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 本刊记者 陈晶
筑牢安全监管的坚固防线
——株洲打非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工作侧记
□文、图 / 本刊记者 陈晶
过去一段时期,株洲市矿山非法开采行为猖獗。攸县、茶陵的一些煤矿,在集体发证、承包经营的幌子下,乱采乱挖。另外,在醴陵全境内,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人员约有5万之众。无疑,对于全市安监部门而言,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与非法生产现象严重相对应的,是该市安全监管力量偏弱。“由于历史原因,株洲安监系统行政事业编制只有180多个,靠这么一点力量,就是每天全体出动,走一遍所有涉危企业、矿山都难,根本谈不上有效预防、从严治理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和事故。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打击,鞭长莫及,有心无力。”株洲市安监局负责人说。
面对这一现实,2014年,株洲全面推行了打非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工作机制,与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月报机制并行,形成了安全发展的两条轨道。
△茶陵县对非法采矿点进行现场关闭执法
双引擎护航,“打非治违”车速提升
对于2014年株洲的网格化“打非治违”工作,株洲市安监局局长殷顺堂有个生动的比喻。“‘打非治违’就好比是火车的车头,网格化实名负责制就是火车运行轨道,而为了提升车头的速度,减少阻力,我们在这条线路上设计了两个引擎。”殷顺堂说,“第一个引擎是在全市划分监管区域,每一个区域都设立负责人,等于这条轨道上的每一个枕木之间区域都落实到人以确保安全;第二个引擎就是多部门分工协作,每发现一个问题就由主管部门牵头进行联合监管,等于是将这条轨道的基础夯实。”
第一个引擎便是“网格化实名制区域监管”。
据了解,在2014年3月6日,株洲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株洲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方案》。同时,根据打非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工作机制“片区包干、划分网络、实名负责、职责到位”的基本原则,株洲市要求,10个县(市、区)政府组织领导,负责打非工作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殷顺堂告诉记者,全市的“打非治违”工作采取从点到线,以线带面的全面方式进行,“以高危企业、矿山为点,以它们属地的村(社区)为
线,再将各条线路连接在一起形成全面监管,从而实现由点到线再到面的全域网络”。
△炎陵县捣毁霞阳镇颜家寸非法采石场工棚
据记者了解,株洲市的网格化实名制“打非治违”有着严格的规定,即在所划分的片区内,由具体负责人员采用实名备案的方式予以明确,负责排查发现、及时报告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便对其进行迅速打击取缔。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基本网格打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排查和报告;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责任片区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打击和取缔;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打非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和组织。”株洲市打非办工作人员艾罗华说。
第二个引擎则是“部门协作联合监管”。
打非工作需要齐抓共管才会取得成效。“如果只靠安监部门一家,会造成安监部门既是‘第一道关口’,又是‘最后一道关口’的尴尬局面。一旦发生事故,安监部门就成了‘灭火器’、‘救火队’,只能四处奔走,疲于应付。”殷顺堂说。
按照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工作机制的设计,株洲市明确了治理和执法两个层面。从治理层面上说,县、乡、村三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承担治理的任务:由该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一般性的违规违章、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取缔、整治。如果因为某部门治理不到位或严重渎职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那么该部门责任人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该区域第一负责人监管执行不到位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那么该第一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执法层面上说,株洲明确要求建立一条安全监管的联合“高压线”。“比如发现非法采矿,该区域第一负责人可以要求水利电力部门采取停水断电的方式进行执法,如果执法不到位引发事故,那么该部门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再比如确定对某家非法企业进行关闭,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仍旧对其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那么该金融机构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殷顺堂说,“这就等于是在打非工作中建立了一条安全生产的部门联合‘高压线’,让非法企业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无处可藏。”
两个引擎并行使得株洲“打非治违”工作从明确职责入手,成功地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由安全监管部门一家延伸到了各安委会组成部门及各区域内的地方政府、乡村组织、涉危企业,真正实现了全域覆盖,使得“打非治违”这一车头的车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为进一步将打非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工作机制抓到位,株洲市推出了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各县(市、区)也设立了专门的有奖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奖励经费由本级财政足额安排,专款专用。
