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琳
一、回归古希腊:马克思对政治、经济问题中的社会正义
现代科学与技术之间的社会矛盾以及社会形式的经济组织,导致了一个充满经济危机、贫困、人性惨淡、失业、过度生产以及低消费的既无效率,有不合理的社会。这里的关键点在于这些原因是人为的,而非自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分析上——而非在制度上——的不同要素。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马克思没有把伦理学限定为一种纯粹基于物质商品的经济分配的社会正义理论,而是把它当作对生产领域的分配和组织以及对一切人类社会关系的整体的必要考量。社会正义是在一个既定社会中处理整体的人类关系,考量这些相同的关系是如何促进理性、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发展。基于这样的主题,可以说,这也是普遍正义对于马克思和古希腊先贤——特别是亚力士多德——关于正义意义之所在。
马克思在其道德和方法论,在道德认识论和社会正义理论等核心领域为后人留下了诸多需要经由大量阐释才能勉强被理解的论题。但如果我们回到古希腊特别是亚历士多德,在阅读的基础上关注二者之间思想的相似性和相关性,我们将不难发现,马克思对现代性的批判乃是建基在他对古希腊——特别是亚历士多德的理解之上的。①《马克思传》的作者Saul Padover 在其书中也提到,马克思学术渊源扎根在古老的自然法传统而不是现代的自然法传统。②这种传统最主要的体现在他对亚历士多德关于“实践”的知识论、关于“共同体”的政治学、关于“分配”的经济学中,而这些知识最终在亚历士多德关于“正义”的伦理学中得以汇集。在生活于古希腊的亚历士多德和生活于现代的马克思之间,通过共同的关于“人”的议题,通过共同的对社会伦理学和古代自然法的依赖,两个相距两千年的哲学家被紧密联系在一起。
在亚历士多德那里,人与世界的关系体现在其知识论中,他把知识分为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技艺三种:理论知识研究的是永恒的法则,呈现为高于人且外在于人的某种规律,往往是和神有关的知识;技艺呈现为工匠和艺人的生产性知识,与人的现实肉体和生存有关;实践知识尽管不呈现为任何具体的知识形态,但它要通过人与人的社会性互动确立社会和个体的道德之善,恰恰是这种知识,真正指向了人的目的——人类的自由合理性。在亚历士多德对知识的区分中,马克思意识到,“实践”才是关乎人类社会(在古希腊是“共同体”)构建并且其自身也处在不断被构建当中的一种知识。马克思敏锐地把亚历士多德的实践知识和其正义理论相结合,把关于世界的知识问题转化为一个关于人的伦理问题。马克思在亚历士多德的基础上把实践性知识看作是引导人们在具体的道德、历史处境中按照普遍而具体的原则来行动的审慎人类行动的形式,是经由在社会中为寻求善的生活和幸福的经验以及为这些经验的进一步展开提供指引的原则而进行的人类活动形式。而按照这样的人类活动形式呈现的社会是一个人类通过共同活动实现人的目的的社会。
通过这种知识的伦理化转化,马克思不再将伦理学和政治学看作是工具性科学,而是把它们当成了具体普遍的科学。它们都要通过实践在历史和社会的背景中确立自己的绝对命令。知识的目标在于为一个自由共同体中人性的启蒙解放创造条件。马克思相信伦理学是一种政治知识和经济知识的形式。人类的城邦活动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也是一个在实践知识指引下从事的伦理事业——它着重要完成的不是经济的也不是政治的使命,而是伦理上的人的自我解放和实现。这一伦理的事业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完成,共同体是人类伦理事业展开的场所。
马克思在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表明了这种观点,他说:“唯有在(与他者的)共同体中,每个个体才有条件培养其在所有方面的天赋;因此,唯有在共同体中,个人的自由才是可能的......在实存的共同体中,个体在他们的联合中并且通过这一联合而获得最终的自由。”③由此,古希腊亚历士多德的正义观念、经济分配的观念、“人是政治的动物”之政治观念以及其关于实践的知识观念被马克思用现代的“自由意识”这一伦理观念汇集起来,最终成就了现代我们所看到的马克思思想中最有力量的部分——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之全面而深刻的伦理批判。为了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批判,我们必须让自己处在这样的知识语境中:马克思对现代社会危机的认识与批判是牢牢扎根在古希腊的知识传统之中的。
二、马克思的社会正义观:从古希腊城邦到现代公社
在亚历士多德的古典伦理学中,有德行的活动、时间智慧、伦理判断、美好生活、友爱、幸福、教育与社会化以及国家的政治体制,所有这些都是围绕这起正义理论展开的。事实上,在他那里,对正义本质的探讨是不可能象现代这样脱离开到的理论、政治哲学和经济理论而被探讨的。④所有这些都是关于人性河善的社会的一般讨论的各个方面,也就是关于人类生存的意义和目的等问题的诸方面。这些范畴是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至于要刨开所有其他方面来讨论其中某个方面都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将它们整合在一起则引发了更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关联着人的存在、社会的本质、人的需求和商业利润、经济交换的公平、道德性格的发展、政治本能的时限、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民法与刑法中的平等、公民的本质、平等与自由社会、民主制与贵族制的强弱以及伦理学与科学之间的认识论关系。亚历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这些问题,马克思在其著作中的思考中也使用了几乎同样的模式:人的类存在问题;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本质;政治解放;人的意识、感性、需求和自由实现的解放;社会财富基于贡献、能力或需求的公平分配;在原始共产主义、乌托邦社会主义和一个解放了的社会中公平的性质;民主从自由主义的理性内核发展成工人阶级统治的大众民主。
