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生鑫,包淑萍,司建宁,陈 丹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750001,银川)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先后组织实施了吊庄移民、“1236工程”移民、异地扶贫搬迁移民,累计搬迁移民50余万人,在改善群众生存条件、解决温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有近100万贫困人口、特别是有35万人居住在交通偏远、信息闭塞、生态失衡、干旱缺水、自然条件极为严酷、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中南部山区。宁夏中南部地区辖11个县(区),国土面积占全区65%,是全国1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区域内自然环境恶劣、贫困程度深。“十二五”期间宁夏实施了以劳务创收和特色种养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宁夏水资源匮乏、用水紧张,水资源成为影响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扶贫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因此,为保障生态移民喝上干净水、用上可靠水,开展了生态移民用水保障研究。
“十二五”期间,宁夏对中南部地区7.88万户34.6万人实施移民搬迁,涉及原州、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同心、盐池、海原、沙坡头9个县(区)91个乡镇684个行政村1 655个自然村。县内安置2.84万户12.11万人,占移民总规模的35%;县外安置5.04万户22.49万人,占65%。建设安置区274个,其中生态移民安置区234个,安置移民5.87万户25.95万人,占移民总规模的75%;劳务移民安置区40个,安置移民2.01万户8.65万人,占25%。开发农田1.7万hm2, 改造农田 2.17万 hm2。到 2015年,搬迁安置任务全面完成,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了以特色种养收入为基础、劳务收入为主体的新格局。预计到2020年将实现脱贫致富,移民人均纯收入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移民安置区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生态移民用水以《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和宁夏水利“分区治水”思路为指导,转变水利和农业发展方式,挖掘现有灌区内部节水潜力,围绕生态移民脱贫增收的目标,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中心,统筹配置生态移民安置区和老灌区水资源,解决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1)保障生态移民用水优先
保障生态移民用水作为宁夏水利“十二五”发展和改革的优先领域,通过加快节水改造、水利设施建设和多种节水措施,将挖掘的水资源潜力优先配置到生态移民安置区。
(2)总量控制和初始水权分配指标相结合
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安置区所在县(区)的用水总量。在不增加黄河用水量的前提下,生态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用水指标控制在已分配给各县(区)初始水权指标内,依靠内部节水调剂解决用水指标。
(3)坚持高效用水
生态移民安置区要走高效节水之路,采取节水的输水方式、灌溉方式和种植方式。安置区生活、生产用水要通过泵站加压、管道输水、调蓄池调蓄提高配水效率,通过喷滴灌等灌溉方式提高灌水效率;通过特色种植、高效设施农业提高农田经济效益。
生态移民安置区配水标准为人均 1 亩(1 亩=1/15 hm2,下同)水浇地(含户均1亩设施农业或1座饲养棚圈)。在实施过程中,还要结合安置区土壤调查、种植结构,按照水资源以供定需的原则,合理确定生态移民安置区规模和配水标准。
(1)生活用水标准
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规模化养殖牲畜用水、公共建筑用水、用水日变化系数、管网输水损失和不可预见水量等6部分水量。生活用水标准见表1。
(2)农业灌溉用水标准
宁夏生态移民安置区建设应根据水源、耕地等自然生产条件,确定特色产业发展类型和模式。“十二五”期间生态移民农业发展以特色种养业和设施农业为主要方向,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和特色农业发展的特点,生态移民安置区农业种植主要包括枸杞、葡萄、红枣、马铃薯、经果林、玉米、防护林、日光温棚、拱棚等。农业灌溉用水标准见表2。
表1 生活用水标准
表2 农业用水标准(单位:m3/亩)
(3)灌溉水利用系数
按照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用水指导意见,生态移民安置区全部采用管道输水和喷灌、微灌等田间灌溉方式。管道输水利用系数需达到0.95;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需达到0.90;调蓄设施采用土工膜防渗,水利用系数需达到0.9~0.95。
生态移民用水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宁夏用水总量、效率控制红线指标和初始水权分配方案,以“先节水、后用水、内部挖潜”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节水和管道输水,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将安置区所在县(区)用水总量控制在总量红线指标和初始水权分配的指标内。为保障宁夏“十二五”期间生态移民安置区的用水,宁夏提出在不新增各县(区)用水指标的前提下,通过老灌区内部“点对点”(县区节水改造具体区域、具体措施)节水改造措施,将具体区域节约的水资源用于安置区生活、生产用水。
老灌区内部“点对点”的节水措施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主要以工程措施为主,其节约水量要占安置区用水总量90%以上,确保节水量真实有效。工程措施以宁夏已落实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国土整治、小型农田水利改造、基本农田建设、畦田建设、高效节水工程、农发项目等投资项目为主。非工程措施以种植结构调整和灌溉管理手段为主。
生态移民安置区主要建设在引黄灌区开发程度低的区域,该区域水利建设配套设施落后,需要重建或改建。安置区水利工程建设包括两部分。一是建设保障安置区用水指标的老灌区“点对点”节水工程。节水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期发挥节水作用。节水工程按照属地原则,工程所在县(区)政府需以承诺函的形式向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保证“点对点”工程节水量用于生态移民安置区用水,确保安置区有水可用。二是建设保障安置区建成后生活、生产用水安全的供水水源、输水、调蓄工程和田间喷、微灌工程。生态移民安置区建设单位需委托资质单位对安置区水利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保障工程建设如期完成,让搬迁移民能享受到水利建设带来的实惠,发挥水利建设对移民脱贫致富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法规条例规定需要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因此,为保障生态移民用水的合规合法性,必须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生态移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一是要求生态移民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生态移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由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为安置区用水提供技术支撑。二是依据水资源论证对不符合生态移民安置开发规模、用水原则、灌溉方式等相关内容的建设方案实行水资源一票否决。三是水资源论证是各供水工程建设方案设计与批复的前置条件,是水管单位供水的依据和先决条件。
为保障生态移民用水安全,必须对安置区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减少安置区水资源浪费,合理调配有限用水量,缓解水资源短缺和用水紧张矛盾。一是将生态移民安置区用水纳入统一调度和配水管理范围,实行超用水加价指导,移民安置区所在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安置区用水的指导和管理。二是各安置区需按照水资源论证批复和定额管理的要求,向供水单位上报用水申请,并在取得同意后开始供水。三是坚持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相结合的方式,在总量控制基础上,对超出计划用水的生态移民安置区核减所在县(区)其他用水量,保证县区用水总量不超指标。
为保障宁夏生态移民的发展,根本上是要保障生态移民水资源的安全。只有解决了生态移民用水的困局,才能保障移民后续产业的发展,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从而实现宁夏扶贫目标。通过对宁夏生态移民用水的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按照用水定额管理,以水定规模、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生态移民安置区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量。
②落实“点对点”节水措施,保障安置区用水指标,安置区建设供水水源、输水、调蓄工程和田间喷、微灌工程,保障生态移民取水安全。
③以水资源论证和计划用水制度为抓手,保障生态移民用水的合法性,将生态移民用水纳入统一调度和配水管理范围内,指导安置区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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