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8世纪浙南的海疆经略、海岛社会与闽粤移民
——以乐清湾为中心*

2015-02-25 11:43谢湜
学术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乐清玉环

谢湜

历史学

14—18世纪浙南的海疆经略、海岛社会与闽粤移民
——以乐清湾为中心*

谢湜

从宋元到明清,王朝海疆经略的转变对东南中国海域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长期活跃于浙闽海域的闽粤之人,在官方厉行海禁之时成为无籍之徒。明代中后期,浙南海域的闽粤势力愈加壮大,在清初迁界之后,早已在明初弃守的海岛与沿海一并被列入展复范围。面对土地及人居的既有权力格局,地方政府在海岛招垦中逐渐采取了宽松的户籍认定政策,民间也通过谱系建构等文化手段,与官方的户籍和认垦政策相适应,闽粤移民的入垦权得到承认,温台垦户亦通过缔约合股的方式入岛开垦,结成各种社会组织,在长期的交融互动中,海岛社区形成了差异参差的风俗与方言景观。籍贯和身份作为同一历史过程中的现象或策略、记忆或传统,通过互相建构呈现为文化空间差异的表象,而海岛社会日常生活的文化界限,却随着聚落发展和人群交往而趋于淡化。

明清 浙江 海岛 复界 闽粤移民

在中国东南近海海域,特别是浙江、福建沿海,群岛和列岛星罗棋布,孤屿岛礁离散不一,许多近海岛屿又与陆地构成了一个个形态各异的港湾,整体上联缀成一串与大陆若即若离、蜿蜒漫长的岛链,这一岛链既是东南沿海人群长期从事海上经济活动、并通过不断迁移和互相接触形成的文化区域,也是历史上连接中国内地与东亚海域的重要贸易纽带。从宋元到明清,王朝海疆经略的转变对东南中国海域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笔者在闽浙沿海实地调查中发现,不同海域的岛屿之间,一方面展现出社会过程的相似性,另一方面又凸显了具体海域文化的差异性。在浙江南部沿海及海岛考察中,笔者访问了不少由闽粤移民建构的海岛社区,岛上方言、礼俗、民间信仰以及谱牒、科仪等文本样式,显露出强烈的闽粤文化色彩。这种观感触发笔者去思考:在具体的地域社会,不同人群如何因应帝国的海疆治理政策,塑造着海上生计方式和岛屿社会形态,并形成了家族组织和其他基于经济、信仰的社会组织。

在东南沿海社会史的研究中,近年来学者们对省界与籍贯问题有不少重要研究成果。如杨国桢指出,海上社会组织的边缘认同是以海域为单位的,有别于陆地社会组织。①参见杨国桢:《籍贯分群还是海域分群——虚构的明末泉州三邑帮海商》,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等编:《闽南文化研究》,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4年。黄挺以明后期闽粤之交海域活动为研究对象,讨论了海洋社会群体的分类、地域关系和社群组织原理,并强调了海洋社群与陆上社群的密切联系。②黄挺:《明代后期闽粤之交的海洋社会:分类、地缘关系与组织原理》,《海交史研究》2006年第2期。对于16世纪闽粤交界海上活动人群的特质,陈春声认为,由于省界的存在对于官府行政和军事活动的制约作用,使具有 “反官府”或 “非官方”活动性质的人群得以利用这样的限制,在行政区域的界邻地方发展自己的力量,使界邻地区成为一个为其所用的具有完整性的区域。这也提示我们,作为社会史研究分析工具的 “区域”,是与人的活动联系在一起的。③陈春声:《16世纪闽粤交界地域海上活动人群的特质——以吴平的研究为中心》,李庆新主编:《海洋史研究》第1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29-152页。受这些研究的启发,本文以浙南乐清湾的海域历史为例,对王朝海疆经略与海岛社会变迁之关系,以及海域人群的籍贯特质问题试做探论。

一、 “转岐”:乐清湾与海运

从唐代到北宋,浙东南地区的造船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瓯江上游的深山密林盛产木材,为造船业提供了有利条件。[1]随着官营造船场的设置,明州和温州曾达到每年合造600艘船只的规模,南宋时期因粮运锐减,造船额一度下降,但每年除承担打造大批战船外,粮船岁额还有340只,仍列全国前茅。[2]随着海上交通贸易的发展,私营造船业兴起,南宋政府一方面禁止州县非法科征民船,[3]另一方面又不时征调民船前往杭州湾及长江口等处守隘,民船的数量遂有增无减,温州所属四县共管民船达5083艘,其中面阔一丈以上的有1099艘。④参见 《开庆四明续志》卷6《三郡隘船》,《宋元方志丛刊》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5992-5993页。南宋时温州船场已能根据图纸来建造船舶。元代初年,军队就曾乘坐温州等地所造战船渡海征讨爪哇。[4]

在元朝海上漕运兴盛的时期,温州地区再次成为海运重镇,《永乐大典》中所见 《经世大典》记载元代至顺年间海运用船的数额如下:“今已至顺元年为率,用船总计一千八百只:昆山州太仓刘家港一带,六百一十三只;崇明州东西三沙,一百八十六只;海盐澉浦,一十二只……平阳瑞安州飞云渡等港,七十四只;永嘉县外沙港,一十四只;乐清白溪沙屿等处,二百四十二只;黄岩州石塘等处,一十一只;烈港一带,三十四只。”[5]据此可见,温州漕船数量曾到达年度用船总量1/6的规模,其中又以乐清湾为最。 《经世大典》还特别叙述了温州、台州地区因征调船户承运官粮令船户苦不堪言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温州路船户陈孟四,据说他将13岁的女儿卖与温州乐清县尉,得中统钞五锭,起发船支。 《经世大典》的撰者认为 “此等船户,到此极矣”。[6]元代海运船户之苦固然可窥一斑,然而,如此艰辛的生计,船户非但没有大量逃逸,而仍有成千上万人置身其中,想必有利可图。

宋元时期兴盛的海贸传统,不仅塑造了流动性极强的海上世界,也造就了滨海豪民的崛起。与温州乐清县毗邻的台州县份是黄岩县,土地日益垦辟,其民日益蕃庶。宋元时期历任县令在沿海水利特别是水闸的修筑上着力颇多,对农田开发十分重视。[7]

宋代黄子约曾写作 《黄岩大家录》一篇,所谓的 “大家”,指的是活跃在乐清县、黄岩县一带的赵、黄、林、毛、盛、戴、丁、蔡、阮等大姓,据说当时有一绝句总括大姓名单:“宋室传耒十八家,左陈柔极派耒赊,潘林于马表毛盛,戴杜朱彭孔葛车。”[8]南塘戴氏是 “大家”其一,嘉靖 《太平县志》所录《戴氏始基祖》提及南塘戴氏祖先的发迹过程:“南塘戴氏,祖初甚贫。篓操小船,取砺灰海上。夜半泊浦溆门,见有鼓乐船自海上来。比近岸,闻哭声,灯烛荧煌,就视之,乃空舟也。戴恠之,束火入舟中

检视,金银货物以钜万计,中有香火祀铜马神。盖劫海贼船,为敌兵剿杀,堕水死,独遗其船在尔。戴取之,立族南塘,子孙富盛,过于泉溪,亦世世祀铜马神,俗呼为铜马神戴云。”[9]这类海上偶获珍宝的传奇故事,在滨海地域的人群记忆中时常有之,其真实性固然令人生疑,不过大致反映了戴氏先祖的海上活动传统。

温台地区的 “大家”子弟,在宋元更迭的时代嬗变中沉浮不一,据黄子约引故老之言,“江南多富家,水田亘阡陌,美木数万章,家僮千百指。垣屋周遭,揰钟列鼎,所居资地,与公侯相埒,谓之素封。……蒙古之变,兵火连年,富室子弟逃竄转徙,强者去从军,带弓矢,犹冒官名为将军。弱者流落田间,不耐劳苦,死亡过半。”[10]与其他衰落的大姓相比,乐清戴氏在元廷统治则实现了成功转型,任海运千户,为官府运粮。对往来于东南海域的达官文武迎来送往,左右取适。在元末,戴氏族人还派船护送南下征粮的户部尚书李士瞻到温州、福建沿海等地,李士瞻在 《赠戴氏序》中盛赞了戴氏的高义。①参见 [元]李士瞻:《赠戴氏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第50册,卷1528,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第200-201页。值得一提的是,乐清戴氏与元末叱咤东南的方国珍势力之崛起有着密切联系。据 《方寇始末》所载:“元至正戊子年杨屿方谷珍兵起。先是童谣云:‘杨屿青,出贼精。’已而谷珍生,兄弟三人,长谷珍,次谷璋,后避高庙偏讳,改谷珉,次谷瑛,咸有膂力,善走及奔马。一日侵晨诣南塘戴氏,借大桅木造舡,将入海货鱼盐。戴世宦屋有厅事,时主人尚卧未起,梦厅事廊柱有黑龙蟠绕,屋为震撼。惊寤视之,乃谷珍,遂以女妻其子。”[11]至正年间,台州黄岩的方国珍集合了东南沿海及岛屿的众多山民、船户,雄踞海上,方氏与戴氏结为儿女姻亲,并在戴氏的协助下造船贩海,势力更得以提升。对于元末方氏据温时期与其他地方势力的纠葛分合及其对明初战事的影响,陈彩云已有详尽的讨论,[12]此不赘述。

