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王春艳
“区域经济圈”的存在价值在于,经济要素是稀缺的,要素的分布以及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不均匀的。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以地理条件为前提,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小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合作也是可以做到多方共赢的。
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功经验证明,相似性、互补性的高科技产业及其价值链条产业区域内集中,协同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也是发达国家产业创新的主要实现方式。
这是因为产业集群不仅仅能够降低因为空间而产生的交易成本,而且能够更有利于群内各类人才的有序流动、互动、交流,从而促进群内隐性知识的整合、转移。
创新型人才作为创新知识的载体,不仅仅是知识的创造者,而且是知识的真正拥有者和价值实现者,因此区域经济的产业创新绩效最终取决于圈内创新人才的支持程度。
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推进,中国的8大区域经济圈逐步形成,即从京津冀、山东半岛为核心的泛渤海经济圈,到以长三角城市群为核心的大长三角经济圈,再南下以至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台北为核心的海峡经济圈,整个大陆从南到北基本形成八个经济聚集地区。虽然各个都市圈的经济发展模式有较大差异,但从共同发展趋势来看,一体化的人才建设思想是其必经阶段。长三角被称为是“世界第六大都市圈”,创新人才的缺乏一直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03年开始,长三角19个城市联合发布《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意在通过区域内的人才一体化培养和自主流动实现人才资源共享。特别是侧重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如上海市把加强工会合作、校企合作、加强高技能人才写进政府的工作报告;浙江、江苏也纷纷通过增加投入、创新路径、加强培养,重视评价、加大奖励、健全保障来推动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另外,武汉东湖高新区积极实行的“人才特区”战略和“3551人才计划”,为新区内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依托经济圈,建立区域性的高科技创新区,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区域化的创新体系也是西方国家实施创新战略的基本路径。硅谷被认为是发达国家区域创新体系成功的范例。它的运作是通过产业的集群,促进各类专业人才的聚集。良好的产业发展态势不仅产生了巨大的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同时也孕育了更多的成功机会,因此不仅吸引了输出专业人才的回流,而且同时也吸引了大批国外优秀人才的加盟,使得软件园区聚集了大批国内外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人才。
在国内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及发达国家积极进行都市圈创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国内学者围绕区域创新实践中存在的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等问题也进行了积极的理论探索。
黄爱民(2004)认为,相比于长三角、京津唐,人才和技术是珠三角最为短缺的资源,因此尽快推进珠三角人才开发一体化,打造人才整体优势,是提高珠三角综合竞争力的至要战略。王伟华(2007)在滨海新区建设中的人才战略研究中提出,应在区内建立统一协调的人才政策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完善统一协调的市场体系、提高区域内现有人才素质、拓宽人才资源建设渠道等。牛征(2007)则从区域人才合作角度提出要加强京津冀区域之间的人才互动,认为构建京津“双核”大城市带势在必行,要充分发挥京津知识经济的领先作用,构建功能齐全便捷的京津交通体系,加速建设滨海新区—第二个“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充分发挥教育网络作用,加快京津紧缺人才培养。林思达(2010)围绕长三角区域内创新人才资源共享,对加强区域科技合作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长三角高智力资源的流动和利用,通过开放共享,联合建立包括两院院士、科研专家库、中高级人才的科技人才数据库,促进区域科技人才和智力的流动与共享。
从中外都市圈经济区域人才合作的实践及理论研究来看,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被看作都市圈经济发展中提升产业创新的主要路径。但是,总体看现有研究还是仅仅聚焦于如何跨越空间限制,实现区域人才资源的浅层次合作,而缺少从整个都市圈层面制定共同的人才战略为都市圈经济产业创新,建设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区域人才战略涉及到跨区域人才资源的培养、流动、使用、评价等。基于长三角经济圈产业集群趋势下的人才供需现状,将尝试从4个方面进行人才支持战略体系的构建:互补性的区域人才优先投资体系;开放性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市场主导下的科技创新人才区内自主流动机制;一体化的区内人才协调合作机制;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发现、评价机制。
长三角经济圈在中国几大经济圈中,就人才总量而言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总体人才效能也居前列。但是,长三角区域也面临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最为常见的人才区域失衡问题。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人才分布不均衡。上海、杭州、苏州、南京等核心城市存在相对人才过剩,而苏北等城市则人才严重不足。第二,人才结构不合理。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人才同质化突出,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要解决同质化问题,需树立起人才资本的投资理念,从人才培养体系上解决问题。
第一,树立人才资本化概念。所谓资本化,人才培养是要付出成本的,并且通过使用能够收到大于成本的回报。对于发达地区而言,通过地区经济优势吸引人才的同时,也要对区域内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培养成本予以合理方式的回报。
第二,共享理念。区域一体化的价值所在即在于区域内资源共享,各类资源的投入产出均能实现最大化。在长三角区域中,由于各城市发展阶段的不同,在产业分布上还是能够呈现出梯次分布,人才需求层次、类型各有不同,通过共享人才可以有效实现人才分布的均衡化、匹配度,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第三,互补性的人才投资体系建立。长三角区域由近20个城市组成,每个行政区划都有独立的人才教育体系,设置了高度相似的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在这种高度相似的体系下培养的必然是同质化的人力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区域内各个行政区划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才需求处于明显的分化,高度同质的人才资源显然无法有效匹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基于各地市经济水平、产业分布的实际情况,应建立起相匹配的主导人才教育体系,非主导专业通过市场进行补充,实现各地市人才培养体系的互补,提高教育投资收益。
依托于完善的教育体系,借助于一体化的人才市场,长三角区域企业所需的基础人才通过内部的良性共享机制可以得以满足。但是,长三角区域企业也是我国高技术企业的高度集群地,创新创业型人才急缺,国际化人才、掌握高科技核心技术人才、领军人才相对匮乏,建立起开放性的高端人才机制是适应企业创新发展的必然之路。开放性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包括柔性的人才引进政策、“智力引进”与“人才引进”相结合的机制、“国际化”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开放机制。此外,为了更好的发挥高端人才的聪明才智,人才的配套服务也要超脱常规,体现开放性,例如经费投入、配套措施等。
来自于几大经济圈的实践表明破除人才失衡的最大障碍在于体制上的人才流动障碍。首先,人才基本保障体系的建立。在长三角区域内,各地市跨越两省一市,各类人才的户籍、人事档案归属、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子女教育等都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建立自由人才流动机制首先要建立起一体化的保障体系。其次,一体化的人才服务体系。一体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包括异地人才流动、人事争议仲裁、专业技术资格互认等政策、网上人才市场、统一的人才信息库等。只有建立起便捷的人才服务体系,人才自由流动才可能变为现实。
在人才支持体系的建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间一体化的协调合作机制是实现人才自由流动,人才共享的基本保障。协调合作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建立起各地主要负责人为主导的联席机构,该机构在相关事宜上具有裁决权而不再仅仅是一个协调机构。其次,建立起联动机制。在当前的长三角区域各城市中,有关人才流动的政策中更多的关注点在于人才引进政策,人才流出的政策被严重弱化。虽然区域内政府近年来对人才合作高度重视,出台了系列合作宣言,但至今未能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联动机制,政策接口无法统一。所以,区域内各地市政府围绕人才引进、培训、共享等建立起具体的、可执行的合作机制才能真正为区域内的人才一体化提供切实保障。
[1] 孙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亟待推进[J].中国人才,2011(04).
[2] 陈书洁,曹立锋.区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的主要方式研究——基于十六个区域人才开发的历史实践[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