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郭茜
浅析我国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危害与对策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郭茜
摘 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也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领域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诚信缺失行为,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浪费了资源,而且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鉴于此,本文对当代中国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危害与对策进行了探讨,以期有所借鉴意义。
关键词:商务诚信 诚信体系 舆论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日渐完善,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的增长。但同时,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导致商业领域出现诸多不和谐的现象,商务诚信的缺乏就是其中一个显著的问题。所谓商务诚信是指商务活动的主体在与其他主体进行商务活动的过程中,能够诚实守信、遵守约定,获得其他主体的尊重和信任。商务诚信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商务诚信的破坏将会大大增加市场交易成本,不仅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目前,商务诚信的行为在市场经济领域随处可见,具体表现如下。
1.1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缺失
企业与消费者是商业领域中最重要的一组关系,尽管很多企业都将“顾客是上帝”作为企业经营口号,甚至将其作为标语张贴于显眼之处。但实际上,很多企业为了追逐短期经济利益,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生产、加工或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进行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并不鲜见,我们经常在新闻媒体报道中看到这类事情,烟酒、食品和化妆保健品等领域尤为严重,甚至出现多起致人伤残的案件。仅在2014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的侵权假冒案件就高达6.33万起,涉案金额超过9亿元。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道德诚信,大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沉重了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最近,国人去日本和香港大肆采购日用品的行为更是让本土商家大大蒙羞。
1.2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诚信缺失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商务领域最具活力和创造精神的组织。企业与企业之间既是竞争的关系,也是合作共赢的关系。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强强联手,可以实现规模效应和优势互补,促进整个行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营造整个社会的诚信氛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现实中,部分企业为了占据市场份额,恶意诋毁竞争对手、违约经济合同、假冒其他企业商标、窃取商业机密等行为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知名企业的商标经常被侵权,大大损害了这些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统计,在1990年~2000年的十年间,我国商业企业的合同履约率仅仅为50%,合同违约情况十分普遍,甚至有50%以上的合同都带有欺诈性,利用合同欺诈甚至成为一些不法企业的生财之道。
1.3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诚信缺失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会出现诸多市场失灵的现象,这就需要政府发挥市场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管控。但部分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来弄虚作假,造成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诚信缺失。有的企业在成立之初就虚报或隐瞒相关信息,来欺骗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贷款等;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做两套账,其中一套假账专门用来欺骗税务部门;有的企业为了向银行贷款,虚夸企业的经营业绩,隐瞒企业重大损失,给税务部门的正常统计工作和征税工作带来极大的麻烦,政府和企业之间出现严重的信任危机。
1.4 企业与社会之间的诚信缺失
首先,我国企业普遍慈善意识不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企业的慈善水平非常低。2014年,中国百强企业公益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25.2分,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外大量的中小民营企业甚至没有任何慈善捐赠行为,忽视了企业自身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根据相关调查研究,仅有不到7%的民营企业家赞同“财务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观点,绝大多数企业家缺乏社会责任意识,都打算将全部财产留给后代。有的企业为了营造噱头、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在慈善活动中随意承诺,在实际履行时却矢口否认或者直接违约,造成很多为人不齿的“诈捐”事件。其次,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关注自身经济利益,为了节约经营成本,罔顾国家法律的三令五申,随意排放大量废渣、废水、废气等,对社会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诚信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石,商务诚信的缺失给现代社会和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危害。
2.1 商务诚信的缺失制约了广大企业的发展
据统计,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生命周期仅有3~6年,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企业的快速衰败与规模小、实力弱有很大的关系,但也与诚信缺失息息相关。正是由于商务诚信的缺失,严重挫伤了广大消费者的信心,降低了消费者的忠诚度,很多消费者购物时只选择国内知名或者国际品牌的商品,对大量的国产商品抱有戒心,这样的消费环境打击了大量成长中的中小企业。另外,商务诚信的缺失增加了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率,对企业长远发展带来桎梏。
2.2 商务诚信的缺失促进社会道德的滑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社会产品不断丰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市场经济泥沙俱下,一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开始侵蚀国人的思维,整个社会风气开始浮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社会主义道德面临滑坡的危机。商务诚信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是衡量一个社会诚信水平的重要标志。商务诚信的缺失让每一个消费者对企业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到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社会关系,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社会道德滑坡的速度。
