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惯习”视角下我国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分析

2015-03-16 02:51费梅苹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场域理论

洪 佩 费梅苹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上海200237)

“场域-惯习”视角下我国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分析

洪佩费梅苹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上海200237)

[摘要]根据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行动者会根据其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依靠自身的惯习而作出相应的策略选择;在此理论思想的指导下,对我国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场域与专业惯习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了社会工作者不同的专业实践策略。研究表明,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当前阶段,社会工作者在场域中的位置和所拥有的资本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既定的,其实践策略的差异性主要在于专业惯习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根据社会工作者在特定的专业实践场域中主体性意识的强弱和理论知识积累的多寡,其专业实践策略可以分为自主反思的实践策略、迂回顺从的实践策略、被动妥协的实践策略以及经验主导的实践策略。

[关键词]社会工作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场域专业惯习专业实践策略

专业社会工作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是党和政府为解决新时期社会问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①王思斌:《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社会工作的参与》,《河北学刊》2007年第3期,第64-67页。也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②徐永祥:《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河北学刊》2007年第3期,第67-68页。可以说,推动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最重要的举措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也确实在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要求下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③王红卫:《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在探索中前行——2009~2010年全国社会工作发展综述》,载李德运主编《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发展蓝皮书(2009~2010)》,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版,第138页。然而现实表明,通过社会工作教育所传授的专业知识在学生毕业后的工作过程中往往难以派上用场;而且社工作者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专业要求与用人单位要求之间张力的影响,且被专业价值与自身性格、生活追求之间的冲突所困惑。此外,地方街镇出现了更愿意培养本地人而不再愿意招聘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现象。我国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同时,社会工作的专业性遭到了质疑。究竟受过正规专业教育、拥有一定专业知识储备的社会工作者是如何在本土现实情境之中进行专业实践的?他们的专业实践受到了哪些因素的限制?本土现实情境又是如何对身处其中的主体——社会工作者起作用,重新构建起他们不同的实践方式?本文尝试对此做深入探讨。

为了深入研究上述现象,笔者选择广东省4个市18名接受过正规专业教育与培训的社会工作者为研究对象,聚焦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场域与专业惯习,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策略进行深入访谈,以期对上述现象有所解释。

一、关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关系的文献研究

在学术界,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并且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广泛的讨论。例如,Barbra Teater提出,社会工作理论是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描述、解释或预测特定现象的功能,能够协助社会工作者准确分析和理解服务对象所处的情境及其困难、行为和经历,并且指导社会工作者对具体的干预模式或方法做出选择。①Barbra Teater著:《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余潇、刘艳霞、黄玺等译,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8页。因此,如果缺乏了理论的指导,社会工作实践的专业性和功能发挥将会受到影响。②周沛:《关于社会工作发展中的几个问题》,《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第73-75页。基于社会工作理论的这种指导作用,有学者提出“不可能存在没有理论的实践”。③Paul Michael Garrett,Roger Smith.Theory and practice in social work:making the connection,Journal of Political Power,2014,7 (1). PP.161-163.我国学者范明林则更为全面地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社会工作理论与社会工作实践之间实际上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双方在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循环圈。④范明林:《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27页。