元代乐清县位于温州路与台州路的交界区域。县境西朝北雁荡山地与东面临乐清湾,狭长的沿海平原上有官道沟通了温、台州二路。宋元时期在这条官路上先后设置了土兵寨以及驿站。乐清湾是一片深浅不一的海域,大大小小的岛屿点缀其间,明代方志常将这些小岛列入 《山川》的 《山》加以叙述。在人们的观念里,岛即是山,是海中之山。之所以归为山,除了其高阜的形态,更重要的是 “海舰皆由此出入”,“海舰皆以为准”,即是说,这些形态奇特、位置险要的海岛,是海船从外海靠岸的参照物。②参见永乐 《乐清县志》卷2《山川·山》窯奥山,大、小乌山,苔山,大、小青山,南岸山,东、西门山,大、小竹冈山,楚门山诸条,第3b、9a-10a页。

一些岛屿与陆地之间,在明代以前就有诸多固定航线,如白沙海渡,就有旧置官船,从乐清县东摆渡往返玉环岛南社,距离120里,往返玉环北社,距离150里。[13]玉环岛是乐清湾东侧最大的一个海岛,至今亦是浙江省第二大岛,面积169.51平方公里,北临楚门半岛。据宋代温州永嘉人叶适的记载,宋代在玉环岛上设置了天富北监盐场,居民千余家,“坊巷绳引,闾伍鳞次”。③参见 [宋]叶适:《叶适集·水心文集》卷21《宜人郑氏墓志铭》,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点校本,第401-402页。元人陈高在其 《重修灵山寿圣寺记》中称,玉环岛上 “山隈多平地,居其隈者凡数千家,有佛寺宫八所,而灵山寿圣寺为之冠”。他还提到,元代以前寺院僧人主持了玉环岛的海塘修筑,使岛上聚落免于海潮之害。④参见 [元]陈高:《不系舟渔集》卷12《记·重建灵山寿圣寺记》,民国十七年 (1928年)《敬乡楼丛书》铅印本,第24a-25a页。

乐清湾被乐清沿海平原与楚门半岛、玉环岛及其他大小岛屿所簇拥着,这片海域在明代方志中亦称作 “白沙海”。在楚门半岛与玉环岛之间,连接乐清湾与外海的楚门港,亦作 “楚门海”,据永乐 《乐清县志》记载:“白沙海,出县东南,横亘三百余里。居县之东为白沙、赤水、莆岐……温岭,转至玉环而止;居县之西为石马、章奥、三屿……至象浦而止。南望海之外则有青屿、倪奥、灵昆,东望海之外则有玉环、鸡笼、洋青、鹿西,横列海旁,历历可数。海居县东,至岐头折而南,波涛崩激汹涌,凡海

舰西入郡城,至此必舣舟,谓之 ‘转岐’云。自折叠奥,次黄门,次钱坎,次小鹿,次茅岘,次台州驴洋至台州松门寨。” “楚门海,一名楚门港,去县东南一百九十里,港门之外,则海洋无际,海舰由此出入。”[14]“舣”是停船靠岸的意思,也就是说,基于白沙海的海域环境特质,温州外海来舶常常停靠其海域周边的岛屿及沿海港口,进而开始转运,这种海域交通特质,使得白沙海亦即乐清湾及其周边海岛,成为海上人群活动相当活跃的一个区域。

“转岐”贸易的规模,不局限于东南岛际贸易,还连接着南中国海更为广阔的区域。即使在厉行海禁的明初,太祖对温州海贸也另眼相待。洪武二十年,温州民人买卖暹罗国沉香,本应以通番罪弃市,结果皇帝发话:“温州乃暹罗必经之地,因其往来而市之,非通番也。”①参见 《明史》卷324《列传二百十二·外国五》,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8397页。民人得宽释。尽管海贸传统未断,海上漕运亦继续依赖东南沿海的船民与船舰,直至永乐宣德间,温州仍为重要的海舰建造基地,[15]然而,明帝国的海疆策略已经开始转变。

二、楚门备倭与玉环遣徙

元初建立的海漕体制,容许两浙漕户通过夹带私盐等手段牟利,到了元末,由于负担繁重,很多船户贩盐逃役,遁为岛寇,聚为方国珍等海上强大势力。明初编里甲,厉海禁,方氏旧部中船户众多,骤失暴利,遂有 “兰秀山之乱”。明廷平乱后,方氏旧部被编入沿海卫所。②参见陈波:《海运船户与元末海寇的生成》,《史林》2010年第2期;《兰秀山之乱与明初海运的展开——基于朝鲜史料的明初海运 “运军”素描》,《舟山普陀与东亚海域文化交流》,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关于明初温台地区大族的不同遭遇,嘉靖 《永嘉县志》叙述如下:“及皇明天兵南下,方氏归降,楠溪诸大族若戴希周、玄明、彦章、文奎、张伯韫、仲辉、谢德明、董孟明、孟夷、金伯仁、李士允,凡有职事者皆南徙。寻因逃归,或以事被诉于朝,皆坐罪谪,甚者抄没典刑。洪武十年春,朝廷差右参政同方明敏由鄞至台、温,起取旧食方氏禄者赴京,三郡行者万计。比到,置之扬州等域,每一名与兵后荒田五亩,设头目管辖,开垦耕种。彼三十年间,诸豪强一时窃位苟禄,及互相戕贼,卒致身家覆灭,子孙播迁。”[16]

洪武时期的岛寇倭乱来自方、张余部,其籍入卫所者,安身于沿海州县,这批入卫军士与其他桀骜逋逃者,生命周期均在洪武末年结束,故沿海暂安。③参见 [明]郑晓:《吾学编》 《皇明四夷考卷上·日本》,刻本,第36a页。这种情形更加促使了明廷将东南海疆经略转为防守。此外,从永乐 《乐清县志》和嘉靖 《筹海图编》的相关记载可知,洪武二年和六年,倭寇曾两度洗劫温州永嘉、玉环滨海地区。洪武七年平海后,朝廷在乐清湾一带兵防设置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即是以松门卫统辖的楚门千户所和隘顽千户所为骨干,锁住乐清湾的咽喉之地,复以楚门寨和十多个烽堠,散置于楚门半岛及乐清湾内诸岛,而把面积最大的玉环岛置于防守范围之外。④参见永乐 《乐清县志》卷4《军卫》,第22b-23a页; [明]胡忠宪:《筹海图编》卷5《浙江倭变纪》,第411页。洪武二十年,朝廷下令徙悬海居民于腹里,宋元时期设置于玉环岛的楚门海渡、天富北盐场盐课司、北监巡检司都被革去。此外,岛上始建于五代、宋元时期的寺院如福生院、福严院、谷顺院、灵峰院、普济院都因此被废弃。⑤参见永乐 《乐清县志》卷4《廨舍》、卷5《寺院》、卷6《古迹》,第17b、20a-b、21a-b、33a-37b页;嘉靖《太平县志》卷8《外志·古迹》,第2a页。

据永乐 《乐清县志》的 《里至》、《山川》、《古迹·乡社旧址》诸记述,可知明初以前玉环岛上设有玉环乡南、北二社,“洪武二十年徙悬海居民于腹里,其地今为荒墟”。[17]志中 《坊郭乡镇·乡都》的记载,则反映了洪武海岛遣徙后的区划,新的玉环乡都图情况为:“玉环乡,里名三十三,竹冈、横山、樊塘、三山、芳杜、钱奥、徐都、蒲田、清港、渡头、田奥、枫林、小闾、上湾、横塘、陈司徒、羊坑、鱼井、水动、章奥、陵门、后湾、江绾、骊头、芦殊、箬奥、炎奥、邢田、下奥、石龟、郑奥、庄头、金田、北社。今管都三,计图三十三,三十二都管图十六,三十三都管图九,三十四都管图八。”

[18]在33个里名中,竹冈、横山、樊塘、三山、芳杜、钱奥、徐都、蒲田、清港9个里同见于另一个乡山门乡的里名中,这是否反映了当时徙民安插的情形尚待考证,更待追述的问题还在于海岛人群的动向。