2.3 商务诚信的缺失阻碍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之路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国外,参与到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去。由于经济、文化、法律等因素的不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企业的信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世界各国企业都将信用水平作为衡量合作伙伴的主要因素,如果某一企业有过不良的商业记录,会被国际市场所排斥。很多中国企业将国内的竞争法则应用到国际市场中,例如贿赂地方政府、窃取竞争对手商业机密、虚假宣传企业等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切身利益,而且大大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诚信。2010年中国大量企业赴美上市,短短2年时间有超过一半的中国企业退市,其中有主动退市的原因,但也存在很多企业因为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的情形。
3.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商务诚信意识
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社会必然建立在一个良好的道德基础之上,整个社会的运行,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都有一套合理的社会价值准则,商务诚信是社会价值准则的基础。事实上,对每一个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而言,在社会大生产的环境中,既是生产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儒家传统文化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们自己不愿意买到假冒伪劣的商品,那么不应该生产和销售这些山寨和劣质商品,更不能给他人身体或者生命带来伤害,这不仅是商务诚信的最低要求,也是做人的底线。诚信道德是一种非正式的自律约束,单单依靠行政或者法律的力量无法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主要依靠国民的内省,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来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政府要加大对诚信意识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树立商务诚信意识。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诸多媒介,对国民加强诚信法制观教育,宣扬遵纪守法、恪守诚信的行为,帮助人们了解商业道德,提高国民的契约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氛围,并使诚信成为一种让人敬佩的力量和美德,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
3.2 构建完善的网络化诚信体系
西方国家大多建设了完善的、科学的诚信体系,每个企业的信用记录都可以在公开的渠道被查询到。我国在这方面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继续加大诚信体系的建设。首先,完善个人、企业的信用记录内容。个人征信资料应包括一切与社会交往中的重要诚信记录,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纳税情况、个人司法记录、个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记录、个人储蓄和债务记录、个人的信用历史及资产情况等;其次,提高征信体系的信息化管理程度。诚信管理行业的发展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硬件”。欧洲国家的企业诚信管理模式是一种比较适合当前中国国情的企业管理方式,它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政府通过建立公共的征信机构,强制性地要求企业和个人向这些机构提供信用数据,并以立法的形式保证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具体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延续之前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的方式,各地银行将收集到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和分类,统一交由中央银行专门设置的企业征信部门存档;同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设立一个权威的中国企业信用数据库或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网,各地政府也可以在自己的门户网站内设立当地企业信用信息专区,对当地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公布。
3.3 完善商务诚信监督机制
首先,要完善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能。政府监督机构如商检、质监等专职检查队伍直接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政府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所拥有的企业信用数据,以保障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被社会所了解。其次,充分发挥信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监督与自律作用。要严格按照相应手续和标准成立信用行业协会等诚信监督中介组织,明确和保障它们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充分发挥它们的监督职能。最后,积极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在监督体系中发挥作用。目前,我国的诚信管理环境和条件日益成熟,舆论监督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要大力推动诚信监督机制的建设,就必须将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纳入进来,发挥他们强大的监督功能,对经济活动中的丑恶现象及时曝光,对诚信典型事例予以宣传,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此外,群众监督意识日益增强,人们对诚信危机深为忧虑,对失信造成的社会后果深恶痛绝,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有较高的敏感度,公民投诉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加强。
总之,商务诚信与企业自身发展、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息息相关,需要我们从自律和他律两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商务诚信意识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当然,商务诚信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参与和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正平.中国传统道德论探微[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4.
[2] 魏英敏.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M].北京:昆仑出版社, 2001.
[3] 兰英,罗永禄.诚信道德的失落与重建[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8(4).
[4] 刘丽娜.试论我国企业的诚信缺失问题[J].渝西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5).
[5] 王书玲,郜振廷.企业诚信经营新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中图分类号:F7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6(a)-1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