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
摘 要:迈克尔·夏托克认为,在英国,成功的大学都是那些鼓励学术人员参与大学管理的学校。但是,在现实情况却往往是相反的,更多的时候,要鼓励出现一个有绝对控制力的校长或首席执行官。所以,有必要重新平衡大学的内部治理,既要维护大学事物运行的行政权力,又要确保学术团体发挥实质权力。
关键词:大学内部治理;行政权力;学术权力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1-005-01
伦敦大学教授迈克尔·夏托克在《成功大学的管理之道》这本书中,主张在教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管理机构之间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成功的大学会确保其管理在各个力量之间保持平衡,这样大学机构的功能才不会受到损伤。中世纪大学建立以来,一直就存在以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为主线的两种基本权力。几个世纪以来这两种权力始终处于不平衡状态。权力的运行往往有这样的规律:不受限制的权力往往会走向权力滥用,正如孟德斯鸠所在《论法的精神上册》中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而在我国,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发生过多次变化,但权力结构一直处于行政权力占主导的局面,甚至有滥用的情况发生,而学术权力一直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怎么才能发挥学术团体的应有作用,使其与行政权力达到平衡又相互制约呢?建立良好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不失为好办法。
经济学家张维迎认为,大学的目标和理念一定要通过一整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这些制度安排就是治理结构。治理结构是一个组织中各利益群体的相互关系,它通过权力的配置和运作机制来达到关系的平衡, 以保障组织的有效运行并实现其根本目的。读了相关文献后,特别是参考美国大学、法国大学和英国大学的内部治理,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就明确规定大学治理的参与者包括校董会、学术委员会、校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学院院长、系主任等部门和职位,构建了我国大学的理想型内部治理结构图,如下图:
在本文中,把上图中的校务委员会(因为教务委员会是高校内部行政权力执行的最后一个部门,最后的执行机关)作为行政权力机构的代表,把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权力机构的代表,因此,在我国高校内部要明确界定各种事务的性质,行政事务归于教务委员会,学术事务归于学术委员会,形成权力平衡模式,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行高效。从而达到我国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平衡。那教务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哪些属于行政事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怎样的,哪些事务属于学术事务呢?
教务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委员会和学院教务委员会两级构成。学校教务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的非常设专家工作机构,对学校本科教学方面的工作负有重要的咨询与决策、督查与指导的职责,负有向校长及校长办公会议就学校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职责。学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坚持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提出建议,做出决策,并对教学运行进行督查……(摘自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是作为去行政化的尝试而设立的,2014年3月11日,教育部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国家规范,首次明确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组织体系中的最高学术机构定位,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与学术有关的职权。《规程》第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第四条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总之,平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应该成为治理下的大学的自主的价值选择,成功的大学总是尽量保持治理权的平衡,在成功的大学中,校长在党委领导下,带领着高效的领导集体,对反映鲜明学术团体特点的学术委员会和反映鲜明行政团体特点的教务委员会保持亲密的交流和对话,使两个部门良好的合作,为大学的成功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迈克尔·夏托克.成功大学的管理之道.[M].北京大学出版社
[2] 约翰·S·布鲁贝克. 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 等译.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3] 盛正发.从一元管理到多元管理.[D].湖南师范大学
读写算·教研版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