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流行音乐中的“粉丝”文化探析

2015-03-19 10:19程竞羽
传播与版权 2015年7期
关键词:粉丝亚文化歌迷

程竞羽

新媒体背景下流行音乐中的“粉丝”文化探析

程竞羽

流行音乐在大众文化中是很重要的部分,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种文化传播形式。随着媒介快速发展,对大众文化的研究也拓展到了性别、亚文化相关议题。“粉丝”文化作为亚文化的一种,在现今新媒体迅速普及的背景下,在流行音乐文化中呈现出了新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本文针对这一现象从四个方面做出解读。

流行音乐;大众文化;“粉丝”文化

[作者]程竞羽,重庆工商大学。

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流行文化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谈论中,费斯克一直坚持通俗文化的正当性,认为流行文化的优点就是受欢迎。媒介不断发展,广播推动了音乐普及,让并不拥有留声机的人们也能欣赏音乐,模糊了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流行音乐与严肃音乐的边界。根据费斯克的观点,流行音乐来自大众并接受大众检验,欢迎、欣赏的那部分人成为“迷”,在自己的圈子形成价值认同,产生亚文化。流行音乐也能够形成自下而上的文化同时产生生产力。①[美]约翰·费斯克,王晓珏、宋伟杰译:《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一、对大众文化与流行音乐的认识

早期“大众”一词的应用带有负面意涵,指平常人或“普通群众”,常被认为是未受教育、无知的。西方社会中,主流文化价值取向偏于个人主义和精英主义,对集体行为存有偏见,认为是一种缺乏秩序或组织的个体集合。大众文化带有贬义,还因为它和假定中“无涵化的”、没有个性或下层受众的文化偏好有所关联的缘故。费斯克也认为“首当其冲的一点,大众文化必须关系到大众切身的社会境况,大众文化是大众创造的,而不是加在大众身上的;它产生于内部或底层,而不是来自上方”。

在《论流行音乐》中,阿多诺将音乐范畴分为严肃音乐与流行音乐,并做了明确区分。严肃音乐强调结构上的整体性,任何割裂了的作品都无法体现原作品的意义。即使将作品中的高潮部分或经典章节选取出来,因脱离了作品本身,亦失去了原本的表现力和意义。但流行音乐不同,“从整体中抽走任何细节都不会影响音乐感……在流行音乐里,位置是绝对的。每一细节都可以被替换”②[德]西奥多·阿多诺,李强译:《论流行音乐》,《视听界》,2005年第3期,第47页。。而即便流行音乐被抽离了一部分,显得不完整,但听众能够自行补上缺失部分,这就是阿多诺眼中的标准化。

二、大众文化中的“粉丝”文化

(一)“迷”是过度的读者

“迷”就是极为喜爱某事的人,工业社会中的大众文化,迷文化是很普遍的现象。费斯克认为,大众文化迷是过度的读者,作为一个“迷”,就意味着对文本的投入是主动的、热烈的、狂热的、参与式的。因此,过度性成为“粉丝”的标签。

在众多伙伴关系中,因共通意义空间聚合到一起,产生集合行为,甚至因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或思想体系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亚文化。那部分受到吸引的大众成了“粉丝”,自觉同没有受到吸引的大众区隔开来,大众文化迷用自己的方法来确定彼此身份,取得相互认同。这些身份认同、相似爱好品位,被整合、系统化后就形成他们的迷文化。因而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粉丝”及其文化可以被视作一种以身份建构为基础的亚文化体系,它主要体现为风格,偶尔也表现出抗拒。③蔡骐:《“粉丝”型受众探析》,《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年第2期,第33页。在复杂的抵抗过程中,形成自己独特风格。

(二)“粉丝”与生产力

大众文化迷和普通大众的区别在于不同程度上的着迷。文化本身不等同于消费行为,早期观点对于文化的定义是静止看待的,强调文化实践的一种“结论”性东西,尤其是具有价值意义的文化制品,而现在大众对于文化的认识更多是将其看作一个不断体验和收获意义的过程。因此,大众对于文化文本具有一种消费行为,在消费过程中就是文化、意义的再生产。所以大众文化迷具有生产力:他们的着迷行为激励他们去生产自己的文本。①[美]约翰·费斯克,王晓珏、宋伟杰译:《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74页。文本再生产就是符号再生产的过程,最初的文化文本是一种资源,从中衍生出无数的复本,对符号意义的再扩大,再诠释,再表现,再创造。

三、歌迷是流行音乐与“粉丝”文化结合的产物

(一)对音乐符号的消费

音乐和电视作为两种在年轻人中最流行的媒介,尤其能影响到一个人的品位和媒介消费习惯。之前有人用“表音符号”涵盖通过唱片、录音机、广播等媒介来传播音乐的种种形式,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传播音乐的手段得到了丰富,表音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也得到了充实。

