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的政治建设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5-02-23 05:35
关键词:巴黎公社政权马克思

李 虎

1871年3—5月,法国无产阶级经过英勇的斗争在巴黎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巴黎公社。虽然,巴黎公社只存在短暂的 72天,但其实践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中举足轻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表明了党对进一步深化政体改革的决心和勇气。巴黎公社作为人类历史上无产阶级建立的第一个政权,在其执政期间采取的关于政治方面的理念和措施,对于我们党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一 、巴黎公社采取的政治建设措施

1.巴黎公社始终坚持政府的工人阶级性质

巴黎公社,“这个使资产阶级的头脑怎么也捉摸不透的怪物,究竟是什么呢?”[1]95,巴黎公社作为一种不同于任何以往的先进的政权形式存在。人们对巴黎公社的解释多种多样,各色的利益集团和组织都想把巴黎公社看作是自己族群利益的代表者。这在一个侧面反映了,巴黎公社“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治形式”。然而,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的本质是无产阶级政权,是工人阶级政权。马克思在深刻批判第二帝国以及帝国以前的各种社会的形式的基础上指出,第二帝国作为国家僭权的最后的形式,巴黎公社是对这种最后形式的绝对的否定。他毫不避讳的指出“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就是公社”[1]98。马克思把公社同代表资产阶级的性质的政权形式彻底划清了界线。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只有工人阶级才能用‘公社’这个字眼来表达”[1]94。公社是工人阶级政权的专属名词,防止那些鱼龙混杂的阶级盗用公社这个词汇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由此看来,公社作为工人阶级的政权,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1]95。公社不是一个全能的组织,工人们也不能凭借公社不劳而获,那样他们也会变成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巴黎人民也“并没有指望公社能做出奇迹。他们不是要凭借一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存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制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的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1]103。因而,巴黎公社在政权内外交困的形式下,仍然进行了诸方面的政治体制建设。

2.巴黎公社的政治措施

巴黎公社成立后在政权方面的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推行普选权(直接选举制)。巴黎公社规定:在巴黎各区选举市政委员,由他们组成公社。这些市政委员是由选民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实行普选权,能够确保公社始终代表人民的利益,推行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措施。虽然普选权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就采用“全民”选举。但是,历史证实雅典城邦的“全民”选举已被证明是虚伪的、片面的选举。巴黎公社推行的选举制度,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虽然时间短暂,巴黎公社推行直接选举给以后的国家政权建设,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榜样。第二,公社实行议行合一制。公社是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于一身。下设各部门委员会。一切重大的问题均由公社委员会决定,并由它的下属委员会来执行。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第三,公社宣布国家管理人员轮换制。国家公职人员是由普选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推行这种制度,一方面能够使得全体人民可以轮流担任国家的公共职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在最大限度使得更多的人们参与国家政权构建和建设,了解政治生活和政治机构的运作方式,调动人民的参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升公民的政治素养,有利于政权的稳固,增强国家政权的合法性。第四,废除常备军和旧式法官、警察,常备军由武装的全体人民取代。法官和警察也由公民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轮换。同时废除官员的特权和公务津贴,官员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在这个意义上,官员不在是传统的特权阶层和国家、社会的管理人员者。而是人民的服务者。使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发生转换。

巴黎公社在政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具有十分高超的艺术性和前瞻性。纵观后来的东欧巨变和苏联解体,尽管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不同角度来解读给我们的深刻教训。但是在政治体制方面的僵硬的过度集中的模式,贪污腐败,官员集权、腐败现象严重,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思想,使得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在本国人民的心目中急剧下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体制方面失误,构成了其国家大厦全面崩溃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巴黎公社不但向世界的展示巴黎工人阶级的蕴含的伟大的力量,同时巴黎公社在自己短暂的时间内采取的政治、财政、司法、军事等方面的措施,充分彰显了巴黎人民高超的智慧。马克思在谈到公社对巴黎面貌的改变时说到:“公社简直是奇迹般的改变了巴黎的面貌!第二帝国的那个花花世界般的巴黎消失的无影无踪”[1]109。

然而,巴黎公社失败了。这个令当时整个巴黎人民和工人阶级以及为它的诞生和发展的理论家和实践家欢心鼓舞的新式政权,在它仅仅存留了极为短暂的时间就流产了。马克思在巴黎公社失败之前已经预知到它的结局,他并不看好公社的命运,但是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的先驱,他始终跟英勇的巴黎人民站在一起。

从今天来看,巴黎公社失败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社缺乏一个坚强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公社的领导始终是“左”的布朗基主义者和少数的小资产阶级为代表的蒲鲁东派组成。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革命政党。第二,公社没有彻底的粉碎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内战失败的原因时指出,公社没有彻底的完全地粉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恩格斯写道:“公社对于法兰西银行的宽大态度,这是非常大的政治错误”[1]99。第三,公社没有与广大的农民结盟。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天然的相结合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指导思想及时间仓促等方面的原因,公社的工人阶级并未与广大的农民形成天然的联系。马克思曾鲜明的指出,“在一切农民的国度中无产阶级革命的独唱,就会变成哀歌”[2]681。第四,客观来讲,资产主义处于上升期,公社内部本身力量有限,外围又面临梯也尔政府随时的反攻,不具备成功的必然条件。