然而,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有着巨大的鸿沟。一方面,社会工作理论与社会工作实践存在知识观层面的差异。理论知识强调的是技术理性,以这种方式去看待问题或者处理事情将会导致运用专业术语去刻板地解释服务对象的行为;而实践的本质不仅仅是技术,同时还是道德上的参与,当中充满了实践智慧。⑤Michael Whan.On the Nature of Practice,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Work,1986,16(2). PP.243-245.另一方面,理论与实践之间本身就存在较大的分隔,两者之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工作实践会受到很多复杂环境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并不是科学理论知识所能完全囊括的;因此,有效的社会工作实践要求社会工作者必须能够认识到并且理解这些环境因素。⑥Bill Jordan.A Comment on“Theory and Practice in Social Work”,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Work,1978,8(1). P.25.Barbour的一项研究证实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这种分隔。其研究表明,尽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学生努力地想实现所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结合,但仍然会因为他们抱持专业而受到阻碍;而且,他们在专业培训中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包含的都是一些过时的传统原则,并不能完全解释当前社会环境的变化与发展。⑦Rosaline S.Barbour.Social Work Education:Tackling The Theory-Practice Dilemma,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Work,1984,14(6). PP. 557-558.香港学者陈高凌等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指出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关系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即忽视实践智慧、忽视处境因素以及忽视道德的参与。⑧陈高凌、陈丽云:《中国文化及研究:在社会工作教育及实践中的应用》,载曾家达、王思斌、殷妙仲主编《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固然在西方,理论在指导具体实践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⑨李龙娇:《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和整合——基于TS社区社会工作实践的思考》,吉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而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背景的理论知识在运用于我国社会工作实践时还需要经历一个文化适应的过程;所以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更加是在所难免的。正因为如此,我国学者关于理论与实践之间关系的讨论大多聚焦在社会工作理论的本土化问题上。①何雪松:《迈向中国的社会工作理论建设》,《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第140-144页。②李迎生:《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路径》,《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第78-80页。③唐咏:《关系和嵌入性之外:中国社会工作理论本土化研究的路径选择》,《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85-88页。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我国本土理论的研究已经滞后于实践工作的开展,严重阻碍了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教育的进一步发展。④吴亦明:《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理论框架的构建》,《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43-49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工作理论对于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如何雪松教授所强调,“没有强劲的社会工作理论就没有强劲的社会工作”;而中国的社会工作实际上缺乏强劲的理论支撑,因此需要构建本土社会工作理论。⑤何雪松:《迈向中国的社会工作理论建设》,《江海学刊》2012年第4期,第140-144页。

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目前关于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之间关系的探讨,国内外的研究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外研究较为全面地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且有相应的实务工作的分析与讨论;而我国由于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社会工作理论的缺失,因此对两者关系的探讨还是处于一种分割的状态,主要集中在强调需要构建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理论,并没有较为深入的分析,且几乎没有关于理论的不适切性对我国社会工作实践到底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等相关研究。而这正是本研究的立场和出发点,尝试运用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中“场域”和“惯习”等重要概念进行分析,探讨专业教育场域中的社会工作知识如何在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发挥作用,又是哪些因素影响了社会工作者对专业实践策略的选择。

二、多主体共同建构的专业实践场域

社会工作是一门处境化的专业,其实践活动必须是在一定的客观社会结构之中进行的;在我国,这一客观社会结构即由多主体共同参与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作为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空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实际上存在于各种关系互动之中,各主体依据本身所拥有的特定资本在场域中发挥作用,从而使得专业实践场域由于资本的分配结构而形成了力量之间的对比和相互之间的博弈;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各个主体对社会工作专业功能与作用的不同定位之间取得平衡,需要在满足各方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专业实践。

1.政府的主导地位:对社会工作实践的推动与限制

在我国,专业社会工作是政府为解决转型时期出现的社会问题、自上而下推动发展的;也就是说,即社会工作是我国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种新的方式与手段。因此,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在资金、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可以说,政府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主导性的地位,其理解和支持是社会工作能够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前提。在具体的实践场域中,社会工作者们都能够感受到,良好的实践环境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政府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社会工作实践得以进行的后台和支柱。

与此同时,这也就决定了政府在哪些服务人群是可以接受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需要实现一些什么样的目标等问题上具有充分的话语权。然而,政府对社会工作者开展具体服务的影响力都是以各种非常隐蔽的方式产生的。这些方式包括政府自身权威的震慑力、政府购买服务的话语权以及政府对某些资源的控制权;通过这些方式,使得社会工作者需要去迎合政府的需求,甚至对于某些弱势群体最根本的问题往往是难以有资源去解决的。

2.用人单位的“守门员”地位:对专业服务的准入权

用人单位作为直接服务开展的具体实践空间,社会工作者进入后必然需要处理与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因而存在一个实践权的获得问题。⑥王思斌:《社会工作实践权的获得与发展——以地震救灾学校在初期阶段,由于用人单位对社会工作并不

社会工作的展开为例》,《学海》2012年第1期,第82-89页。了解,所以他们对社会工作者的定位也是不清晰的;而且,用人单位本身已经自成体系,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却都和他们的不一样,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增加了社会工作者融入工作环境的难度。此外,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政府的要求下在原有工作体系中纳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他们基本上都是在了解得并不深入的前提下参与到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当中的;甚至于其初衷可能是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对政府绩效考核等,这也就决定了两者在工作形式或者工作内容上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

可以说,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支持是顺利开展专业服务的前提。而这种认可实际上是用人单位领导的认可;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中,用人单位的领导自然而然地也成为了社会工作者的领导,他们之间的互动并不是一种完全平等的关系。因此,在与用人单位领导交流的时候,社会工作者往往会选择弱化自己的专业角色,转而服从领导的安排。

