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友德 李光勇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上海 201701)
社区服刑人员也可称为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①郭建安、郑泽霞:《社区矫正通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上海市于2002年8月在全国率先试行社区矫正,在随后的九年中,社区矫正在全国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工作方法日趋成熟。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的第2条、13条、17条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是对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九年以来积极意义的重要肯定。①高铭暄:《社区矫正写入刑法的重大意义》,《中国司法》2011年第3期。这标志着中国刑罚朝着轻缓化发展方向迈出了坚定的一步。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适应主流社会生活,做一个守法公民,防止其重新犯罪,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研究表明,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或决定着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成败。②因此,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进行研究有助于加深对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状况、心理感受与社会处境的了解,有利于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服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从而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社会支持作为一个科学的专业术语被正式提出是20世纪70年代的事情。社区心理学家最早用社会支持这个术语来指称与身体健康有关的社会关系。他们一般将社会支持当做网络资源,这种资源可以帮助个人应付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或危机,增进个人健康和幸福感。③张长伟:《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社会支持网络探析——以河南省为例》,《中国青年研究》2008年第10期。近年来,社会支持研究已成为我国社会学与社会工作学者十分关注的领域,许多研究者对社会支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如贺寨平将社会支持定义为个人能获得各种资源支持(如金钱、情感、友谊等)的社会网络,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的各种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④贺寨平:《国外社会支持网络研究综述》,《国外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朱考金和刘瑞清则将社会支持的类型划分为非正式社会支持网与正式社会支持网两类,并指出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的主体由处于血缘、亲缘、地缘基础上的个人组成;正式社会支持网的主体则主要由政府机关、非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等组成。⑤朱考金、刘瑞清:《青年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与城市融入研究——以南京市为例》,《青年研究》2007年第8期。范德普尔还将社会支持分为三大类型:实际支持,包括家务劳动、患病时帮助、借钱、借生活日常用品、帮助填表等;情感支持,包括与配偶有矛盾时舒解、精神安慰、重大事项咨询和交往支持,如一同外出、拜访等。⑥王毅杰、童星:《流动农民工社会支持网探析》,《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
国外许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探讨社会支持在预防越轨和犯罪行为方面发挥的作用。如江山河、费希尔·吉厄兰多与莫莉萍于2005年在美国将社会支持理论应用到矫正研究领域,他们发现社会支持变量如参与宗教活动可以降低监狱犯人的违规行为。⑦⑦ Jiang,Shanhe,Marianne Fisher-Giorlando,and liping Mo.Social Support and Inmate Rule Violations:A Multivariate Analysis.American Journal of Criminal Justice,Vol.30,2005,PP.71-86.随后,江山河与温佛里研究发现与子女通话和婚姻状况有助于犯人降低每月平均的暴力违规。⑧Jiang,Shanhe and L.T homas Winfree,Jr.Social Support,Gender,and inmate Adjustment to Prison Life:Insights from A N ation Sample.T he Prison Journal,Vol.86,2006,PP.32-55.罗伯斯则通过对全美青年调查资料的分析,发现当压力大时,社会支持对降低青少年越轨或犯罪行为可能性的作用显著,女性经历了某种压力但有较高的社会支持时,越轨或犯罪的可能性会降低。⑨Robbers,Monica L.P.Revisiting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Social Support on Strain:A General T est.Sociological Inquiry,Vol.74,2004,PP.546-569.
