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冲突的正功能——兼论科塞冲突思想

2015-02-26 06:56汤先萍,夏天成
新疆社科论坛 2015年3期
关键词:文化冲突冲突动力

文化冲突的正功能——兼论科塞冲突思想

汤先萍夏天成

摘要文化冲突是社会必然会存在的现象,忽视或者逃避冲突一方面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也丧失了从冲突之中寻求积极功能的机会,只关注冲突而缺乏对冲突的指引是盲目的,但只关注合作与适应而忽视冲突则是空乏的,故而与寻求各方合作一样,正视异质文化间的冲突,将冲突视为示警灯、挖掘其中对社会的有益作用以寻求差异方的合作,是稳定社会、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基本方式。

关键词文化冲突正功能文化动力科塞冲突思想

文章编号中国图书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A1671-4741(2015)03-0092-04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对新疆各民族大学生思想行为的影响及对策研究”(14BKS1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维稳背景下以文化化解矛盾机制研究”(14XZM09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汤先萍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副主任、教授,吉林大学2014级博士研究生,女

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一书中认为“就本书的目的而言,可以权且将冲突看作是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对立双方的目的是要破坏以至伤害对方。”①这一定义的涵盖较狭窄,但在社会冲突领域的针对性较强。文化冲突,一般认为是指不同文化相互接触所产生的竞争和对抗状态,赛林在《文化冲突与犯罪》中认为文化冲突是一种“文化生长(文明生长)过程的副产品”②,是一种精神冲突或者文化准则的冲突,简言之,文化冲突是一种附着于利益冲突、但又具有其独立性的社会冲突。

冲突与合作一样是社会结构中固有现象,如科塞所说,“人们越是深入探讨,就会越清楚地看到冲突与合作是不分割的,而且一个过程的每个阶段总是包含这两方面的内容”,③冲突不仅仅是破坏和分裂社会的消极因素,同时还可以具有某种正向的功能,合作与冲突是一个主题中相互支撑两个方面,仅强调冲突,无疑是缺乏指引而没有归宿的,但抛开冲突仅仅注重如何合作,那么又会是没有指向且空乏内容的。所以,与寻求合作一样,正视冲突并发掘其中的积极功能,是稳定社会的基本途径。

一、文化的外部冲突与内部冲突及其功能

科塞的《社会冲突的功能》以齐美尔的《冲突论》一书为基本研究内容,但是并不局限于该书,围绕社会问题,科塞从齐美尔的大量论述中选择了16个命题进行分析,并将冲突划分为外部冲突与内部冲突,外部冲突即群体间冲突,内部冲突即群体内冲突,科塞认为这两种冲突各具有其积极功能,从功能分析的角度来说,科塞虽然批判结构功能主义,但是他也“并不超出功能主义的传统”④。

(一) 外部冲突的功能。

首先,群体聚合功能。科塞认为,一个群体“与外群体的冲突,可以对(该)群体身份的建立和重新肯定做出贡献,并维持他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界限”。⑤即一个类可以通过相异的类来确认并聚合相同的类,对于一个共同文化群体来说,以树立敌对群体来加强本群体的内部团结。从而一个群体可能会在不受威胁的情况下去主动寻找外部敌人,令这个敌对群体(也许是潜在的,或者是被夸大敌对性质的)的刺激下促成群体内部的聚合。其次,外部冲突具有稳定文化群体结构的功能,与外部群体发生冲突的文化群体对于内部冲突的的容忍度较低(即使是有限度的背离),从而在内部结构上呈现出以某种信仰为核心的、不容挑战的文化硬核,并通过群体对外的一致反对来确保该硬核的稳固性,因此其内部结构通过对外部压力的抵抗而获得必须得到维护的合法性,该结构本身所存在的不合理因素从而得到缓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灵活改良。最后,联盟的功能。与聚合功能相似,外部冲突除了可以促成文化群体内部的聚合之外,还可以使面对共同敌人的不同文化群体(或个人)之间结成联盟,即冲突“可以把其他方面毫无联系的个人和团体联系在一起”⑥,这种联盟只是一种暂时的、防御性的、具有明确目的性的联盟,但其意义在于可以让一个社会更加的组织化,并阻止其分化和崩溃,而且联盟“即使不是为了冲突的目的而建立,在其他团体看来也是一种威胁性和不友好行为”⑦,从而刺激新的联盟产生,进一步的激发了不同文化群体在社会中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 内部冲突的功能。

