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看网络舆论传播的行为与动因

2015-02-28 04:40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14期
关键词:女司机网民舆论

王 迪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0)

从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看网络舆论传播的行为与动因

王 迪

(河南大学,河南 开封 475000)

一起在互联网上发酵的公众事件总会伴随着舆论的旋风,网民的反应也能体现出认知与心理的变化过程。成都女司机卢琴被打事件中舆论的分布和强度以及随着越来越多信息的披露而造成的舆论衍化反映了这一问题。本文就是从这一代表性事件中探究舆论的走向及特性,以及网络传播的群体心理。

成都女司机;公共事件;网络传播;群体心理

5月4日中午,一段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开车将一名女子逼停,当街殴打。而后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显示女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双方曾发生两次恶意别车行为。而后女子被人肉,被曝出她的红色现代轿车和另一辆宝马轿车多次违章记录,甚至曝光了她频繁的开房记录。

伴随着男司机的道歉悔过与女司机及家人的解释,舆论出现惊天逆转,从对女司机的同情到支持两方声音的对弈,再到一边倒对女司机的强烈谴责。女司机一步步从舆论的绝对优势跌入谷底,沦为网络舆论的受害者。

一、舆论形成过程分析

(一)网民共通的刺激信息出现与公共舆论场的形成

成都女司机的这起案件从一则普通的社会新闻演化为网络舆论并非偶然,事件中的几个要素是关键。这些要素包括:被打司机为女性,是舆论关注的弱势群体与受害者;男子的暴力行为与女子被曝光的恶意别车牵涉到“国民素质与社会道德”这样的热点论题;女司机被曝开豪车多次违章、频繁开房,符合近年来富二代在新闻报道中形成的“特权者”“负罪者”“蛮横者”的媒介形象。

陈力丹教授认为,外界信息一旦与公众的价值观念、历史记忆、物质利益、心理因素等发生碰撞,便会激起种种议论或产生多种情绪性表现。[1]网络舆论的形成,直接来源于公共或社会事务的信息刺激,可能是社会的变动或者某个与多数人所持的信念相矛盾的事件,它们的共性是都牵涉到长期困扰公众的社会问题。正是因为这一事件中的诸多元素对网民具有刺激作用,才能够使众多网民汇集在一起讨论,形成舆论漩涡。

网民通过微博、微信、各大门户网站等发表个人意见,促使了一个个小的“舆论场”的形成,也在不知不觉中促进了话题的升温。当话题出现在“微博热搜”中,点击率和关注度开始爆发式增长,不同意见交织碰撞形成不同的意见群体,而在同一群体中的意见讨论更容易使个性被群体的声音所淹没,不同看法异质性趋于同质化,甚至极端化。

(二)支配性舆论的扩散与意见气候的形成

“优势意见在某些局部形成后,必须经过一个扩散,才能赢得更多支持,其主要的动力包括欣赏与认同、相互利用、树靶批判等。”[2]而在这一过程中,人肉搜索常常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为优势意见提供支持的依据,为对立意见提供不利的证据,更多的人加入优势意见中。在成都女司机被人肉后,其多次违规的记录使人们对交通违规的愤怒一次性迸发出来,谴责女司机的舆论以压倒性的优势迅速盖过了同情的声音。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媒与意见领袖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总体意见气候形成后,“沉默的螺旋”便开始发挥作用。勒庞提出,群体的智力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他们冲动、易变、急躁又偏执、专横、保守。当持优势意见的人情绪尚未冷却,群体所赋予的性格又作用于负面情感时,一点反对的声音也会成为众矢之的,甚至形成网络暴力。绝大多数沉默的网民,被动接受了“主流信息”,直到事件热度与网民情绪逐渐冷却,理性的思考才开始回归,该事件的网络舆论发展也才开始趋于停滞。这也是为什么舆论从一边倒支持女方到一边倒支持男方,最后由大众传媒与意见领袖首先发声,舆论开始归结两方错误。

