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探析

2015-03-17 17:47余瑾霞
财政监督 2015年24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财政

●余瑾霞

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探析

●余瑾霞

一、现阶段涉农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涉农资金是指有关农村、农业、农民方面的资金,它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具体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医疗及文化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涉农资金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安定、和谐、有序化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县级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涉农资金核实难、效率低

涉农资金中大部分资金用于强农惠农补贴。目前,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大、惠农补贴资金量多、覆盖范围广,因此,该项资金的核算、发放、监督等工作难度大,特别是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它是一个动态的操作系统,其核实工作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存在着“有地种而不补钱”和“有钱补而不种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公平现象。部分农民难得享受党的惠农政策,由于监督检查的工作开展是在事后,监督管理不到位或缺位,使公平严重缺失。二是退耕还林项目虚假成分过多。许多项目只是为了换一种方式取得补贴,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落入了私人腰包,从而滋生了腐败。三是没有执行严格管理制度。由于对项目和资金运行情况缺乏事中事后监督,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其相关工作职责,责任主体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涉农专项资金变成单位的 “小金库”,用于弥补单位经费。四是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效率低。由于核实难度大,造成了资金大量浪费的现象,特别是文化和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资金数量过亿、范围广,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二)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首先,财政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由于涉农资金涉及的数量较大、范围较广,导致各项涉农资金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资金存在着严重浪费和跑冒滴漏的现象。由于县、市的行政级别不同,各项资金实施的单位也不一样,各单位只重视财政部门资金监管,轻视其他部门资金监管。因此,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也就受到限制,使资金管理流于形式,实施起来十分困难。其次,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交叉分散,难以形成监管主体。我国现阶段县级涉农资金名目繁多,多达百种,这些资金的拨付分散在财政部门的不同科室,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项目管理目标要求不一,方式多样,造成财政监管难以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导致专项资金存在公款私用的现象,资金监督检查存在盲区。最后,监督检查权威性不够。许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甚至是相互勾结,他们并不把财政监督工作当一回事,认为自己可以一手遮天。部分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工作难以开展,受到一些官员阻碍,部分报账的项目也存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相互勾结、私吞资金,共同应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现象。

(三)涉农资金管理扯皮、推诿现象严重

每个涉农项目的资金管理负责的部门不一样,资金的使用单位也不一样,导致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主要表现在,对于比较大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一旦出现较大的资金漏洞,在追究责任时,各资金管理部门相互推卸责任,或者拖延资金审计、资金调查的时间,以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监督管理工作者缺乏财务监督的意识,认为监督工作只是一个形式,不需要进一步深究和负责,只做表面功夫,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走完,对其中的资金管理漏洞和存在的风险视而不见,而且频频出现擅离职守、工作态度不认真的现象。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者对被监督的部门态度不够强硬,不敢得罪人,怕得罪人,甚至抱有给其“面子”的严重错误思想,严重影响财政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难以形成公正的监督检查结果。

(四)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落后

主要体现在:一是机构设置不完善。监督检查机构流于形式,往往是一两个监督检查组织,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督机制。缺乏相应完善的机构设置,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构成了障碍。二是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均衡,缺少新生的后备力量,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够很好地做出规范性的工作指导,造成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不高。三是监督检查工作的硬件设施差。监督检查工作的办公条件不好,设施不完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监管的工作效率。四是缺乏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缺乏现代化的信息管理设备,造成各类资金的信息难以核实,而且软件系统不兼容造成信息缺乏时效性,信息不能共享,严重阻碍监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五是乡镇财政队伍配备力量薄弱。基层的财政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人手不够,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业务素质政策水平不高,与基层财政繁杂琐碎的业务工作不相适应,更无暇顾及每笔项目资金的严格审核监管,少数工作人员原则性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形成资金管理漏洞。

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原因分析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制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促进“三农”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部分单位部分人中仍存在一些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主要原因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部门监管不到位,难以形成合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推出,财政涉农支农专项资金覆盖面广、资金量大。以某市为例:农业、社保、经建、预算、商贸科等财政部门不同业务科室都可以直接拨付涉农专项资金给业务主管部门,由于一些涉农专项资金没有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或者是管理不够细化,导致财政部门、主管业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出现权责不分、推诿扯皮的现象。财政部门难以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只重视资金拨付轻视监管;主管业务部门只重视资金数额轻视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单位只重视资金是否到位轻视项目质量。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更多的是做一些事后监督,无法有效地实施资金使用的过程监管,导致横向管理监督缺位。容易出现涉农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从而滋生腐败,情节严重的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资金管理不规范,核算不健全

