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词与动词的比较分析

2015-02-28 11:06□孙
现代语文 2015年21期
关键词:句法结构词类义项

□孙 超

介词与动词的比较分析

□孙超

介词、动词区分的主要障碍在于介、动兼类词的存在。本文从语义和句法两个层面,对与介词、动词区分有关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其中,总结出可应用于介词、动词区分的判定方法以及在不同的句法结构中,介、动兼类词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并使其在相关语料中得以证明。

介、动兼类词介词、动词区分语义层面句法层面

一、介词、动词区分的障碍——介、动兼类词

介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介词与动词的关系上。现代汉语中有这样一些词,如“比、向、到、在、给”等,同时具有动词和介词双重语类身份,即作为动词时,具有[-N,+V]的特性;作为介词时,具有[-N,-V]的特性。这种介、动兼类词的存在,成为介、动区分的主要障碍。本文通过对“比、向、到”,这3个介、动兼类词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介、动兼类词的特点及意义。首先,来看它们作为动词的证据。

(1)我们比身高。

(2)同学们冲向山顶。

(3)我到哈尔滨了。

在上述3个例句中,“比、向、到”分别描述了明确的动作行为对象,涉及行为的状态为动态,所以它们明显具有动词身份。下面来看它们作为介词的证据。

(4)我比他矮了许多。

(5)同学们向山顶冲去。

(6)我到哈尔滨去。

在上述3个例句中,“比、向、到”发生语义转变,淡化了三者在充当动词身份时所具有的语义特点。从语义上讲,三者并没有涉及所属对象的动作行为,而是以介引的方式,表达出动作行为所涉及的论元,使此论元受到相应动作行为的指涉,而“比、向、到”作为介引的载体,在句中往往要置于被指涉论元和动词之前,符合现代汉语句式特征的要求。

介、动兼类词兼具介词与动词双重身份,这类词的出现源于汉语中的介词多数是由动词演化而来的,介、动兼类词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具有双重句法结构,即在不同的句法位置中充当不同的句法角色。一是介、动兼类词充当介词角色,并与其后动词形成中补结构;二是介、动兼类词充当动词角色,并与其后的动词构成连动叙述。介、动兼类词现象的出现,使介词与动词的语类界限难以确定,因此,为了进一步明确现代汉语中词类归属的范围,笔者从语义和句法双重层面进行分析,可以使介、动区分界限更加明显。

二、基于语义层面的介词、动词比较问题分析

语义内容和语义特征往往与词类的划分、界定有着密切的联系,词语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可以从语义内容中得以表现,语义层面中所包含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是划分和界定词语的重要标准。句子由词汇构成,词语自身所具有的语义属性与其所构成的句子的结构和句意相互关联。因此,介词与动词自身的语义特性,对两者间的区分有着重要影响。

(一)动词与介词语义相通

汉语中的介词多数由动词演化而来,介词对动词的语义特征和语义内容有所继承,即介词与动词之间有共同的语义属性,从词汇的语义选择和语义用法上讲,介词与动词存在相同的语义成分,在对应的句法结构中,往往解释为相同的意义。动词通常指某一动作行为所引发的影响,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其他事物状态的变化。而受影响的事物通常为动词所指涉的宾语。从动词与介词的相同语义属性出发,介词自身所表达的语义也会对其后面的名词产生一定的指涉意义,即与其存在语义关联。

(7)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屈原《涉江》)

(8)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由以上例句得知,例(7)中的“以—(N)”是动宾短语,即“以”是动词;例(8)“以—N—V”中,“以”是介词,在句中引介“N”“V”,作为“N”“V”的结构组成方式。“以”作为介、动兼类词,在语义上有共同的属性,在例(7)、(8)两个句子中,都译成“用”这一义项。

(二)义项成分分析法

上文谈到,介词与动词虽分属两类,但在语义层面上却有相同的义项成分。词汇的义项主要分为基本义项和引申义项两种,在作介词、动词区分分析时,我们主要采用词汇的基本义项,即词汇的常用义项作为考量的理据。当动词演化为介词时,动词的基本义项一部分为其虚化成的介词所继承,另一部分会因语义转换而被泛化缺失,而这一部分因语义转换而缺失的义项,恰巧可以作为区分介、动兼类词的一项重要标准。即通过与介、动兼类词的基本义项成分比照,若其在句中出现义项成分缺失且没有产生新的派生义项,则可将其界定为介词。