大众文化迷对音乐符号的理解也因商业化加剧有了很大改变。早期歌迷对音乐的消费就是音乐文化制品,而现在,歌迷对于符号的消费更多体现在符号本身延伸出的文化文本,如歌手形象、歌手自创品牌。从“粉丝”文化过度到了“粉丝”经济,“迷”对文本的热烈、狂热,这种狂热不仅是对音乐符号的精神狂热,更是对音乐符号的消费狂热。

(二)形成自身特色的亚文化

对“粉丝”而言,偶像把原本不相识的人聚集起来,建构了一个颇具亚文化特征的阐释性社区,在这里,歌迷有着相同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观,凭借着身份认同建立起“粉丝”部落。现今网络技术日益发达,虚拟的阐释性社区已然成立,如百度贴吧、明星后援会官方微博等。

除了类似地理形态上的划分,还有意识形态上的区别,这更能代表“粉丝”亚文化,如“粉丝”群体根据偶像名字为自己取的具有代表意义的名字:“玉米”“小狮子”等。“粉丝”创造了一种拥有自己的生产和流通体系的“粉丝”文化,这种文化形成所谓的“影子文化经济”,虽然有利于文化工业之外,但同时又与文化工业分享着一些共同特征,而这些特征正是那种比较正常的大众文化所不曾具备的。②[美]约翰·费斯克《粉都的文化经济》,参见陶东风、杨玲主编:《“粉丝”文化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20页。

四、新媒体环境下,“粉丝”文化的改变

五月天是一支台湾的五人乐团,成军17年,他们的歌迷被称作“五迷”,有自己的“五迷”文化,其中的精神主要是对梦想的不懈坚持和为生活的努力拼搏。

(一)歌迷的二次消费——3D演唱会电影

作为传统音乐文本而出现的是早期通过留声机播放的唱片大碟,后来诞生了磁带、CD。这些音乐文本都是文化成品,从制作到接收经历了一个过程。随着技术发展,现场表演进化为演唱会,成了多种媒介的综合运用,对此付诸消费行为的都是歌迷,在平常没有聚集行为的情况下他们会不自觉地给自己贴上具有自己特征的迷文化标签。而在这样一种大型的集合行为下,歌迷会更强烈地想要体现自己的迷文化。

五月天是华人音乐人中最早将演唱会搬上大荧幕的,之前有加拿大U2乐队开先河。3D演唱会电影是一种新形式的音乐纪录片,用3D投影技术呈现在大荧幕上,让无法到现场观看演唱会的“五迷”能够体验演唱会的氛围。原本是电影院里欣赏的影片,“五迷”却将电影院变成了演唱会现场,他们提前组团包场,统一发放荧光棒和T恤,影片开始后也全场跟唱,几乎和现场演唱会一样的气氛。到场观看的“五迷”大多数是看过现场表演的,促成他们再次观看的动因就是“五迷”文化,这种文化使得“粉丝”进行了再一次的消费。本质上不管是现场演唱会还是电影,他们消费的都是五月天这个文化符号。

(二)“粉丝”文化新变化

“粉丝”文化的改变除了体现在消费行为上,还有对符号的认同或理解上。曾经的符号消费只停留在表面现象,如偶像形象、欣赏音乐作品。现在“粉丝”更多地关注内在文本。作为五月天的歌迷,凭借新媒体技术发展,他们能够了解五月天每首歌曲背后的意义或灵感来源。若是来源于某本书,他们会将其整理出来呼吁五迷阅读;通过五月天微博图片罗列出他们书架上陈列的书籍,供五迷阅览书单;甚至将阿信看过的书目用电子书的形式汇总整理让五迷免费下载。他们通过这样的方式离自己偶像更近,在这样的过程中慢慢建构起五迷自己的“粉丝”文化。

五、结语

流行音乐作为大众文化的重要部分,随着新媒体的普及也表现出更多形式、更多文本延伸、更多符号解读,这都是媒介技术发展带给流行音乐文化的改变。“粉丝”文化曾一度被批判,盲目跟风追星、狂热无休止的“粉丝”经济等,但现在无论是音乐符号本身或大众文化迷,都希望呈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如费斯克提到的“拼装”,它使得她(指偶像)可以从他们(指“粉丝”)的资源中创造出她自己的意义,使她的歌迷可以参与其中③[美]约翰·费斯克,王晓珏、宋伟杰译:《理解大众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第178页。。因为大众文化迷是重要的文化文本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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