国内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少有的研究成果中,姬莉平于2006年对上海市的三条街道的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关系支持网络进行了分析,其视角聚焦于微观层面的社会关系支持网络。⑩姬莉平:《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支持网络分析——以上海市某三个街道为例》,《晋阳学刊》2007年第4期。李晓娥于2010年对河北省某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进行了研究,但其研究的地区没有成熟的非政府组织和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介入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这与上海市的情况截然不同;另外,其研究视角较为微观,主要从个体和组织层面考察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①李晓娥:《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调查研究——以河北省某市为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通过以上文献回顾,笔者发现目前国内关于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研究非常少,并且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微观层面,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尚需进一步深入考察,需要从微观、中观与宏观层面进行全面研究。
本文中的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是指社区服刑人员能获得各种资源支持的社会系统,通过此系统社区服刑人员可以维持日常生活,减轻生活压力,解决各种问题与危机,顺利实现回归社会的目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既包括支持的来源也就是社会支持的主体,是指“谁”给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支持;也包括社会支持的内容也就是社会支持主体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什么样的支持,它是联结社会支持主体与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以此为基础,本文将从宏观的社会层面、中观的社区与家庭层面与微观的个人层面对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进行深入分析。
笔者在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支持下于2013年6月—2014年6月深入到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第一线,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实地调研。在调查中,笔者以社区服刑人员、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部、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工作站社会工作者以及上海市帮教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为对象,运用深度访谈与观察法收集资料。笔者先后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上海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为笔者提供了大量文件资料,包括上海市社区矫正各项法规政策、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和工作总结等,这些文件资料与笔者通过实地调查收集的资料共同构成本研究的基础资料。
本文从社会层面、社区层面、家庭层面以及个人层面对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进行分析,此社会支持系统既包括社会支持的主体或来源,也包括社会支持的内容或形式。
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层面的社会支持,也就是来自宏观层面或总体框架上的社会支持。总体而言,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非政府组织发育相对其他省市较为成熟,有专职的司法社会工作者队伍,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因而是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服务体系。上海市各级政府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中虽然也直接通过某些政府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支持服务,但这并不是政府机构的主要职责,政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宏观管理,如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16号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具体有如下六项:(1)研究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的政策、制度;(2)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区(县)社区矫正工作;(3)指导、评估、监督社区矫正社会组织的工作;(4)负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评估及经费核定、申请;(5)培育起专门化、专业化的执法和社工队伍;(6)指导社会工作者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帮困解难工作。
除了实施宏观管理,上海市相关政府机构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工作中扮演主导角色:第一,政府作为经济援助的提供者,对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援助。在直接的经济援助方面,政府机构主要是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各种资金实物救助,如民政局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实施医疗救助,提供临时救助补贴;司法局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助补贴、对贫困人员及其子女实施医疗救助以及为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资助就学与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财政局为特殊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临时帮困措施;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廉租房。在间接的经济援助方面,政府机构主要是制定和实施一些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优惠政策与开展一些社会支持服务,如税务局落实市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其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收费优惠政策,对吸纳他们就业的服务型与商贸型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援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第二,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对提供社会支持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并借鉴美国、澳大利亚与香港模式定期开展对提供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工作检查、考核、评估。例如,对街道层面的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的评估不仅包括日常管理、教育学习,还包括志愿者帮教、帮困解难、与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关系;对非政府组织中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支持服务的司法社会工作者评估的项目包括:专业伦理、实际工作量、工作成效以及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可见,上海市政府机构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中扮演“掌舵者”、“催化剂”和促进者的角色,而不是亲自“划桨”。
社区不仅是居民居住生活的场所,而且是居民公共活动和社会交往得以展开的空间①叶继红:《农民集中居住、身份认同及其影响因素》,《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第4期。,也是社区服刑人员社会交往与获取社会支持的重要载体,是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直接、最方便社会支持服务的场所。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是在政府的指导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资助非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服务。参与此项服务的非政府组织主要有: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及其在上海市十六个区县设立的分站,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及其在上海市十六个区县设立的分会以及社区内的中途驿站等。
