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翠萍
(长安大学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的语言特色及读者定位
汪翠萍
(长安大学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采用日常语言和“有意义的声音”,试图建立诗人和读者之间平等的对话关系,这一特点使他的诗歌通俗易懂,令读者备感亲切。弗罗斯特的创作实践有别于其他现代派诗人以精英自诩的文学生涯,显示了独特的睿智和执着的精神。
弗罗斯特;语言;大众;现代性
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被许多评论家称为最伟大的诗人之一,[1](P1)其以杰出的诗才形成与艾略特诗风迥然不同的现代美国诗歌的另一中心,[2](P139)是20世纪美国诗坛五巨擘之一。[3](P384)弗罗斯特一方面久负盛名,另一方面又遭人质疑,以马尔科姆·考利为代表的批评家不愿将弗罗斯特的诗歌纳入文学的尊贵殿堂,认为他“经常被那些不喜欢诗歌的人过于热烈地称赞”。[4](P96)弗罗斯特自38岁踏入英美文坛,笔耕不辍,直至87岁高龄时达到荣耀的顶峰,他一生中不断有优秀的作品问世。而弗罗斯特的诗歌与其他主流现代派诗人作品最不相同、最具创造意义的地方在于,他在美国现代主义兴起并走向辉煌的舞台上,始终坚持个人对艺术创作的兴趣与信念,探索出汇聚传统的抑扬格韵律和日常生活话语、兼具反思精神和人文情怀的新诗体,呈现出独特的诗歌风格。
文学是一门语言的艺术,是艺术家借以刻画外在环境和表达思想情感的媒介,有助于创造人们对人生乃至世界的诗意感受。当主流现代派诗歌倾向于将不同文字、语言和历史时代的书写相互交织在一起,致力于寻找庞德的“日日新”、艾略特的“雷霆之声”、史蒂文斯的“虚构”或哈特·克莱恩的“美国的神话”时,弗罗斯特强调“用散文语言对诗做一番说明”。[5](P847)艾略特等诗人认为现代性作为对混乱现状的独特理解被打上了各种语言的印记,而读者对现代性的理解是对一种庞大、复杂的语言环境的理解,因而,他们着意维护现代派诗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诗歌创作中追求深奥玄妙的文学语言。有别于主流现代派诗人的弗罗斯特同样认识到语言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性,但他认为“诗永远都是语言的新生”,[5](P774)要用一种散文式的语言来释义,这种散文式语言是一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语言。
弗罗斯特善于使人们司空见惯的词语重新获得意义。在他的笔下,一些日常词汇被置于诗中。例如《美景易逝》(“Nothing Gold Can Stay”)一诗里仅有40个单词,其中33个单词为单音节词,7个单词为双音节词,全诗没有多音节词。这首诗里的大多数名词如“nature”“green”“leaf”“flower”“hour”“grief”“dawn”“day”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词汇。诗人以“first green”“gold”“early leaf”“a flower”“Eden”等词语表示美好的事物,以“hardest to hold”“an hour”“subsides”“sank to”“goes down”等词语感慨美好事物极易逝去,并且以押韵的词语“gold-hold”“flower-hour”“leaf-grief”“day-stay”等表达金色的事物难以持久,鲜花只能绽放瞬间,嫩叶很快凋落,光阴易逝韶华难留的意味。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使用的语言给读者一种亲切感,这一特点也体现在他给诗歌所下的定义上:“诗歌是实际生活当中讲话那种语音语调的复制品。”[5](P701)弗罗斯特善于表现语音语调,例如在《家庭墓地》(“Home Burial”)一诗中,妻子玛丽面对夭折的孩子的新坟,悲愤难平,泣不成声:“Don't,Don't,Don't,Don't.”这个词语连续重复四次,将人物内心的情感表露无遗,使读者真切地感受到诗中人物的丧子之痛。现代语言学认为文字是在话语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话语就没有文字。因此话语是第一性的,文字是第二性的。弗罗斯特多次强调话语的重要性,他认为好的词语存在于口头上而不是书面上,而日常语言具有地域性的特征,讲起来朗朗上口,适于吟诵,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鲜活的语言。因而弗罗斯特为日常生活中的通俗语言辩解,认为“口语是任何一首好诗的根基”,[5](P693)并主张在生活当中汲取语言。贺拉斯在《诗艺》中要求诗人“向生活寻找典型,向习俗汲取言词”,[6](P57)而弗罗斯特在告诫诗歌学习者时同样强调:“把日常话语融入你们的写作中,这是避免语言单调乏味的唯一出路。”[5](P688)他反复强调自己“不爱读没学过的语言,不爱读翻译过来的文章”。[5](P881)也正因为如此,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并不刻意追求日常语言被“陌生化”的效果,而是自然而然地将日常语言融入他的诗作中。
