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首先对“蝴蝶效应”及其在新媒体传播中的出现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列举了新媒体传播的功能特点,并详细分析了“蝴蝶效应”在新媒体传播中的出现及其原因,并着重探讨了新媒体传播中“蝴蝶效应”的应对策略,从而促使新媒体有序、规范的运行。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5)17-0211-02
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蝴蝶效应”的应用领域也不断发生改变,并逐渐由最初的气象研究转向新媒体传播的广泛应用,以此形容新媒体影响大、传播快的特点。最近几年,各国民众逐渐觉醒,高度关注和提倡民主政治。而我国也不断出现新媒体事件,其基于新媒体这个载体,通过民间力量进行评论和监督各种社会权利。
一、“蝴蝶效应”及其在新媒体传播中的出现
1963年,美国气象学家洛伦兹首次提出了“蝴蝶效应”,并将其用于气象研究,促使天气预报更加准确无误。而且,通过洛伦兹的详细解释,我们可将“蝴蝶效应”引申为:基本条件的甚微变化,都可能完全改变最终结果。
“蝴蝶效应”明显出现在新媒体中的原因在于,新媒体具有较强的草根性、开放性、自主性、跨地域性以及速度性等特点。传统的媒体传播过程中,通常由政府和官方受众来操控舆论,民众很难自由发表言论。而手机短信、计算机互联网、网络博客及手机媒体等的出现和发展,使民众言论更加自由,但出现一些事情时,极易被转发转载,甚至引起公众反应,从而致使事件时空和升级。因此,新媒体能够将网络危机不断放大,虽然媒体语境的完全自由为民众提供了良好的言论平台,但也增强了网络危机的爆发性,且扩大了网络危机扩散的风险。例如,发生在安徽池州的一场交通事故,本来是一件普通事件,但由于新媒体的自由传播和发挥,而演变成一场群体性的打砸抢烧事件,这就是著名的“池州事件”,其主要是因为传播不实信息造成的。一般来讲,突发事件通常在无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急切、突然发生,但很多群众往往在党政部门未弄清事情原委、自身未得到权威、准确的信息之前,开始散布并相信一些蛊惑人心的谣言,致使事件不断恶化,从而严重影响和威胁社会正常秩序。
二、新媒体传播的功能特点
(一)新媒体的功能
我们通常认为,新媒体具有四大功能:第一,信息发布。就我国目前的新媒体状态和形势而言,新媒体所具备的重要社会功能就是传播公共信息。这是因为新媒体能够承载大量的信息,且信息的覆盖面非常广,不仅有个人信息,还包括很多公共信息。第二,监督舆论。相较于媒体而言,新媒体监督舆论的能力更加强大。其原因在于,新媒体不具备开放性、无门槛以及草根性等特点,并将社会各个领域和层次的人作为主体,且新媒体的覆盖范围比逐渐社会化的媒体的实际覆盖范围更加广阔,社会各个方面和角落都充斥着新媒体的影子。所以说,新媒体比传统媒体更具便捷、广泛和即时的强大监督力。第三,交流生活。社会上存在很多国家、政府、个人以及集体,因而分布着各种信息,而新媒体具有公布这些信息的功能,从而促进国家、政府、个人以及集体之间的日常沟通和交流,这也是新媒体承载的主体内容。第四,服务社会。由于新媒体可以运用自身的传播手段将各种国家、科学、政府、新闻、商业或历史等信息公布给社会大众,因而新媒体具有服务社会的功能。
(二)新媒体的特点
一般来讲,新媒体的特点多种多样,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点:就传播速度而言,新媒体具有较强的及时性和实时性;就传播效果来讲,新媒体具有随波逐流和强依赖性的特点;从内容制造方面来讲,新媒体具有特殊的独创性和海量性;从传播对象的角度看,新媒体具有开放性和聚合性;从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具有强烈的交互性和扁平化;而表达形式方面,新媒体具有情绪化和匿名性特征;从传播主体的角度而言,新媒体具有独特的平等性和草根性;就传播内容来说,新媒体具有难以把关和零散性的特点;从传播权利反面来讲,新媒体具有无门槛以及低端性特点。
三、“蝴蝶效应”出现在新媒体传播中的原因
(一)监管力度严重不足
我们通常讲,有效解放公众受到一定限制的话语权是最为典型的新媒体传播特点,促使民众言论更加自由。我国相关宪法指出,国家应保护民众的言论自由,且民众享有自由言论的权利,但民众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能损害其他公民、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的合法权益。同理,新媒体传播也应如此,必须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督,然而,在新媒体传播监管方面,我国目前依然没有较为健全、完善的有关法律法规,仅在相关的网络传播规范、宪法、刑法以及民法中有所体现。因此,针对一些网络侵权行为,我们只能通过相关的民法通则、网络信息传播权保护条例或侵权责任法等进行处罚。而对于发布不实信息,在朋友圈或微博中散布谣言,以及语言暴力攻击的一些违规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尚无相关处罚规定,且审理这类案件时,也只能依据相关侵权责任法的一些笼统规定,勒令发布者无条件删除相关不实信息,而采取必要惩罚措施的难度很大,因而无法有效约束网民的行为。因此,就如今我国的法律而言,即使相关规定对受害人的权益起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但因为这些规定不够完善、不够规范,且过于笼统,因而无法有效控制“蝴蝶效应”。
(二)信息传播具有较强的联动性
随着网络化及现代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发展,相关新媒体传播的辐射范围更加广泛,且传播速度更快。某件事情爆发后,极可能瞬间就成为舆论的热点和焦点话题,并牵动着整个社会,所以说,信息传播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常常触发联动效应,致使事件不断扩大蔓延范围,从而导致事件逐渐演变成规模较大的区域危机。以“万州事件”为例,事件真相本是进城务工人员被冒充公务员的临时工殴打,引发的一起严重的政府大楼被砸、警车被烧的群体性事件。却因触动社会大众神经的临时工这一词语,而引起整个社会的激烈反应,促使网民由此联想到各种临时工,以致引发了强烈的连锁反应。
(三)网民传播的非理性