其中,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工作站承担了主要的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工作,该社团是内地第一家雇员均为专业社会工作者的非政府组织。从新航社区服务工作站的职责来看,其职责主要有如下四项:(1)负责矫正社工的招聘、管理、考核等工作;(2)组织社工开展相关工作理论与实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工的帮教服务能力;(3)领导区(县)工作站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服务工作;(4)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服务工作。从新航社区服务工作站提供的服务方式来看,专业社会工作者采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以及社区社会工作等专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为社区服刑人员在心理、法律、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和需求提供专业化社会支持服务。
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则承担了辅助性的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工作,该社团是经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志愿者由热爱社会工作,热心社会服务,真诚助人自助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该协会的工作理念为“帮教一个对象,挽救一个家庭,平安一个社区”;其工作思路为“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岗位出岗位”,广泛动员全市志愿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社会支持服务。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帮教服务工作;(2)指导区(县)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开展帮教服务工作;(3)与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帮教,了解其思想动态,指导其正确认识自身的社会角色与社会责任,帮助其妥善处理就业、升学、交友、家庭责任等问题,早日融入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中途驿站则承担了专门针对上海市各区(县)无家可归、无亲可靠、无生活来源的“三无”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服务工作。该社团是由上海市各区(县)司法行政部门依托社区资源,动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能提供住宿场所、热心从事帮教工作的国营、民营或集体企业通过签约共建的方式成立的社会团体。中途驿站的主要职责包括:(1)与区(县)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签订工作协议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准入、管理等工作制度;(2)利用中途驿站资源,为区县“三无”社区服刑人员安排食宿,提供就业;(3)及时为“三无”社区服刑人员申请临时性救助,认定“双困”人员,添置必要的生活用品,落实帮教措施;(4)接受专业矫正社工对中途驿站中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的动态跟踪管理,落实心理疏导和帮教工作;(5)落实站内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补贴、交通补贴等综合优惠措施。
家庭是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重要来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和睦是社会稳定安宁的基础。因为血溶于水的关系,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成员往往是与社区服刑人员联系最密切的人,也是最容易接纳与信任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曾经提出“同心圆”概念,他指出中国人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呈现出的“差序格局”,离同心圆圆心越近的人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越多,与圆心上的人的关系越密切①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家庭就是这个圆心,家庭对其成员有一种包容性支持的义务,共同的生活、时空的一致性使家庭内部的支持关系成为可能。因此在中国社会,家庭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中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
调查发现,家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支持。在工具性支持方面,家庭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资金、实物、住处等支持。许多社区服刑人员从监狱回到社区,往往身无分文,无法及时找到工作;有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自己的住房被拆迁,回到社区之后没有了住处,当这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他们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将大幅度增加,家人在此时为他们提供的生活费用、生活物品与住处,往往能够让他们感受到真切的温暖。在情感性支持方面,家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社区服刑人员有犯罪记录,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与排斥依然存在,外界可能将“罪犯”、“恶徒”、“罪有应得”等标签贴在他们身上,对他们采取冷漠或敌视态度,在这种情境下,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容易产生不被尊重、缺乏自信、自卑退缩、无助失落甚至仇视他人的情绪,此时如果没有适当的人给予情感支持,他们很容易出现过激行为,重回以前的不良人际关系圈子,重新走上犯罪老路。此时,家人原谅他们过去的罪错,理解他们的生活困境,接受其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依然接纳和欢迎他们重新回归家庭系统。访谈发现,矫正社会工作者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时非常注重运用社区服刑人员家人的力量。他们指出只有和其家人联合起来,才能获得预期的服务效果。在社会成员身份支持方面,社区服刑人员与家人一起共度家庭时光,一起从事消遣或娱乐活动,这样可以满足其与他人接触的需要,转移对服刑压力问题的忧虑或得到归属感来降低对压力的反应。
可见,家庭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生活中联系最密切的初级组织,它所提供的支持是非常全面和细致的,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资助、生活层面的支援,也包括情感方面的安慰、开解与体谅,还包括社会成员身份的认可与接纳。另外,由于上海市的司法社会工作发展程度较高,拥有专业的矫正社会工作机构与一支专职的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他们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全面的救助和照顾,如落实户口、落实住处、申请低保;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就业培训、就业指导与中途宿舍服务;实施医疗救助、临时特困救助以及子女关爱活动等,这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从个人层面看,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来源主要是指专业的矫正社会工作者,另外还包括社会帮教志愿者。前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专业性的、全面的社会支持,后者为其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社会支持。