二、舆论走向的原因剖析

(一)大众传媒的自我净化与热点跟踪

(1)媒体自我净化功能推动细节暴露。在一个开放的媒体环境中,媒体持之以恒,连续报道,媒体对一件事情的报道会不断地进行“纠偏”,不断逼近事实真相。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高深莫测的网友可以不断提供和事件相关的各类信息,真相的获得更加容易。在6月23日的南京宝马车祸事件中,《三湘都市报》新闻网站就有这样的报道,“‘我有620车祸那天,宝马车主第一时间走出车子的记录仪视频,你们需要吗?’今天上午直南君收到这位网友的私信,他当时正好经过事发现场,他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重要的一幕。”同样,5月4日《成都商报》对此事的报道已经很全面了,涉及打人者、被打者以及围观者的说法,只是没有解开打人者为何会如此冲动这个问题,之后曝光的行车记录仪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同时,网络净化也有内部净化与外部净化之分,内部净化主要指网民通过自发讨论、交流、抵制等,使网络中虚假、极端、暴力等的舆论走向真实、理性与温和;外部净化主要指政府主办的网站、商业网站管理者、论坛管理者等对网络信息的核实,以及通过删帖、封帖等推动网络舆论朝理性、温和、真实的方向发展。事件的发展少不了媒体和网民不断地验证与核实信息,这一过程也是越来越逼近真相的过程。

(2)娱乐与舆论的关系受到传媒重视。格雷姆·特纳在《普通人与媒介》中提出了大众传媒的民众化转向趋势。他指出“调查发现,对传统时事新闻少有兴趣的这部分观众,却构成关注新闻和时事的讽刺节目的观众群;新闻失去其作为受众信息源的位置,与此同时却在观众娱乐表上找到了一个位置”。受众的这一倾向作用到媒体对社会新闻的报道中,便会促使媒体发现新闻中可供娱乐的元素、使新闻娱乐化或者媒体乐于传播这类信息。这条新闻引起了传媒的大量报道以及对事态变化的不断跟进;而对喜欢在互联网中发声的人而言,负面影响便是造成一大波人肉、爆料、段子、恶搞来袭。

(二)群体心理特征推动舆论分裂

(1)群体情绪的放大化与“群体极化”。“群体中的个人类似于原始人,他把整个事物视为一个整体,看不到他们中间的过渡状态……它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就会陷入极端。怀疑一说出口,立刻就会成为不容辩驳的证据。”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心生厌恶或有什么反对意见,如果发生在孤立的人身上,不会有什么力量,而作用在群体身上,就会变成勃然大怒。每个市民最关心的行车安全问题与道德品质问题,在同一点上被触发神经,群体的共鸣由此形成强大的力量。

群体情绪的放大化会进一步演化为“群体极化”。这一概念是由美国当代法哲学家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一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提出的。他认为,“群体极化”指的是“团体成员一开始只是有某些偏向,而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在女司机微博发表的《对不起》声明中,虽然道歉言辞恳切,但是即使在事件过去一周后,这条微博下的30条热门评论中仍然态度统一,全部是对女司机的谴责。由此可见网民负面情绪之深,以及到达群体极化的程度。

(2)网络传播的议程融合。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等人于1999年提出了“议程融合”,认为媒体设置的议程具有一种聚集社会群体的功能,这是源于人们都有一种对“群体归属感”的需要。[2]而在网络传播中的议程设置,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与人际传播对大众传播做了有力的补充,带来的影响是:其一,议程设置成为双向的,受众的反应成为媒体纷纷议论的热点。成都女司机事件后,凤凰网、新浪网等都高度关注网民的舆论走向,如新浪网《惊天逆转 成都被打女司机如何从舆论天堂掉入地狱?》。其二,媒体能够更好地进行议程设置。媒体能通过网民的反应迅速调整议程设置或进行下一步议程设置的规划。当视频流出时,媒体也会根据受众反应与舆论走向及时提供受众想看到的信息。

(3)网络舆论“道德至上”的倾向与意见气候的形成。勒庞认为,群体往往比个人更能表现出“英雄主义、献身精神与崇高的美德”。彭兰教授也指出,简单而强烈的价值判断更容易形成优势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人关注。如司法案件中,但凡涉及弱势人群,马上会牵动网民的“正义”神经,舆论开始谴责施暴者,呼吁司法公正,甚至呼吁全社会的监督。因此,网络中“沉默的螺旋”现象发生时,往往表现为“是”与“否”的两级态度,强势观点形成一种意见气候。对于一些事情开始众口一致的谴责,尽管有反对甚至调和的声音,也渐渐沉默了下去。集体愤怒的后果就是“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尽管诸如女司机这样的被人肉主体本身存在一定过错,但由此受到的心理伤害及对自己和家人生活的负面影响远比其他的惩戒更为严重。