“一位村民打电话举报非法生产行为,奖励了2万元!”株洲市打非办工作人员艾罗华告诉记者。
2014年10月29日晚,株洲市醴陵打非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捣毁了醴陵市富里镇柏大村中心组李某家的非法生产爆竹窝点,当场抓获从事非法生产人员3名,现场扣押了生产设备、材料等。据调查,李某系柏大村村委会主任,从2013年11月起开始从事非法生产。目前,李某等3人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进行刑事处理。在这次事件中,按照奖励规定,举报人被重奖了2万元。
株洲全市境内,特别是在乡镇,不少路边的醒目处都树立了一块“打非责任公示牌”。“当时村民就是打的13387330110这个举报电话。”艾
罗华指着一处路边公示牌上的电话号码说,“每次举报核查属实后,株洲市将对举报人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奖励。而且各县市区也设立了专门的有奖举报电话,都是向全社会公开,奖励经费则由本级财政足额安排,专款专用。”
据了解,这样的公示牌,株洲市共设立了1万多块,对各片区的责任人、联系电话、打非举报专线电话等进行了公示,以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除此之外,株洲市还推行了挂号销号制度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
挂号销号制度指的是凡涉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县(市、区)政府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治理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单位、责任工作人员,并明确治理时限。同时,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实名负责制的形式予以登记挂号。治理到位后,才能予以销号,并上报市打非办备案。市打非办也定期向全市通报打非工作进展动态。
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则是指乡镇(街道)每月都要组织一次以全面排查。在每月28日前,各村(社区)必须将“打非治违”综合信息报送乡镇(街道);每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必须将上月“打非治违”综合信息报送县市区政府打非办;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将上月“打非治违”综合信息汇总后报送市打非办。且信息的填报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实行网络邮件与纸质表格双轨并级制报送。
2014年,株洲市组织打非集中行动3809次,抓捕涉嫌犯罪人员87名,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538家,提请关闭企业344家,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实施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制,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殷顺堂说,“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全方位的督促,要求执法要硬碰硬,办法要实打实,责任要人盯人。”
2014年,株洲市统一部署,由市打非领导小组确定了国土、公安等10个督导单位,每个单位明确1名督导领导,成立督导组,重点督导1个县(市、区)。在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注重“督认识、促行动、导方法”,一方面灌输安全生产的新理念,培训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技能;另一方面,把握责任片区网络化实名负责工作机制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示范、讲解、引导。
在形成了打非常态化的机制后,一些老大难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茶陵县矿产资源丰富,过去乱采乱挖现象比较严重。茶陵县安监局副局长刘东来说:“茶陵自从湘东铁矿改制后,剩下的残矿、尾矿,因地层较浅,操作简单,非法开采尤为严重。特别是在2010年以前,不少非法采矿企业采用‘小老鼠洞’等简单方式进行开采,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曾多次参与联合执法的茶陵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队长郭志凌告诉记者,有一次在思聪铁矿进行联合执法时,刚扣留了4名违法生产人员,但还没走出矿区就被群众包围了,要求放人。“那时他们很多人都说宁愿挖矿被埋在里面,也不愿意饿死。”
如今,茶陵县各乡镇采用网络化实名负责制后,非法开采现象得到了遏制。2014年,该县开展集中整治25次,并设立了7个中心站和20多个宣传点,由该区域公示牌上标示的第一负责人进行督导。如今,全县95%以上的非法采矿点已被取缔。
而在炎陵县,“打非治违”网格化实名制工作更是进行得如火如荼。
炎陵县安监局局长肖晓华告诉了记者这样一个故事:在该县中村乡一座与郴州资兴市交界的山头,有一家非法开采稀土矿的企业,由于到达矿区的道路位于资兴境内,所以往往执法人员还没到达矿区的时候,人员和设备就已经转移到资兴境内,该区域负责人只能望山兴叹。
“该企业所在村的村支书是打非第一负责人,他多次向我们反映这一情况,我们也三次进行打击,但是从炎陵境内过去路程远,往往我们还在山脚下,非法生产者看到我们就已经从另一边转移到了资兴。”肖晓华说,“为了打击到位,该村支书连续三天蹲守在山脚,发现非法生产后就马上通知我们,而我们走远路绕道资兴,在山上将他们堵住,最后终于彻底打击了此地非法开采行为。”
据了解,在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制的促进下,2014年,炎陵县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其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市里的好评。
“再好、再严的制度,如果不执行它,那就是废纸一张。抓安全生产需要找准着力点,杠杆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殷顺堂表示,“推行打非责任片区网格化实名负责工作机制以来,全市始终保持着打非的常态,只有这样,‘打非治违’工作才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