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治理对策

2015-03-10 00:22陈兆虎
老区建设 2015年2期
关键词: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基层干部

陈兆虎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治理对策

陈兆虎

群众身边的腐败主体直面群众,存在于基层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惠民资金等方面。其腐败方式多种多样,手段隐蔽;腐败现象量大分散,防治困难;这些事关民生领域的腐败,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为有效纠正和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机制建设提出了应用对策。

腐败问题;基层干部;治理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主要是指群众耳闻目睹或切身感受的腐败行为,特别是基层干部腐败就更直接地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近年来,党面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机制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纠正和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当前,诱发腐败问题的因素依然存在,如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惠民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一、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一)腐败主体直面群众,影响恶劣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行为主体,大部分是基层干部,具体承担着与群众互动的“窗口性”业务,是党和政府惠民、利民、便民政策的执行者。与较高层次的腐败相比,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群众感受最深,也最深恶痛绝。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任其滋生蔓延,不仅极大伤害群众的感情,而且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其不良影响更加恶劣。

(二)腐败领域事关民生,危害严重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于惠农资金发放、医疗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教育平等、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占补平衡等事关民生的领域,直接表现为与民争利、向民要利,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如果处理不当,会诱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围堵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不仅放大了不和谐因素的消极效应,而且对党的执政基础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

(三)腐败方式多种多样,手段隐蔽

由于经常要与群众“亲密接触”,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为了实现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据公为私的非法目的,除采用贪污挪用公款、截留侵占专项资金、编造事由虚报开支等较为“低级”的手段外,又出现了一些更为隐蔽化、多样化、变异化的腐败手段,使纪检监察机关查核时难于甄别界定。此外,在面对群众时,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疲沓飘忽、人浮于事,态度蛮横、方法简单,暗箱操作、黑幕交易等行为,虽然没有直接贪拿公款公物,但存在“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不良作风,导致群众心情“不痛快”、办事“不流畅”,既延误正常生产生活,又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腐败现象量大分散,防治困难

基层干部数量庞大,决定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分散性。特别是随着国家对“三农”和社会公共事业等基础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惠民政策不断向基层倾斜,惠民资金不断向基层流动,基层干部的腐败风险不断增多,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学习意识不强,素质不高

与机关干部相比,基层干部的工作繁琐细碎,学历学识也较低,他们认为学习是领导和机关干部的事,对自己的工作影响不大,对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敷衍了事,自学则更少。政治理论水平的欠缺,法纪意识的淡薄,权力观、政绩观发生了偏差,很多工作都是打擦边球,甚至有些基层干部把自己看成一方“神圣”,或认为“山高皇帝远”,就我说了算,谁也管不着。时间一长就很容易产生腐败。

(二)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够

基层由于工作繁忙,多数注重布置工作,而对上面的一些制度在基层只是墙上挂挂而已,用于应付上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尤其是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党内民主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非常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三)违纪成本较低,问责乏力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还需要大量“量”的积累,才能达到真正需要处以刑罚的腐败行为的“质”的飞跃,导致违纪成本较低,且发现问题后整治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仅停留在曝光、谴责层面,缺乏实质性处罚,没有多大的震慑力,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

(四)工作压力较大,待遇不高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工资待遇不高,政治起点也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首要环节应该是提高基层干部思想觉悟、宗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当前,少数基层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群众意识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有百害而无一利。导致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我们要坚持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教育、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强化法制教育,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三是开展廉政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通过到监狱,听取服刑犯人的现身说法和播放警示教育片的形式,告诫党员干部“有犯必究”,在其内心深处起到一种警示作用,从而做到在心理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强化监督约束,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拓宽和创新监督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党员干部把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动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近年来,奉新县建立完善了一套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如建立了民生通道、政民互动、书记(县长)信箱、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等渠道和平台,但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实践,解决自己身边存在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还必须主动“为”,在具体措施上:一是推行“面对面”民情直通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干部挂点基层,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民情收集,采取走村入户、召开民情恳谈会等方式,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二是建立纠正不正之风的网络监督体系。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多发易发领域聘请纠风监督员,让基层群众直接监督和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三)全面推进权力公开运行

所有的腐败,都惧怕阳光,同样,所有的监督,都必须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之上,从源头上铲除基层滋生腐败现象的条件。要凝聚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就必须公开权力的运行(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有什么程度的公开,就会有什么程度的权力监督。当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还有待从广度和深度上全面推进。从广度上说,要进一步丰富公开的载体,在试点的基础上,实行公开部门“全覆盖”。从深度上说,职权行使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等要求尚不明确、不具体,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为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要有敢于“真晒”的思想,切实将关键性的环节和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权力公开是破解当下很多反腐败问题的核心。网络反腐、微博反腐等新兴媒体发挥的积极作用,就是在诠释信息公开、阳光政务在反腐倡廉方面的巨大作用。

(四)健全回应机制

仅仅畅通了民意的表达机制和权力的公开,只是一个基础,但不是反腐败本身。群众可以揭发出问题,但群众并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解决问题还必须回到制度上来,用制度的权力和程序来解决腐败问题。这就要求制度设计要有回应机制、反馈机制,并将这个回应反馈过程和结果置于阳光之下,受群众监督。另外,反腐败工作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对新媒体和群众反映出的涉腐败的现象和事实,注重收集、研判和处置,从制度上健全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健全案件查办机制

对于查实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是维护群众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取信于民的重要条件。一是要建立联动排查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对近几年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进行逐一排查,从严从快查处侵占惠民补贴、扶贫救灾资金,以及教育医疗、违规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和梳理,摸清全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底数,明确重点和任务;二是建立协作办案制度。针对乡级办案力量不足、群众信访举报未能及时核查的问题,实行各相关科室协作办案,有效整合纪委办案资源,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三是建立直查快办制度。针对个别地方和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行信访案件直接查办、重大案件下查一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形成案件快速处理机制。通过查办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在基层产生影响和震动。

(六)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要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一是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针对一些地方群众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维护的问题,在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低保、各项补助、惠农资金发改等重大事项,解决一些地方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办事不公正等问题;二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民主决策制度。尽快建立完善决策论证机制,在城镇规划、征地拆迁、民生工程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反映群众意愿,体现群众要求,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群众评议等方式,推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尊重民意,坚决防止不切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化“收付两条线”改革,同时推进和完善部门预算;四是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惠民政策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操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细化落实措施,减少中间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五是建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防控问责制度。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结合廉能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和行业,围绕各项职权,逐一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中容易引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实行标准化操作规程,并做好预警处理,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廉洁风险。同时,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出台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各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进行及时受理、迅速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社会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打“苍蝇”的回声决定了反腐败工作的决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1]贺国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J].求是,2012,(11).

[责任编辑:上官涛]

陈兆虎(1971—),男,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第一工委书记,研究方向为党建。(江西宜春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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