对于一个本身条件不成熟的政权,在无力对抗强大的资本主义的摧残,在苦苦挣扎了 70余天的短暂时光悄然而逝。巴黎公社的失败对于无产阶级运动既是一段最美好的回忆,又是一段抹不去的伤痛。然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无产阶级运动一时的失利,带给我们的不一定只是痛苦。“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巴黎公社运动仍是巴黎人民思想和行动高度融合的结晶。尤其是巴黎公社在政治建设方面的措施对我国当今的政治体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仍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巴黎公社的伟大实践及现实启示

1.巴黎公社坚持“执政为民”的人民政府本色

巴黎公社奠定了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基础。马克思在评价公社的具体措施时指出“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公社用暴力废除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真正的民主制度,把整个社会的统治权和管理权真正交还到人民的手中。在取得政权的情况下,巴黎公社的领导者们结合当时革命的情况,推行了一系列民主的制度,其中包括:普选权和罢免权相统一,公社的市政委员由普选产生,并可以随时罢免;公社推行议行合议制,公社既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立法机关的统一体;公社规定施行地方自治的政策,在农村也建立农村公社;废除国家的常备军和警察等暴力机器;推行政教分离,消除教会对政权和社会的影响力;教育和科学的发展,也不受国家和教会的控制,等等。在推行的民主制度中,最令人关注的莫过于公社关于选举制度的规定。巴黎公社的选举制度是一种真正的选举制度。巴黎公社的规定指出,凡是公社的成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其他的政治权利。马克思指出:“普选权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的,正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雇主一样”[1]100。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不同,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了议会选举制, 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形式上也由选举产生。但是,掌权的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壮大是无比的恐惧和担心,因此,他们会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上千方百计的限制无产阶级的权利,设置了种种的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看来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的莫大耻辱,是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1]112。公社的选举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虚假选举,它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这些委员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1]98。这样的选举制度保障了工人阶级掌握政权,保证了人们的权利。

当前,我们国家的民主选举虽获得了长远的进步,但仍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首先,在相关选举法律中,对选举理念的规定不完善。马克思在巴黎公社的经验总结中认为选举与责任政府的关系应该是选举制和罢免制足以使公社成员切实负责,进而使政府成为人民自己的政府。但在我国的选举的相关法律中,选举与责任政府的关系并未完全理清,已造成政府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力,对选民不尽责。其次,直选的范围仍然十分有限,城乡间选举不平等现象凸出。目前,我们的人大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这是由我国一定时期的国情决定。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飞速发展,这种选举方式也突显出一些不足:一是较多的间接选举不能全面表达选民的意愿;二是缺乏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三是多层次的间接选举,削弱了代表和选民间的联系,使得选民很难对电表进行直接监督。同时,我国《选举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的人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的人数的原则。即所谓的“四分之一选举权”原则,这种代表间比例不均衡的问题,阻碍了农民参政议政的实现。此外,我国的选举制度和实践中,还存在选举组织职责不分、选区和代表候选人的划分和提出不合理、选举程序缺乏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并为寻求民主化制度建设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在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坚持巴黎公社的民主原则和民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人民当家作主视为社会主义的生命,在一定程度上是借鉴了巴黎公社的成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方面体现了党顺应改革的民主化、法治化、清廉化的发展潮流,同时,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朝着新的方向不断迈进。

2.巴黎公社树立了一个廉价透明政府的典范

当前,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在《法兰西内战》和德文第三版的《导言》中,提出了“廉价政府”理论对于我国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巴黎公社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廉价政府的典范。

廉价政府其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用尽可能少的行政成本,进而实现国家和政府最有效的管理。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也曾就高调提出“廉价政府”的口号,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最有力的武器之一。然而,资产阶级革命是不彻底的,只是一个剥削阶级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的革命,受其历史的局限性,资产阶级所谓的“廉价政府”是不可能实现的,最多不过是资产阶级对其政权建设一次美好的幻想,对资产阶级政权起到一定的改良作用罢了。马克思的“廉价政府”之所以能够实现,主要是因为:“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个最大的开支项目,即常备军和国家官吏”[1]101。马克思还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为了控制国家政权,进而豢养了大量警察和官吏等数目惊人的暴力统治机器,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欺压百姓,成为国家滋生腐败堕落的一个温床。与此同时,资产阶级建立的国家政权在其性质上也逐渐成为资本压榨劳动的工具,资产阶级掌握国家的财富,不断怂恿并人为地加速资本的集中,这种现象不但加重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负担,同时也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马克思主张在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后,要建立一个“廉价政府”。

