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的民族观

2015-03-19 10:49段玉青
关键词:民族区域民族主义民族团结

段玉青

(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毛泽东生前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所形成的民族观,在他逝世几十年后仍是指导我们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论民族大小,尊重各民族的基本权益必须以平等、团结为本,在这种民族观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各项政策,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反对民族主义、在少数民族中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等至今仍然是我们的基本民族政策,它既接地气,也符合中国国情,同时还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的具体化。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因执政者对民族问题处理不当而遭致民族分裂、政权崩溃的悲剧频出,相比之下,毛泽东当年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更显弥足珍贵。

一、毛泽东的民族观来自于解决中国问题的实践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隔阂是困扰中国历代王朝的主要问题,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也绕不开民族共存共荣这道坎,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同样也不可能避开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历史赋予给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问题的基本课题之一,而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则是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探索者和奠基人。

实际上,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根据马克思主义平等原则和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一方面制定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纲领,即推翻帝国主义的殖民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另一方面“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建党初期的中国共产党就承认中国多民族的存在,主张采取自治和联邦形式统一中国,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当时,毛泽东在党内还没有走上主要领导岗位,但对党的二大提出的纲领他是拥护的。1924年,他在广州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就坚决执行党的主张,大力吸收回、壮、蒙古等少数民族的先进分子参加学习。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考察中国的民族实际问题,对日后成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的毛泽东民族思想的形成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革命走的是建立农村根据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政权的道路,但这条道路的实践不单单是一个汉民族就可以完成的,它同样离不开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奋斗。而且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这一时期“民族平等”、“民族自决”已经不再停留在口号的水平,而是被毛泽东赋予了实际的内容。即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少数民族革命运动的兴起,给中国共产党提供了认识、检验、发展民族理论的实践场所。毛泽东在1934年1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争取一切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环绕于苏维埃的周围,增加反帝国主义与国民党的革命力量,使一切被压迫少数民族得到自由与解放,是苏维埃民族政策的出发点。”[1]210换句话说,毛泽东在土地革命之初就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为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前瞻性的思考,同时在推翻旧制度的革命中毛泽东把尊重并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放在重要地位。因为,要实现民族间的平等,必须认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如果不尊重这一条,中国共产党将失去少数民族同盟,革命将难以成功。另外,要真正实现民族平等,解放被压迫的少数民族,仅靠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努力是不够的,少数民族的最终解放还是要靠他们自己起来革命。1931年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明确指出,要尽量吸收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管理工作,注意当地干部的培养与提拔,消灭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党和红军动员和吸收少数民族的优秀分子参加红军,并及时地培养,发挥他们在本民族中独到的、别人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毛泽东的民族问题实践丰富了他的实践经验,为他的民族观的形成拓展了很大的发展空间。

在实现民族独立、自由、解放的抗日战争中,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使中华民族面临着民族危亡。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制定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抗日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策略,主张抗日战争应该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解放战争,这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制定抗日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毛泽东为适应抗战需要,对党的少数民族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第一,改变过去在少数民族地区把“抗日与反汉族军阀”并重的策略改变为“汉族与少数民族联合一致抗日”的策略。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中共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策略也作了重要调整,着重于各民族的联合一致抗日。中共中央在《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中强调,八路军的任务是“要唤起和团结蒙汉族一切力量一致联合抗日,是要以我们正确的扶助境内少数民族解放政策去帮助各方消除蒙汉间的对立,是要以我们坚持抗战的模范作用去提高蒙族军民王公官吏抗战必胜的信心,是要广大的展开绥蒙抗日游击战争,把绥蒙全境造成敌人不可征服、不能巩固统治的游击区,逐渐在将来敌我力量的变动中,形成坚强的抗日根据地,形成我反攻阶段的前进阵地”[2]178。其次,把党的民族纲领从“民族自决”转变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38年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主题报告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国内民族问题的总方针和基本政策,制定了中国共产党新的民族纲领。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对国内民族问题的总方针是“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他还指出:“一方面,各少数民族应自己团结起来争取实现;另一方面,应由政府自动实施,才能彻底改善国内各民族的互相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之目的。”[3]619~620

在新中国诞生不久,他就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4]757因此,他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反对民族主义,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在多民族共存的东方大国,为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国内民族问题中,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以及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而且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各民族共同奔向全面小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民族平等是毛泽东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总政策

民族平等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础,也是我国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中国各民族本应处在同等的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但千百年来的专制统治并未给予少数民族这种地位和权利。因此,毛泽东特别强调少数民族与人口众多的汉族的平等,这既是无产阶级的民族平等观,也是多民族国家中实现民族和谐共存的基本原则。毛泽东主张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完全平等,并把民族平等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政策之一。因为,民族平等问题,是古今中外民族关系中的核心问题。