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每一位诗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一时代都有自己的语调和词素的组合。而诗人的任务是去找寻和发明一种特别的语言,以表现其个性和感受。”[7](P15)弗罗斯特寻找到适合表达他个性和感受的诗歌语言,他选择了距离自己的身体最近,距离抽象的知识最远的日常语言,让熟悉的词语及其意义重新获得生命力。孔子曰“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这一语道出了孔子对诗文撰写的基本要求,达者,通晓、明白之意。而弗罗斯特的诗歌呈现出的正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通晓境界,有助于读者在阅读弗罗斯特诗歌的同时,在人与自然、社会以及内心世界的互动中探索心灵和生命的奥秘。
弗罗斯特选择用日常语言来描述天地万物和人生世相,力求通过多种感觉的沟通来表达宇宙的美、复杂的情感和淡淡而幽深的哲理思想。在这些感觉中,弗罗斯特尤为注重听觉。钱钟书曾在《谈艺录》一书里论及听觉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性:“声音乃诗之极致,声音之能事往往足济语言伎俩之穷。”[8](P608)朱光潜也认为声音的这种重要性体现了诗与散文的本质区别,在《诗论》中指出:“情感最直接的表现是声音节奏,而文字意义反在其次。文字意义所不能表现的情调通常可以用声音节奏表现出来。”[9](P337)弗罗斯特同样注重诗歌的韵律,并坦率地称在用英语写作的作家中,只有他自己一直致力于从“有意义的声音”中获取音乐性。[5](P664)
弗罗斯特强调靠听觉捕捉声音,认为耳朵才是真正的作者和读者,要求读者用耳朵倾听他诗歌句子中多变的语音语调,从而理解其中蕴藏的深邃内涵。例如在《雪夜驻马在林边》(“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一诗里,诗人采用典型的传统四行诗形式。传统四行诗的韵律一般为双韵,即“abab”或“abba”(也有时是“abcb”或“aabb”),但弗罗斯特将前一诗节中那个不押韵诗行的最后一个音作为下一诗节的主韵,使全诗的韵律为“aaba,bbcb,ccdc,dddd”,于是构成连环韵,但诗人却在最后一节以“dddd”来替代“dded”,打破了全诗的连环韵式,这样诗人在传统韵律基础上就独具匠心地创造出一种特殊的韵律。与此同时,诗人运用头韵和半谐音,如第二行的“His house”“the...though”,第三行的“He...here”“see...stopping”,以及第四行的“watch...words...with”。从语音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进而发现诗中多次重复某些音素,包括以咝擦音[s]开头的单词,例如“sweep,snow,stop,some sound,sleep”巧妙地模拟了夜晚下雪时隐隐约约的“沙沙声”,并使之不断重复,更加衬托出雪夜的宁静。诗中还出现不少以无擦通音[w]开头的单词,例如“wind,wood,will,without”等呈现出在雪夜里风吹过时发出的“呜呜”声。而在构成以[t]结尾的“must,without,little”和以[d]开头的“darkness”等词汇的音素中,清辅音[t]和浊辅音[d]这对爆发音交替出现,形成了小马在夜色中踏雪前行的“嗒嗒”声。弗罗斯特认为“音调是诗中最富于变化的部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没有音调语言便会失去活力,诗也会失去生命”[5](P670)。在这首诗中,头韵和半谐韵同一音素多次重复,首尾音的巧妙安排使得全诗节奏分明,具有很强的乐感。
弗莱认为“诗一方面呈现出接近音乐的声响,另一方面又呈现出接近绘画的完整的形象布局”。[10](P70)在注重听觉与视觉文化力量方面,弗罗斯特提出了“有意义的声音”这个富于创造性的概念,与庞德的视觉意象形成鲜明的对照。弗罗斯特接受柏格森思想的影响,在柏格森看来,生命的意识流冲破物质形式的阻碍表达自身,而对弗罗斯特而言,诗歌中的听觉想象同样能够突破种种格律和词语形式的限制而表达听觉自身。因此,诗人强调形式的清晰、修辞的运用、声音以及情感的意象和直觉,注重通过声音的流动去把握转瞬即逝的瞬间感觉,正如弗罗斯特一向主张的“情感表达之可能几乎全在于微妙的感觉和单词的重音自然而然地相互融合”。[5](P666)而庞德受休姆的影响,首先注重诗歌形式组织、空间设置、视觉意象和客观的呈现,强调在诗歌语言中渗透更多语言学内涵的可能性,直到最终在复杂的文本中找到一种内心情感与外在形式的同构关系。弗罗斯特也曾明确表述自己与意象派诗人之间的差异,例如弗罗斯特在与休姆、弗兰克·弗林特共同参加一次重要会议之后,写信给他的一位学生,在信中提出诗人不应该关注诗歌的视觉特质,而应该关注诗歌的听觉结构,并且认为经由声音变化的音调特质能够更加精确地模仿意识的流动,更加真实地展现诗人内在的情感。为了表明自己的意思,弗罗斯特还列举三个例子以便让该学生想象他的诗句就好像是从门背后发出的声音,以此表明借助于修辞手段,诗句的语调能够更有效地捕捉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微妙情感。[5](P665)