从明初至清初,王朝对于浙江海岛的整体经略,长期存在弃与守之间的两难抉择,部分岛屿较早被纳入海上漕运体系,后来逐渐难以控制,部分岛屿曾被纳入卫所军事管制体系,此后军卫趋于松懈,部分岛屿在历次征战后长期被弃守。从洪武十九年开始,一部分海岛居民面对迁遣,就有留驻和开复海岛的要求,并非所有海岛居民都迁入内地。此点笔者另有专文叙述。①参见谢湜:《明清舟山群岛的迁界与展复》,未刊稿。当永乐年间海上漕运体制逐渐被运河漕运体制所取代之后,船户、军丁进一步失去从事海上漕运并挟私贸易之便利,许多人脱离了官府控制,或留居海岛,私垦私煎,舟随渔汛,收鱼盐之利,或串合入寇,航行于东亚海域,从事长途贸易。据嘉靖 《筹海图编》载,“楚门所……南隔一小港为玉环山,周围百里,旧有民居。国初遣入内地台、温二境,乃贼去来泊船之渊薮也。对岸则温州府蒲岐所,近被势豪据以耕种。夫耕田则起屋,起屋则招贼。衅端虽不宜开,然当事者谁肯任怨哉?又由西北至太平城江下地方,谓之东门港,沿山滨海而行,山林密茂,水港出入。”[19]显然,自海岛徙民之后,玉环岛成了海贼来去泊船之渊薮。对岸的温州府蒲岐所则面临着垦田兴聚与清野防海的利益矛盾,沿山滨海地区的河港,在军事防卫上也存在隐患。种种情势的演化,促成了成化年间太平县的设立。

三、太平析置与倭寇漳贼

在海岛弃守、沿海布防的同时,明初地方官的州县治理面临不少问题,永乐 《乐清县志》所述明初知县宦绩,较多体现在对 “僻居山海,素不服役”乃至 “啸聚劫掠”的山民的剿抚善政,如洪武三十年任乐清典史、三十五年升知县的朱约,洪武元年任县丞、后升浙江行省都事的袁英,就是典型官员。[20]

不过,直到宣德年间,治理效果似乎并不乐观。明代温州永嘉人姜准所著 《岐海琐谈》搜集了不少温州地方掌故,其中一则叙及江西人何文渊任知府时的政绩,其文曰:“宣德庚戌,何公自宪台出守温,乐清为属邑。濒海之民去县远,罕至官府,若一闻呼召,则心魄丧失,潜匿窜伏,间有被获而至官。吏视之若 (得)狼虎然,鞭笞之,禁锢之,或死于狱,或破荡产业,然后得释。以故民视官府如雷霆地域,不敢轻出。或聚徒抗拒,构辞连年,殃及无辜。”[21]另有一则名为 《粒沙殄牙》的掌故,则讲述了温州卫军余黄三粮 “怙势作威”,后来终被何文渊收拾的故事。[22]宣德、正统年间,温、台二府界邻山区的行政疲难愈演愈烈,特别是黄岩县,“民或依山傍海,呼召猝不能至,征徭赋役往往后时,甚或相率逃避,虽有贤守令,弗能治用。”[23]正统九年,江西人周旭鉴任台州知州时,黄岩县 “民性凶犷,尚告讦,俗小忿,动以兵斗。其豪黠者,把握官府短长,以张势射利。吏稍与龃龉,即群起媒蘖。以法禠职去者接踵”。周知州 “力行政教,且爬梳其逸,蠹山海寇,岀设方略,剿除殆尽……奏减军需,及风伤田禾,度逋税不能偿者,达于监司,议代以钞。编户赀产高下之数,悉籍记之,遇役则据以差其轻重”。②参见 [明]费宏:《费文宪公摘稿》卷16《浙江右参政知台州事周公传》,《续修四库全书》第1331册集部别集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81-583页。力求恢复地方秩序。

鉴于温、台界邻一带治政疲难的情况,成化五年,朝廷从黄岩县析出于南部毗邻乐清县的3个乡21个都,设立了太平县。[24]对这一番析县的举措,当时存在争议,譬如时任按察司佥事的林克贤,就上书力言分县之弊。林克贤阐述了二县徭役民更难应、西乡南乡不能相通而令民失教养、官府急功近利归罪于地方、新添事务必定累及商民、饥馑之秋追征钱粮以致窦政更张等五点理由。③参见 [明]谢铎:《赤城后集》卷3《林克贤上分县封事》,徐三见点校:《台临历史文献要集丛编》,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年,第316-319页。一番博弈之后,太平设县得以实现,清代县志对此有一番记述:“立县之议,始于郡守阮公勤,以太平、繁昌等乡离黄城

远八九十里,界连温属,征徭呼召,鞭长莫及。具奏添设县治。北山林给事克贤在都闻之,上封事,力言无故分割、重新经造分县不可者五。部已覆准,不能阻也。初议县立于半岭,距今治东南二十里地平旷处。继之又议在温岭,嫌水轻,兼迩海。故立百千山下。林氏老人私叹曰:‘泉溪立县,吾族子孙科第无望矣。’盖逆料后日筑城,其先坟墓来脉所在必有挖伤也。”[25]林氏叹惜风水受损之记载颇值得玩味,据林克贤墓表之述,林克贤一族据说来自福建,定居太平泉村已十几代。太平泉林氏是否就是 《黄岩大家录》所提到的林家?(按:《大家录》称 “林即林伯和之族,里语云林有珠海半横车浦,谓六族,皆同始基祖,而散居各处云”。[26])他们在明初地方扮演何种角色?与分县事又有何纠葛?还有待日后挖掘资料详加讨论。

成化五年析县后,第一任县令为常完,由江西彭泽调至,县治初设,经理营建悉出其手,未几,坐罢免去。第二任知县袁道,于成化十年来任,执政有方,上任之后审清冤案,颇得民心,当时 “黄岩县有贼杀捕盗官姜昕者,民惊悸甚,相率据户竖白旗,几至激变”,“盗贼充斥,豪民持官府短长,武断乡曲以为利”。袁道劝谕乱民收旗归顺,行保伍法,纠察奸细,廉请耆宿,疏治迂浦,闸兴水利。在一番励精图治之后,社会秩序得到安定,据说还吸引了乐清县民自愿加入太平县。[27]于是,围绕新县的增扩,又有一番波折,据县志记载:“邑西乐清民闻其风,皆愿属焉。乃奏割东南凡六都隶吾邑,然不善。事上官府,符下,设有令,非其令违民好,公执而不行。郡守刘公忠憾之,欲以法中公,诇无他过。”[28]从这段记述看来,乐清东南六都割入太平县的方案,一开始没有获准,袁道本人也因此与上司交恶。然而,乐清割属在成化十二年终得实现。[29]如此看来,乐清割属的议题,几乎是在成化十年袁道上任伊始就开始运作的。至于其主要动力,是民心所向还是官场角逐?是太平扩县还是乐清推诿?大概就很难去细细追究了。

乐清六都割入太平县之后,新的都图编排也随之编订。[30]比较前引永乐 《乐清县志》关于玉环岛迁徙后的玉环乡的都里名录,可以发现,此次太平设县只是将迁徙后的玉环乡全部划入,也就是说,玉环岛依然处于迁弃状态。

关于太平设县后的治理,嘉靖 《太平县志》的纂者笔调较为奇特,其在 《职官志》中对太平创县初期袁道等官员的施政表示肯定,同时也毫不隐晦地批评了成弘以后诸多官员短于吏治。①可参见嘉靖 《太平县志》卷4《职官志上·职官名氏》所列刘用、樊轩、罗政、吕川、邹山龄、刘友德诸传,第3b-5b页。从太平泉林氏的例子,我们可以粗疏摹绘一个地域图景,即从宋元到明,乐清黄岩界邻一带,包括白沙海以及黄岩海域的人群和社会,始终与王朝施治保持着不即不离的关系。太平县的设立表明了明廷的治理决心,然而,在不同层级的官员之间以及地方势力与官府之间,还存在不少利益的纠葛,使得每次区划调整都存在争议。

从明初迁弃海岛,到明中期设立太平等滨海新县,明帝国的海防局势时过境迁,海上秩序亦愈发复杂。在宋元时期,温州、明州的海上豪强,在浙闽海域叱咤风云,宋代文献称其为 “温明之寇”,或“北洋之寇”,如南宋真德秀的文集中录有 《海神祝文》就曰:“比者温明之寇来自北洋,所至剽夺,重为民旅之害。舟师致讨,稍挫其锋,而余孽尚蕃也。倘弗即扑除,则其纵横海道未有穷已。某既大集官民之兵,俾往迹捕,然鲸波浩渺,实为危道,非神力助顺岂能必济?”[31]

