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怎么办?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但有以下几种情况,农民工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时效期限、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合等理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分情况予以处理。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不用经过仲裁程序。
3.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必须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3.当事人诉至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必须符合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
4.属于该法院管辖。●
来源:《湖南工人报》