毛泽东主张民族平等的含义是: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完全平等,主张和坚持实现各民族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事实上的完全平等,坚决反对任何民族享有任何特权。从一个国家来说,要求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从世界范围来说,要求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平等;民族无论先进与落后一律平等。毛泽东主张的民族平等是全方位的,是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平等。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提出了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一是“对内要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5]752,“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 ,“民族是至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 ,这是毛泽东关于民族的一个基本思想。他一贯主张“对国内各民族,给予平等权利”[1]597,明确宣布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1]304。二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1]1133。毛泽东毕生为实现中国各民族平等而努力,在他的领导下,中国各民族也确实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三是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毛泽东在明确提出应发展用各民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的同时,提倡各民族在自愿基础上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并特别提倡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学习当地民族的语言。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适应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1956年毛泽东在党的八大明确提出,对于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应当帮助他们创造文字。毛泽东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始终强调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消除汉族与少数民族的隔阂,增强民族团结,扩大革命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毛泽东把改革落后习俗看作是民族文明与进步的表现,是民族文化方面的革命。对此,毛泽东在《不要四面出击》一文中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可以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6]225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7]308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民族政策实际上都是民族平等总政策的展开和体现。四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政策[8]20。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政策,这是毛泽东提出并坚持的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指导原则,是中国能够不断顺利解决民族问题的主张,提出从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文化平等三个大的方面采取措施实现民族平等,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党的民族政策。

三、民族团结是毛泽东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

民族团结是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个根本原则。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结合我国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的实际情况,形成了民族团结理论。民族团结,简而言之就是各民族之间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互助合作、和睦相处。坚持民族团结是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毛泽东的民族团结理论,包括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

毛泽东的民族团结理论是各民族人民“平等的联合”[1]627的理论。它包括中华民族整体的“全民族团结”;包括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即“国内各民族的团结”[1]204;包括中华民族“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9]1472等三个层次。毛泽东认为,民族团结是使我们伟大祖国“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9]1464的前提条件和政治基础。中国各民族的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8]168,“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只要是中国人,不分民族,凡是反对帝国主义、主张爱国和团结的,我们都要和他们团结”[8]311,“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10]31,“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共同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11]。早在抗日战争前夕,毛泽东就认为,党是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12]256。他指出了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间团结的重要性,强调既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也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各民族“内部的团结”[11]。他又指出,在中国,要搞好民族团结,中心是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团结,“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13]227。

毛泽东把民族团结看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保证。他指出:“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和民主革命的任务”[12]256,“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4]757。

历史已经证明,我国各族人民正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毛泽东民族团结理论和政策的指引下,才取得了民族解放、繁荣、发展,国家获得了独立、自由、富强。

四、反对民族主义是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方法

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的民族观,是基于资产阶级的阶级私利和偏见。毛泽东一直主张各民族平等,主张各民族联合或团结,把反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两种表现形式——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方法。毛泽东民族理论中关于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有三个基本观点:

一是既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两种民族主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表现形式,所以都在克服之列。毛泽东多次讲到反对民族主义的问题,一般都是两种民族主义并提。例如,1955年毛泽东指出:“要继续反对大汉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想。……当然,少数民族中间会要发生狭隘民族主义的,那也要反对。”[14]213

二是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中,重点反对大汉族主义。毛泽东在论述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时,总是特别强调重点反对大汉族主义。早在建国以前,毛泽东已经多次论述到反对大汉族主义的问题,指出大汉族主义是国民党对少数民族使用的方针。新中国建立后,毛泽东又多次论述到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问题,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1953年,毛泽东在《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中指出:“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8]2691955年,毛泽东指出,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重点是大汉族主义:“首先要反对的是大汉族主义。只要汉族同志态度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确实公道,在民族政策上、民族关系的立场上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不是资产阶级的观点,就是说,没有大汉族主义,那么,少数民族中间的狭隘民族主义观点是比较容易克服的。”[14]213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提出:“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13]33

三是在社会主义时期,两种民族主义都是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13]227对两种民族主义的性质是一种人民内部矛盾的论断,在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具体操作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路径

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运用到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的史无前例的创举,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路径和重要制度。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制度设计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道路的集中表现,这个制度框架就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这一制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毛泽东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49年9月30日,在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共同纲领》的第51条明文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1952年8月,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全国民族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起了决定作用。1954年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总纲和53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自此,民族区域自治成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以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为指导,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政治形式,着眼于更好地发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和其他民族的主人翁精神,调动其政治积极性,加强民族团结,加速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建设事业。所以说,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正确结合,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正确结合,既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团结,又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还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巩固。