入明以后,倭患频发使得东南海防日趋紧张。据万历 《黄岩县志》所述,明初 “沿海筑城置将,皆以备倭为名。弘治以后海澨无警,军民缓带咽哺,上下恬然,不以东夷为意,海防渐弛,而奸商钜贾阑出不禁”。嘉靖二年宁波 “争贡”之后,明廷厉行海禁,倭乱问题则愈演愈烈,使得 “襟连溟澥,为倭帆必经之冲”的黄岩地区海防难以招架。[32]在倭乱与抗倭的历史过程中,浙南海域有一个突出的转变,即大量闽南人盘踞于此。嘉靖 《太平县志》强调了这一变化,志称:“昔之为寇,一谓倭也,今之为寇

二,谓漳贼也,与导漳之贼也,而倭不与焉。”[33]据 《蒲岐所志》记载,“嘉靖六年丁亥,闽广蜑丁泛舟寇境,备倭把总白文捕之。”[34]姜淮在 《岐海琐谈》中也记载了嘉万年间倭乱之剧烈,如嘉靖三十七年初,倭寇攻打县城,四出焚劫,“至夏六月乃捆载而去。两乡死者无算,往往堙井为之腥。”[35]到了万历中期,沿海民众仍然闻倭色变,据姜淮记载:“万历辛丑三月二十七日,有倭船二只,以风雾梢泊桐盘山,网墨鱼人被劫而归。永嘉场诸乡遂哄传倭警,居民奔避。各所及乡堡俱戒城守。越数日,蒲岐所报有异船在后塘行驶。又磐石卫关外望见苏州商船七只。群讹传倭至,溪乡、江乡、河乡居民多奔入府城。”[36]倭警之间,姜淮所述聚落人居之分布情形值得关注,首先是所谓 “各所及乡堡”,在磐石卫、蒲岐所这些卫城所城之外,乡堡之设是明中后期聚落变迁的突出表现。关于各乡堡的建造及规模,康熙二十五年刻印的 《温州府志》有较详细的记载。[37]

民堡的出现是地方武装大量兴起而且得到官方默许的表现。在万历 “倭警”中,还出现 “溪乡、江乡、河乡居民多奔入府城”的情况,对于这些滨海沿江的居民来说,江海之交的世界尤其不太平,除了海上寇盗,还有江上豪强的威胁,据姜淮所述,当时瓯江上就有一位赫赫有名的黄老爷,其文称:“瓯江入夜潮平际,辄有盗伙驾船摽掠,或往海口劫夺渔船。咸是乐清湖头黄姓族属,每自称曰 ‘黄老爷’。人因所称目之,遂成贼号。张守国谦侦知为害,密访贼众若干,擒而治之,囊木于首,置诸江干,禁绝赍送,次第就毙。江中敛戢几二十载。”[38]

在倭警与战乱之间,社会日常生活的情态也值得考察。从嘉靖 《太平县志》关于风俗嬗变的一些描述来看,从明中期到后期,温台地区不论是聚落结构还是社会风气,都有了较大的改变,志中也提到“漳贼倭寇”造成的影响,其文曰:“国初新离,兵革人少,地空旷,上田率不过亩一金,……至宣德正统间稍稍盛,此后法纲亦渐疏阔,豪民率募浮客耕种,亩税什五,任侠之徒时时微官府短长,把持要结之……至成化弘治间,民寖驯善,役轻省费,生理滋殖,田或亩十金。屋有厅事,高广倍常,率仿效品官第宅……正德中年以来,寖复贫耗,无高訾富人。郡西北界,高山岭峻,溪流悍急,大商贾不通,又无薮泽之饶,特东南濒海以鱼盐为利,比年海舶被漳贼倭寇率亡其假贷母钱。”[39]

前已提到,宋元至明代前期活跃于浙江海域的 “温明之寇”、“北洋之寇”,其海上地位已逊于 “漳贼”与 “导漳之贼”,到了明中后期,浙南滨海沿江地区的水域日渐形成游离于官方控制之外的权势格局。

对于明中后期倭寇和海盗问题的产生与明朝海禁政策的关系,陈春声认为,明嘉靖至清康熙前期,东南沿海社会经历了急剧动荡、由 “乱”入 “治”的过程,原有社会秩序和地方权力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嘉靖海禁的实施,正好发生于东南沿海商品货币关系空前发展、商人和地方势家力量增强、社会组织和社会权力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从而引发了长达百年的东南 “海盗”之患。从嘉靖后期开始,能够自由来往于海上、并操有实际海上利益的绝大多数是违法犯禁的武装集团,其中又以活跃于广东、福建界邻海域的所谓 “漳潮海盗”牵连最广,影响最深。①可参见陈春声:《嘉靖 “倭患”与潮州地方文献编修之关系——以 〈东里志〉的研究为中心》,《潮学研究》第5辑,汕头: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65-85页;《从 “倭乱”到 “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第2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第73-106页。这一观点启示我们将海上动乱、海防政策与沿海社会的转型作为整体过程加以考察。对于乐清湾的寇乱新动向,嘉靖 《太平县志》有一段重要的叙述:“凡漳贼与导漳之贼,率闽浙贾人耳。贾赢则以好归,即穷困则为寇,顾其人不皆武勇,然而官军恒畏之,罔敢与敌者。予尝备询其故矣,盖兵之所仰者食,或粮给不以其时则饥,又其人率以商贾为活,不闲操练,弱弓败矢,置之废橐,是教之不豫也;武职官皆生长兹地,素不能服属其众,是令之不严也。”[40]该志明确地指出,所谓 “漳贼”和 “导漳之贼”等亦商亦寇的海上武装力量,海防军兵出于物资短缺,不得不倚仗于这股力量,遂造成地方海防的掣肘乃至实际运作的虚与委蛇。这种利益的关联,正折

射出嘉靖中期以后寇乱与海上商贸的关系,寇乱不止,并非全然归咎于兵防之衰颓,滨海失序,也不一定导致海贸受阻,实际的情形或如地方志所言:“远而业于商者,或商于广,或商于闽,或商苏杭,或商留都。嵊县以上载于舟,新昌以下率负担运于陆,由闽广来者间用海舶。”[41]这样的一个海上世界,为南明时期东南诸政权提供了海上割据的有利环境。

四、迁界复界与玉环招垦

南明时期,东南诸政权利用了近海岛链在岛际贩运以及长途海贸方面的便利,隐匿追剿,争锋角力。贺君尧、张名振、黄斌卿等南明部将都曾盘踞玉环山,或劫掠,或征渔税。在这段 “海上藩镇”①参见 [清]阮旻锡:《海上闻见录》卷1,《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24种,台北: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第6页。时期,如玉环岛一般的近海大岛,亦成为海上兵家必争之地。据 《浮海记》记载,顺治四年贺君尧与张肯堂 “联入浙,至温之玉环山——其故治也。洋中鱼利,不下万金;时值初夏,鱼船正盛,轻重税之,所得不赀”。②参见 [明]黑甜道人张麟白:《浮海记》,《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309种,第13页。贺君尧在崇祯末年任温州参将,顺治三年清军攻入温州后,逃海投奔鲁王部下周鹤芝,并随其入福建。后来在福建招募洋船50余艘杀回玉环,显然,玉环岛可观的渔税,是贺君尧据岛屯兵的资本。

到了顺治十二年 (永历九年),玉环山被陈文达占据,并成为郑成功海上 “四屯”之一。所谓 “四屯”,是指永历九年秋九月郑成功驻厦门 (并改为思明州)后,部署各地驻兵,令 “张煌言驻临门,陈文达驻玉环山,阮春雷驻楚山,牛头门亦宿劲旅,遥为犄角相声应”。③参见 [明]查继佐:《鲁春秋》《监国纪》,《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118种,第69页。陈文达为温州人,清初活跃于乐清湾一带,蒲岐成为其造船基地。④参见 《明清史料》丁编上册第三本 《温台贼势重大残揭帖》,中国科学院编辑:《明清内阁大库档案系列》,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第423页。据 《蒲岐所志》载:“(顺治)十八年辛丑,郑成功寇党陈文达、阮禄掠边海村坊,朝议诏濒海居民入内地,至康熙十年旨谕展复故里。”[42]就顺治十八年迁界令的整体而言,针对的是清廷无法掌控的浙闽岛寇势力。温台一带的迁界,主要就是为了对付盘踞玉环岛的陈文达势力。在乐清湾沙门岛上,百姓手中还流传着一本撰于晚清、题作 《西门志》的长篇诗歌,其中叙及明末清初乐清湾之战事时写到:“明朝将没江山乱,李闯争夺动刀兵。天崖海角俱摇动,海洋强盗乱纷纷。掳掠不闻男和女,烧杀何用富与贫。温州总政无法治,文书投递乐清城。令令告示墙上贴,限传地保各乡村。近海居民遭贼难,遣界内地可安身。任官判□各依从,谁人不愿贼相同。各乡遣界俱不晓,西门遣界小芙蓉。拆舍居房皆搬运,万物无存一山空。海洋来了陈文达,烟基山顶立寨营。交结姻亲蜒头寨,贼兵往来闹盈盈。每年贼母寿旦期,号跑连声震天门。”[43]据诗中所述情形,迁界令下达之后,海岛各乡面临突如其来的遣徙,居民骤然搬迁,互不知晓安插地点。乐清县在迁界中总计遣弃田地山池3700多顷,迁移人丁近7万,[44]太平县迁弃田地山塘2393顷。[45]在这一波大迁徙中,位于乐清沿海的盘石卫、蒲岐所、蒲岐后所这三座明代修筑的卫所城池也被废弃,[46]与海中诸岛一样,成为陈文达等枭雄安营扎寨之处。

