示,显然比设置假想的乱伦事件更具有现实价值。

综上所述,菲尔丁对于主人公身世问题的描写,始终都立足于一种道德状况的考量。在谈到欧洲骑士传奇与道德问题的关联时,茅盾曾经指出,骑士传奇文学对于道德问题的处理十分简单,用一句话概括,便是“‘善’者必胜,‘恶’者必亡,‘善’者是全善,‘恶’者是全恶”[3]11。而通过对菲尔丁笔下人物伦理身份之谜的探讨,便可发现菲尔丁的道德讨论更为复杂,既承负了作者“完美近神”的道德理想,又寄寓了现实主义的道德警示。菲尔丁小说中人物身份之谜的设置,既体现了传奇文学叙述模式的影响,也大大强化了小说的道德内涵,提升了作品的艺术价值和思想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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