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山西水利工作按照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以山西大水网建设为主线,以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平安水利为重点,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夯实水利发展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2011年,按照水利部“河湖水系连通”的治水思路,山西省在建成一批应急水源工程、除险加固一批病险水库、全省地表水供需宏观达到平衡的基础上,以纵贯山西南北的黄河北干流和汾河为主线(两纵),以覆盖全省六大盆地、11个中心城市、92个县(市、区)的十大骨干供水体系(十横)为骨架,全面启动实施了“两纵十横、六河连通、覆盖全省”的山西大水网建设,以有效解决山西省调蓄水工程多位居山区,用水户多在城市、平川和盆地,水资源分布与工农业生产、城市发展布局不相匹配的问题,在改善生态的同时,重点提高各区域特别是城市和经济中心区的用水保证率,在空间上满足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
截至2015年10月底,大水网四大骨干工程已累计完成隧洞掘进458.4 km。到2015年年底,隧洞掘进总公里数将超过510 km,占整个大水网隧洞总长度670 km的76%,剩余160 km的隧洞掘进任务将在2016年全面完成。与此同时,山西省已全面启动与大水网相配套的小水网工程建设,将建设一批既调蓄当地地表水和洪水资源、又调蓄大水网调入水量的“双调”水库,并加快配套管网和灌区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县域配套小水网工程与大水网工程同步建设、同步受益。
一是“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10月底,“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31亿元,解决了523.23万农村居民和58.77万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水利部下达的规划任务。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十一五”末的75%提高到95%。全省115个农业县全部由县政府或县水利局出台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并依托县级抗旱服务队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建设、管理、维护一体化经营。同时,从2011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财政资金5 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水价补贴和工程维修养护。中央安排山西省的117个市县两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任务经过两年实施,到2015年年底将全部建成运行,如期实现全省城乡水质检测全覆盖。
二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实灌面积逐年增加。“十二五”期间,农田实灌面积每年新增100万亩(1亩=1/15 hm2,下同)以上,到2015年年底将达到2 300万亩,如期实现全省农业人口人均1亩水浇地的目标。由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不断夯实,近年在全省连续遭遇50年一遇大旱、冬春旱和夏伏旱的情况下,山西省粮食主产区运城市80%左右的农田得到有效灌溉,基本保障了在一般干旱年和较大干旱年全省粮食稳产高产。
一是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启动。2014年以来,山西省从经济总量最大、人口集聚最多、生态环境最弱的汾河流域入手,突出“综合治理、自然修复”理念,编制完成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力争通过5年建设和10年自然修复,总计15年左右的时间,集中解决汾河流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径流减少、植被退化严重、河流污染等生态问题,构建“两山两盆一河”协调发展格局,重现昔日大河风光。2015年11月初,在山西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印发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水利部组织近30位特邀水利专家对山西省编制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详规进行了为期3天的审查。目前,详规正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尽快报送水利部审批。
山西省在2014年已启动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先导工程——晋祠泉的复流工作。通过综合采取增加汾河入渗补给、恢复西山泉域植被和严格泉域水资源管理等措施,晋祠泉水位不断上升,晋祠难老泉水位已由实施前距泉口9.03 m上升到目前的6.34 m,上升2.69 m,预计3年内可实现晋祠泉的自然复流。
二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十二五”以来,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束性指标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降幅达38.5%。与此同时,强力推进地下水关井压采和引黄水原水直供、分质供水,全省地下水水位连续7年持续回升,太原盆地总体回升15~20 m,晋祠泉系的清徐平泉在断流10余年后重新出流。汾河连续7年不断流、河水长流常清,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水保生态建设全面推进。“十二五”以来,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实行的《水土保持法》为契机,以晋北风沙区、吕梁山水土流失严重区和汾河流域为重点,实施分区域治理,大力开展集中连片和规划水保生态建设。省政府每年都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实行逐级分解、年终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地方水保法规体系建设,2015年7月颁布了《山西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一步创新治理机制,实行“谁承包、谁治理、谁受益”的办法,在原有民营水保大户资金扶持办法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关于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的指导意见》等鼓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保生态建设;进一步强化工程性水土流失防治和水保成果的管理维护,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开展。“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7万km2,发展民营水保大户30万户,治理开发“四荒”地8 000多km2,水土流失累计治理度达到52.7%。
一是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到2015年年底,山西省“十二五”期间列入中央规划内的384座小型病险水库将全部完成除险加固。经水利部复核确定的17座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按要求开工。同时,在对全省水库开展安全普查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110座病险水库应急除险加固,重点解决危及水库安全的土坝穿坝输水建筑物隐患、溢洪道消能设施不齐全和坝体渗漏“三大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水库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二是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有89条中小河流、120个项目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加上国家支持山西省实施的汾河、滹沱河等重点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以及市县自行组织实施的治河工程,全省在5年内有100多条河流得到治理,除个别平川县外基本达到每县治理一条河。到2015年年底,列入中央规划的89条河流、120个项目将全部完工,山西省重点河段的防洪标准将提高到10年一遇~20年一遇,河道行洪更加通畅,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2015年主汛期前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河道清障疏浚行动,重点对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400余条河流及影响城市、县城、集镇防洪安全的山洪沟道进行疏浚清障,搬迁撤离受河道沟道山洪和次生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员和居民,确保了全省安全度汛。
三是防汛抗旱能力不断增强。全省115个农业县全部建立了山洪灾害防治“九个一”群测群防体系,600座水库、60多条重点河流、2 014座大中型淤地坝防汛责任全部落实,各类防汛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防汛应急演练全面开展,水库蓄洪和河道行洪能力明显增强。近几年,在极端天气频发、暴雨洪水多发、防汛压力逐年加大的情况下,全省因洪死亡人数大幅度减少,洪灾对经济社会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同时,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各种抗旱灌溉设施全面启动、全力抗旱,为农业提供了40多亿m3灌溉水量,保障了全省粮食丰产增收。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治理现场
近年重点推进了以清徐县和运城夹马口灌区为试点的农村水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业水价改革。“水随地走,以亩定水,按农户灌溉面积分配地下水用水权”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理权,与用水权相一致”的农村水利改革模式基本成形,中央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5年,山西省全力推进农村水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业水价、水利投融资、水利市场化、水管单位体制等六大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列入水利部试点的清徐、临猗、稷山、汾阳、河津等县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十三五”时期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和山西省委、省政府治水方略,加快破解新老水问题、构建山西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山西省“十三五”水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为引领,突出抓好山西大水网建设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两个重点,强力推进农田水利灌溉、农村饮水安全、水保生态治理三大任务,全面提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库与河道管理、防汛抗旱减灾、水利改革四项工作,努力破解“水少、水脏、水远、水漏、水失”等突出问题,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相衔接、与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符合山西实际、具有山西特色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全省推进“六大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