首先,与外部冲突一样,内部冲突也具有团结文化群体的作用,只是寻找敌人的方向从外部转向内部,“当群体刻板结构遇到打击或遇到意外增加的外部危险时,‘寻找外部敌人’的推论是寻找内部敌人”⑧,即寻找群体内部的叛徒和异端,叛徒和异端也许是实际存在的,也有可能是虚构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寻找叛徒和异端只是需要找到一个可以批判和归罪的对象,从而为群体在外部冲突的失败寻求原因,也就是说,群体虽然是外部敌人所击败,但是群体被激起的反应并不是去承认外部敌人的强大,而是在内部寻找归罪的目标,寻找到内部一些在对外冲突中必须承担替罪义务的群体成员,“通过他们的牺牲来洗刷群体自身的失败,并以此来重建群体的团结:忠诚的成员得到保证,群体作为整体没有失败,而仅仅出了几个‘叛徒’;而且他们现在可以通过一致反对‘叛徒’的行动来进一步确定他们的正义”⑨,由此,群体可以确认失败并非自己的弱小,而是自己内部的不团结,从而以这样一种替罪机制来获取开除叛徒和异端的合法性,并以此来确保内部的纯洁性及团结。其次,内部冲突具有保护群体的作用。群体内的冲突源自于对于权利、利益和平等的需求,阻止冲突在某种意义上等于阻断这些诉求,这些诉求往往代表着群体成员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不能通过冲突来宣泄,那么群体关系和社会系统则有可能崩溃,所以冲突存在并能得到宣泄对于维护这些关系和系统是必要的。也就是说,“通过释放被封闭的敌对情绪,冲突可以起维护关系的作用”⑩。所以,保护群体的功能与团结功能一样,都是一种替罪机制,即一种将整体性问题通过局部冲突的释放加以缓解,是一种科塞所讲的“安全阀”机制。

所谓的安全阀,是一种敌意的宣泄,即以社会允许的方式宣泄或者将敌意转向替代目标,不管哪一种方式,都是起到发泄释放通道的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冲突类型都适用安全阀这样一种替罪机制,为说明这一点,科塞将冲突划分为现实性冲突和非现实性冲突,现实性冲突即出于某种目的(权利、利益等)的冲突,非现实性冲突则是仅仅出于情绪的释放的冲突,前者可以通过替代手段而消解,而后者的满足则来自于冲突的进攻性行为本身。前者可以选择以安全阀的机制给予替代性满足,而后者则不存在这样的选择。并不是每种冲突都适用之外,而且安全阀制度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用替代目标来转移敌意虽然可以起到避雷针的作用,但是它只提供部分的和暂时的满足,并不能阻止新的紧张的积累,而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其危险是毁灭性的。“被压抑的冲突,假如要爆发,则是更强烈”。总得来说,安全阀制度可以用来维护社会结构的安全,社会系统应该提供排泄敌对和进攻情绪的安全阀制度,从而阻止其他方面可能的冲突或通过减轻其破坏性的影响,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系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冲突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二、文化冲突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文化冲突作为社会冲突的一种,也是一种现实性冲突与非现实性冲突相混合的冲突,同样具有其积极功能,除了可以从内部冲突和外部冲突进行同上述一样的功能分析之外,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文化冲突还具有促进文化共同体的产生、促进文化平等及文化保护的作用。

