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执行中的利弊分析

2016-03-15 13:25:28石丽俐刘忆梅
黑龙江科学 2016年16期
关键词:财政预算预算法细化

肖 音,郭 峰,石丽俐,刘忆梅

(1.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哈尔滨 150001;2.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哈尔滨 150001;3.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哈尔滨 150001;4.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 150001)

新《预算法》执行中的利弊分析

肖 音1,郭 峰2,石丽俐3,刘忆梅4

(1.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哈尔滨 150001;2.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哈尔滨 150001;3.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哈尔滨 150001;4.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 150001)

《预算法》是对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国家财政收支的法律。《预算法》对政府相关行为的有效约束,对公共财政职能的发挥起到关键作用,2015年1月1日经过修订的《预算法》正式实施,新《预算法》改变了旧有《预算法》的很多弊端,在法律层面上为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提供了新的法律规范,分析新《预算法》在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弊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能进一步完善新的《预算法》。

新《预算法》;利弊分析;措施

1994年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5年的1月1日《预算法》开始正式实施,《预算法》的颁布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出良好的辅助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也逐渐成立,《预算法》中的很多规章制度已经满足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新《预算法》出现了,并且进一步约束和控制了对政府和财政的活动。新《预算法》出台之后,人们对新《预算法》的修订也出现了两种见解:有人认为新《预算法》的出台是一种进步,还有人认为新《预算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规制政府的相关预算行为,新《预算法》的成效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1 文献综述

对于《预算法》的研究,我国学者研究的重点是在21世纪初,当时针对我国《预算法》的发展状况,很多学者对《预算法》都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和研究,著名学者刘剑文结合现阶段我国财政支出制度的需求,提出了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做出调整与改革,这一观点主要是结合了当下我国财政支出制度的基础上成立的。而陈艳利所研究的方向是预算编制的问题,通过研究发现,我国的预算存在年度不合理、编制方法不科学等现象。著名学者马俊主要研究的方向则是预算的效率问题,他将现阶段使用的新《预算法》与之前传统的《预算法》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来发现新《预算法》中的利与弊。华国庆从《预算法》的理念出发,寻找到《预算法》修改和完善的具体思路,吴延平提出了我国的《预算法》在预算编制、立法层面上所存在的问题。而新《预算法》对现阶段实行的《预算法》修改的地方非常多,在预算的透明度和完整度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2 新《预算法》执行中的优点

2.1 预算控制方式上的改变

新《预算法》的颁布有效改变了之前《预算法》有关预算审查方面的规定,在新《预算法》中要求预算的安排要和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相一致,与政府财政的政策相吻合,此外,新《预算法》还要求各级政府不可向预算征收部门下达相关收入指标,这一规定能有效控制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防止地方政府出现不合理的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在执行新《预算法》的时候,还应设立一个预算稳定协调基金,这样,就可以确保地区的财政预算科学、合理、公平,不会出现预算超支现象。

2.2 完善了政府的预算体系

新的《预算法》中增设了一条制度,其中表明预算主要包括一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的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新的《预算法》中会发现取消了预算外资金这一项,将政府部门的所有支出全部都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当中,这是新《预算法》中的一大亮点,这样,政府部门预算外资金的加入使得政府部门不再有扩大预算的能力,这样不仅有利于预算法的执行,还能够进一步完善政府的预算体系,不仅如此,新的《预算法》中还新增了预算的公开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大众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使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更加合理、透明。

2.3 进一步完善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

在财政改革中一个很有成效的举措就是落实了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它对促进区域之间的交流和发展是有帮助的。新《预算法》中还规定国家在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时候,要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与退出机制,利于推行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实行。

2.4 进一步控制债务风险

之前的《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财政预算是不允许有财政赤字出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政府为了政绩,都在大量的举债,所以,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是有负债的,而新《预算法》中规定政府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可以负债的,新的《预算法》对政府举债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就解决了政府在债务问题上的解决措施,进而有效的控制了债务风险。除此之外,新《预算法》的规定也方便了人们对社会以及政府财政赤字的监督,所以,新《预算法》对财政赤字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起到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3 新《预算法》执行中存在的弊端

3.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之间的差异影响了新《预算法》的实施

新《预算法》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纳入到了政府的财政预算体系当中,这样对政府的财政体系完整是一件好事,但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公共的财政预算之间毕竟是存在差异的,不能将二者融为一体,所以,这样的差异会影响到新《预算法》的有效实施,在新《预算法》中就将其纳入到预算体系当中,这对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体系是一个大的挑战,如果想要有效的完善财政预算体系,将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融入到体系当中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这样,必定会阻碍新《预算法》的实施。