3.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社会工作者的支持及其专业成长的限制

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主要在三个层面上建立联系,分别为行政、专业和情感等三个方面。在行政方面,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一个组织,它有自己在运作过程中的一些规则需要社会工作者去遵守并且执行;而社会工作者作为员工,则必须在相关制度内较好地完成行政上的安排。第二个层面的关系,主要就是专业上的支持。社会工作是一门需要不断进行继续教育和再学习的专业,因而机构在实践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督导或者培训方面的支持给到社会工作者。可以说,这方面的支持是社会工作者可以获得专业成长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而且,与学校教育相比,实践过程中的督导或者培训能够让社会工作者更加理解相关的知识和技巧。第三个层面则是情绪方面的疏导,这对于刚入职的社会工作者来说尤为需要。他们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而很多又是他们无力改变的现状;这个时候,机构或者同工的支持就能够让他们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从而能够继续充满正能量地去克服工作中的困难。

但是,在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社会工作者之间也会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最为明显的就是管理主义与人性化之间的冲突。具体来讲,作为专业毕业的社会工作者,他们实际上是希望机构的管理可以偏向人性化,能够充分地考虑到员工的想法;但是,从管理层面来讲,这些都是机构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寻求自身发展时不可同时兼顾的。同时,社会工作者还会在情感归属与情绪宣泄等层面上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较高的要求,而这种要求实际上是容易被忽略的。其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临着专业发展的需求以及专业评估的压力,对社会工作者也会有很多专业上的要求;就目前来看,文书撰写方面的要求尤为重要。然而,这方面的要求实际上在很多时候与社会工作者理解的专业是有所不同的;他们虽然能够体会到文书撰写对于专业服务甚至是促进专业发展的重要性,但是他们非常不能理解的是文书撰写占据了自己的大部分工作时间。而且,他们往往难以达到机构和督导所要求的水平,文书撰写已然成为社会工作者非常头疼的一项工作。最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会根据行业协会的安排或者自身机构的资源给社会工作者提供很多专业培训的机会,虽然社会工作者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的支持与成长,但是过多的专业培训也会给社会工作者造成一定的困扰,使他们在忙乱的过程中缺乏了对实践进行反思的时间,从而阻碍了他们在专业上的成长。

总体而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在资金、资源等方面都缺乏独立性,导致了社会工作者在实践场域中并无任何话语权,很多时候都要依赖于领导的认可;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并不高,这样的专业地位也限制了社会工作者在实践空间中的自主性。此外,参与构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的不同主体对社会工作专业的性质和功能还有着不同的理解,他们对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也就有着不一样的要求;社会工作者需要在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之间取得平衡,他们的专业实践正是在这种互动情境中被建构出来的。

三、专业惯习指导下的社会工作实践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惯习是在一定的历史社会制度尤其是专业教育制度之中得以形成的,并且能够在专业实践场域中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使得专业教育场域和专业实践场域相互联系起来。

1.专业惯习的形成

(1)历史社会制度之下的专业惯习

在我国,“领导”本位及其权威在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可以说,这种社会体制已经内在化为行动者的惯习,并在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外在化为身体的行动。因此,他们在面对具有“领导”地位的人时会存在“怕”的感觉,对于他们提出的要求往往感觉无力回绝,更加不可能有权力决定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应该如何开展。此外,社会工作者们都是在中国应试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学生,他们在长期制度化的学习经历中已经形成了“顺从”和“服从”等特征,缺乏相应的反思性和批判性的精神。①吴俊:《“场域-惯习”视角下大学生学习实践研究》,南开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论文,第50-64页。这种内在的禀性系统会自然而然地影响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行为,导致他们在专业实践过程当中也缺乏相应的批判与反思精神。

(2)专业教育制度之下的专业惯习

对于社会工作者而言,专业教育在其惯习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就目前来看,我国社会工作者在专业教育中所吸收、积累的专业知识并不深厚,导致其实践逻辑偏向理论运用的表面化。这种状况从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经常用到且能够有效指导实践的专业知识(见表1)便可以看出。这些知识大多数都是一些具体技巧层面的,工具性作用特别强;即使是常用的一些理论,也依然是操作性较强的理论。