(一)促进文化共同体的产生。

首先,文化冲突的频繁发生并不总是代表着对立群体的分裂倾向,同时也可能代表着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频繁调适,冲突必然意味着冲突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共同竞争的对象,因为如果不存在这一对象,则不会发生冲突,这是文化共同体有可能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即存在共同领域。其次,在共同领域之内,在不能选择以消灭对方为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双方只能够选择以协议的方式解决,即只能去承认异质文化的主体性,并寻求共存。协议意味着共同的规范和规则在双方博弈之下的建立和扩展,即一个新的、共同的共同体所适用的规则体系,这个体系包括法律、民俗等,这一体系构成一种新的文化内核。最后,博弈之后所得到的文化体系必须保护所有成员利益,同时这一体系也必然面临外部敌人,这使得竞争对手为保护自身利益自觉结合对抗者。从而,冲突成为一个建立文化共同体的关键和契机,当然,这也取决于社会的结构类型,弹性社会可能会从冲突中获益,因为冲突产生了创新和改进的机遇,而僵化社会则有可能会“由于压制冲突从而消除了一个有用的警报”,从而把文化共同体产生的可能性降低。简言之,在这样一种相互依赖的本质下,频繁而又低烈度的冲突使“人们反思和重新组织他们的行为”,而重新组织的模式则是一种彼此都能够同时必须遵循的共同模式。

(二)减少高烈度冲突发生的可能并促进文化平等和文化保护。

首先,低烈度的冲突频繁发生能够使冲突各方更加清晰了解自己所需要的现实利益和期待目标,使得“他们能够讨价还价,达成妥协”,由此远离非现实性冲突所可能带来的高强度暴力冲突,从而避免出现双方共存局面的瓦解。其次,在不瓦解双方共同关系基础又必须共存的情况下,冲突的结果趋向于不同文化群体间的权利均等,即趋向于文化的平等,对于利益、资源、声望或权力在不同文化群体间的分配也随之趋向合理,在这里,冲突成为了一个检验利益是否公正的工具,并成为“维护或不断重新调整权力平衡的机制”。即新的平衡建立之后,不同文化群体的相互关系会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并继续调整,“频繁且低烈度的冲突促进调节紧张的规范手段(法律、法庭、调节机构以及其他)的发展”。其次,文化冲突带来文化平等的诉求,其中暗含着对弱势文化及群体的保护。承认文化平等就意味着承认每一种文化都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即承认文化的多样性和合理性,承认任何文化都有其特点和自身价值,不同文化对各自人民所起的作用一样重要,各种文化传统均无先进和落后的优劣之分,故而,在现代工业社会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一种被动的去满足文化平等的、不同于优胜劣汰这种市场规则的保护机制必然产生,虽然消极的保护并不能解决最终问题,但是在一定程度可以缓解文化发展中不满情绪的紧张。

三、文化冲突在文化发展中的动力作用

从历时性的角度来说,文化是作为一定时期动力平衡下的产物,即文化作为因变量随着动力变量而变化,在一定的动力平衡下,文化冲突最少,而动力的失衡或不足则导致冲突的产生。因此,文化冲突是动力平衡与否的一个标志,可以作为文化动力的一个示警灯,并促进相应文化动力的产生和平衡。从结构上来说,动力失衡源于文化结构的失衡,依照拉卡托斯的理论,即“硬核——保护带——正反启示法”这一结构的失衡,这一失衡结构的体现主要有三点,即文化内核应对挑战或危机的效果不佳、文化外层对内核的保护不足、调节机制的不合理或效率不足。按照这一结构模式,可以将文化动力相对应粗分为精神动力、制度动力以及物质动力。

(一)文化冲突促进精神文化发展。

精神文化是文化结构中的核心,所以,这也是文化冲突在促进文化动力中最主要的方面。精神动力即价值或道德信仰动力,道德动力的缺乏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文化受众缺乏道德价值观念,这也分两种,一是没有行为规范的束缚,这多见于人类社会早期,二是道德规范失效,受众不屑于受规范束缚,这在当前较多见,如重私德而轻公德、重利益而忘义理等。第二种是多元价值观念的市场竞争以及对于文化受众的干扰,使其产生选择性困难。两种情况最终都会通过文化冲突体现,这时候,文化冲突一方面作为替罪机制宣泄社会紧张,维护整个社会体系,另一方面,文化冲突成为各方价值观念进行调试的一种方式,异质文化通过冲突而变容,最终形成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念,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长期整合,但最终的形成必然是各方的平衡结果,并成为文化发展的新的精神动力。

