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向度

2015-02-25 11:43张谨
学术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价值观核心文化

张谨

文化研究与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向度

张谨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是文化进步的引擎和向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发展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方面揭示其思想精髓。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在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环境,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实、守信的价值操守。其科学性、民族性、包容性、动态性、实践性、时代性的特点,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及制度自信。从文化的视阈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升华,是文化治理的方向和原则。

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 传统文化 文化治理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正确的价值观是文化进步的引擎和向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世界观、发展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方面揭示其思想精髓。在国家层面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在社会层面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环境,在个人层面倡导爱国、敬业、诚实、守信的价值操守。其科学性、民族性、包容性、动态性、实践性、时代性的特点,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及制度自信。从文化的视阈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升华,是文化治理的方向和原则。

一、核心价值观:文化软实力的灵魂

“文化软实力”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提出来的,它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要发挥好这 “三力”,都离不开文化四个层次的强大定力。在器物方面,必须有丰厚的物质技术实力,经济是基础,是从事教育、文化、艺术等活动的基本前提。在制度方面,必须有健全而合理的法制规约,它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行的基本保障。在行为方面,必须有一个社会所特有的行事举止,是优雅文明还是粗暴凶残,将决定不同的国家形象。在观念方面,必须有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价值规范或者核心价值观,没有核心价值观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和进步的原动力。由此看来,核心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和支撑点。

不同的核心价值观决定着不同的文化发展路向。资本主义制度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剥削制度,其核心价值观是打着 “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推行极端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或君主

制国家,提倡人权、反对神权,提倡自由、反对独裁,提倡平等、反对特权,提倡博爱、反对剥削。从积极意义上说,它顺应了历史潮流,推动了社会进步。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这种剥削的统治下,被剥削者所创造的财富在剥削者——资本家、大土地占有者——手中的积累,正以日益加快的速度增大着。劳动产品在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分配越来越不平等,无产阶级的人数及其生活状况越来越没有保障。”[1]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经济上的不平等决定了政治和文化上的不平等,无产阶级的劳动和工作不是一种解放自己的手段,而是成为一种奴役自己的枷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他认为资本对无产阶级的奴役是通过异化劳动来实现的,即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自己的生产活动的异化、人的类本质与人相异化以及人和人的异化。由此可见,资产阶级政客把代表少数人享有的 “自由、平等、博爱”泛化为人类社会具有普遍意义的 “普世价值”,显然具有极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为了这些少数人的利益,在文化发展方式上必然是实施文化霸权而强取豪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共同发展制度,其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是在保证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使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种发展以正确处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己任,其最终目的是构建和谐社会,这就是科学的社会主义。恩格斯曾经对这种科学社会主义的生产活动作了如此描述:“代之而起的应该是这样的生产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成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2]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来看,人的这种愉悦式生产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精神,它规定着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性质、发展宗旨和路径选择,更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强力保证。在全球化背景下,各种世界性的文化思潮相互交织、激荡,如文化保守主义思潮、新自由主义思潮、拜金主义思潮、利己主义思潮等不断冲击着人们的心灵。西方敌对势力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文化产品的输出推行自己的价值观,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得到民众认同并在实践中转化为自觉的群体意识,才能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二、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的升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无中生有,它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和肥沃的传统文化土壤。正如习近平于2014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来源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又不拘泥于时代条件,进行了提炼、创新和升华。

在国家层面,“富强”在中国古代典籍 《管子·形势解》中就有这样的论述:“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很显然 “富强”的含义是指国家物质财富丰厚,军事上有震慑力。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各诸侯国频繁交战的条件下,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就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富强的主要标志。现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再仅仅是经济和军事实力的较量,靠的是经济、政治、文化、国防等综合实力的博弈,“富强”也就是指综合实力超群盖世之意。 “民主”在中国古代有 “为民做主”、“人民的主人”的意思。如 《尚书·多方》中说:“天惟时求民主”、“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那时民主的含义与现在大相径庭,民主虽然是西方的舶来品,不过,仍然有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与现代的民主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 《尚书》中写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朕及笃敬,恭承民命”(《尚书·盘庚下》)。在统治者看来,民