弗罗斯特进一步认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不仅需要关注那些崇高激扬的题材,而且需要用耳朵感知内心意识到的声音,学习捕捉不规则的声音,把握对情感的细微表达。在英语诗歌中,强调节拍、措辞和音调之间的动态关系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但是弗罗斯特倡导“有意义的声音”,不仅注重创造诗句中的声音效果,更孜孜不倦地模仿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语音,以表明诗人所要表达的意义,达到出神入化的效果。他认为从不经意的闲聊中获取的素材可以令一个艺术家达到最高的宗旨,甚至强调“我们往往在交谈之中实实在在地触及那种只有最好的文学作品才能达到的东西”。[5](P684)弗罗斯特在德里农场生活期间就开始热情地倾听周围人的讲话,记录乡间农民的讲话方式和声音效果,并致力于建立诗歌与谈话之间的联系,使之逐渐成为其诗歌创作的特征。弗罗斯特曾经说道:“我追求的是谈话式的诗歌。如果你读一首诗的时候能听到其中的声音,那么这首诗就是我所喜欢的。”[11](P88)弗罗斯特的诗歌尤其是《波士顿以北》(North of Boston,1914)这部诗集中的作品采用了一种典型的谈话形式。海德格尔认为人之存在建基于语言,而语言根本上唯发生于对话中。弗罗斯特坚持在日常经验和生存于其间的语境中展开对话,不论是他的长篇叙事诗还是短篇抒情诗或哲理诗,都常常出现“我”或者“你”的字样,以一种平等的态度建立起人物与人物之间、诗人和读者之间的对话关系,这是弗罗斯特诗歌的一个独特之处。
弗罗斯特将“有意义的声音”作为他诗歌美学的核心,不仅有意创造诗歌中的声音效果,将日常讲话的声音纳入诗中,并且坦率地称自己是当今时代最善于在这方面精雕细琢的一位“匠人”。[5](P664)在诗人看来,作为诗句的重要部分,精心设计的声音效果不仅是赋予诗歌戏剧性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使诗歌更具意义更能使大众接受的一种表达形式。尽管他的作品没有达到诗人期望的意境,甚至时而显得有些呆板做作,但诗人立足于这个可见、可闻和可感的世界,有助于引领读者在看似平淡无奇的日常对话当中发现世界的绮丽新颖之处,在熟悉的语言和诗歌所述对象的互动当中感知世界,体验情感和思考人生。
华兹华斯认为“诗人者,是一个对众人说话的人”。[6](P11)弗罗斯特选择面对成千上万的大众读者说话,他在自己的诗歌中设定了一种假设的对话,这种对话不是与屹立云端的上帝对话,也不是与来自未来世界的倾听者对话,而是与当下尘世的芸芸众生对话。
在20世纪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现代派作家纷纷朝着高雅化和精英化的方向发展,排斥与大众的关系。例如庞德在诗集《人物》(Personae,1909)中,把大众视为“蜉蝣”,并痛斥在生活中被世俗物欲所异化的芸芸众生。在尼采笔下,最常见的大众形象是一群动物,有时还会是一群毒蛾或毁坏生机的雨点和杂草。尼采通过查拉图斯特拉之口宣称生者是腐败的虫食之物,并在《权力意志》(TheWill to Power,1967)中将“高级人士”与“庸人”作为一种对照,认为“庸人”们正在建立起“最卑微最愚蠢者专制”,这将挑战“高级人士”的控制权,因此尼采呼吁“高级人士要向大众宣战”。艾略特也在《荒原》(The Waste Land,1922)中写道伦敦桥上步履匆匆的活人使他联想到但丁笔下地狱中的死人。弗洛伊德还把大众与“罪恶”相连,认为知识分子早已抑制住大众的无意识在他们灵魂中的增长,以无意识的需要来证明知识分子对大众的合理镇压与统治。在这些精英知识分子看来大众缺少灵魂,而知识分子则以天生的贵族和永恒价值的传道者自居。他们甚至故意拒绝被大众欣赏的现实主义,抛弃逻辑的连贯性,追求非理性和模糊性,用难懂的语言、陌生的主题和高傲的态度从事创作试验,从而妨碍大众的阅读,进而将大众读者排除在文化领域之外,使文学成为那些拥有突出聪明才智的精英知识分子品尝的琼浆玉液。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弗罗斯特表示自己绝不能像庞德那样以脱离群众为傲,并直言宣称要面向大众读者。[5](P668)弗罗斯特曾说自己是一个“活着的吟游诗人”,[5](P811)所要吟诵的不是英雄的丰功伟绩而是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弗罗斯特在《贫穷与诗》(“Poverty and Poetry”)一文中写道:“我通常或多或少地替我也许能称之为‘我的人民’的人辩护……我所说的人民,可以说是指一个阶层,指我所属于的普通百姓。”[5](P759)诗人在乡村生活多年,他的邻居都是乡野之人,这使他自然而然地在《孤独的罢工者》(“A Lone Striker”)等诗作中持续关注一个可悲年代中那些备受忽视的可悲人群。正如兰德尔·贾雷尔所分析的:“在世的诗人当中没有任何一位比弗罗斯特更善于描写普通人的行为了。”[4](P113)弗罗斯特善于以一种主体情感把握生活中的细微现实,在平凡的人物里面挖掘美。事实上,弗罗斯特所有诗歌里最杰出的角色是他自己,他写的每件事情都因他自己的个性参入其中而文笔生色。弗罗斯特诗歌中常常提到的叙述者情深意切但从不逾越良好趣味的界限,富于深情但从不过分感伤,充满戏剧性但从不过分夸张,有时悲伤但从不沮丧,具有幽默感却从不油嘴滑舌。弗罗斯特面对真实的世界,在每一件平凡的日常事物中挖掘生命的意义,在审视内心的冲突和外在世界的无常中寻求哲学的自我发现,以此作为艺术创作和生命延续的动力。有评论者认为“不仅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而且在他的散文作品和书信中,有一种丰富而深邃的思想贯穿在他对人性本质的深层思索中”[12](P272)。弗罗斯特对世界进行思考,而他善于将珍贵的价值赋予平常的题材,并且用质朴无华、不带感伤的语言对之加以处理而达到非凡的效果。