(二)文化冲突促进制度文化的发展。

制度文化介于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之间,起一种调节作用,是精神文化的保护层,是整合物质文化为精神文化所用的工具。同时,从社会角度来说,制度文化是保障人生存及发展的政策性要素。制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决定文化发展的前景和文化受众的满足程度,冲突通常发生在一定的制度规范之下,这种制度规范限定冲突的表现的形式。当这种制度规范不够合理的时候,“冲突(就)扮演了激发器的角色,它激发了新规范、规则和制度的建立”。政府以及政策和法律等层面的因素突显出了对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文化对于这些要素的反作用,因此,文化冲突能够促进制度文化的合理化发展,从而促进文化的人性化进程,即促进人性和人的尊严的保障。

(三)文化冲突促进经济和技术发展。

在物质文化这个层面谈不上什么文化上的冲突,但作为整个文化的支撑者,物质文化体现着文化发展的动因和结果,尤其是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经济和技术体现了一种在文化上“潜在的首位强调”。所以,文化的发展必须以经济和技术为工具,经济和技术的水平高低决定着发展机会的多寡与水平的高低。当文化发展、文化地位未达到文化受众预期的时候,文化受众的不满与社会的紧张同样会出现,并导致冲突,从而刺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以满足文化发展的基础性需要,促进文化的发展,即促进人对世界的改造能力和收获程度。

(四)文化冲突平衡不同的文化动力。

文化动力的充沛是文化的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足条件,有时候一种文化动力过于旺盛往往会削弱人们对于其他文化的动力的重视,第一种典型的情况,是经济和技术动力的强势与道德信仰的忽视,经济与技术的发展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即财富的增加与物质的丰富,但其缺点也是明显的,即它本身无法作为文化的核心,它只能起到基础作用而产生不了对整个社会的聚合与引领作用。在文化的最核心,人们遵循的并不是市场原则,而是道德原则和价值原则。由于缺乏统一观念,文化冲突会在道德与价值被弱化的时候频繁发生,这为精神文化重回引领地位带来契机。另外一种比较典型的情况,是制度与经济技术之间的失衡,即市场与计划的冲突。总之,文化的发展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文化动力的平衡,而文化冲突是文化动力平衡与否的标志,冲突的发生显现了动力失衡的同时,也促进动力再次趋向平衡。

四、结语

科塞的冲突理论借用并发展了齐美尔冲突论的思想,以冲突对社会的整合作用和适应功能来修正达伦多夫等人强调的冲突的破坏作用,但他本身也有一定的局限。科塞的理论缺乏实证因素,尤其是其颇具吸引力的安全阀理论只能起到一种缓解作用并且基本上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故而缺乏实际的指导性。科塞与米尔斯、达伦洛夫等人关注烈度较大的冲突不同,科塞所关注的冲突类型主要是低烈度的冲突即现实性冲突,功能分析也大多局限于此,故而其理论缺乏一定的普遍性,即对涉及信仰等层面的冲突缺乏指导。尽管如此,科塞对于冲突的正视、以冲突维系结构的思路极具启发性,起码在最低程度上显示了冲突的必然性和辩证性。文化冲突是社会必然会存在的现象,忽视或者逃避冲突一方面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也丧失了从冲突之中寻求积极功能的机会,只关注冲突而缺乏对冲突的指引是盲目的,但只关注合作与适应而忽视冲突则是空乏的,故而与寻求各方合作一样,正视异质文化间的冲突,将冲突视为示警灯、挖掘其中对社会的有益作用以寻求差异方的合作,是稳定社会、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基本方式。

注释:

②马林诺夫斯基、赛林(英):《犯罪:社会与文化》[M],许章润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29页。

④玛格丽特·波洛玛(美):《当代社会学理论》[M],孙立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78页。

夏天成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副教授,吉林大学2012级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郭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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