[48]这些迁界后出现的问题,说明了迁界令下的徙民安插,并不是在沿海府县赋役户籍已经整饬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反,滨海的迁界徙民与州县的秩序重建处于同一时态,在迁界之后兵荒不平的情况下,土地实际占有格局和赋役的具体征派,仍然十分混乱。

《西门志》中的 “西门迁界小芙蓉”,说的是西门岛的居民被安插到乐清芙蓉镇。关于迁界后芙蓉镇的状况,乾隆 《温州府志》的 《盐法志》有所记载,志称:“康熙三年……温、台各场地临滨海,顺治十八年间奉旨迁徙,界外灶无煎办,商无买补,前经盐臣萧震酌议,将温、台二所引商改于杭、绍二所买补行销……界内摊沙起灶之所,则有册报永嘉县之茅竹岭、瑞安县之飞云渡、乐清县之芙蓉岭等处。其灶丁之粮、地亩之税,俟奉旨开煎之日确有定数,照例派纳。”[49]显然,“界外灶无煎办,商无买补”的盐政困境,推动了官方在界内 “摊沙起灶”的改革,其针对的人户,一部分就是自沿海及海岛安插而来的灶户。对于这一番盐法改革的由来,后世的光绪 《乐清县志》有一段简扼的回顾:“国朝防海徙界,长林诸场灶丁不复烧煎,民食杭盐,价昂数倍,穷民每多食淡。自制台赵廷臣具题内地开煎,因之白沙、芳杜、大小芙蓉等处摊沙起灶,民不苦无盐……穷则变,变则通。今法榷盐商行远不行近,近民既不得买商盐,又不得自食其盐,即官府所食皆私盐也。律贳肩挑、背负而逻者率执之。顾鬻法纵稛载者,徒罔民而利盐捕耳。盖通之以盐票乎,出境执之可也。”[50]穷则思变,“摊沙起灶”主要是以界内开煎为主题的、安插迁界灶户的权益应对,这一调整思路继续突破,则促成了 “盐票出境”的改革。这一类的新政策在黄岩、太平县一带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施,据康熙 《太平县志》载:“平邑编立里递,各有一定赋税,轮役催办。今请于每递中各立盐户一名,给腰牌,令赴场与旧盐户一体煎烧。更拨外郡之巨商赍引至场,支递户所煎盐,估值投县算,销其额赋。以惠民,以足国,以通商,一举而三,善备矣。”[51]有了 “腰牌”,新立的盐户得以随旧盐户同往盐场煎烧,所煎之盐也得以抵消其田赋之额。

整体上看,顺治十八年迁界后,滨海地方实际的赋役、盐政困境,触发了役法和盐法的改革,实质上也促成了复界的渐次展开。黄岩、太平县的邻县临海县,渐次复界的趋势就十分明显,据康熙二十二年 《临海县志》称,“国朝顺治十八年,沿海扦遣都十有九,图五十。康熙十年展界复图三十有七……始因寇警而扦遣,继因民穷而复界,不十年间已复十之七。海波渐平,将来势必全复。”[52]浙江沿海及岛屿的展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太平县 “自康熙八年展复,弛前禁,边民仍归外地筑室垦田,康熙十年审编……康熙二十年界外开荒成熟者是约十之九”,[53]到了康熙二十二年郑克塽投诚之后,复界全面展开,其时楚门一带尚属荒涂。到了雍正年间,自明初被迁弃、一直孤悬海上的玉环岛,终于设置了行政区划,雍正六年,“总督李卫题准展复玉环山,设玉环同知,析太平二十四、五、六等都原属玉环乡地以附益之。”正式成立了玉环厅。[54]

雍正十年修纂而成的 《特开玉环志》,不仅记载了新设玉环厅诸建置,还保存了玉环展复过程的题奏批复文书,呈现了展界的复杂过程及所涉问题。在这些文件中,李卫的题本详述了玉环设厅的必要性和复杂性,其中提到:“台州府属太平县及温州府属乐清县之间海滨不远处所,有玉环山,地方辽阔。自迁徙之后,未曾展复,无籍游民,多潜其中,私垦田亩,刮土煎盐,及网船渔人,搭寮居住,渐次混杂。虽经禁逐,仍恐朝驱暮回,即有巡兵,亦恐通同容隐……玉环山虽孤悬海面,然由彼而之内地,各有港口……又各岙口有潮水浸灌成滩者,尚可煮盐……从前督抚诸臣非不见及于此,而究未议作何保安者,一则恐外来认垦之徒奸良难辨;一则恐垦熟之日私卖下海;一则恐添设官兵所费不赀故也。臣等愚见以为,垦户若听其四方纷杂而来,实难稽查。方今生齿日繁,即以浙地温、台而观,良有人多地少之势,莫若就本处近地之人,查明根底,由地方官取结给照往垦,其他闽、广无籍之人,概不收录,则奸良不难分晰矣。”[55]李卫的题奏有很大篇幅是针对复界后如何招垦的问题。他在奏疏中多次指出,闽广无籍之徒的冒垦是导致奸良杂处之祸端,因此李卫坚持要 “查明实系太平、乐清两邑籍贯无过之人,取具本县族邻保结移送,该令给与印照,计口授田。一切闽、广游惰及曾有过犯者,概不准其保送”。[56]

之所以限定太平、乐清两县人户入垦,显然是因为玉环厅是析太平、乐清之地而合成的,此次开

界,自然首先照顾被遣之民。不过,迁界的过程看似统一步调,而复界安插过程却颇为混乱,不是简单的迁界的反过程。实际的情况是,“富豪势力之家,本土有田可耕,有庐可居,断不肯挟妻子亲戚,舍旧图新,反事旷闲之地,不过假立垦户,招雇工人代为力作。若辈往来无常,既不同于土著之垦户,兼并营私,反令无业穷人不得藉力耕以自给,殊非广土利民之计。”一旦入垦之人来去无常,人户不定,则官方无从管控。因此,李卫又担心 “若限定二县之民,或致招徕不广”。然而,新治确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如果招垦效果不佳,则难以支撑民政军事。于是,李卫又提出:“如本省各府属县相近之处,有愿入籍开垦者,照例于本地方官取结移送,必须居住玉环,编入保甲,毋许往来不常。其外省远处之人,仍行禁止,则户口得实而藏奸无所矣。”[57]李卫的谋略可谓费尽苦心,周划甚详,清廷也照准其题奏,各项施政提上日程。李卫关于入籍认垦问题的纠结陈述,也促使笔者更有兴趣进一步追述玉环设厅后的人地关系之演进。

五、闽粤移民的谱系建构

如前所述,玉环展复之际,面临着无籍游民私垦私煎,网船渔人、搭寮杂处的人居情境。康熙四十二年任浙江巡抚的张泰交就发现:“今玉环、东洛、南麂诸山,皆有外来之人搭盖茅厂,去来不定,飘忽无常。其间奸良莫辨,保无有匪类潜藏,贻患地方,或接济贼艘者乎。访得此等流寓无籍之人,营弁之不肖者私收租钱岁纳若干为例,贪小利而忘大害。”[58]这里提到的东洛岛位于闽北近海,南麂岛则位于温州飞云江口以东30海里处,这些面积较大的海岛上普遍存在外来之人搭厂寮居的情况,官军也都习以为常,从中渔利。