布鲁克斯认为:“无论是好是坏,现代诗现在已经把责任的重担放在了读者的肩上。”[13](P74)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强调个别精英的价值高于社会大众价值的理念已经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人人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都对社会负有不可或缺的责任的新观念,这就使得大众的力量被凸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弗罗斯特那些采用日常语言书写大众人生的诗歌令读者备感亲切,以至于弗罗斯特本人自觉地承担起大众代言人的角色,以大众为预设的读者,把美国现代派文学勇于创新的精神与大众读者的草根趣味衔接了起来。弗罗斯特曾表示“我想成为一位雅俗共赏的诗人”,[5](P668)弗罗斯特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正如唐纳德·霍尔所说“教授可能选择艾略特,年轻人可能模仿奥登,但是对于普通读者大众来说,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一位活在世上的伟大的美国诗人”。[14](P13)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弗罗斯特的作品再次引起普通大众的注意。例如1943年,美国战时图书馆理事会将五万份弗罗斯特的诗歌《步入自我》(“Into My Own”)分发给驻海外的美国军队,以鼓舞士气。到1955年,弗罗斯特的《诗选》(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已出至第四版,他的诗歌受到美国民众的广泛好评。
弗罗斯特的诗作已经进入美国文学的正典,这在美国诗歌史上甚至世界诗歌史上都具有不同凡响的意义。弗罗斯特一度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虽未当选,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显示出人们对他诗歌的认可。尤其是随着美国自由诗的制度化和正宗化传统逐渐削弱它在20世纪初期所具有的革命性活力,弗罗斯特诗歌中呈现出来的传统形式、乡土背景、现实情怀以及简易、朴实、清新的诗歌风格日益突显出来,对20世纪中后期诗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时期的诗人试图恢复诗歌艺术中的活力,即重新启用被现代派诗人们抛弃的格律和叙事诗体。例如罗伯特·罗威尔在其代表作《生活研究》(Life Studies,1959)的创作过程中决定脱离艾略特阵营,发展一种新的风格:文笔亲切,形式开放,诗行长短不一,音步不拘一格,押韵贴切自然,听起来像是娓娓道来的话语,表现的是个人的生活经历和与当代社会密切相关的内容。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格律诗集《英美新诗人》(The New Poets of England and America)于1957年出版,恪守英美诗歌传统形式和格律的老一辈诗人弗罗斯特为此书撰写了序言。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富有民族特色和平民特色的乡土诗歌通过自白派、垮掉派、放射派和超现实主义的创作实践大放异彩。20世纪后半期兴起的“新形式主义”也力图避免现代派诗歌和同时代实验诗歌中的晦涩和抽象,转而直接或间接地向弗罗斯特诗歌的语义的明晰性、形式的音乐性和读者定位的大众性靠拢。美国诗坛呈现出的这一发展趋势对中国诗坛也产生了影响。弗罗斯特诗歌与汉语诗歌,尤其是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提倡直面社会现实、表现日常生活的汉语诗歌有相通之处,因而受到中国诗人的推崇。例如出生于昆明的诗人于坚坦诚:“弗罗斯特、拉金、奥顿,这些写作日常生活经验密切的诗人对我影响最大。”[15](P220)弗罗斯特诗歌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受到世人推崇,这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弗罗斯特诗歌的持久魅力。
在弗罗斯特五十多年的诗歌创作生涯中,他历经时代的风云变幻,也遭遇英美文坛各种潮流的侵袭,但无论是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意象主义,20世纪20年代流行的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30年代出现的文学为社会目的服务的思想,还是处于40年代盛极一时的超级爱国主义氛围中,弗罗斯特的美学立场始终如一。从《步入自我》一诗里那个走进黑暗的树林寻找自我的年轻人,到《冬季树林》(“In Winter in the Woods”)一诗里那个身披夕照霞光的老人,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一直特立独行,沿着一条行人稀少的路径默默地探寻自身的价值和艺术的真谛。弗罗斯特从大众司空见惯的日常语言中创造诗意,从俗人俗物中寻找芸芸众生所具有的尊严与优美,试图在诗歌中运用人们熟知的对象、语言和形式,把读者对战争、经济危机等的恐惧和战后潜在的欲望转化成社会可以接受的内容,行之有效地实现了诗歌的社会功能。弗罗斯特拒绝精英化的诗歌美学,重新定位诗歌的读者群体,描述人类普遍存在的生活经验,因此他的诗歌所呈现的生活具体、实在、可感性强,很容易为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所接受,这就使得弗罗斯特这位从新英格兰乡村走出来的农民诗人,逐渐成为走进美国民众心灵深处甚至走向世界的人民诗人。弗罗斯特可贵的实践有别于其他现代派诗人以精英自诩的文学生涯,显示了独特的睿智和执着的精神。
