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全面开展全省新一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48号)要求,8月22日,山西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高才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逐字逐句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新一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省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有关处(室)处长、副处长,省锅检院、省特检院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次进行了认真学习,统一了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形成了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专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会议对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决定立即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新一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为全力开展好新一轮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省质监局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包括领导主抓、重兵把守,不留死角、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六打六治”,送法上企、开展约谈,严肃执法、消除隐患,严格检验、应检必检,落实责任、从严追责,协调各方、取得支持,加大宣传、强化意识,加强统计、及时上报等。同时,细化网格化监管措施,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中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项目和内容进行排查,并对省、市、县三级局的检查职责作了明确分工和要求。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主体责任,省质监局研究制定并向全系统印发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知必守十条规定》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知必守十条规定》的“双十条”规定。
8月23日,省质监局再次召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