(9)我跟你分开后,就去国外生活了。

(10)我从超市里买了许多水果。

例(9)中“跟”的基本义项“跟随”“伴随”和例(10)中“从”的基本义项“随从”“顺从”都已缺失。在这里,“跟”和“从”并未对其指涉的动作行为进行描述,而是相应地充当句子中的介引成分,即在由动词至介词的转化中,缺失了原基本义项中具有动词属性的义项成分,并且未出现派生义项填补现象,则可将例(8)、(10)中的“跟、从”界定为介词。

(三)介、动兼类词的语法意义

在介、动兼类词的分析中,除了词汇的义项成分可以作为介词、动词区分的考量因素,词汇本身具有的语法意义,也对词汇的类型归属产生影响。通过在语法意义下,对词汇所具有的表述功能的分析,可以进一步确定介、动兼类词的词类归属情况。若词汇发挥表述动作行为这一语法功能时,则界定为动词;若词汇充当介引成分的角色,即介引与行为动作相关的参与对象时,则界定为介词。

(11)他一直跟我走了很长一段路。

(12)每次打电话,他都要跟我要钱。

例(11)中“跟”表达出了极强的行为动作这一义项内容,从语法表述功能上讲,其表现出“走”这一动作所发出的表示伴随的状态,所以,将其界定为动词;例(12)中“跟”所表现出的动作行为义不够鲜明,与例(11)中的“跟”相比较,没有充分表现出动作行为的可持续性。从结构成分上看,其充当介宾组合中引介动作行为参与者“我”这一对象的角色,因此将例(12)中的“跟”界定为介词。

(四)中心语义测试法

对介、动兼类词的划分,往往要坚持句本位的思想。要将介、动兼类词置于句中,从整体的句义内容出发,来考量介、动兼类词所表述的义项内容。对于整个句义内容体系来说,往往句义所传达的信息要通过核心语义成分加以说明,我们将此核心语义成分称为句子的中心语义。既然中心语义作整个句义体系的核心成分,那么必然对句中充当结构组合成分的介、动兼类词产生影响。由此推论,若中心语义由某一动作行为状态充当句子的表述功能,则句中的介、动兼类词为动词;若中心语义作为一种表原因、方式或说明的附加方式,则句中的介、动兼类词为介词。

(13)她因美貌而博得大家的赞美。

(14)塑料棒因反复弯曲而被折断。

例(13)的中心语义“美貌”作为一种“博得大家赞美”的方式或手段,由“因”加以介引,指涉出“赞美”的对象是“美貌”,此句中“因”为介词。例(14)中的中心语义“反复弯曲”作为一种持续性的行为动作,造成“塑料棒”“被折断”的结果,“因”在句义内容体系中,充当动词的角色。

中心语义成分往往出现在介、动兼类词的后面,并与介、动兼类词相临近。在复合句式中,中心语义内容的完整程度,对介、动兼类词的划分也会产生影响。通过中心语义内容完整性的比较,若中心语义的完整程度较高,即中心语义内容中包含完整的谓语语义成分,则可将此句中的介、动兼类词界定为动词;若中心语义内容存在残缺现象,不能表述完整的中心语义,需要复合句式中的其它中心语义成分加以补充说明,则可将此句中的介、动兼类词界定为介词。

(15)大家不要为我担心,用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现有的生活,也可以过得很好。

(16)他这样努力的辩解,为的是用谎言,替自己洗脱罪名,并博得大家的同情。

例(15)的中心语义成分“我一个人的工资”是一个完整主谓结构短语,且充当“用”的谓语语义成分,表达出完整的语义内容,此句中“用”为动词。例(16)的中心语义成分“谎言”是中心语义内容的组成部分,没有完整的结构成分且不能表述完整的语义内容,需要以此复合句式中的其他中心语义成分,如“洗脱罪名”“博得同情”来对其加以补充说明,可将其界定为介词。

(五)同义义项成分测试法

当介、动兼类词被归属于某个词类时,在相应的词类下往往具有几个意义相同的义项,我们将词汇在同一词类下所具有的意义上相同的义项称为同义义项。在整体的句义内容体系中,同义义项之间可以相互替换,并可保证替换后的句义内容不发生改变。对于介、动兼类词的界定,可以采用同一词类下,词汇所具有的同义义项成分替换测试的方法,即假设介、动兼类词被界定为动词,则选取一个与其在动词词类下相同的义项进行替换分析,若替换后的句义与原句义相通,则假设成立;同理,可推至对其介词词类属性的界定。

