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耕地面积达2800余万亩的农业大市,绥化曾经面临农业生产效益低、务农劳动力素质下降、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等难题困扰。
近年来,绥化市总结探索了“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同时,加速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绥化市望奎县通江镇种粮大户张亮,2014年注册成立了凤祥家庭农场。附近村屯的370户农民把9740亩地入股他家的家庭农场,每公顷地保底收入7500元,多出的收益他与入股农户再次分配,实行四六分成。
目前,绥化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5.5万余个,带动土地流转173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0.6%;实现2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187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5.36%。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已成为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
绥化市各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实施激励性政策,如肇东市探索出了“农金”“联保”“助业”“双结合”“合作”5种农业信贷模式,兰西县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庆安县成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海伦市把新增农业政策性项目资金重点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倾斜,从提高“职业农民”造血功能出发,不断探索“接地气”的职业农民培育方法。 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