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军明 周越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研究
■文/董军明 周越
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的总体思路(以下简称“三化”)。全区各地按照这一思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在多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走出了一条极具地区特色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之路。
全区的广大理论工作者,也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向互动,促进了我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的持续深入发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之后,我区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开始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特别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后,广大理论工作者对这一理论的相关研究明显加强。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搜索内蒙古自治区理论界的相关研究成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检索词做“精确”检索,累计有87篇文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检索词,做“精确”检索,累计有45篇文章。尤为可贵的是,我区广大理论工作者还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代表性的论文有蔡常青、马慧吉在2014年第2期《求是》发表的《勇于担当 尽责圆梦——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责任的重要论述》;刘佳在2014年第5期的《职大学报》发表的《论少数民族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郭宇在2013年第11期《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表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李永刚在2013年第3期《实践》(思想理论版)发表的《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正气凝聚力量》;董军明在2013年第3期《社会科学研究》发表的《边疆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殊规律研究》;金鑫、王泰在2013年第11期《民族论坛》(时政版)发表的《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视角下的思考》;白红梅在2012年第6期《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的《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路径研究——以内蒙古那达慕大会为例》;傅永春在2012年第5期《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发表的《网络时代大学生价值观研究的分析与展望》;石双柱在2012年6月《论草原文化》(第九辑)发表的《草原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
在科研立项方面,从笔者所能查找到的资料来看,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个,如2012年获批的由傅永春主持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及其社会化引导策略研究》;省部级项目28个,如2012年获批的由云莉主持的内蒙古规划办项目《内蒙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统化研究》。此外,还有12个厅局级项目。
在专著方面,从笔者掌握的资料来看,截至目前,专门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著有2部,分别是王立东撰写的《多层聚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来源研究》和李风主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读本》。此外,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团委、通辽市委宣传部等有关方面还召开了多次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从当前学界研究的各种成果和学术研讨会的讨论来看,自治区专家和学者对内蒙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的研究主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化”的内涵、“三化”的基本要求,以及现阶段推进“三化”的主要任务、方式路径、具体载体、重要意义等问题展开。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建设的内涵。有的学者认为“目标化,重点突出贯穿融入的目的性”,就是把“三个倡导”有效融入贯穿到各项实践活动中,实现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自觉度和凝聚度四个目标相统一。还有学者认为:“所谓目标化建设,就是将核心价值观中的内容加以具体和明确,形成分层次多样化的目标体系,解决朝着什么方向努力的问题。”内蒙古党委办公厅2014年11月下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目标化,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以及推进实现目标的具体任务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任务逐层落细、落小、落实,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认知度、参与度和凝聚度,形成目标化责任落实机制。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建设的目标体系。有专家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从自治区实际出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和实现自治区率先在西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实施意见》强调了五大目标:舆论导向作用全面加强,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国民教育以德树人主阵地作用明显强化,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增强,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工作品牌;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法治环境;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建格局。也有学者强调“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和“公民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典型示范作用明显加强”两个目标。
《实施意见》同时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基层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目标化要求,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能任务,进一步分解自治区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提出符合各自实际的细化目标,进而形成全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层层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的目标化体系,以建设目标的明确性和具体化,引领和保障全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化建设的内涵。有学者认为:系统化,重点突出融入贯穿的操作性,推动内容、方式和载体的系统化,明确每一个层面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每项工作内容采取什么方法推进、推进每项工作运用什么载体,真正把普遍号召转化为落实成效。有学者认为,所谓系统化就是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把握工作的着力点,明确主体,创新载体,合理考核评价,系统运作,稳步实施,力求减少低水平的重复,力求以最少的投入达到建设效益最大化的效果。也有专家认为,所谓系统化建设,就是将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丰富内涵载体化、项目化,形成有效推进的活动体系和工作机制,解决使用什么办法推进的问题。还有学者运用系统论观点对此作出了阐释,认为“系统化就是要以系统化思维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过程中的各个系统以及每个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各个层面以及每一层面各个要素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明确每一层面的工作内容、每项工作内容采取什么方法推进、推进各项工作要运用什么载体,从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建设”。《实施意见》指出,系统化,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任务与方式路径、具体载体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形成全党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统化合力推进机制。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系统化的基本要求。《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党委宣传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系统、政法系统、教育系统、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管理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社科联、文联等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
《实施意见》同时还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企业职工、农民、知识分子的主力军作用,发挥青少年学生的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充分激发重点人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基层,形成人人培育、人人践行的生动景象。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统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和自觉性;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三是突出政策导向,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四是注重以文化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五是深化道德实践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产生活中。
部分学者认为,应该将“主要任务”提升到“工程”的高度来认识和实施。比如,有学者提出应实施六大工程,即“理论武装工程”“心灵塑造工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舆论引导工程”“文化精品工程”“党员干部示范工程”。还有学者认为,除上述“工程”外,还应该实施“品牌打造工程”,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亮点纷呈。
专家学者们还针对“主要任务”提出了相应的方式路径、具体载体,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落地生根。比如,为了实现“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这一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发挥学校教育基础作用”“强化社会实践育人功能”“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三个方式路径。其中,为了“发挥学校教育基础作用”,《实施意见》相应地又进一步提出了三个具体载体: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三是“增加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牌化建设的内涵。《实施意见》指出,品牌化,即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培育具有广泛影响力、持久带动力的示范典型和活动品牌结合起来,以品牌示范效应提升全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品牌化示范引领机制。
有学者认为,品牌化要重点突出融入贯穿的可操作性和可参与性,推进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品牌化。有学者认为,品牌化强调的是工作的影响性,就是要推进核心价值观载体和活动的品牌化,增强可操作性和可参与性,成为社会成员人人能够感知并积极参与的重要遵循。也有学者认为,所谓品牌化建设,就是形成一批有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的工作品牌,扩大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参与度和覆盖面,解决如何提升工作水平的问题。还有学者认为,品牌化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选树示范典型,在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整合提升传统品牌、培育打造创新品牌上下功夫,扩大我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牌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实施意见》指出,“现阶段自治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牌化,要着力推进业已开展的主题活动形成品牌”。一是深入开展“三带三创”工作,“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武装品牌”。二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尽责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使之成为引领大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品牌”。三是深入开展“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使之成为推动思想道德建设的品牌”。四是深入开展“放歌草原·书写百姓”主题文化实践活动,使之成为引领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繁荣的文化品牌。五是深入开展“活力内蒙古”网上主题宣传活动,“使之成为占领网上舆论高地的网络宣传品牌”。
有专家提出,“群众合唱节”“万众爱国情”等群众文化活动,已经成为我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响亮品牌。还有专家认为,“草原儿女赞”也是我区独具特色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品牌,“通过这个栏目张章宝、郝万忠、苏和等320位先进典型的事迹产生了广泛影响,使各族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学有榜样”。《实施意见》还强调,各地区各单位也要从已经开展并具有一定带动力和影响力的活动载体中,重点打造一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品牌。对此,有专家指出,应该持续开展“四进三问”基层蹲点调研活动,使之成为宣传文化战线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的调研品牌。
《实施意见》从两个层面阐述了在内蒙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化”建设的意义。从国家和民族层面来看,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构筑各民族美好精神家园的重大战略任务。从自治区层面来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破解制约自治区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还有学者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的角度强调了推进“三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目标化、系统化、品牌化建设,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由宏观战略任务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具体原则,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转化为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的切入点,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各族人民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内蒙古具体实践的有力抓手。
(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