众是建国立业的根本,所以,需要爱民、救民。中国的民主化道路经历了一个曲折而艰难的过程,从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摆脱殖民统治到人民享受各类民主权利、参与各类民主活动,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一直紧握的光辉旗帜并视之为社会主义的生命。就狭义的 “文明”而言,古代和现代的含义大体相近,都是指与野蛮相对的优雅的生活方式与高尚的精神状态。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和文明古国,其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遗产。作为古代主流的传统文化——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就是当时文明的生产、生活和交往准则。不过,这种文明是建立在封建伦理秩序和宗法等级制度基础之上的精神文明。我们当前提倡的 “文明”是在人民当家做主、坚守社会主义荣辱观意义上的各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称。 “和谐”思想在儒家和道家都有阐释,“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探讨人与自然关系最核心的价值观念,虽然各代各派之间存在差异,但是强调自然与人为、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之间必须和谐共存的理念是基本一致的。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孔子力求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老子主张 “无欲、无为、无争”,甚至希望 “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在国家与国家关系方面,《尚书·尧典》中指出:“百姓昭苏,协和万邦”,孔子倡导 “四海之内皆兄弟”。不过,这些 “和谐”观点掩盖了社会矛盾,甚至希望历史回到小国寡民之地,从而否定了社会的进步性。当今我们谈 “和谐”是指在解决各类民生问题和社会矛盾的同时,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世界各国人民携手努力,共同完成建设 “和谐世界”的理想。

在社会层面,“自由”概念并不是很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属于近代资产阶级的专利。有学者研究表明,最早在 《史记》中就有 “言贫富自由,无予夺”的说法,并且认为秦汉以后主要从否定的意义来使用自由概念,它表征的是一种心性自由,由于受 “三纲五常”的束缚,这种心性自由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即 “为仁由己”的德性自由与个体 “安分守己”之间的冲突。[4]新时代所主张的 “自由”,坚持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人民以国家主人的身份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要受社会主义法律和纪律的约束。一般人看来,“平等”主张在中国古代高度集权的社会里是很少提及的,实则不然。墨子在 《尚贤上》中认为人的身份地位不是亘古不变的,没有终身的不平等:“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王符批判了以富贵与否作为划分贤人与小人的标准;很多农民起义领袖多次提出 “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东汉道家 《太平经》、明代李贽都明确提出了要求男女平等的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观的范围更加宽广,体现在多方面。政治上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平等,经济上享有生产、消费等方面的平等,社会文化上力求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的平等。中国古代所讲的 “公正”主要是指司法方面的公正,而这种司法公正又是与社会伦理相适应并以之为指导,其历史局限性在于 “礼”、“法”有时很难区分。社会主义公正观是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人格平等基础上而使之享有同等各类权利的价值判断,其核心是消灭剥削、缩小贫富差距,走共同富裕之路。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是较为系统而丰富的。法家就直接提出“以法治国”,反对 “以礼治国”,儒家倡导 “礼法共治”。从总体上看,剥削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善于将法律、刑法与封建礼教结合在一起治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战略抉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依靠法治,自由、平等、公正都是通过法治来保证的,所以其根本宗旨是执法为民。

在个人层面,在中国古代,国家以 “天下”、“邦”来称谓,普通老百姓认为君主就代表国家。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如班固的 “爱国如饥渴”、范仲淹的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飞的 “以身许国,何事不敢为”、文天祥的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这些爱国主义情怀跃然纸上、感天动地。概括言之,中国古代爱国思想主要表现在具有为国牺牲的精神、担当的精神、忧患意识、忠君观念。当前所讲的爱国主义是对传统爱国主义的扬弃,包括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遵纪守法,热爱人民,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等。 “敬业”是指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有一种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