(4)民粹主义的影响。中外学者对民粹主义下过诸多定义,俞可平先生对民粹主义所作的界定为:“民粹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它的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与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与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成都女司机事件很好地诠释了走向极端的民粹主义存有何种偏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打人都一定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但由于受害者本身行为失范,加上触及受众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一些秉持民粹主义思维的论者忽视法律、罔顾轻重,支持男司机的暴力犯罪行为,将所谓“民众利益”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这种偏执必然会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衡与价值的失范。

(三)被动公众人物与失败公关

(1)被动公众人物难以反击。“人肉搜索”显然不能恣意妄为,但如果是“被动公众人物”则另当别论。原因很简单,这个事件触及驾驶安全、驾驶文明这样的“公共问题”,具有很强的“公共性”,不再是一个私人事件。女司机在舆论漩涡中已经成为一个被动公众人物,虽是被动,但隐私范围已经被极大地压缩。女司机被搜出来的违规记录与此次事件有很大的相关性,严格意义上不算隐私,所以其抗辩很难得到公众支持。

(2)“富二代”的负面媒介形象与社会印象。女司机被人肉搜索后,被曝名下还有一辆宝马车,20次违章未处理。网友还爆出卢琴这半年在酒店开房的记录,半年里开房82次。“富有”“违规”“开房”……这些标签已经使女司机处在不利的舆论位置。前面提到,近年来,由于“我爸是李刚”、李天一案等诸多事件,“官二代”“富二代”群体已然在“媒介镜像”中成为社会的“威胁”,交通肇事、打人伤人等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富二代”“官二代”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富二代”“官二代”群体已经与“特权者”、“负罪者”、“蛮横者”的媒介形象相互融合。在新媒体环境下,广大网民获得了话语赋权,普通的网民群体拥有了对这些“特殊群体”表达偏见、痛恨等进行集体情感宣泄的可能,甚至通过“贴标签”的方法,使得对立群体被话语建构为具有种种负面特征的劣质群体。

(3)公关不利导致舆情反转。卢某与家属应对媒体不力也是舆情反转的一个重要原因。女司机拉出了父亲来分担责任,其父也希望通过为女儿顶罪的方式减小女儿受到的舆论伤害。而与此同时,男司机在警局的认错视频曝光,其态度和言辞让人无可挑剔。于晶认为,说服力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力量”和“可信度”。如果进一步剖析,“力量”衍生出能力和成果,可信度则可以用诚实和动机来权衡。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也提及,构成言说效果的三个要素是:信任、逻辑和情感。[3]从成都女司机的状态来看,说服力的几个要素均不同程度受损,而道歉文《对不起》虽然在逻辑和情感上没有问题,但由于前期公关措施不当,已经失去了公众的信任。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正面公众的质疑,冷静处理,谨慎言说,第一时间做出正面回应,在自控媒体(微博等)中反省自己的过失。

[1] 范明.中外“群体性事件”问题比较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1).

[2] 彭兰.网络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3] 于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传播效果研究[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3.

[4] Graeme Turner(澳).普通人与媒介:民众化转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5] 古斯塔夫·勒庞(法).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6] 张潮,张洁.社会现实、集体记忆和标签化报道的互动:“官二代”媒介形象的建构及其成因[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13.

[7] 方付建.网络舆论自我净化问题研究[J].电子政务,2013.

[8] 王世龙.品牌故事营销的思路与方式[J].中国广告,2014.

[9] 王颖文.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网络舆论研究[D]. 2010.

[10] 窦丰昌.女司机被暴打,新闻传播学上的四个焦点问题分析[EB/OL]. http://www.wtoutiao.com/a/3148573.html.

G206.2

A

1674-8883(2015)14-0296-02

王迪(1994—),女,河南驻马店人,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读生,研究方向: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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