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荣环,刘惠欣,曹健,张家生
(河北联合大学 图书馆,河北 唐山 063009)
伴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人类社会的信息化程度愈来愈高。在数字化信息时代,信息资源已经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信息资源共享也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点。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时,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并强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要性。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的重大战略。根据会议精神,在信息资源建设方面,京津冀城市群的信息资源共建可以有效地整合三省市图书馆和信息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使之最大程度地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提高京津冀城市群信息资源保障水平,发挥京、津资源优势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落后地区的信息资源的总体软实力,为推动京津冀教育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业化进程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单一的城市发展已经不能体现整个社会的经济繁荣。目前城市群的形成,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因此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成为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的必然途径。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城市群”的概念,并明确的将首都经济圈的发展建设纳入了十二五规划。标志着这一经济圈的发展规划上升到了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首都经济圈主要是指的京津冀城市群组成的都市圈[1]。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三方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北京和天津的发展离不开京津冀区域协同。城市的职能、分工合作、产业布局离不开各个城市的共同支持,困扰该区域的资源与环境等问题,也迫切需要周边城市地区的协同。基于河北省的角度,尚缺乏集聚能力和扩散能力强的大城市尤其是缺乏跨省、跨地区的经济中心大城市,生产要素聚集程度不高,特别是尚未形成拉动城市经济经济发展的集群化城市。但依靠京津尤其是北京的特殊政治、经济地位和科技实力,对河北地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1]。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6月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京津冀都市圈的城市中,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四个超大城市,保定一个特大城市,张家口、廊坊、秦皇岛、承德、保定、沧州等中等城市,其余的都属于小城市。这样就形成了区域内“双核心”(北京和天津)、“多中心”(河北八市),点线结合的发展模式[2]。
通过城市集群信息资源共建,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区域内统筹规划、统筹发展,一方面可以避免重复购置资源带来的经济浪费;另一方面可利用京、津两城市在信息资源的发展快、更新快、数量大等优势,带动河北一些信息资源闭塞、短缺的中小城市贫困地区,提高信息资源的满足量。然而京津冀城市群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畅通的交互渠道,京津两市对周边城市的辐射作用非常薄弱。京津冀城市群信息资源建设目前也面临很多问题。
由于城市群信息资源共建需要遵循统一的信息资源政策和规范进行管理,因此要求出台相关的法规来对城市群中各个城市的信息资源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而京津冀城市群信息资源建设的问题就是缺乏完备的信息政策引导和规范的法律保障。2014年8月22日,河北省档案局、北京市档案局、天津市档案局在北京联合签署《京津冀档案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三地档案局将按照“需求导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原则,围绕建立京津冀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服务民生工作、解决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与交流。这是促进京津冀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管理法规的良好开端。
目前,京津冀数字化信息资源库存在重复建设,各系统、各类型的图书情报机构在自动化系统及应用软件的选择上五花八门,品牌繁多,造成信息资源建设投入高,信息资源重复率高,数字化信息资源库的标准性、规范性差。同时,造成数字化信息资源库的建设难以进行统一的领导、规划和管理。
文献购置资金投人不足,难以适应当今书价上涨、文献品种增多的趋势,资源共享本身的经费投入难以满足各项工作的开展。且城市间的横向联系少,使得文献资源购置重复率高,无法满足城市科技发展的需求。
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过程中首先面临的是信息采集,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获得大量文献作品的许可权;其次,当建立和开发数字共享平台和文摘索引库时,开发人员要对文献进行加工、处理,这些加工对象,要时空注意保护文献享有著作权;第三,在对网上数字化信息资源的组织和管理时,离不开网络互相转载和链接,很多情况下这些网站可能存在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京津冀城市集群化发展依赖于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以信息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则必须建立健全信息资源配置流通的机制和体制,完善信息资源交易市场机制。解决京津冀城市集群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需要政府部门在区域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发挥关键的协调作用。城市群信息资源共建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采取“政府主导,多方共建”、“优化配置,开放共享”、“制度先行,强化管理”的原则措施,同时积极呼吁国家文献信息立法,建立国家科技文献共享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界定文献资源共建共享的权威性,以保障其财政投入的合法性、建设的连贯性、技术的规范性、服务的可行性,明晰城市群各成员在法理层的义务和权利。
建立城市群内部规范的信息市场管理体系,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流通,发挥其商业价值。建立统一的信息产业政策,以信息化带动各个城市区域经济繁荣。通过立法约束市场行为,促进信息资源市场公平。政府部门对信息市场的发展和约束方面应采取有效的手段,健全规章制,建立区域协调机制,统一规划信息市场的发展。
京津冀三省市可按照合理分工与发挥优势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各自经济优势与自然特征的基础上,重点谋划京津冀经济区域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协调统一的发展战略,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带动整个区域文献信息资源共同发展的重要职责。根据京津冀三省市社会、经济、信息发展的实际情况,京津冀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可由北京、天津共同构成。首先要各方合力建设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城市,并通过中心城市之间的联动,带动整个城市群文献信息圈的形成和发展。通过中心、外围城市之间的合力作用,共同推动整个区域内文献信息的发展与壮大[3]。
京津冀三省市可以通过资源共享网络进行采购协调并组织集团购买,对于高价格、高利用率的检索型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可以由中心购买后设立镜像站点,提供所有成员使用。各成员馆则必须根据各自的服务对象、馆藏基础、经费多少、人员结构等多方面因素,从文献类型、载体、学科等各方面进行统一协调。通过相互间协调合作,建立覆盖不同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较完整的并各具特色的文献保障体系,对一些边缘性的、高价的、利用不高的学科文献则完全可以依托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与京津的文献资源馆互借共享来满足这部分文献的需要,使全省文献资源建设向生产规模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大众化方向发展。
合理解决知识产权与资源共享的关系,是构建城市群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建立一个平衡、协调一致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框架,该框架既要适合经济和社会文化的信息需求,又要在数字环境下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城市群信息资源建设职能部门应灵活积极地从法律、管理和技术层面上,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既有预防性措施,又有应对性方法去解决数字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问题[4]。
[1]寇继红,严炜炜,朱琳.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现状与对策研究[A].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信息资源配置理论与模型研究——2009 信息化与信息资源管理学术研讨会专集[C].武汉大学信息资源研究中心:2009:5.
[2]毕六合,赵彪.优化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京津冀城市集群发展[A].廊坊市社科联.京津冀城市集群发展与廊坊市域经济定位的延伸研究——第五届环渤海·环首都·京津冀协同发展论坛学术会议论文集[C].廊坊市社科联:2011:7.
[3]金红勤,郑旭峰.京津冀区域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探讨——基于河北视角的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08(s1):184-186.
[4]徐迈.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综述[J].现代情报,2007(3):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