其实,东南近海岛链向来都是浙、闽、粤渔民的共同作业区域,在这个流动性极大的海上世界,其社会节奏从来与陆地的定居社会迥然不同。譬如在玉环岛的石塘岙内,“闽人搭盖棚厂一十四所,每年自八、九月起至正、二月止渔汛方毕各船始散,各厂亦回。……又有钓艚,悉属闽民,船系租用,水手亦系顶替,人照面貌,俱不相符,修泊坎门,修泊石塘,往来无定,并不遵奉宪行船傍实刊字号,止用小板浮钉。”[59]在清初迁界、厉行海禁的岁月里,越界捕鱼的例子也是层出不穷,生活于顺治、康熙年间的浙江人徐旭旦就曾写道:“今日海水温、台、宁三府之边界,袤延数千余里,一口岀一人,百口出百人矣,一口岀一船,百口出百船矣,欲从而禁绝之不可得。”[60]待到玉环设厅之际,官方对海岛的查勘也更加深入。雍正五年,张坦熊受命署太平县印,兼理玉环垦务,他在详文中便提到:“各岛之棚厂宜稽也。查黄坎门、梁湾、大麦屿、东臼、三盘、鸡冠、冲担、石塘、虾蟆等处,搭有棚厂百余,采捕鱼虾、做鲓晒皮、杉板船只市卖贸易者,不下千余人。因念若辈在岙谋生已久,不便遽绝其业,若漫无稽查,听其多人混杂,又恐易藏奸匪……。” “渔船之稽察宜严也。查黄坎门、梁湾、乌洋、鸡冠、石塘、东臼、三盘等处,闽、浙两省之人船只数百,往来错杂。春夏网鱼打鳅,秋冬捉钩带。其初不过挟网罟微赀,冀其厚利,一遇风潮吹散渔汛,遂有不可问者。海洋不靖,多由于此。而闽省之钓艚船为尤甚。但闽人以渔为生,玉环周匝洋面,船只甚多,似难概为禁绝……。”[61]张坦熊的描述显然较李卫更为具体,也道出了闽广之人长年于此杂居谋生、难以禁绝的实情。

矿石以伟晶岩、云英岩化花岗岩为主,主要由石英和白云母组成,主要矿物成分单一,且分布相对均匀,以原生块状构造矿石最为常见,次生变化微弱,结构构造简单。

从迁界到展界的几十年间,清廷在东南沿海及岛屿的施治,其实面临的是同样的海上社会格局。长期活跃于浙闽海域的闽粤之人,在官方厉行海禁之时自然成为无籍之徒,待到清朝下令展复沿海,早已在明初弃守的海岛一并列入展复方略,而在运作层面就始终需要解决海上人群的身份问题。

明廷在王朝统治的意识形态上,自然希望拒绝这些无籍之徒,然而,新的施政有赖于各府州县在地方层面的运作,如何招徕民众到海岛认垦入籍,实现户口和土地的顺利登记和有效管理,是令地方官十分头疼的问题。面对海岛土田、聚落早已被各式人群占有的既成事实,在缺乏故有簿册的情形下,尽快认垦造册,或许比辨明忠奸再定户落籍更易操作。官方的题报奏覆文书,自然都是以严肃的措辞厉行禁饬,然而字里行间亦留下不少政策余地,如雍正六年浙江布政司在收到张坦熊造送的 “上年垦过田地,收过租谷、渔盐税课及支用存贮各数目简明清册”,就严饬地方稽查冒籍之事端,其文曰:“从前潜入玉

环台、温偷垦私煎之人,作何禁逐安插?据该丞申称:‘卑职上年奉饬到山,查偷垦私煎之人,内有闽省民人五十四名,当时驱逐出境,不许容留在山;内有温、台两府属县民人,俱经移关各地方官查明并无假冒,取有亲邻族保甘结,准其入籍。’等因。现在严饬该丞悉力稽察,倘有此等闽、广民人潜入玉环偷垦私煎,即时禁逐安插,仍招徕台、温二府属县民人报垦,取具地方官并无假冒,印甘结详送,查编入籍。如闽、广之人冒籍捏名,并曾有过犯者,地方官不行详查,混行移送,以致户口无稽,课税缺欠,及妄生事端,照依原题将原送并验收各官详参议处。”[62]此番叙述颇值得玩味。若严格执行政策,要地方官认定招徕民人来自台、温二府,所需要的工作量也是不可低估的。实际情况是,在稽查中被驱逐出境者仅有数十人。不难想象,许多闽广民人可能早已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入垦的资格。

在张坦熊执掌玉环垦务的过程中,主导了私垦钱粮以 “隐漏”税项归入玉环课饷的改革,对入籍政策也逐步放宽,张坦熊所撰 《查出隐漏改徵本色》一文颇为重要,其中指出:“复量度形势,因地制宜。伏查玉环乡附近楚门之东岙、芳杜、田岙、密溪等处,与玉环仅隔一港,实玉环山紧接后路,为垦民往来之要道,所系綦重。其民间始而私垦,继而逐年报升之条丁粮米,与查出隐漏之课饷数目适相符合。请将附近之数处,仍归复玉环旧日之都分,庶便就近稽查,改征本色,以济饷糈。将查出隐漏之课饷,归补太平,以符原额。总之,玉环半壁,本属太平,原无彼此之别。今所有现在闽省人民六十余口,除搬有家室住居十年以外者,准其入籍,一体编入保甲,不时严行稽察,其无籍之徒概行驱逐,俾玉环山之后路为之一清。”[63]闽省之人居住10年以上即可入籍编甲,这一政策如何具体执行?居住年限如何认证?给人留下了相当大的想象空间。

在楚门半岛和玉环岛的考察中,笔者从搜集到的谱牒文献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现象,即不少闽籍姓氏关于祖先入垦楚门和玉环的记载,呈现出相似的叙述结构,此引若干谱序为例:

我罗氏世居闽省汀州府永宁县,自三世祖万球公兄弟三人避乱,移迁温之平阳县赤垟,迨四世祖金英公闻玉环展复之令,遂挈眷来玉开荒报垦,而居于大普竹布袋岙南山。①参见玉环南山头 《小屿罗氏房谱》(内题为 《新纂豫章郡罗氏族谱》)光绪四年谱序,台州市玉环县图书馆藏光绪四年本复印本,不分页。

我家苏氏原籍福建漳州府龙溪县南门外员山头,其先则自泉郡安溪分派者,此际世系无稽。至祖号南泉公,传允祖、允佃二公。允祖公生我高高祖,昆季有三,长常山公,次东山公,四璧山公。允佃公生连山公,行独居三,时以齿序也。明季遇乱,我祖东山公偕兄弟及其叔父允佃公,携眷至温州平阳蒲门,而常山公子渊明公择居三十一都兰松洋夏井村,东山公择居五十三都下魁村,连山公择居二十八都宕顶村,惟璧山公独往江西,不知里居。窃念我祖流离迁徙,保有家族,今距槐纔八世耳。其在平邑居住者,生齿已不下千余人,其间至我父文廷偕胞叔文元自平邑迁玉环三合潭住居,又经六十余载矣,而房亲同来散处玉环不一,其方且而来,族叔世杰自玉环复移宁波。②参见玉环 《武功郡苏氏宗谱》《苏氏族谱原序 (乾隆五十六年)》,台州市玉环县图书馆藏民国三十八年刻本复印本,卷首不分页。

始祖讳有春,字明台,闽同安佛子冈岭下人也。明崇祯年间,迁居浙东瓯平邑舥艚东山之麓曰潘处而家焉。天祥厥允,孙支蕃衍,传至四世,半徙玉环,而卜宅于楚门所者为最多,故俗云叶半城也。其余象山青田等处四散者,亦复不少矣。嘉庆乙丑纂成谱牒,历经四十余年。③参见楚门 《叶氏宗谱》卷1《总序·重修宗谱序 (道光二十五年)》,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叶氏藏民国十八年刻本,卷首不分页。

维我平邑始祖荣所公,闽省泉州惠安大平庄里人。明崇祯年间,卜居平邑横阳江南二十三都将军里百家湾,开基且未百年,世传五代。缘雍正年间玉环展复,谕示招徕,太祖讳文哲公之次男讳景凤公闻风随往玉环地方观境,旋至江北楚门,识其地旷人稀,即返故里向告父尊,相议变产,仅留屋宇基址六分五厘,嘱托房分兄弟历年基租出息,作祭祀祖坟之用,誓许宏愿,遂携男女老幼迁

居环山江北楚门所西山之前,于雍正八年垦筑田地,躬耕务业,室家顺遂。①参见楚门 《孙氏宗谱》卷首 《谱序·六世孙大明手录前代传记 (道光年间)》,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叶氏藏民国三十年,不分页。

所幸存而考者,有森鸣公自闽省永春溪塔居住,后来浙迁平阳南港,择处归仁乡三十三都仲林村凤池里牛尾山,承前启后……爰整羁旅,聿来胥宇。清雍正十一二年间乃迁玉环二都三峡潭地方居焉。夫天赐公原与平邑元礼公亲堂兄弟也。彼时地旷人稀,平族相率来居,故宗谱久废,殊不知元礼公是何公派下。②参见 《玉环县三合潭西山周氏宗谱》《修谱自序 (道光十五年)》,台州市玉环县城关镇三合潭周氏藏1992年再修、1995年校订本,第4页。