现阶段,人们逐渐在新媒体传播中形成了“自媒体”这种独立媒体,不过,这种媒体传播通常缺少必要的把关,且信息不够准确,以致信息传播和交流失真,同时也混杂着各种不实信息、谣言或传言。与传统传播媒体不同的是,网上论坛、微博、聊天工具以及短信等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传播媒体,往往没有较为明确的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等,而是较为独立的个人,且无相关权威机构,因为其信息传播具有较强的非理性。但是,新媒体作为一种便利的现代通信手段,不再局限于官方媒体,而是形成了每人都是一个媒体通讯社的信息发布格局,不仅如此,新媒体通过便利的传播时间,促使传统媒体受到一定局限的传播时间被打破,从而形成了快速的随时直播、人人可传播以及处处是现场的信息传播格局。处于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表达的机会和方法,同时也体现出评论和表达的缺失和不足,以此体现出较强的非专业性。此外,在人人可发布、传播以及发表意见的状态下,集体非理性或者多数暴政的现象时有发生,并引发出社会强烈的反响,甚至引起大规模的舆论事件,从而破坏了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四、新媒体传播中“蝴蝶效应”的应对策略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部分专家学者指出,网络行为需通过创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规范有意且明显侵害他人的网络行为。作为重要的网络平台,新媒体也要依靠法律管制,这样才能确保其健康、稳定的发展,而一些网络突发事件若想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报道,也应受到法律一定的制约和保护。为维护社会及国家的和谐稳定和安全,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均具体规定了发布网络信息的相关行为。微博作为新媒体的典型代表,对其相关规定更加详细,若不实信息在微博上被转发500次以上,那么相关信息发布者就会受到相应的量刑。上述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了网民网络活动的行为规范,且必不可少的需要不断健全、完善,这样才能确保网络正常、规范、有序的运行,从而防止“蝴蝶效应”出现在新媒体传播中,促使不实信息传播得以有效控制,最终达到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建立突发事件的有效预警系统
通过“蝴蝶效应”在新媒体传播中的出现可知,处理突发事件时,一定要及时、有效地进行,切记不可过晚处理。这是因为突发事件在最初阶时期的影响和范围相对较小,这个阶段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进而在避免突发事件蔓延引发更大的破坏和伤害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解决问题花费成本,从而防止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因此,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相关预警系统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便在未发生或初始阶段有效消灭突发事件带来的潜在危害。
(三)做好突发事件的疏导和补救工作
传统媒体传播发生突发事件时,一贯的处理方式通常是及时堵塞突发事件的传播和消息范围。现阶段,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时代不断地进步,人民大众的自我意识和民主意识逐渐觉醒,因而强行封堵的传统处理方法已无法满足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人民群众会更多地围观和关注封堵的做法,以致事态严重恶化和扩大,致使局势更加紧张,更甚者会引发社会动荡,从而扰乱社会秩序和治安。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如此,通过这件震惊全国的奶粉事件,全国民众重新认识了国内奶粉企业。而在这场风波中被波及到地还有蒙牛,这主要是因为其处于严重的奶粉信任危机阶段,即使蒙牛坚决否认存在有毒奶粉,也会使人民群众的心理形成巨大的反差,始终认为蒙牛奶粉存在问题。
面对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吸取教训和经验,并致力此类突发事件的相关预防工作,这样才能够有效发挥并挽回损失价值。以山西煤矿矿难为例,针对众多矿难,我国中央机构和各级政府持续采取有效的措施。例如,降职和问责相关责任人、责令整改矿区、时刻紧抓矿业生产安全问题等,从而促使矿业生产秩序更加规范,并保障了矿工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反之,面对突发事件放任自流、置之不理,势必会引发整个矿业产业动荡不安,这不仅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还会扰乱社会正常的秩序。
(四)强化舆论引导
由于舆论导向直接决定着世界的稳定与和谐以及网络的健康与秩序。因此,强化网络的舆论引导,在和谐社会的构建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的言论更加自由,且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影响范围更快、更难以控制,即使一个甚微的图片,也可能引发事件升级至无法控制的地步,从而爆发网络危机。因此,为避免虚假信息引发巨大的消极影响,我们一定要有效控制和梳理极易引发网络危机的网络传播消息。而新闻媒体也应严格遵守主流引导非主流、积向上引导消极萎靡、正向引导负向、建设性引导破坏性的相关舆论引导原则,以便有效避免发生联动效应,进而为网民营造健康、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最终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五、结语
在如今的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相对较低的信息传播门槛,促使传播方式更加灵活,因而无论哪个信息传播环节出现甚微偏差,都会严重影响最终效果,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而且,新媒体传播中的突发事件本是影响和范围均较小的小事件,但通过“蝴蝶效应”不断发酵和放大,从而演变为牵动整个社会的群体性事件。因此,我们应不断加强研究新媒体传播中的“蝴蝶效应”,从而保障传播媒体良性、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