3.2 权责转换需要时间

由于之前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受监督的力度不足,使很多的政府部门出现了滥用财政预算的情况,从而形成了一种政府有权去指挥财政预算,但不去承担后果的现象,《预算法》修改的重点就是在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上,增强人大监督的力度和社会监督的力度,这些都体现在了新《预算法》当中,如此大的监督力度让习惯了之前监管的政府部门非常不适应,所以,如果要真正转变政府的观念,时刻规范政府的预算行为,政府部门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去适应新《预算法》的规定。

3.3 政府部门预算的会计制度仍需完善

政府部门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整个预算管理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内容,如果政府部门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预算会计制度,最后对政府预算管理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新的《预算法》颁布之后,怎样创建一个全新的预算会计制度就成为政府部门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新《预算法》对政府部门的预算会计制度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是非常大的。

4 新《预算法》执行的有效措施

4.1 进一步完善新《预算法》中相关的配套法律

《预算法》在经过修改之后,如果要落实在政府财政预算当中,还要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条例,政府可以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一些执行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规范,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属于本地区独特的实施细则,这样就可以有效保证政府的各项财政预算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的,更显公平化、公开化、透明化。

4.2 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改革

第一,要积极推动综合财政预算。为了进一步促进《预算法》的有效实施,政府部门应该将财政中的全部财政资金都纳入到财政预算当中,这样,不仅可以有效保障财政预算的完整性,而且还进一步规范了新《预算法》。第二,要合理划分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明确政府各部门的预算管理范围,这种做法与新《预算法》能够起到一个相互协调的作用。

4.3 加强新《预算法》的宣传力度

由于新《预算法》是在2015年才刚刚开始实行的,很多规范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实行,地方政府要紧紧抓住这次机会,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宣传力度,将新《预算法》中的修订亮点向广大群众进行讲解和宣传,让人们从根本上去了解新的《预算法》,除此之外,还要根据新《预算法》内容对政府人员进行一个新《预算法》的培训,政府宣传新《预算法》的前提是政府人员要先了解新《预算法》中的相关内容,只有政府部门了解了新《预算法》与之前预算法中内容的区别之后才可以向人民群众去讲解预算法的改变。才能够使人民的头脑中也逐渐形成法律规范预算的意识。这样才算是真正的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从而加快新《预算法》的发展进程。

4.4 强化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科目

虽然已经将预算透明化,而且相关的预算报告也向社会公开,但是预算报告的明细化程度还没有达到细致专业水平,从我国目前的新预算法条款项目来看,其细化程度远不及外国政府预算的细化水平,打个比方,我国的预算细化程度如果用100来表示,那么外国政府预算的细化程度就会达到几千甚至上万,所以,我国的预算细化仍需进一步的增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细化指的是预算支出要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够理解其含义,尽量避免出现笼统的记录现象。

[1] 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有关财政预算、金库报解等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

[2]武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武汉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J].武汉财会,1986,(03):1-6.

[3] 李峰.股权分置改革后财务管理的变化[C]//第七届中国煤炭经济管理论坛暨2006年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2006.

[4] 李忠娟.论企业财务管理的地位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C]//经济生活——2012商会经济研讨会论文集(下).2012.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Budget Law

XIAO Yin1,GUO Feng2,SHI Li-li3,LIU Yi-mei4
(1.Center for Food and DrugInspection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Harbin 150001,China;2.Heilongjiang Food and DrugAdministration,Harbin 150001,China;3.Heilongjiang Wild Medicinal Resources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Harbin 150001,China;4.Heilongjiang Provincial Hospital,Harbin 150001,China)

Budget Lawis law that implements national macro-control and has national fiscal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management.Budget Law plays an key role in conducting effective constraints to government and conducting public financial function.The amended Budget Law has been put into effect since January 1,2015.The new law has changed many shortcomings in the legal level to provide newlegal norms for the budgets at all levels of government.The drawbacks of new budget law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ere analyzed,and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hoping to further improve the newBudget Law.

NewBudget Law;Analysis from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Measures

D922.21

B

1674-8646(2016)16-0130-03

2016-06-14

本文是2016年度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科研立项课题:新预算法执行中的利弊分析,课题序号:96号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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