自公考兄弟立成、立宽、立智三公初迁于平邑岭门,时贸易蒲门马站街,不数载被海寇屈累,案害莫羁。公考立智公转徙玉环十三都芦岙之地居焉。询其措业几何,公曰,玉环基址自吾先考始也,但地当海水冲流,非筑堤不能拓。吾先考沾体塗足,独力支干,爰开乌巾塘、垟西塘之地百余亩,置此薄业,家给颇裕。③参见瑞安 《蔡氏宗谱》卷1《记·玉环圣族公暨叔日曜合记 (道光四年)》,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上湫蔡氏藏1994年本,不分页。

以上谱牒撰述,都突出了入垦玉环 (楚门)的闽省移民曾以温州府属县平阳或瑞安或台州府属县作为迁居 “中转站”的情节。这类撰述结构,还出现在楚门林氏、④参见楚门 《林氏宗谱》《详载里居》,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林氏藏同治十二年本,不分页。楚门吴家村吴氏、⑤参见楚门 《吴氏宗谱》《创修楚门吴氏宗谱序 (光绪十八年)》,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吴氏藏民国十二年本,不分页。玉环后排黄氏、⑥参见玉环 《江夏黄氏宗谱》《后排黄氏重修宗谱序 (一九九三年)》、《黄氏宗谱序 (民国三十二年)》 《先祖简历》,台州市玉环县后排村黄氏藏1993年本,卷首不分页。玉环三合潭谢氏⑦参见玉环 《谢氏宗谱 (玉环派)》,台州市玉环县城关镇三合潭周氏藏民国三十一年本。等姓氏的家谱中,相信同类现象还可以找到不少。这些族谱以明确或模糊的语句记录了入籍年份,或以明后期平阳始迁祖历数三四代,说明康雍之际始至玉环 (楚门)开基,或直接写明其始迁祖系雍正后期到玉环应垦入籍。另外,还有一类浙南地区的联宗谱,如上述楚门 《林氏宗谱》、瑞安《蔡氏宗谱》以及玉环 《江夏黄氏宗谱》⑧参见玉环 《江夏黄氏宗谱》,台州市玉环县楚门镇小黄村藏1997年本。等,其世系支派繁多,但叙及玉环楚门支派时,一般也会强调其开基时间。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不少谱序都表述了玉环 (楚门)支派与平阳、瑞安支派长期 “失联”,随后才逐渐寻宗合谱的事实。

对于民间社会来说,除了需要以各种方式获得合法的户籍,得到官方的政策认可,还可能因实际土地利益的竞争结成各种组织。 《西门志》长诗中就写道:“随后有人来开垦,不约而来禁姓人。叶施朱黄乐清祖,林郑吴胡太平人。八姓相逢情欢悦,如兄如弟倍相亲。事斟酌,共商量,立写公据要周详。只许进山同开垦,不准退悔转还乡。毋许谅想并利己,八股开山世泽长。开成山地能播种,皆种萝卜与生姜。后种蕃莳兴大发,丰衣足食岁无疆。到雍正,二年昌,上司限落地丈量。始立化户千百号,新造册籍纳钱粮。七年续丈广户额,岁岁报垦自新粮。到乾隆,第六年,五谷丰登无渔船。”[64]可以看到,在乐清湾的复界垦殖过程中,乐清、太平籍的一些垦户采取了合股经营的方式,通过缔结契约结成了进岛同垦的协议。诗中所叙事件编年也颇为明确,强调了雍正二年官府丈量西门岛之前,八户已经缔约入垦,雍正丈量后立户造册之后并继续报垦。 “五谷丰登无渔船”一句则耐人寻味,其用意是叙说土地垦发过程,即由前期航行登岛进行滩涂或沙田作业,到后期田地拓展,堤围成型?还是讲述聚落变迁过程,即此前八股垦户及其他外来垦户主要为船户,如今岛上生齿日繁,衍为农耕定居户?抑或二者兼而有之,还有待研究。

浙江图书馆古籍部藏 《玉环大筠岗戴氏宗谱》钞本,载录清代族人戴明俸所撰 《开复玉环伊始事略》一文,简述了闽粤垦户与乐清垦户在玉环展复中的报垦竞争,其文曰:“雍正三年 (乙巳),有平阳县籍之 (闽音)华文旦、姚云者率众六十余人,赴我邑主,告复玉环之土田,拟据而有之。时江南含山张公世锡抚莅兹土,(华、姚等)以千一百金托垦书陈良佐转致邑尊,嘱其详请,先进金七百。议以玉环虽隔一江,声息相通。正在缮文间,邑尊奉参谢事矣。文旦等又赴福建,觇知吾大房云峰哥虽经告致,因第三子天荣犹仕闽,故羁留省会。文旦等复以千金托兄于制台觉罗满保前,请准题复。制台覆函云:查衢山、临门停止开复,曾经浙抚法海题覆有案,未便开复。文旦等竟夥党先在玉环偷种,将玉环隐讳,改以塘垟出名,呈恳本邑接任县主江南宣城人张公仕骧,为之详准。会发觉,赴玉环亲勘,始悉其伪,转详销案。次年,浙抚李卫査浙……。”①[清]戴明俸:《开复玉环伊始事略》,浙江省图书馆古籍部藏 《玉环大筠岗戴氏宗谱》,抄本,转引自玉环史志网http://yhnews.zjol.com.cn/yhsz/fztd/gwxd/201309/t20130929_484363.htm。从这段叙述可知,平阳籍闽人在玉环展复前夕早已动作频频,冒垦案件牵涉了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玉环开垦事还与整个浙东沿海岛屿如舟山群岛的衢山岛、台州临门岛的整体垦荒政策动向密切相关。此外,这篇事略后半段还讲述了玉环展复后建筑楚门内塘的经过,当时编九柱,立柱头,采用 “每柱垦田民夫二十人……塘夫按工给以食米盐蔬,塘成依柱按人给田”的办法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和田地分配,还列出九柱柱头的姓名,其中 “八柱吾族弟戴良音,九柱平阳人姚云”,也即雍正三年冒垦案中的相关人物姓名赫然在列,实际垦荒过程的人群关系,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更为复杂。

六、结语

从宋元海运到元明之际方氏势力的消长,从明前期军事体制及漕运体制的转变,到南明时期的海上屯聚,在海上人群季节性渔作以及东亚海域的海上贸易背景下,浙南海岛社区经历了几番播迁与嬗变。在清初复界后的官方施政和民间报垦的进程中,玉环岛实现了秩序的重建,张坦熊在 《特开玉环志》篇末 《总论》中 “自信”地宣称:“当未开垦以前,闽、广、温、台各处匪类,私搭棚厂,聚居各岙。或沿海刮土,公行私贩之盐;或群聚垦种,坐收无税之产。网鱼捕虾,捉蜇钓带,船艘千余,藏垢纳污。今流民尽行驱去,而所招徕开垦者,乐清、太平、平阳、永嘉四县良民。非有籍之土著勿用,非地方官之保结勿留,俾奸宄无所潜形,比匪为之扫影。”[65]据张坦熊所言,玉环原有18都及附近各岙约三四万亩田地垦成膏腴之地,其各岙口涂地及玉环乡老岸修筑塘坝渐次成田者,也达到六七万亩。

《特开玉环志》以 “襟山环海,岙深岛杂”[66]描述乐清湾的地貌,十分形象。随着各地人群在不同港湾的入垦、拓殖,以及长期以来海岛社会的播迁、演化,如今温、台地区诸多海岛形成了复杂的方言分布和风俗差异。

据1994年编纂的 《玉环县志》记载,玉环岛的代表性方言主要有坎门话、鲜叠话、楚门话。坎门话与泉州口音相近,分布在坎门渔区,也与古城、陈屿、普青的所谓 “平阳话”相近;鲜叠话近温州永嘉口音,主要分布在玉环岛东南和西南先期以网捕为业的应东、鲜叠、大麦屿等地,亦散布于城关乡村;楚门话属台州片方言,故称太平话,分布于玉环青山麓以北乡村及楚门半岛全区。此外城关西青街的上、中、下街民众,曾一度分别使用平阳话、乐清话、太平话,而海山茅埏、江岩等地,则太平话与乐清话相混交杂。

在风俗方面,闽籍人的确特色鲜明,譬如每年正月十五,闽籍人合家吃汤氽丸子做上元,七夕节拜“七姐亭”,七月半酬 “百家愿”;又如闽籍渔民起季出海前,有 “开船目”仪式,还在渔船设天后妈祖神位。玉环坎门镇钓艚大岙的天后宫,即由闽粤渔民助资兴建,每年二月二十九,福建惠安、兴化、泉州、厦门及广东汕头的渔民都会来此与当地渔民共同祭拜。

