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黄清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列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预示着地质工作特别是水工环地质工作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做为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单位,高度重视地质项目管理工作,成立十多年来,与国土资源部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999年建局第一年,就印发了《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要求》,其间陆续出台和修订了相关办法和要求,2011年地调局制定了地质调查项目办管理办法(试行)和与之配套的多个管理要求,《办法》从项目立项论证、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成果验收、资料归档等项目各环节的管理做出了全方位、系统性的表述,使用项目管理水平更上一台阶。
加强地质项目资金科学管理与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地质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勘单位的经济意识不断提高,对项目资金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越来越高。目前地勘单位承接的地质项目多数直接来自财政拨付,这体现了国家保证地质勘查工作有序开展合理运作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取得不错成果。对地勘单位来说,规范的资金管理环节应包括预算管理、使用管理、决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审查,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
项目技术可行性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项目资金的前提。项目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明确技术条件、细化投入实物工作量、人员安排等与预算相关的标准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列支范围、列支标准测算经费使用需求。经费预算是地质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货币资金形式反映地质工作投入程度和预期绩效目标,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根据地质调查工作特点和项目预算管理要求,2006年,财政部与国土资源部组织制定了《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现有使用的地质预算标准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作)。2010年,根据地质调查新任务要求,地调局制定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及补充要求,2013年,为适应形势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管理的通知》以及其他一些约束性文件。这些制度、办法明确规定了预算编制方法和要求,预算编制人员首先按技术方案确定的投入工作量结合地形等级、地质复杂程度等技术条件,套用预算标准分类编制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化探等地质工作手段预算表,此表俗称经费投入表,并把工作手段预算按规范性、合理性要求分解成人员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咨询劳务费等15项费用明细表和费用归集汇总预算表,此表俗称经费使用表,两表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到坚持原则、紧扣实际、细致全面的编制预算。
加强地质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效益,现有规范性地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等,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接受有关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监督检查。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组织会计核算;投资性支出、捐赠及赞助,各种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支出,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列入项目支出。执行内控制度,本着节约做事原则,控制消费性支出。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还要以批复的项目预算为依据,把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套用预算标准据实列支。
承接财政拨付地质项目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项目经费能够保障人员工资、工程施工、专用耗材等直接、间接费用支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资金合理性开支,避免资金的流失或者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完成率。按项目开展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野外工作记录,特别是有实物工作量的手段费用,要客观、如实组织施工决算,提供真实、完整的决算凭证及施工合同,及时到财务部门报账,审计或监察部门不定时参与监督检查实物工作量完成真实性,避免造假行为发生,做到野外工作开展进度与经费报支进度相对一致。地勘单位应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了更加有效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控:
预算管理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础管理,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在编制预算前要认真解读新要求,收集新信息,为全面编制预算做好基础工作,同时要着重抓好以下事项:第一,注重预算的有效性。结合项目任务书认真领会技术方案中与经费使用有关的表述,确认预算类型(根据野外实物工作量比例区分甲类预算或乙类预算)、工作区地质条件及相关技术条件,确定费用项目预算占总经费预算的比例,不可突破上限标准。第二,注重预算的合理性。对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要采取科学的方法,根据以往经费执行情况合理编制预算,如:野外工作因工程师的水平差异化,若投入人员技术娴熟度高,就会缩短外业工作时间,可适当减少编制差旅费用。某一项目由不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合理分配费用,确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第三,注重预算可执行性。要对项目工作地的财税政策、人文环境有所了解,比照同类项目预算执行状况,找出共同特性,避免预算执行中申请变更,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地勘单位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并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首先,要推行整套项目管理体制,从项目立项到预算的全流程都进行科学严格的审查,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充足、降本增效。其次,建立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制度,通过日常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可以从全过程进行资金的统筹规划,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等重点环节更要检查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最后,完善会计核算制度,采用科学的方法,结合单位的实际,进行会计核算。规定对于项目在一定期限内未启动实施或工作进度缓慢的,对项目资金可以采取冻结等办法,敦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时保质开展工作。
地质项目工作终结要提交地质成果报告和项目经费总结报告,在通过上级单位组织验收通过后方才完成一个项目的工作周期,在项目工作年度内或者经费结题时,对项目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绩效评价,本着科学、全面、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效益评价法、比率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的考核,不论是何时进行的考核,都要注重评价的反馈和公开,评价的结果有助于项目实施单位发现资金管理缺陷,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降低资金管理成本,也有助于上级部门优化资金配置,强化审查监督,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1]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
[3]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