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唐丽
企业集团内部各个成员单位所经营的业务有所差异,一些成员单位的资金状况较为富足,而一些成员单位的资金状况比较紧张。在这一前提下,集团内部有些企业需要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有些企业却由于资金富余造成资金沉淀,由此导致了整个企业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在企业集团内部实施资金集中管理,能够将分散在各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由集团总部负责内部资金余缺的合理调剂,有利于优化配置企业集团资源,避免各成员单位因无效竞争而造成资源浪费。
我国的企业集团普遍存在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所有者缺位的情况,由于未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致使母公司对各个成员单位的资金运营情况监管不力,各个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上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各自与银行进行业务往来,多头开户情况非常普遍。因成员单位的资金分布呈不平衡态势,从而导致了集团贷款与存款“双高”现象严重,既增加了集团的利息负担,又增大了集团的财务风险,不利于集团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而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集团能够实现对成员单位资金运营过程的跟踪监管,提高各成员单位的资本经营意识,提升企业集团资金整体管理水平,使企业集团更好地规避和抵抗财务风险。
受资金集中程度偏低的影响,国内绝大部分企业集团均未将融资职能上收,具体而言,企业集团并未对融资进行统一管理,而是对成员单位提交的融资计划进行审批,计划获批后,成员单位自行在批准的融资额度范围内进行融资。银行对各个成员单位的授信评级仅针对各个单位,并不涉及整个企业集团,由此导致了评级等级偏低。这就造成了各成员单位在进行融资时利率较高,有些甚至要求担保,诸多限制条件给融资带来了一定困难,不利于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而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后,不再需要内部成员单位对外单独融资,企业集团在集中各成员单位资金后能够形成强大的规模优势,提高银行授信评级等级,使得企业集团易于获取银行贷款上的优惠政策支持,降低资金成本。
在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下,由于企业集团对成员单位的固定资产、基础建设工程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支出没有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致使资金无法有效集中,从而造成了各个成员单位的投资随意性较大。一些资金比较富余的成员单位有大量的资金可供投资之用,如果他们在投资前未进行可行性论证,则可能导致投资失败,这样一来,会使企业集团的资金无法发挥出最大的增值效益。而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运营过程受控于集团总部,能够确保集团总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成员单位不合理、不规范的投资行为,避免因投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企业集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资金集中管理体系,没有形成统一的资金调配使用标准,使得闲置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造成闲置资金收益率低下。同时,企业集团缺乏信息共享的资金管理信息平台,使得集团决策者难以及时掌握财务数据、资金结算、投融资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无法对资金实施全程监督控制,造成了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散乱无序,多个账户存在数额较大的沉淀资金。
企业集团在推行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只是将各成员单位分散的管理流程进行集合,而没有针对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特点,对审批程序进行详尽设计,从而导致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审批不严,经常存在成员单位虚假汇报用款的情况。
企业集团各成员单位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借款、担保、投资等开支方面不遵守制度规定,造成资金严重流失,财务管理混乱,对企业集团整体资金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构成了威胁。加之,企业集团高层领导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对各成员单位资金流动状况的有效监控,只是将财务风险管理停留在事后控制层面,从而导致企业集团极容易陷入资金失控的困境。
大部分企业集团在推行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无法对成员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统一监督审查,各成员单位独立掌握各自的财务信息,导致集团总部难以全面了解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运营情况。在缺少监管机制的情况下,部分成员企业盲目放账,导致企业报表上的会计利润虚增,难以改善企业资金状况。
企业集团通过制定统一的资金调配标准能够及时了解并掌握成员单位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超预算的成员单位进行监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首先,应制定科学的预算控制标准。具体制定时,要充分考虑资金预算与企业运营情况,做到两者兼顾,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当成员单位出现经济纠纷时,应由其自行处理,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在无授权和无审批的情况下,不对其进行支付。其次,要制定详细的以收定支标准。但凡有存款余额的成员单位均可根据预算审批程序自由使用,总部资金管理中心不进行款项垫付。再次,制定统一的调剂标准。建立并逐步完善企业集团资金调度会计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统一的要求编制《货币资金收支预算表》,集团总部资金结算中心则可按照各单位上报的计划并结合内外部账户余额合理安排调度资金。最后,制定有偿使用标准。由总部结算中心对成员企业的授信等级进行排列,当成员企业资金不足时,可依据授信额度向总部申请贷款,并按当其银行利率计算利息。
1、明确资金集中管理审批权限
企业集团为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管理,应当明确审批权限,如资金计划组中融资管理员的权限为寻找融资机会、选择贷款品种、把握还贷时间等;资金结算组的出纳人员负责设立及维护集团内部账户、处理资金收支业务以及现存存取等,记账员负责处理集团总部划拨资金的账务问题,及时与各成员单位的会计部门核对账务。
2、强化资金收支预算审批
一方面要在各个预算周期把好关,具体包括年度预算、半年度预算调整、月度平衡,借此来实现资金预算审查的一体化和标准化。另一方面可在资金收支安排方面引入收支预算,各个成员单位定期提报相关的预算资金支出计划,总部可采取资金额度核定的方法,根据使用情况拨补给成员单位,实现资金统一管理。
为了提高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风险意识,应当构建起科学、完整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保证集团资金安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应包括以下三个系统。其一,财务风险管理系统。该系统当中除了应当包含与风险有关的分析量化数据、程序和设备之外,还应涉及企业各个层次应对风险时的态度及处理策略。而财务人员则可借助相关数据选择最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并通过对数据的形象化处理,加深企业管理者对风险的了解。其二,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将专家的知识与经验进行有机融合,能够使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时,依据系统的支撑,做出最优化的决策。其三,信息沟通系统。该系统可将由各个层次风险管理系统所产生的信息传递给需要的部门,还能对部门的反馈进行迅速处理,有利于高效率双向沟通的实现。
1、成立资金监管委员会
企业集团可以成立由决策管理层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资金监管委员会,具体负责成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析、选择资金的安全使用方式以及评估资金的使用风险程度等工作。为确保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应建立统一的制度,如财务制度等,并对职责分工加以明确,除了要做好对各个成员单位的监督工作之外,还要将企业集团的监管文化传递给各个成员单位。
2、推行财务主管委派制
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度来实现对成员单位财务的控制,具体做法是由总部直接对成员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监督成员企业的资金管理程度,尤其是资金使用政策是否与总部集中管理战略相符,若是发现成员企业经营者因个人行为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时,除了要责令其整改之外,还应及时向总部反馈情况。委派的财务人员应当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并且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委派的财务主管的工资待遇均有企业集团负责。
3、加大内部审计力度
一方面,要设置内审机构,逐步提升机构的隶属层次,机构的设置应以完善资金内控制度为目标,将审计职能设计于资金内控的各种流程体系当中;另一方面要在做好事后审计的同时,加强事前和事中阶段的审计,避免错误和舞弊问题的发生。
总而言之,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管理权过于分散、资金监管不力、资源配置不合理、规模优势不明显等问题,导致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成本偏高,并且面临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不利于企业集团健康发展。为此,企业集团必须积极推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以期改善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效率不高的现状,为企业集团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资金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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