(3)个人经历积累的专业惯习

专业惯习作为社会工作者在接受专业教育过程中所参与实践活动的历史产物,他们自身的个人经历在某种程度上自然也会对其实践行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当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尤其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不同的社会工作者所表现出来的适应当前实践场域的状况就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讲,社会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对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的职业,社会工作者个人的经历会使得他们形成不一样的性格,所具备的能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都会决定他们能否较好地克服工作中出现的困难,进而影响到他们实践策略的选择。

表1受访社会工作者实践过程中常用的专业知识

2.专业惯习的作用发挥

惯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即使产生它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了,它仍然需要保证自身的稳定以能够继续发挥作用。②刘少杰主编:《当代国外社会学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2页。这种持续性的作用发挥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专业知识的尝试运用

第一,专业价值理念的应用。专业价值理念得到了所有被访社会工作者的认同与接受,且对他们的个人性格和工作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就专业实践而言,遵守专业价值理念能够增加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理解、改变对服务对象的看法,从而有利于服务关系的建立。但是,专业价值理念在起到指导作用的同时,也会给社会工作者的实践带来一定的困惑,主要包括专业价值理念的操作化、内化以及价值冲突等问题。专业价值理念的操作化是产生于西方社会文化背景的价值理念进入我国本土时必然会面临的问题,需要社会工作者根据具体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情境等因素将之付诸于实践。而专业价值理念的内化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部分社会工作者认为专业的价值理念需要进行内化,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地去践行这些理念;而有的社会工作者则认为,专业价值理念就是在提供服务的时候才需要注意到的,应该将工作与生活分开。而价值冲突问题实际上也是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在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过程中,价值冲突主要涵括了专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冲突以及专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冲突等两种情况。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非常规范的关于价值冲突的总结以及处理这些价值冲突的原则,价值冲突问题成为困扰社会工作者专业实践的一项重要因素。

第二,专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由于社会工作者对理论的了解程度以及实际工作对理论有专业上的要求这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所以,尽管某些社工机构的督导已多次强调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避免使用一些过于宽泛的理论,但是社会工作者对于理论的使用还是非常倾向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或者是本身具有清晰框架、实用性比较强的理论。作为专业毕业生,社会工作者们都对这些理论有一定的了解,但基本上仅限于一些表层的概念,虽然他们明白必须运用理论去指导自己的实践,却基本不知道如何具体地将两者结合起来。因此,很多时候,理论反而成为了一种累赘,只是在完成文书的时候套用一些理论,实际服务则根本与理论无关。

第三,方法与技巧的运用。相对于专业理论而言,专业的方法与技巧并没有使社会工作者感到非常困惑。一般情况下,他们都能够了解专业方法的基本流程,并且注意到这些过程当中专业元素的体现以及服务对象在这些过程当中的成长。但是,从社会工作者的表述可以看出,具体的工作技巧相比于专业理论能够得到较好的学习与积累主要是由于这些技巧相对来说较为实用,能够在服务的过程中较快地看到成效。而且,对于一些具体的工作技巧,他们并不是很快就能够将专业教育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而是需要一段时间工作经验的积累。

(2)专业实践过程中的落差感

我国专业教育所传授的知识,其产生的客观历史条件是西方社会文化背景,与我国本土现实处境有着非常大的区别,由教育场域塑造的惯习需要一段时间的调适才能符合我国本土情境,因此,社会工作者进入到实践场域的初始都会遭遇到巨大的落差感。具体来讲,社会工作者虽然都认为从学校里没有学习到扎实的专业知识,但是实际上他们心中都有一个关于“专业”的标准,都会尝试运用一些专业知识去进行专业实践;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在实践过程中的很多价值冲突以及对自身专业能力的怀疑也都是基于专业教育当中所设定的标准。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惯习是外在社会结构长期内在化的结果,深受我国社会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影响,尤其是专业教育在专业惯习的形成过程中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个人特有的经历和实践经验则是个体专业惯习之间存在差异性的最主要因素。这些过往的客观历史结构所形成的思维与行为方式,都经由实践活动而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策略分析

实践策略取决于行动者对于场域中力量对比状况及其走向的认知和判断,也就是说,策略的选择实际上是场域中的力量对比状况以及行动者本身所拥有的资本和依据的惯习之间相互契合的结果。从前面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与专业惯习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当前阶段,社会工作主要还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发展,专业的知晓度与认可度并不高,社会工作者在场域中的位置和所拥有的资本某种程度上而言是既定的。这就导致了我国社会工作者实践策略的差异性主要是在于专业惯习之间的区别,是社会工作者自身所拥有的专业惯习外在化的结果。因此,根据社会工作者在特定的专业实践场域中主体性意识的强弱和理论知识积累的多寡,其专业实践策略可以分为自主反思的实践策略、迂回顺从的实践策略、被动妥协的实践策略以及经验主导的实践策略。如图1所示。

