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
国际蛋业委员会(IEC)推出了一项禽流感行动计划,它将采取一系列防治疾病的举措对蛋业提供直接支持。该计划将在国际上协调行动,以达到消除疾病的长期目标。
首先,它正在创建一个禽流感特别工作组以便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 IE)举行面对面交流会议,以实际行动来推进区域化。
IEC主席塞萨尔·德安达和IEC总干事朱利安·梅德利将在下周讨论在北美目前禽流感形势下蛋业的重点问题,并推动协调行动。
IEC致力于成为禽流感的交流中心,加强全球蛋业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并为其成员和更广泛的蛋业提供信息交流和最好的实践操作。(摘自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商务部于5月15日对外公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重点将在农村电商、电商进中小城市、进社区以及跨境电商等方面创新流通方式,解决电商“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百米”的问题。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聂林海介绍,未来,商务部门以“互联网+流通”为载体,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完善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宏观引导方面的职能,加大公共环境建设投入,夯实发展基础。
《行动计划》指出,重点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电子商务进社区、线上线下互动、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打造安全高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流通产业升级版。
《行动计划》明确,力争在1~2年内,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同时,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行动计划》提出,将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
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跨境电商零售额达到4 492亿元,增速44%。进口1 290亿元,增速60%;出口3 202亿元增速40%。
《行动计划》提出,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商检、结汇、退税等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支持涉外会展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海外仓储设施等,提升电商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摘自新华网)
4月27~28日,农业部兽医局就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办理的资料审核、兽药GMP检查验收等技术审查工作,对各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员和有关兽药GMP检查员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确保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下放后,事项办理不走样、技术审查不放松。
兽药GMP检查验收是严把兽药生产企业准入关的技术核心,实施兽药GMP是提升兽药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目前行业小散乱现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抓手。培训班强调,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加强许可事项事中管理,在办理过程中,统一兽药GMP检查验收标准、统一审查尺度标准、统一兽药GMP检查员遴选标准,做到全国一盘棋,把好企业准入关和产品准入关,切实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有效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对涉及地方保护、不严格审查、违规发放许可证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培训期间,农业部兽医局和兽药GMP办公室有关人员讲解了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批规范、兽药生产工艺和布局设置审查要点、兽药GMP现场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及掌握尺度等内容,并现场解答了培训人员提出的问题。(摘自中国兽医网)
5月24~30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 IE)第83届国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29日上午,大会通过决议,我国驻O IE代表、国家首席兽医师张仲秋成功连任OIE亚洲、远东和大洋洲区域委员会主席,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陈化兰博士当选OIE生物标准委员会副主席。
OIE共有5个区域委员会,区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调促进地区成员开展合作,研究解决区域动物疫病控制政策和技术问题。每个区域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每届任期3年。O IE常设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委员会、生物制品标准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和水生动物标准委员会等4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围绕动物卫生、兽医公共卫生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制定、调整OIE国际标准。鉴于各专业委员会在相关领域的权威性和重要性,O IE各成员高度重视委员会工作,积极向大会推荐顶级专家参与竞选。
国家首席兽医师张仲秋成功连任O IE亚太区区域主席、有关专家进入重要委员会意义重大,标志着我国兽医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对于增强我在国际兽医卫生领域话语权、发挥区域主导作用具有重要作用,并将进一步加快国内兽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推动兽医事业健康发展。(摘自农业部网站)
近日,辽宁检验检疫局抽调食品业务专家组,对全省14家备案的出口鲜禽蛋生产企业进行分类考核,主要考查了辽宁省出口鲜禽蛋生产企业状况以及出口现状。并对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卫生要求符合情况、自检自控能力、原料基地管理、召回及产品追溯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了考评,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分类管理。专家组现场给予技术指导帮助企业适应外需不足和国内市场竞争呈质量型差异化的新常态,推动企业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生产,达到提质增效升级目标,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摘自中国食品科技网)
5月26日,辽宁省食药监部门历时3个月对全省范围内的601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产品566批次,合格率为94.18%不合格产品35批次,不合格率为5.82%。
此次抽检的产品涉及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15大类产品覆盖18个生产省份的145家企业
在抽检过程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微生物类项目;甜味剂、防腐剂、食用色素、铝残留量、二氧化硫等添加剂类项目;硝基呋喃类药物等非食用物质类项目;酒精度等品质类项目是重点检查的项目。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已按照有关规定通报当地食药监部门,进行了核查处置。(摘自沈阳日报)
随着电脑屏幕上的“确定”键被轻轻按下,打印机徐徐“吐”出了一张印刷清晰的许可证。5月20日上午,在蒙牛乳业(沈阳)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发出了全国首张“多证合一”后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这意味着辽宁省“多证合一”改革正式启动。
在“蒙牛乳业”领到的新版许可证上,原来只标注一种产品名称的“产品类别”一栏,分别写上了“乳制品”“饮料”和“冷冻饮品”三项,每一项对应的证书编号也都集合在了一起。
过去,辽宁省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需按产品类别逐个申请、逐一颁发。改革前,像“蒙牛乳业”的这三类产品,就要分别申请、审批三次;改革后,企业只需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会领到一张包括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
同时,辽宁省食药监部门还压缩了审批时限。过去,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时间为60个工作日,如今,时限压缩了2/ 3,只需20个工作日。
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因为有的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多达十几个,仅办理这些许可证,就要耗费企业不少时间。随着“三证合一”改革推进,不仅企业负担减轻了,“许可贴满企业墙”的画面将消失。
对于辽宁省施行的“多证合一”改革,“蒙牛乳业”东北大区总经理温东举双手欢迎。他说,食品生产许可证三年更换一次,往往在换证的前半年,企业就会派专人进行准备。“‘多证合一’的改革,让我们企业专心做好企业应该做的事,应该说,改革让企业得到了实惠。
辽宁省去年率先在全国启动的电子许可证,也在“多证合一”中得到了应用。所有审批完毕后,企业可以不出办公室,就能上网随时打印许可证。
在推出“三证合一”的同时,辽宁省食药监部门日前还推出了简化新建企业许可检验、取消许可证副页等多个审批改革。
(摘自中国养殖网)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一批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或者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5月19日,中国农业部官网公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指出,今年的目标任务之一就是排查一批违禁物质。按照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督抽检技术要求,对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进行抽检。全国抽检达到30万批次以上。按照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督抽检技术要求,对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进行抽检,全国抽检达到30万批次以上。
此方案目标任务还提出,将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一批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对查获的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或者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曝光一批违法企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查办的生猪屠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树立兽医部门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形象。
此方案提出,今年工作任务的整治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和多发地区。重点对象:屠宰场,私屠滥宰“黑窝点”,收购病死猪的“黑窝点”。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的行为。
此方案称,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具体包括以下六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集中排查阶段(2015年7月);整治查处阶段(2015年8月~2016年3月);督促检查阶段(2015年9月);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4日)。(摘自国际畜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