(17)他给我一本书。

(18)他送我一本书。

(19)*他替我一本书。

假设例(17)中的“给”是动词,则选取与“给”在动词词类下的同义义项“送”与其替换,得到例(18),例(17)、(18)的句义内容相通;同理,假设例(17)中的“给”是介词,选取与“给”在介词词类下的同义义项“替”与其替换,得到例(19),例(19)本身在句义内容上不能为大家所接受,且其本身的句义与例(17)的句义没有关联,由此,可将例(17)中的“给”界定为动词。

以上,我们以语义层面为基础,从四个方面对有关介、动兼类词的比较问题进行分析。接下来,我们从介、动兼类词在句式中所充当的结构成分的角度出发,从句法层面,比较介、动兼类词在句法结构中所具有的意义和特点。

三、基于句法层面的介、动比较问题分析

首先,从句法结构的角度为动词和介词分别划分出其各自的词类属性,在此基础上结合“V—X—N”和“X—N—V”结构中“X”的词类特点,对介、动兼类词进行词类区分;其次,从句子的句法环境角度出发,分析复合谓语句下,介、动兼类词的词类属性。

(一)“V—X—N”和“X—N—V”结构中“X”词类特点的探讨

在句法结构中,动词通常在句式结构中充当具有某一实在意义的结构成分,如在动宾结构中,动词表述为某一具有实在意义的动作行为状态,并对其所带的宾语角色造成影响。因此,动词是句法结构中的成分词。介词在句法结构中不具有实在的意义,作为结构组合手段通常以一种引介因素的身份,在表述事件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方面起引介作用,为句法结构中的关系词。在“V—X—N”结构中,若“X”为动词,则句法结构为动宾形式,如例(20);若X为介词,则句法结构为动补形式,如例(21)。在“X—N—V”结构中,若“X”为介词,与其后动词组合,使句法结构为状中形式,如例(22);若“X”为动词,与其后动词组合,使句法结构为连谓形式,如例(23)。

(20)我一边跑一边给他打电话。

(21)我一边跑一边打电话给他。

(22)我买了许多书,从书店。(接受性较差,意思同(23))

(23)我从书店买了许多书。

由上述例句可知,在“V—X—N”和“X—N—V”结构中,当“X”为介词时,均表示结构关系,当X为动词时,与句中的名词同作结构成分。

(二)介、动兼类词在句法环境中的表现

在复合谓语句的句法环境中,基于对“X—N—V”这一结构的分析可知,当“V”为复合谓语句时,即“V”后带有复杂宾语、状语、补足语等,则“X”界定为介词。

(24)我跟她到过一次云南。

例(24)中“到”后添加补足语“过”和“一次”,带有宾语“云南”,此句子为复合谓语句。补足语“过”具有一定的时态特征,指“到”这一动作行为的完成状态,映射出“到”的动词词类属性。“到”为动词,则在相应的句法结构“X—N—V”中,处于“X”位置的“跟”则发生语义转换,泛化为语义上充当介词的角色,以符合句法结构的表达方式。

当“X”后添加的是复合谓语成分时,“X”一般被界定为动词,与其后的复合谓语成分构成动宾结构。

(25)仅靠着我个人的力量与他们进行比拼,我们团队必输无疑。

例(25)中“靠”后添加的是一个复杂的宾语,而与词后缀“着”连用,表现出“靠”所发出的这一动作行为的可持续状态,因此,“X”一般被界定为动词。

四、介、动兼类词的“半介半动”形式

介、动兼类词有三种表现形式,分别是介词形式、动词形式和“半介半动”形式。“半介半动”形式的介、动兼类词在句义内容成分分析中,往往具有双重词性义,一方面具有介引语义成分的表述功能,另一方面则表述某一动作行为的状态。“半介半动”形式的介、动兼类词并不具有能产性,一般出现在单纯的谓语句法环境中。

(26)今天天气真好,快跟我出去散散心。

例(26)中“跟”具有双重词性义,一方面,“跟”介引出事件的参与对象“我”,而语义“走”这一动作行为的义项内容,即动作行为的可持续状态不明显。但是,其仍具有动词词类中“伴随”“跟随”这一语义义项所表述出的含义。因此,将“跟”在此类型的句式中界定为介、动兼类词的“半介半动”形式。

本文从介、动兼类词的基本比较方法入手,对介、动兼类词在具体结构内容下的词类归属情况进行了分析。在对介、动兼类词的比较中,要以动词和介词的各自语法意义为依据,结合整体的句义内容与句法结构形式,从具体的语言环境和句法环境中去做比较分析。这样,可以有助于理解介、动兼类词在不同句法环境下的意义,使划分介、动兼类词词类属性的界限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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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超安徽合肥安徽大学文学院2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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