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地质单位部门来说,绩效预算是一项重要却复杂的工作。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加深,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重点都放在了如何最大限度的提升资金利用率上,地质部门也是一样,为了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加大部门内部的绩效管理不失为一项可取的方法。笔者从目前地质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现在地质部门在绩效预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改进措施,给部门的绩效预算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绩效预算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左右由国外的经济学家最先提出来的,所谓的绩效预算,就是在目前部门的有限资金范围内,将近期的发展目标施行精细化管理,把这些目标依据编制进行预算,它的重点就是公共项目取得的成果。不仅仅是公共预算的投入,因此从现在经济发展形式下看待绩效预算不再是单一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相对而言关注更多的是公共部门的业绩部门,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
作为地质部门,与其他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区别,它的绩效预算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这么多年,我国的地质部门始终把绩效预算作为内部建设的一个重点,并且不断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积极地进行探索,终于发展出了一套适合本部门的绩效管理体系。但是由于绩效预算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目前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新的《预算法》颁布之后,很多工作人员的绩效预算意识较为淡薄,不能完全的从以往的预算管理体制中转变过来;还有的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难以与项目结合,造成了绩效预算失效的情况。这在下文中将作为本文的一个重点进行讨论。
一、我国地质单位部门绩效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地质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在部门内部开展绩效预算管理,并且为了保证绩效管理有章可循,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和管理办法,但是和外国的绩效管理相比,我国的绩效管理发展缓慢,起步较晚,并且有很多不利因素的干扰,因此部门进行绩效管理时往往没有系统性。因此虽然绩效管理取得了部分成效,但是真正的把绩效预算运用在实际当中的只是少数单位,大多数单位现在所谓的绩效预算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切实的运用到实际当中去,所以存在很多的问题,笔者在总结之后认为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
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是造成目前地质部门绩效预算存在问题的首要原因之一。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国颁布了新的《预算法》,这对于很多老牌管理人员来说是一个较为新颖的法律文件,但是由于自身没有足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因此新预算法在地质部门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正是因为管理阶级的原因,造成目前的绩效预算管理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切实的将预算法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导致目前单位中绩效预算体制没有有效建立,滞缓了部门的发展。
(二)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地质单位的绩效预算需要很多基础性数据和基础性工作,但是现如今的地质部门在绩效预算的过程中并不是十分注重基础性工作的质量,对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却没有足够的认识。预算部门在进行预算的过程中没有切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这样的绩效预算离开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具备合理性,即使预算编制做出来了,也不会对于单位的发展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三)专项资金的核算不够严格
地质研究专项资金在地质单位的资金开支中占有很大的一部分,但是目前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存在很大的问提和隐患,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很多地质单位的专项资金在使用后没有针对特殊项目进行专门的核算,经常是和其他普遍的日常性开支混为一谈,在一块进行核算,有的甚至直接将资金拨到下面的单位账户核算。这样做对单位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首先,他让资金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同时进行和其他项目的混到一块进行核算难以保障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严造成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导致多项工作进展不畅。目前很多机构热衷于项目的建设,想方设法进行项目投资,申请资金补助,但是在真正拨款建设以后,却没有足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盲目实行会直接造成资金的流失。并且很多部门之间都打着自己的小算盘,部门和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到位,直接造成项目实施“先天不足”,使专项资金白白的被占用却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绩效考核走过场,存在应付现象
目前的地质绩效考核普遍存在走过场的不良现象,仔细考虑一下,这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作为地质部门领导,也就是管理者,在这件事当中应该负有重要责任。现在大部分管理人员都是一些思想观念过于保守落后的人,传统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在以往的绩效考核当中,一般方法是人力资源部门设计出统一的绩效考核表格,统一由部门的领导在表格中进行打分,写上自己的意见,这样一个人的绩效考核就算结束了。这种方式在我国的很多事业单位当中都采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可以说是根深蒂固。但是目前的形式变了,绩效考核也出台了新的办法,在绩效管理中涉及到绩效计划、绩效辅导和绩效沟通,让管理人员很不习惯这种考核方式,因此只是表面上做做工作,应付了事,直接造成绩效考核失效。
二、如何提升地质部门绩效预算水平
(一)加强地质部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新预算法
认真贯彻学习新预算法对于地质部门管理人员来说是一个较为艰难的过程。但是为了地质部门的发展,各级领导人员应该准确地把握新预算法中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预算法中的各项条文和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平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把预算法中的规定作为自己平时工作的标准。但是仅仅自身了解掌握新预算法的内涵是不够的,还需要对预算法进行适度的宣传,让部门内部的每位工作人员时刻能够受到新预算法的影响,从而让平时的工作更加切合部门发展的实际。另外,为了保障新预算法的有利施行,地质部门内部应该开展相关的学习培训活动,请专业的教师对预算法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并在学习之后进行考核,从而推动部门内部绩效预算的施行,保障预算的合理合法性,促进部门的发展。
(二)重视基础性工作,加大基础工作力度
地质单位的绩效预算需要很多基础性数据和基础性工作,在绩效人员的选择方面单位应该具有选择性的进行选拔。作为一个预算编制人员,在保障对新预算法具有足够了解的同时,还应该对于本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作出足够的了解,按照预算要求编制单位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表格,在做好基础性工作后,将编制基本情况发给每个职能部门,并且对其进行详细的预算工作讲述,实事求是地填报各种数据。基础性工作对于单位的预算来说是及其重要的,为了保障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掌握本单位的第一手发展资料,尽量的做到心知肚明,这样做出了编制才会有根据,才会权威,才能有效的提升部门内部资金的利用率,保障资源达到最合理的配置。这项工作还需要财务部门的参与,绩效预算和财务部门应该加强交流,紧密配合,财务部门应该将部门的资金情况提供给预算编制机构填制单位基础信息表,科学确定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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