图1受访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策略

1.自主反思的实践策略

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场域中的主体性意识越强,就越能够在专业实践的过程中对服务提供有所思考;同时,如果他们具备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积淀,就越有可能采取自主反思的实践策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策略实际上是一种反思性实践,社会工作者能够在“实践—反思—再实践”的循环往复中践行专业的理念与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服务。

采取自主反思实践策略的社会工作者由于自身的个人特质或者个人经历而能够在专业实践场域中具备较强的主体性意识,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现实状况以及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保持着高度的批判与反思精神;并且能够在本土情境中将所学习的西方专业理论知识进行实践与反思,进而不断地深化、创造已有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从专业知识在本土现实情境中的运用情况来看,采取自主反思实践策略的社会工作者最能够充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并且不轻易妥协于客观社会环境的制约;同时,他们还能够在专业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反思与创造,提升自己的专业性。根据社会工作者的实践,自主反思的实践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

(1)对专业发展的反思

社会工作者在从事专业实践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埋头提供服务,而能够对整个专业的发展有所思考的则在少数。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趋势,即社会工作者作为实践者,主要任务是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然而,也有部分社会工作者由于自身丰富的实践经历,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现状比较清晰;且在这些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个人关于专业发展的观点,拥有自己的专业理想与追求。因而,他们在进行专业实践的同时也会反思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及其目标,坚守社会工作的专业定位,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社会工作实务受到客观结构的过多限制。

(2)对具体服务的反思

还有一些社会工作者虽然身处体制内,但用人单位的领导比较支持社会工作的发展,也认可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这给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开展提供了一个能够自主发挥的空间,并且营造了一个特别强调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文化氛围。在这种客观结构体制较为开放的前提下,社会工作者所坚守的“人与环境互动”专业理念便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因而能够准确把握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

从以上两种形式可以看出,采取自主反思实践策略的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的过程中常常承担环境改造的角色与功能,倾向于将自己看作服务对象的伙伴;也就是说,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服务对象问题的“治疗倾向”,更加关注的是服务对象身处的环境因素。

2.迂回顺从的实践策略

策略的选择会受到行动者在场域中位置的影响,位置感引导并决定了行动者必然采取适合其位置的实践。①宫留记:《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1-53页。在我国社会工作实践场域中,力量对比关系极其不平衡;可以说,社会工作者所处的位置决定了他们可以选择和制定的实践策略。因此,在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场域当中,社会工作者如果缺乏强烈的主体性意识,就容易倾向于以满足实践场域中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而非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前提来开展专业服务。而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大部分受访者都是采取这种迂回顺从的实践策略。

这部分社会工作者由于缺乏对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现实状况的直观认知,也就很难能够对专业的发展有所反思;而且,他们在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的工作之后,基本不太愿意对这些宏观的问题做出过多的思考,认为作为一线的社会工作者只需要提供直接服务即可。这样的一些现实,必然会使得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场域中的实践是在主体性意识缺失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他们也在很大程度上非常直观地感受到了来自客观社会结构的限制,因此他们往往会选择寻求双方需求的契合点来获取专业实践的空间。某种程度上而言,他们是在适应当前社会工作实践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的前提下,尝试运用专业知识去提供服务。然而,事实表明,大多数选择迂回顺从实践策略的社会工作者都是在无奈之中选择此策略的。他们面对外在客观环境的限制时无法突破,很多情况下都感觉到无能为力。虽然他们很清楚专业服务的提供仍然是他们需要为之努力的,但实际上他们的专业服务都是将服务对象视为需要改变的对象。也就是说,采取迂回顺从实践策略的社会工作者主要是带着“问题解决”的视角来看待服务对象的问题。同时将问题的解决视为获得用人单位满意的途径。

从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来看,社会工作者采取迂回顺从的实践策略主要是源于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不高,用人单位对社会工作不了解、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定位不清晰。因此,社会工作者必须优先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在获得了认可之后才有可能争取更广泛的实践空间以实现专业服务的目标。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专业实践实际上是一个获得承认的过程。

