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
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警务室的平静,斯科特走到放着电话的办公桌前,沉稳地拿起话筒,他听到了一个慌张、惊恐的男性的声音:“喂喂,我要报案!我发现邻居死在家中了!”
警长拿起笔,边听边记录:“请您简单讲述事情的经过。”
“嗯,是这样的:中午下班后,我回到家发现邻居李斯特的家门没关,走过去推开门,看到李斯特浑身是血,倒在沙发上。我急忙走到跟前,发现他已经死了。接着我就打电话报警了,现在我就站在尸体旁边。”
斯科特听完,嘱咐对方保护好现场,在记录簿上写了报案人的信息:麦克斯,住在201室。然后警长与同事们迅速赶往现场。
冬日,正午的太阳将这座三层的出租楼照得惨白。这是一座单面楼,楼梯和走廊都暴露在阳光下。警长注意到尽管房间很多,却只有一个提供上下楼的楼梯。麦克斯已经在楼下等着了。他领着斯科特,向二楼的现场走去。
来到二楼,警长首先看到的是201室。他跟着麦克斯一直往里走,来到门锁已经被砸坏的死者的房间——205室。在法医若琳检查尸体的同时,斯科特在观察现场及周边的情况。根据麦克斯的讲述,这栋楼基本都是对外出租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大部分人中午都不回来,因此现场基本没有遭到破坏。麦克斯平时中午都是在单位休息的,今天是回来拿一些东西。没想到竟然成为惨案的发现者。
若琳很快完成了尸检:死者为中年男子,身上有多处锐器造成的创伤,因失血过多而死。死亡时间是上午10时到12时。一个空钱包掉在尸体旁边。在卧室发现了一把沾满血的水果刀,通过对上面指纹与血迹的化验,证实是凶器,血迹是死者李斯特的。
警长听完,又看了看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房间。一切证据都表明,这似乎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凶手砸门入室盗窃,正好碰上回家的李斯特,于是慌乱中抓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将人捅死,落荒而逃。看上去,事情的经过正是如此。可是,警长已经识破这一切都是凶手伪造的假象。
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报案人麦克斯。斯科特让警员搜查了麦克斯的家与附近的垃圾站,果然找到了沾满鲜血的衣裤与鞋子。经证实,这些东西都是麦克斯的。至于犯罪动机,就要等他在牢房中交代了。
问:警长是怎么知道麦克斯是凶手的?
(答案在本期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