县级涉农资金大部分都是拨付乡镇,涉农专项资金审批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资金运行相对较封闭,很多涉农专项资金以拨款的方式转移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财务人员没有设立专款专户,而是与其他专户混在一起核算,时间长了分不清涉农专款到底还有多少结余,容易导致资金使用单位浑水摸鱼改变其专项资金性质,将其挤占为公用经费间接或直接报销各种费用,从而造成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不能保证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三)基层财政队伍力量薄弱,难以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财政干部队伍存在年龄结构普遍偏大、缺乏年轻人做事的局面,大部分处于一线的财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财务专业学习,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基层财政日益繁杂多样的财务工作,难以严格审核每笔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难以准确无误地核算每笔村级财务。有的财政干部原则性不强,政策水平不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各种不合理支出报账,不规范票据入账,容易造成各项涉农资金管理出现漏洞,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流失,导致了农村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出现。

(四)监督信息公开不全面,难以提高监管透明度

涉农资金的使用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信息现代化的发展和政务监督意识的日益增强、财政监督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资金使用知情权和参与权。目前,某市各乡镇都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但全市各个乡镇经济发展不均衡,有些边远山区、经济落后地区通讯设施不完善,导致信息相对比较封闭,难以通过现代化网络了解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去向,更无法对这些涉农资金进行监管。导致老百姓无法充分关注“三农”发展的热点和难点,无法关注政府的一般财务状况目标和资金使用情况,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三、加强县级涉农资金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涉农资金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是现阶段县级单位财政工作的重心,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加强涉农资金全程监督管理工作

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是资金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事前监督管理。在项目监督管理上,要严格检查各种农业项目的核对工作,以防出现虚假项目蒙混过关的现象。关键要做到严格控制申报关口,剔除和追究多头申报、过于分散以及投资重点不充分的项目。在项目资金前期评审上,涉农资金投入的数量是否合理,资金投入的模块是否规范,资金投入的目标是否科学,都是涉农资金事前监管的重点。二是加强事中监督管理。事中监督管理包括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计划、合同以及承诺书,是否存在擅自调整计划以及施工单位、施工规模、施工资金等问题。资金上,根据资金的流向,监督各项拨款环节,严格监控资金的使用。预防涉农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冗余、挤占、私吞等违法现象。三是加强事后监督管理。事后监督管理主要是对事前、事中监督的内容进一步核对,整个工程结束后进行一次决算审计,以防事前和事中监督出现的误差,对不规范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是否存在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以及资金抽回、虚假报表、虚列支出和发票等问题,对这些违法乱纪事件要进行严格调查,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加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制度

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之所以不完善,主要是因为监管责任力度不够,监管权威难以树立,加大部门承担责任的力度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监督管理工作中因为监督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应该由相应的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规范工程招投标项目的操作流程,工作实施有预算、竣工验收有决算、报账手续要规范齐全。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来拨付,实行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审批签名。监督部门在严格的责任制度下,认真落实每一项监督管理环节。监督工作者对被监督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其项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是被监督部门的责任。农业项目的实施单位、涉农资金的拨款单位等各个被监督单位都要遵从责任归咎制。加大被监督部门的责任能够有效地减少贪污腐败现象,减少资金私自挪用的问题。建立比较完善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能够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能够杜绝各个单位包庇纵容的不良之风。对那些不良现象进行整改,严格控制把握监管的质量,使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完善。

(三)建立涉农资金财务监督公开制度

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下,政府涉农资金的财务审计公开已经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财务监督的信息共享与公开,能够降低公职人员利用权力、滥用权力阻碍资源合理配置的现象。一是加强社会网络监督,采用公开栏公开、网络公开、公开信公开,以及各种海报宣传标语公开等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进村庄”等宣传活动,方便群众查询各项惠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政务公开,揭露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现象,增强监督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强制力。对于那些包庇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和惩戒,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行政”。三是加强电视问政,涉农财务监督的公开制度也要求各级部门负责人在电视上敢于接受观众的现场问政,解答老百姓关注的疑惑问题,从而使政务透明化,同时市民们也可以现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使监督检查工作不仅是财政审计部门的工作,也成为老百姓的权利,最终实现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四)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财会人员组成的队伍是做好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基本条件。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仅要通过举办各种业务知识培训来培训财政干部,更要通过岗位来锻炼人,充实一线监管人员,强化责任和法律意识,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对各项政策和资金监管的力度。同时强化责任落实主体制度,保障监管效果公正公平。二是加大基层财政人员配备力度,现阶段基层财政严重缺乏新生力量,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严格按照公务员选拔方式从高校财务专业毕业生中引进人才,充实我们的基层财政队伍,逐渐打造一批年轻、高效、敢于担责、勤于做事、勇于创新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穴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范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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