3.被动妥协的实践策略

与迂回顺从的实践策略相比,社会工作者选择被动妥协的实践策略时更加难以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的开展。而他们之所以会选择被动妥协的实践策略,是因为他们一方面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缺乏相应的主体性意识,另一方面在专业理论知识积累方面较为薄弱。这些综合起来,使得他们在与场域制约力量抗衡的过程中缺少了必要的资本。

这部分社会工作者在接受专业教育的过程中缺少实习经历,且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也较为浅显,这从他们是如何在实践过程中运用专业理论的情况就可以看出。也就是说,采取被动妥协的社会工作者对于专业理论的理解仅仅止步于理论的名称和大概内容;虽然说大多数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之前差不多都是这样的一种状况,但是这部分社会工作者较为特殊的是他们在工作之后仍然在专业知识积累方面没有多大的进展。此外,由于他们处在体制内的行政性岗位,面临的是更为强大的场域制约力量,而恰恰这个时候,他们接受到的来自督导的专业上的支持却是较少的。因此,采取被动妥协实践策略的社会工作者不仅没有批判地看待场域制约因素对实践的影响力,欣然接受用人单位的一切安排(包括行政性事务的安排),而且,他们还缺乏运用专业知识指导实践的意识与能力,开展的服务更像是没有任何价值理念与内涵的普通活动,服务的专业性无迹可寻。

可见,如果缺乏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自主反思的意识,一些体制内的岗位社工实际上是很容易被行政化的;他们在从事行政性事务工作的同时,专业的理念与方法也在逐渐淡化,从而成为社会福利制度的代理人,甚至有可能还会成为社会控制的工具。

4.经验主导的实践策略

还有一部分社会工作者,虽然专业知识的积累并不深厚,但是他们能够充分运用自身的个人特质与个人经历,充分将专业的方法与技巧与本土的现实情境进行结合,从而也能够依靠自身的经验提供较为独特的专业服务,并获得用人单位的高度支持与认可。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部分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经验当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本土智慧。但是,又正是由于他们过多的依靠个人经验而忽略了专业理论知识的指导,从而导致他们的实践经验呈现出碎片化的特征,要想总结并提炼出本土的理论与方法较为困难。

可以说,由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发展的特殊性,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策略选择并不是简单的个体建构机制与社会形塑机制谁占主导的问题,而是在场域限制既定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主体性意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作用发挥的结果。

五、分析与讨论

我国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的过程中经受着专业服务的自我要求以及专业能力的自我怀疑之间的张力,其实践是社会结构与心态结构双重互动的结果。一方面,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实践在客观上受到了历史社会环境的塑造以及当前社会结构的限制;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教育以及个人经历累积内化而成的专业惯习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工作者不同的专业实践行为。而双重作用的合力则导致了我国社会工作者既没有完全自主的实践空间,也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进行专业服务上的探索。这些都阻碍了他们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取得更多的成效,并进一步限制了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充分发挥。

而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是被多主体共同建构的,包括什么样的实践是专业的、专业实践的目标和价值何在等问题,都是参与建构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各主体在互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工作者作为重要主体之一,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的主动建构。因而,社会工作者群体除了在满足政府、用人单位等主体对专业的理解和要求之外,其自身对专业实践的界定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诚如王思斌教授所指出的,社会工作在我国要实现专业的发展就必须获得各方的承认,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工作群体对社会工作的看法,双方为促进专业的发展付出的行动以及他们在发展社会工作中的相互关系。①王思斌:《走向承认: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河北学刊》2013年第6期,第108-133页。

(责任编辑:徐澍)

The Practical Strategy Analysis of China Social Worker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Field- Habitus”

HONG Pei,FEI Meiping
(School of 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Bourdieu’s theory of social practice,people make the relative choices according to the position they locate in the field and their own habitus. Guided by this theory,we analyze the social workers’professional practice field and habitus,and explored their different practice strategies further. Study shows,at the current social work development situation in China,the position of social workers and the resources they have are fixed in some certain degree,and the differences of practical strategies are mainly about their practical habitus. Based on the strength of social workers’subjective consciousness in a certain professional practice field and the amount of their theory knowledge,we discover that their practice strategies could be mainly divided into four types:self -reflection,circuitous obedience,passive compromise and experiential leading.

Key words:social work practice;professional practice field;professional habitus;professional practice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5)06-0021-10

[作者简介]洪佩,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博士生;费梅苹,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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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人口促进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