[1]Robert Faggen,ed.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Robert Frost[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2]杨金才.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三卷)[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杨仁敬.20世纪美国文学史[M].青岛:青岛出版社,1999.
[4]Malcolm Cowley.“Frost:A Dissenting Opinion.”Critical Essays on Robert Frost.Ed.Philip Gerber,BM:G.K.Hall,1982.
[5]Robert Frost.Collected Poems,Prose and Plays.New York:Library of America,1995.
[6]章安祺.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一卷)[M].缪灵珠,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
[7]埃德蒙·威尔逊.阿克瑟尔的城堡:1870年至1930年的想象文学研究[M].黄念欣,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8]钱钟书.谈艺录(补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8.
[9]朱光潜.诗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
[10]诺思罗普·弗莱.批评的剖析[M].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
[11]Jay Parini.Robert Frost:A Life.New York:Henry Holt,1999.
[12]Nancy Tuten and John Zubizarreta,eds.The Robert Frost Encyclopedia.Westport,CT:Greenwood Press,2001.
[13]克林斯·布鲁克斯.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M].郭乙瑶,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14]Donald Hall.Their Ancient Glittering Eyes:Remembering Poets and More Poets[M].New York:Ticknor&Fields,1992.
[15]于坚.拒绝隐喻[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The Language Features and Reader Positioning of Robert Frost's Poetry
WANG Cui-ping
(School of Literary Arts and Communication,Chang'an University,Xi'an,710064,Shaanxi,China)
Robert Frost employs everyday language and“the sound of sense”in his writings,trying to establish equality in the dialogue between the poet and the reader.This feature makes his poetry easy to understand,and appeals to the reader with a keen sense of friendliness.Thus,the literary practice of Frost is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other modernist poets with a selfclaimed elite status,showing his unique wisdom and dedication spirit.
Robert Frost;language;the masses;modernity
I106.2
:A
:1006-723X(2015)08-0111-05
〔责任编辑:黎 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CWW029);长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3G6333019);陕西省社科界2015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2015Z106)
汪翠萍,女,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比较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