在强调“廉价政府”的同时,马克思还特别注重政府的政务公开。他指出:“公社可不像一切旧政府那样自诩绝对不会犯错误。它把自己的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他认为政府既然是公众的政府,因而,政府的一切也有义务让公众了解参与。这种措施既有利于提高政府威信和效率,有利于提高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廉价政府是人民政权的必然产物,人们政权是实现廉价政府的必要前提。一个政府是否廉洁公正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正如马克思所说:“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但是,无论廉价政府或‘真正共和国’,都不是它的终极目标,而只是它的伴生物”[1]101-102。巴黎公社,第一次赋予廉价政府以真实内容,廉价政府成为人民政权的本质特征。恩格斯评价说:这一措施的意义在于“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结合中国国情,不断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的廉价政府理论。早在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曾提出要建设“厉行廉洁政治”,要求各根据地政府节约开支,人民军队生产自给,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负担。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勤俭治国理念。廉价政府的建设也成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的指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总要求,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真正实现人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内容具体包括: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充分体现我们党努力建立廉洁政府的决心和勇气。

3.巴黎公社倡导建立一个服务型政府

巴黎公社倡导建立一种服务型政府。在分析巴黎公社的国家性质时马克思指出,“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就是公社。巴黎无产阶级在宣布二月革命时所呼喊的‘社会共和国’口号,的确是但也仅仅是表现出这样一种模糊的意向,即要求建立一个不但取代阶级统治的君主制形式、而且取代阶级统治本身的共和国。公社正是这个共和国的毫不含糊的形式”[1]98。这就表明,巴黎公社绝不会像以往的剥削国家那样,为少数人效劳的政权,而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社会共和国”。作为一个人民的“社会共和国”,因而巴黎公社建立的是一个真正“服务型政府”。

马克思在论述服务政府时,又提出“公仆”政府的理念。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国家和国家机关是社会的公仆。这已被国家权力起源的历史所证实,因为只是随着家庭私有制的出现各种社会利益冲突需要一种力量来协调管理服务于社会 国家权力才成为社会的必需品。因此说国家权力是社会公仆恰恰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其价值取向是社会利益重于公共权力这种精神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无二致,执政时间越久越需要有公仆精神。

为了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使无产阶级真正掌握权力。恩格斯曾在《导言》中鲜明地指出,“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政治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工人阶级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还应当保证本身能够防范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即宣布他们毫无例外的可以随时撤换。”“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代表机构的代表签发权限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1]107。

巴黎公社的服务型政府理念,强调国家和政府始终代表广大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利益,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管理提供服务。巴黎公社关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伟大实践,对我国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首先,党和国家的干部要时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做好“社会公仆”。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谈到普选权问题时,形象地把人民选择干部比喻成工厂的雇主选择管理人员,体现了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干部的“社会公仆”的定位。我们国家的党和国家的干部也要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巩固我们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树立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并不断发挥我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其次,党和政府机关必须在实际行动中服务群众,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描述了巴黎公社为建立服务型政府,切实转变不同于以往的旧社会的国家职能部门所做的努力。在公社中“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承担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官员也是一样”[1]107。虽然公社采取的一些措施,同我国现存的政治体制环境有较大差异,例如,在公社规定“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职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1]98-99。但是巴黎公社的这些规定,为我国进一步推进政府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义。

最后,要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巴黎公社虽然只存在了 70余天,但期间在政治领域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和措施,显示了工人无产阶级伟大的创造力。马克思曾高度评价巴黎公社的中人民群众表现出来的首创精神:“努力劳动、用心思索、战斗不息、流血牺牲的巴黎——它在培育着一个新社会的同时几乎把大门口外的食人者忘得一干二净——正放射着它的历史首创精神的炽烈的光芒!”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处处都能涌现人民群众的身影。我们党和政府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制定和施行也是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思路,都要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经受考验。只有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保障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4. 巴黎公社坚定了我们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的信心

巴黎公社的建立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在实践中的第一次尝试。在巴黎公社短短的72天时间里,巴黎人民对无产阶级建立的新政权表现出的极大地热情和信心是前所未有的。巴黎人用自己的智慧和精力建立和塑造的无产阶级政权的雏形,其精致程度令人赞叹。马克思不吝自己的赞美之词来褒奖这个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在巴黎无产阶级建立的公社“简直是奇迹地改变了巴黎的面貌!第二帝国的那个花花世界般的巴黎消失的无影无踪。”

巴黎公社在政治方面的措施,基本上消除了第二帝国时期政治体制上的种种弊端。用一个崭新的新世界的政治体制冲击着不堪一击的腐朽的资产阶级旧制度,巴黎的无产者结合当时革命发展状况,提出建造的政治框架,并创造短暂的新世界的景象,更加坚定我们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巴黎公社的建立和政治上取得的惊人成就,给我们的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恩格斯就鲜明的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巴黎公社的实践尤其是在政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取得成效,昭示着只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才能使得革命和建设的面貌焕然一新,才能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

三、结 语

巴黎公社提出的政治措施虽然距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它是法国无产阶级用智慧和鲜血换来的成果,至今仍散发着夺目的光芒,为我们国家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开辟了道路、指明了方向。公社的原则虽然带有一定的时代性,也有不成熟和不科学的方面,并不一定符合中国的国情,然其所提倡和践行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理论和实践却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我们要扛起巴黎公社人英勇的旗帜,在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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