马克思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为主线,围绕社会正义理论对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进行考察。最后他发现资本主义下的社会和制度结构扭曲了人的发展,破坏了社会的公共关系并且压制了个体向着自我决定和自我立法的方向努力。由此,他意识到对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在某种能够被认可并能作为基础的社会正义理论下进行政治经济的批判是必要的。这时,对希腊哲学的理解为马克思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即使他认识到一个平等的共同体对于社会正义是至关重要的。亚历士多的批判公然的不平等、它们损害了人的自由和社会生活。马克思將他对李嘉图的分析和对现代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与亚历史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中所寻求的正义的一般形式和伊壁鸠鲁渴望自由、自我决定、批判自然法则的灵魂结合了起来。这些不仅构成了马克思伦理学实质性的方面,而且也构成了马克思批判的元伦理学基础。希腊的古典伦理学和德国观念论的古典伦理学同时为马克思批判现代性提供了规范基础。
三、結语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集中体现在《资本论》中,在该书中他使用了其中不同的批判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自身独特的套路、取向、学术传统和认识论及社会正义理论的预设。但是,它们最终似乎都把焦点汇聚到了一个共同的主题上。这一共同的主题不是淡淡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批判,而是将古典伦理学和政治经济学综合到一全面的资本主义批判当中。而贯穿始终的内在线索是马克思的社会正义理论。马克思通过审视古希腊亚历士多德的正义观、经济观、共同体观以及其关于知识的分类,认识到所有的经济、政治和知识都是人类伦理的呈现形式。甚至知识和真理的目标与其说是科学的不如说是伦理的。他从古希腊认识到,知识不是积累真的事实,也不是创造普遍真的观念,而是自我意识摆脱对外在恐惧的自由,知识的目标不是反映真理,而是确保人类的解放。
注释:
①关于这一点,国外学者以及有非常充分的研究,具体可以参见George Brenkert, Marxs Ethics of freedom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83); Horst Mewes, “On the Concept of Politics in the Early Work of Karl Marx,” Social Research 43,2 (Summer 1976); Sidney Hook, Revolution, Reform, and Social Justice: Studies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arxism (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75); David Depww, “Aristotles De Anima and Marxs Theory of Man,” Graduate Fcculty Philosophy Journal, 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 8 (Spring 1982); Alan Gilbert, “History Theory and the Structure of Moral Argument in Marx,”Political Theory 9 (May 1981); William McBride, “Marxism and Natural Law,” American Journal of Jursprudence 15(1970); Richard Miller, “Marx and Aristotle: A Kind of Consequeentialism.”in Marx and Morality, ed, by Kai Nielsen and Steven Patten (Guelf, Ont. :Cand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 1981); Martha Nussbaum, “Nature, Function, and Capability: Aristotle on Political Distribution ,” in Oxford Studies in Ancient Philosophy, suppl. Vol. ,ed. By Julia Annas and Robert Grimm(Oxford, U. K.: Clarendon Press, 1988). 《马克思传》的作者Saul Padover 在其书中也提到,马克思学术渊源在古老的自然法传统而不是现代的自然法传统。这种传统最主要的体现在他对亚历士多德关于“实践”的知识论、关于“共同体”的政治学、关于“分配”的经济学中,而这些知识最终在亚历士多德关于“正义”的伦理学中得以汇集。
②See Saul Padover, Karl Marx: An Intimate Biography, New York: McGraw-Hill, 1978.
③Karl Marx, “The German Ideology,” in 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Collected Works, vol.5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6), p.93.
④See Alan Gilbert, “Historical Theory and the Structure of Moral Argument in Marx,” Political Theory 9(May 1981), p. 193. See also Gilberts “Marxs Moral Realism: Eduaimonism and Moral Progress,” in After Marx, ed. By Terence Ball and James Farr (Cambridge, U.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