在许多节庆时,所谓闽籍及温州籍人又习俗相近,譬如在冬至,闽籍及温州籍人都是一早吃麻心或

馅肉水氽汤丸,稍有不同的是,闽籍渔船一定会在节前返回,举行祭祖和 “冬祭”海神天后妈祖的仪式。相比之下,由楚门港隔开的港南玉环与港北楚门习俗则差别颇大,譬如在春节习俗上,闽籍和温州籍人初二出门走亲,港北太平籍人以初二、三为 “白日子”,一般不串门。八月十五港北及太平籍人通常十六过节。腊月半过 “小年”时,闽籍及温州籍人家炊松糕,港北及太平籍人扼粽子。在婚俗和丧葬习俗方面,闽籍和温州籍也比较接近,而港南、港北的差异更大。①以上资料参见浙江省玉环县编史修志委员会编纂:《玉环县志》第24编 《风俗宗教方言》,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第623-664页。

从上述差异参差的风俗与方言比较结果来看,无论是籍贯记忆和称呼,或是风俗与方言习惯,在实际的海域社会空间中都不可能泾渭分明。当我们把海湾、海岛或者海域作为一个研究区域,始终必须看到长期频繁的人群流动所造成的多维的宽广的空间联系。许多时候,同质性个案的不断呈现,常令人产生将其文化结构均质化处理的冲动。我们固然可以尝试揭示不同时空的入垦定居过程,如何造成不同地域文化的空间沉淀,但更应该时时提醒自己的是,在海域社会日常生活和人群交往中,种种所谓的文化界限常常是不存在的,即使真的存在,也常常是不重要的。有时候,当研究者不经意地将籍贯作为方言、习俗调查的分类标准、乃至历史过程的分析起点时,反倒误导了受访者的表述,放大了文化界限存在的假象。一旦受访者被动地表现出某种似是而非的认可,研究者的错误预设很可能进一步被援引为讨论前提,这就愈发偏离实际的社会生活情境了。其实,只要我们更多地注意到讲述者的平心静气和社区生活的和谐共生,首先淡化而不是强化各种族群或籍贯符号,就有望真正地将籍贯和身份作为一组过程中的现象或策略、记忆或传统,发现地域文化鲜活而具体的建构现象。

在此,笔者无意强求对所谓移民故事 “真实性”的追述,也担心草率地得出玉环 (楚门)闽省移民在玉环设厅间即已在乐清湾普遍占垦、并刻意杜撰迁居世系的论断,更不在于归纳温州闽省移民的迁居线路或拓殖模式。这类以偏概全的解释,终究会抹杀海岛社会本身的流动性和不同人群及组织丰富的生命历程。笔者希望尝试的是,通过这些谱牒文本透露出的考量重点,对照官方文书中所透露的中央与各级官员关于展复招垦的政策走向,从而将地方招垦的 “务实化”方案与民间的 “合理化”解释,视为一种策略的默契,从而更好地理解清初迁界、复界具体实施的地域语境和社会机制。

只有追述具体岛屿、海湾、海港的史事,关注海岛社区中,具备不同社会身份的各类人群在不同时期的制度下谋生、拓殖和互动的方式,才能把握变动的国家和社会情境中的人群,弹性地把握东南海域历史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1][4]周厚才:《温州港史》,《中国水运史丛书》,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年,第5-6、14页。

[2][3][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食货五十之六》,第5659页下、 《食货五十之一一》,第5662页上;《刑法二之一三七》,第6564页上。

[5][6][明]解缙等编著:《永乐大典》卷15949《元漕运二·经世大典》,《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1册,济南:齐鲁书社,2001年,第146页。

[7][32]万历 《黄岩县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18册,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卷1《舆地志上·水利》,第21a-b页;卷7《外志·纪变》,第22b-23a页。

[8][9][10][11][23][24][26][27][28][29][30][33][39][40][41]嘉靖 《太平县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17册,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卷8《杂志·大家录》,第16b页;卷8《杂志·戴氏始基祖》,第17b页;卷8《杂志·大家录》,第16b-17a页;卷8《杂志·方寇始末》,第18b页;卷1《地舆志上·疆境》《章恭毅公纶新建县治记》,第2a页;卷1《地舆志上·沿革》,第2a页;卷8《杂志·大家录》,第16b页;卷4《职官志上·职官名氏·知县》,第2b-3a页;卷4《职官志上·职官名氏·知县》,第3a页;卷1《地舆志上·沿革》,第2a页;卷2《地舆志下·乡都》,第15b-16a页;卷5《职官志下·兵防·军政考格》,第13a-14b页;卷2《地舆志下·风俗》,第19b-21a页;卷5《职官志下·兵防·军政考

格》,第13a-14b页;卷3《食货志·民业》,第2b-3a页。

[12][15]陈彩云:《元代温州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92-413、101-102页。

[13][14][17][18][20]永乐 《乐清县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20册,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卷6《津渡》,第33b页;卷2《海》,第27b-28a页;卷1《里至》、卷2《山川》、卷6《古迹》,第2a、9a-10b、16a-b页;卷3《里至·坊郭乡镇·乡都》,第3a-4b页;卷7《宦绩》,第6b-7a页。

[16][明]王叔果、王应辰编纂,潘猛补点校:嘉靖 《永嘉县志》卷9《杂志·遗事·楠溪据守始末》,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第179页。

[19][明]胡忠宪:《筹海图编》卷5《浙江事宜》,《中国兵书集成》第16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沈阳:辽沈书社,1990年,第458-459页。

[21]22][35][36][38][明]姜准:《岐海琐谈》,蔡克骄点校:《温州文献丛书》,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卷3《七八 何公守温》,第40页;卷3《七九 粒沙殄牙》,第40页;卷9《三〇三 乐清御寇》,第151-152页;卷9《三〇八 讹传倭至》,第155页;卷9《三二六 贼盗黄老爷》,第151-152页。

[25]嘉庆 《太平县志》卷3《建置志·城池》,《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第50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第83页上。

[31][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54《海神祝文》,《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4册集部113,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858页。

[34][42]《蒲岐所志》卷下 《杂志·寇警》,温州图书馆藏清光绪钞本,第59a、59b页。

[37][44]康熙 《温州府志》,温州图书馆藏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刻本,卷5《城池》,页码残缺;卷9《贡赋》,第14a-16a页。

[43][64][清]郑茂国:《西门志》,乐清县雁荡镇岙里村藏,2004年电脑打字本,第3、4-5页。

[45][48][51][53]康熙 《太平县志》,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康熙二十二年 (1683年)刻本,卷3《田赋志·土田》,第3b页;卷3《田赋志·役法·国朝正役》,第15b页;卷3《田赋志·盐课》,第12b页;卷3《舆地志·乡都》,第24a页。

[46][47]康熙 《乐清县志》,温州图书馆藏康熙二十四年钞本,卷2《建制沿革·卫所附》,不分页;卷3《贡赋·土田》,不分页。

[49]乾隆 《温州府志》卷11《盐法》,《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第58册,第141页下。

[50]光绪 《乐清县志》卷5《田赋志·盐法》,《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447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978-982页。

[52]康熙 《临海县志》卷1《舆地·坊都》,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康熙二十二年刻板重印本,第35a页。

[54]光绪 《玉环厅志》卷1上 《舆地志·沿革表》,《中国地方志集成·浙江府县志辑》第46册,第725页下。

[55][56][57][59][61][62][63][65][66]雍正 《特开玉环志》,清雍正十年刻本,卷1《题奏》,第1b-4a、13a-b、13b页;卷3《请禁沿海搭厂》,第21a-25a页;卷1《议详》,第89b-91b页;卷1《司详 (条议玉环事宜)》,第81a-b页;卷3《查出隐漏改征本色》,第17b-20a页;卷1《司详 (条议玉环事宜)》,第81a-b页;卷4《总论》,第76a-78a页;卷1《议详》,第88b页。

[58][清]张泰交:《受祜堂集》卷8《抚浙中·查玉环诸山搭厂》,《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53册,据清康熙高熊征刻本影印,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469页上。

[60][清]徐旭旦:《世经堂初集》卷15《台寨条议》,《四库未收书辑刊》第7辑第29册,据清康熙刻本影印,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51页下-352页下。

责任编辑:杨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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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326(2015)01-0099-15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明清帝国体系与东南滨海地域社会”(13JJD77002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7—16世纪中国南部边疆与海洋经略研究”(12JZD013)及 “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11200-3161131)的阶段性成果。

谢湜,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广东 广州,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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