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北京工商大学发布2014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本年度北京工商大学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评价,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共2515家。中国上市公司主板数量占近60%,其中深市主板470 家,沪市主板944 家。与2012年相比,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增多,分别增加48 家和63 家。指数显示,中国上市公司2014年度的投资者保护均值为54.45分,其中管理控制的保护力度最强,而财务运行的保护力度较弱。与2013年相比,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虽然略有上升,但保护水平依然不高,投资者保护形势依旧不乐观。
(来源:证券时报)
为了广泛宣传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财政部于2014年7月下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财会〔2014〕24号),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纷纷转发通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竞赛,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相关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经统计,截止到2014年9月25日下午3 时,共有207079 人注册参与答题,其中已交卷人数172379,合格人数(60分及以上)161674,满分人数25788,合格率和满分率分别为93.79%和14.96%。在参与竞赛的答题者中,来自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共有117471 人,其中中央部门11476 人,地方部门105995 人。从单位性质来看,参赛人员不仅来自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还有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从岗位、职务及职称来看,参赛人员分布于各个岗位,既有普通职员,也有科级、处级、厅局级干部。从参赛人员的构成和答题结果来看,本次竞赛已经获得了很高的关注度,并取得了普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知识的初步成效。
(来源:财政部)
近期,保监会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减税养老”体系渐成。“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创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涉及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其当期税务负担。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这三大领域。
(来源:新华社)
根据《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有关规定,为积极稳妥推动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和国际化经营水平,9月下旬,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央文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央文化企业2015年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明确,2015年1月1日,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中央文化企业,要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于2014年10月31日前向财政部文资办报送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9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据悉,在1985年发布的《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和《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已在1992年废除,被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代替。目前,国家对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专门政策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颁布、2008年实施的《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他折旧方面的规定散布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
此次会议指出,要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根据会议内容,在固定投资折旧和税收抵扣方面确定推出新政。这一政策也将进一步刺激技术投资,可能使得技术改造加快。会议指出,根据实施情况,适时扩大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适用的行业范围。并要求加快落实上述政策,努力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武装“中国制造”,推出附加值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审计署对38个中央部门本级和其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30 家部委单位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费、楼堂馆所建设、“小金库”等6个方面,共计148个问题,涉及金额40294.35万元。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今年7月至9月,30 家部委单位在中央教育实践办和审计署督促下,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改。截至9月10日,1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占98%;整改涉及金额39208.15万元,占97.3%。审计署认为,这次专项整改情况是近年来力度最大、效果最好的。下一步,中央教育实践办将会同审计署继续加强督导,推动尚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把审计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来源:新华网)
新修改的《注册会计师法》于9月获得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开始实施。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来说,这一次行业根本大法的修改结果与期望值之间存在一定的落差,业内大呼“不解渴”。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删除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规定;二是取消了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三是将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权下放到省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在此前就《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指出,本次修改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修改”,主要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而开展的,目的是取消不必要或不再适用的行政审批事项,合理下放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中国会计报)
为提高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实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现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标准化,促进财务信息应用,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印发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 扩展分类标准的通知》,9月初,国资委、财政部发布通知,选定13 家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 扩展分类标准报送2013年度XBRL 格式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实例文档。
首批试点实施国资委财务监管报表XBRL 扩展分类标准的中央企业共13 家,包括: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实施主体为集团合并层面和所属上市公司,鼓励有条件的试点企业探索全级次实施,鼓励非试点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实施。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9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此《办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减少行政审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神,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并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的。新修订《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对我企业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余均实行备案。二是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三是明确备案要求和程序,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四是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备案管理,自行印制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五是在明确政府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大了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力度。
(来源:商务部网站)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从今年12月1日起,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会议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目前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已全面实施,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能让资源地区受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推动科学发展。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来源:证券日报)
近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修订稿)》以及配套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以《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上位法,统一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二是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主体范围由证券公司扩展至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并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更名为《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三是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市场化的证券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制定信息披露、尽职调查配套规则,强化基础资产的真实性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
(来源:证券时报)
在资源税、房产税、个税等纷纷曝光未来改革方向后,《税收征管法》于9月27日也启动修订大幕。据悉,现行《税收征管法》的最大问题是只适合间接税征管体系,面向的目标群体也是企业,这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税制改革的思路背离,此次修改的方向主要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制改革的要求,提高直接税比重,搭建科学合理的税制。
据有关人士表示,此次修改最主要的便是增加了个人征税系统的内容,即自然人纳入征管体制。这意味着,个人的工资、薪酬、不动产等收入,以及个人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的财产也将被税务部门所掌握。
此外,该草案首次提出各金融机构应该提供对征税有用的信用凭证,包括大额资金转移、企业破产清仓等内容,对税务机关而言,意味着不动产信息的共享只是一个开始,个人所有财产交易都需要上报给税务机关,有利于当前廉政建设。
(来源:中国经营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月26日介绍,证监会于19日制定并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据邓舸介绍,这两个配套文件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放松管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将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主要交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审查,证监会豁免核准,仅在公司优先股和普通股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 人、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时由证监会核准;二是秉承"适度、客观、弹性"的信息披露监管理念,大幅简化披露内容,突出重要信息,减少主观性分析,鼓励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自主披露,降低公司合规成本。
(来源:证券日报)
为便于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审计工作,审计署9月16日以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审计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审计署表示,当前,由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据审计署介绍,该活动不仅对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的梳理,还组织编写了《审计知识问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地介绍了国家审计的科学定位、职能权限、工作程序等。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