在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方面,上海不仅有社工专业而且有社工职业,并且已经领先全国初步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化与职业化。从社会工作专业化来看,社工专业是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人要有专业理论、理念、知识、方法、技术与伦理道德,其基本途径是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获得专业文凭,通过专业资格考试,获得专业资格证书才能就业上岗。社会工作专业训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的专业训练,即到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系统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理念、方法和技能,另一类是单科性的专业训练,即经历过与社会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训练,如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犯罪学、教育学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度,“受训”与“未受训”者在能否竞聘专业社工岗位方面的区别泾渭分明。上海市已经初步落实这项制度,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领域对专业化的要求则已非常严格,社会工作专业的认同度非常高,如果想要成为矫正社会工作者,必须接受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的专门训练。据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提供的资料显示,该机构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背景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犯罪学与教育学。
从社会工作职业化来看,一方面上海已经实现矫正社会工作职业化。在上海,从事社会工作是一项专门的职业,有一定的门槛限制,如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领域,矫正社会工作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干,也不是谁想干就能干,而且,此领域的社会工作职业化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已趋于成熟。早在2004年8月,在上海市司法局的支持下,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正式在上海市18个区县设立工作站,在218个街道(乡镇)设立社工点,为矫正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社工一旦就业上岗,就有相应的职业收入。据笔者调查,截至2012年12月,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领域共有406名专业社会工作者,其中,125名拥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占总体的30.8%;137名拥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占总体的33.7%;122名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占总体的30%;22名拥有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占总体的5.4%,可见,至少有64.5%的矫正社会工作者通过了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从文化程度来看,391名拥有大专或大学本科学历,占总体的98.6%,且以大学本科为主。从年龄结构来看,45岁以下者占84.7%,即中青年占绝大多数。另一方面,上海市的矫正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质量有制度保障。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建立禁毒、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职业晋阶制度的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专业社工的职务级别设立与国家社会工作者(师)职业标准或职业水平等级紧密呼应,以体现职业等级设立的权威性,并且社工的薪酬结构必须与职业晋阶相结合,这些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矫正社工职业化的质量。另外,《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培训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指出矫正社工每年都必须完成规定课时的培训,培训督导主要来自香港的资深社会工作师;培训项目包括新社工岗前培训、在岗社工轮训、站长培训、骨干社工专项培训及一线社工业务培训等;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实务技能、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和技能、心理咨询专业理论和技能等,其中一线社工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48课时的培训。新航将培训考试成绩作为社工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这些举措为社工职业化的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对社工专业化与职业化的严格要求保证了社工服务的质量。在矫正社会工作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的服务中,不仅包括一些日常生活问题,如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协助申请低保、各项临时补助以及医疗救助,开展就业培训与求职,而且采用个案、小组与社区工作方法开展专业服务,如个性化服务、心理咨询与治疗、家庭治疗、小组活动、社区反歧视宣传等,还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子女关爱活动,解决其后顾之忧。在长期的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工作中,矫正社工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也积累了相当的工作经验,这使得他们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支持服务时能够更有效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调查发现,矫正社工因为秉承平等、尊重、接纳、不批判、保密、案主自决等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和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会支持服务,已经成为社区服刑人员最值得信任的人。
社会帮教志愿者则是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来源的必要补充力量。社会帮教志愿者主要来自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朋友、居委会或村委会工作人员、小区楼栋长、社区热心居民以及企业负责人等,这些人都是对社区服刑人员比较熟悉的人,他们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社会支持。例如,居委会或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小区楼栋长与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在同一个社区或者同一栋楼,他们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比较熟悉,在社区服刑人员遭遇生活困境之后能够及时提供支持或者向司法所、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反映情况。而企业里的帮教志愿者一般是社区服刑人员就职企业的领导,他们作为帮教志愿者,可以让社区服刑人员感觉到领导对他们的关心与照顾,也有利于保护他们的隐私,还可以根据他的情况适当地调整岗位以及为他们参加司法所举办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将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系统的主要特征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方面,政府扮演着“掌舵者”的角色,其主要职责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实施宏观管理,制定与执行相关优惠政策,为提供社会支持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并对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这样政府在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领域扮演“掌舵者”的角色而不是亲自划桨。非政府组织则扮演“划桨者”的角色,其主要职责是直接从事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既有专业性服务,也有辅助性服务。在社会支持服务理念方面,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服务的主体秉承公民权利理念,该理念认为个人的问题主要由社会制度造成,而不能归咎于个人病态,因此,社会支持、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并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施舍,而是他们应该享有的社会权利。在社会支持内容方面,上海市主要为社区服刑人员既提供救助性服务,又开展发展性服务,即不仅为他们提供经济、物质上的救济,而且注重提高其文化素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及倡导关爱和反对歧视,帮助他们摆脱弱势地位,实现从社会边缘到主流社会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