民族区域自治要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事业作为重点。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事业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少数民族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少,但居住地区广泛,约占全国面积的64%。毛泽东指出:“中国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中国有几十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汉族居住的地方面积要宽,那里蕴藏着的各种物质财富多得很。我们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12]256

除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以外,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也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特别关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立场。毛泽东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中的立场和作用,指出“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11],“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13]34,毛泽东对新疆帕哈太克里乡农民的回信中强调民族地区要“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15]592。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是社会主义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毛泽东少数民族发展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些地区(指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的落后状况)的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在我国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心任务就是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逐步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以及由此造成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问题。1953年,毛泽东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的任务时指出:“逐步地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其中包含稳步的和必要的社会改革在内),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落后的民族得以跻于先进民族的行列。”[16]505这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加强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的核心,是“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并把这看成“是整个国家的利益”[11],而“方针是团结进步,更加发展”[11]。他认为,少数民族的发展,一是这些地区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

六、培养民族干部是毛泽东解决民族问题的干部路线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是毛泽东基本的干部路线。毛泽东一贯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重视少数民族干部政策的制定、贯彻和实施。建国初期一再强调:“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8]20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关于少数民族整风情况和今后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中提出了培养民族干部的方针、任务:“今后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实现民族干部的共产主义化,并且根据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继续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又红又专的政治干部和文化、科学、技术干部。”在《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纪要》中又提出:“必须大力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应当以教育提高现有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为主,……在培养提高政治干部的同时,注意培养为发展农、牧业生产所迫切需要的技术干部以及医药卫生干部。”[17]189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一直都关心着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毛泽东的民族干部政策内容丰富,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都要通过办学、办训练班、安排工作中学习和交流锻炼等方式,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不仅要培养政治干部,还要培养各种专业技术干部。1950年,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6]22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要大量吸收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干部的共产主义化,同时强调德才兼备的原则,既要有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又要有专业知识和工作才能。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大力开展文化、业务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在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上,要求培养德才兼备、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宏大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七、毛泽东的民族观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贡献

毛泽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增加了新的内容,至今仍然是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思想武器。毛泽东同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所作的新贡献很多,但主要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毛泽东同志遵循解决民族问题的民族平等和团结的原则,打破了多民族国家必然采用联邦制的固定思维模式,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下成功地解决了国内民族问题,形成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模式——民族区域自治,摒弃了联邦制,实现了中华民族的自决,从理论创新到实践突破,在半个多世纪的民族区域自治建设实践中,民族区域自治逐步被确立为国家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而创造的史无前例的创举和实践创新。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政策为各民族之间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提供了条件,推动了各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更加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它有助于增强各民族的团结,保证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有助于在平等的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少数民族的当家做主,积极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有助于调动少数民族的积极性,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助于国家通过宏观调控,给少数民族以全面帮助,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第二,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社会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解决民族问题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观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民主制度的基础。毛泽东把这一原则运用于中国具体实践,并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发展。早在抗日战争初期,毛泽东提出了各民族平等的联合以及“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5]752的思想。解放后,党和国家把逐步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间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差距,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走向共同繁荣,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将各民族平等与各民族繁荣联系了起来。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贡献是从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这个原则高度,提出了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毛泽东的民族平等政策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增添了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个新内容,从而使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基本原则发展为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第三,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生中,始终把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指导思想,较好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并且在理论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的理论,提出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的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毛泽东的民族政策巩固了多民族团结统一,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发展。毛泽东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政策,是解决汉族同少数民族问题,处理汉族同少数民族之间关系的基准,维护了各民族的团结统一,巩固和促进了历史上形成的多民族结构体系。

第四,毛泽东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的核心,是“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18]。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这些光辉思想是他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增添的新内容。毛泽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出了培养方向和培养标准,主持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为造就社会主义坚强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他把培养具有共产主义信仰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把干部的民族化与共产主义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

[1]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集(1937—1939)[M].西安:陕西省档案馆,1994.

[3]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6-1938):第十一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4]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毛泽东.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7]毛泽东.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8]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毛泽东.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

[11]新华社.毛泽东在达赖、班禅为庆祝藏历木羊年新年举行的宴会上的祝酒词[N].人民日报,1955-02-25.

[1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

[13]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5]逄先知,冯蕙.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 1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16]黄光学.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下[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

[17]杨荆楚.毛泽东民族理论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5.

[18]新华社.毛泽东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参观团代表的谈话(一九五三年十月十八日)[N].人民日报,195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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