风。鲁迅曾经说:“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就有拼命硬干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这实际上赞扬的是传统的敬业精神。孔子强调 “执事敬”,朱熹作注为 “专心致志,以事其业”。程颐也说:“所谓敬者,主之一谓敬;所谓一者,无适 (心不外向)之谓一。”韩愈曾指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我们今天所探讨的敬业是指一种职业道德,它包括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精神、务实苦干精神、创新精神等等。 “诚信”顾名思义 “诚实守信用”。在古代 “诚”和 “信”是分开使用的。 《中庸》主张 “诚者天道”,赋予其宇宙本体论含义,宋明理学把 “诚”阐发为具有神秘色彩的形而上学概念,认为它是一个精神性本体。荀子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在这里“诚”是一种高尚的道德修养。朱熹对 “诚意”有很高的评价,因为 “己诚则使之进于善”。 “信”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之一,指与人交往要讲信用,“与朋交,言而有信”,君主对臣民也要讲诚意,如 “取信于民”,“素信者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讲诚信,就是要从客观事实出发,真诚待人;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行事,不坑蒙拐骗;按双方承诺、契约办事,不拖沓推诿。在 “友善”方面,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勤劳、勇敢和友善的民族,与邻为善、与邻为伴是其优秀品德。老子认为 “上善若水”,这种善人的品格就是圣人的品格,它的言论、行为接近于 “道”,即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诸葛亮集》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倡导的 “友善”,对个人而言是指心地善良,讲仁爱;品行淳朴,有善举。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三、核心价值观:文化治理的方向

文化管理与文化治理都是文化建设的方法和手段,从文化管理走向文化治理,并不是对文化管理的否定,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管理创新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次倡导价值规约,从不同方面审视了不同主体的价值观念与价值活动。国家、社会和个人不是毫无联系的孤立主体,而是相互作用、互助互动的能动主体。文化治理不同于文化管理的关键之处在于其主体由单一的政府或国家转向多元的政府、社会和个人。文化治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多元主体的协作共治,达到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治理的指路明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推进,文化全球化变得更加复杂多样,主权国家的文化管理和文化安全受到严重挑战,各类主权理论警醒人们对现有的管理方法提出质疑。同时,在以跨国垄断资本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下,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各类子公司继续增多,精英人士所宣称的 “超国家”、“超民族”的多元文化价值观已成为瓦解民族国家的重要推手。文化企业多元文化的管理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主权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单一的管理模式。

20世纪中期以后,信息技术革命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思维方式带来巨大变化。在网络信息文化背景下,传统文化的生产、消费和传播方式发生颠覆性变革。文化生产主体不再只是政府、学术共同体、社会精英,也可以是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边界模糊,强制性权威开始消失,大众自己制造、自己娱乐,传统的尊卑长幼、家国君臣等伦理秩序荡然无存。在虚拟的世界里,立法的滞后让人们失去了有效的管控和监督,加之受首因效应、宣泄心理、猎奇心理、从众心理的驱使,利益的诱惑时常会冲破道德底线,核心价值观受到严重侵蚀,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驾驭多变的文化境遇。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逐步形成。这些新的阶层包括民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外企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人员。这些人员民主意识强、需求多样、诉求复杂、矛盾冲突多,因而管理难度增大。如何化解矛盾、稳定秩序、整合多方利益,是摆在国家和政府面前的迫切任务。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政府宏观调控的不足,即国家和政府

调节失灵;同时也看到了市场自身的非完善性,即市场调节失灵。政府在传统利益格局中的决策力、执行力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摆脱这种力不从心的状况,同时避免 “两个失灵”的先天不足,需要政府、企业、各类非营利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实现多元共管,静动结合,这样既节约行政成本,又提高管理效率。可见,走善治之路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核心价值观不能与文化完全等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就是文化治理的全部,但是,在文化治理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着引领作用。新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文化实力的竞争,文化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复兴的标志则是经济科技实力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加健全,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官民矛盾逐步减少;社会公正,民生事业得到保障,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人们的文化道德修养普遍提高,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以及团结友善、以诚相待的优良传统得到普遍弘扬。而这些内容也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践行和完成的历史使命。如果在文化治理过程中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我们就会偏离轨道、迷失方向。这是因为:其一,如果不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很难保证它的科学性、创新性、民族性和时代性,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定意义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其二,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谈不上利用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从事文化建设,就更不能使文化资源大国转变为文化产业强国;其三,如果不能有效地实现价值认同来凝聚社会合力,以此调动从事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劳动积极性,就更不能充分发挥文化及核心价值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内驱力作用以此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其四,如果不能科学理解政府与市场,理想与现实,国家与社会、个人之间的辩证关系,就更不能坚定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就不能顺利实现。有鉴于此,我们应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文化治理的过程之中,使文化治理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平台。

四、核心价值观:文化治理的原则

价值观蕴藏于文化之中,“有什么样的世界本原观、发展观、实践观、真理观 (认识论)、历史观,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观”。[5]价值观有 “价值”,更有使用价值,是发展的认识论,更是发展的方法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次的内容决定了它在文化治理中导出的基本原则具有现实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文化治理要兼顾国家、社会和个人三者的共同利益,协调好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树立文化治理综合创新观念,以此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基础。国家、社会和个人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看重国家利益、社会集体利益,一切文化活动都在政府的安排和统摄之下,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得到尽情发挥,却忽视了个人利益,在 “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思想观念支配下,很多 “个人”成为了政治文化的牺牲品。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个人是社会中的个人,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人的本质。所以,衡量人的价值的大小离不开国家与社会。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西方某些理论家所宣称的 “个人是国家的目的,国家是个人的手段”以及 “国家是个人的目的,个人是国家的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同时,个人利益始终得到保护,那种轻国家与社会、重个人的思想应遭到唾弃。在文化治理中,只有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社会管理体系,提高个人创新能力,整体发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才有可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其次,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政府理论,充分发挥国家或政府在文化治理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树立文化治理政府主导观念,提升国家文化治理能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批判资产阶级国家理论前提下指出,无产阶级国家的形式最有利于发展民主。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基础,创造性地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牢牢掌握文化发展的主动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旧有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必须破除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从根本上理顺党委、政府和企事业之间的关系。党委主要定方向、掌舵手并以此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政府由办文化转向管文化,主要管规划布局、落实政策法规和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在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的基础上,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重点建立网络信息文化治理平台,努力改变网络信息立法严重滞后的状况,健全因网络传播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处置机制,确保信息传播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健康性。

再次,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有效调动市场经济的一切积极因素;以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为重点,树立文化治理竞争观念,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 “市场原教旨主义”,它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经济形式,其作用是解决市场体系不够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缺位的短板。当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抑制、消灭经济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文化资源的流路是由文化市场决定的,各市场主体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来合法经营公司制、股份制等文化企业,采取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致力于打造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文化企业的航空母舰,以适应国际文化市场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因此,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文化经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设,使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能够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机结合。在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同时,适度降低各类社会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尽快出台优惠政策,从资金、技术、人才及信息等方面扶持中小型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

最后,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为旨归,树立文化福利全民共享观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抓住文化的整合协调功能,在文化治理中实现多元治理,多方位治理,多主体受惠。目前制约我国文化发展的基本矛盾仍然是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之间的失衡。有学者认为,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矛盾表现形式有两种: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6]无论是总量矛盾还是结构矛盾,都属于文化生产 (包括文化服务)的有限性与文化消费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本着文化治理的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充分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公益化、非营利化等特征,就要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协调机制、服务水平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社会化服务竞争机制。以创新文化管理为契机,构建政府、企业、各类非营利社会组织、社区及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框架,通过行政措施、法制手段和道德力量来维护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消费及各种文化服务的正当权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16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18页。

[3]《习近平谈核心价值观》,《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7月31日第05版。

[4]寇东亮:《中国古代的 “自由”:秦汉以后曾贬义化》,《大众日报》2014年3月26日。

[5]王玉樑:《当代中国价值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6]王学先等:《文化基本矛盾是推动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长江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8期。

责任编辑:王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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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326(2015)01-0026-06

张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教授 (广东 广州,5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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